出口贸易预收货款与预计出口日期之间没超过30天的要报告吗??

2024-05-11 23:34

1. 出口贸易预收货款与预计出口日期之间没超过30天的要报告吗??

不用的吧,超过30天才要去外汇局办理相关手续。

出口贸易预收货款与预计出口日期之间没超过30天的要报告吗??

2. 预收货款调整,预计出口日期必须与实际出口日期吻合吗?还有可不可以在报关后做调整呢?

江苏苏州这边是对于A类企业30天以上(不含30天)的预收货款或预付货款,企业应当在收款或付款之日起30天内,向外管局监测系统报告相应的预计出口或进口日期、预计出口或进口相应的预收或预付金额信息等。
预计出口日期和实际出口日期只要在当月(如都是10月份)中就不用调整的;如果隔月的话就用调整了。

3. 外汇预收货款报告新增中,同一合同的不同货款,出口日期一定要写同一天吗?

如果你是在合理的时间内就做了预收货款报告的话,可以利用新增,彻底修改之前报告的数据。然后选中历史行项目点击删除即可。

按你所说,可能一批货物分多次出口,或者多次收汇。不妨在首次报告时直接将报告的金额写成合同总价。然后每收到一笔定金后,在当月修改网上报告的金额。比如首次报告填写预收金额为合同总价100w,收款期限写在合理区间的无限远月份。等这个月收到10w定金,那么随即修改报告行项目,预计收款金额为90w。等再收到定金或者货款继续相应扣减。

外汇预收货款报告新增中,同一合同的不同货款,出口日期一定要写同一天吗?

4. 外汇局网上应用系统预收货款报告的预计出口日期怎么填?报告金额是填“收汇金额折美元”的那个金额吗?

预计出口日期就是指你这批预收货款所针对的货物大约在什么日期出口。只要填预计的就行,比如你合同上面会签装货期和到货期吧?填这个日期就行。报告金额是指,你收的预收款是什么币种,多少金额,就按照实际的来填写。

5. 国家外外管局检测系统中怎么修改货物预计出口日期

国家外汇局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 对 
预收货款报告的 修改 和 调整 同样都是对已报告的预收货款报告信息进行变更。 
其中预收货款报告修改操作的时间限制是已报告预收货款的收汇日期与当前操作日期的时间跨度不超过30天含。在此情况下企业可向前或向后调整预收货款报告的预计出口日期增加或者减少预计出口日期所对应的预收金额。
 预收货款报告调整操作的时间限制是已报告预收货款的收汇日期与当前操作日期的时间跨度超过30天且预计出口日期在操作当月之后的。在此情况下企业可拆分已报告预收货款的报告金额
企业 可向后调整预收货款所报告预计出口日期。

国家外外管局检测系统中怎么修改货物预计出口日期

6. 国家外汇管理局的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的预收货款报告要怎么使用?是不是只要有预收的款项都要做

预收货款
第一:银行己收汇,报关单出口日期和收汇日期在30天以内
于2012年9月1日收款。货物报关单出口日期在9月1日-9月30日区间内。我公司不需要在外汇管理局网站登记(所属A类企业)业务相关流程结束
第三:银行己收汇,报关单出口日期超出收汇日期30天,报关出口日期在收款30天内发生变更。
2012年9月1日收款,货物预计于11月办理出口报关手续,后更改为其他月份办理的情况,我公司需在9月1日-9月30日时间范围之内在外汇管局网上预收货款报告修改更改截止时间。
第一:报关单出口日期和收汇日期在90天以内结束
关单的出口日期于2012年9月1日。收汇的日期在9月1日至11月29日之前能结束的。我公司不需要在外汇管理局网站登记(所属A类企业)业务相关流程结束。
第二:报关单出口日期和收汇日期在90天以外结束
关单的出口日期于2012年9月1日。收汇的日期在11月29日之后能结束的。我公司需要在2012年9月30日之前在外汇管理局网站延期收汇报告新增登记(所属A类企业)业务相关流程结束。

7. 预收货款报告的预计出口日期写的是6.20,今天7.22了别人才通知我那个货还没出,7.27才出,请教怎么办呢?

去外管局做现场调整

预收货款报告的预计出口日期写的是6.20,今天7.22了别人才通知我那个货还没出,7.27才出,请教怎么办呢?

8. 我有一笔外汇收入,应经在外管局上面做预收登记了,预计出口时间我写在6月30日,现在我想修改到7月30日

登记了就没法改的。其实不需要修改。因为这个只是给外管局和银行参考的信息,并不用以限定收汇和出口时间期限。即便超过这个登记时间,出口不会有问题,未来收汇也不会存在问题的。
你想想看,既然是“预计出口时间”,哪个神能知道啥时候才能真正出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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