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北京的四险一金问题,怎么样取出住房公积金?

2024-05-17 12:04

1. 外地人在北京的四险一金问题,怎么样取出住房公积金?

1楼的回答的文不对题
我来告诉你怎么取公积金
如果你在老家买房,是不可以用北京的公积金来贷款的。
不过可以用以下几种方式来提取
如果是全款购房,带好购房合同、购房的全款发漂(现在好像屏蔽这两个字,所以用同音字代替)、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办理提取
如果是贷款或分期付款,带好购房合同(复印件一份)、借款合同、首付款发漂、本人身份证(三种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办理提取
如果是购买二手房,带好过完户的产权证、契税的完税凭证、办理贷款的还须提供借款合同、本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提取储蓄帐号办理提取。
无论你属于以上哪种情况,每次提取额度不能高于实际发生的金额,也就是说你拿去10000元的发漂,那就不能超过10000元,另外提取额度也不能超过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记住账户内要留10元钱,不能取光)。
特别注意:这些提取业务要通过你在北京的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办理,个人可不能办理

如果你嫌麻烦,你可以通过租房的方式来提取,当然你不一定真的租房,找一家中介,让他帮你准备一份租房合同和发漂,当然你要帮他交税,税率一般是5.5%
或者干脆找一个代办公积金提取的公司,网上一搜一大堆,不过事先要跟他说好,提取不成功不给他任何费用。

有问题请再补充,我专门解答公积金的问题

外地人在北京的四险一金问题,怎么样取出住房公积金?

2. 外地人在北京缴纳住房公积金,如果以后不买房的话,可以取出来吗,怎么取,都需要什么,麻烦吗?

一、提取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八)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提取凭证及资料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1.购买单位出售公房的须提供:房改部门的批复文件;房改办部门已审批的楼栋分户价格表;职工交纳房款税务凭证。
2.购买商品房期房的须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不低于房价30%的首付款税务发票。
3.购买现房的须提供: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
4.购买拆迁安置房须提供:房屋产权证。
5.购买二手房须提供:权属变更后的房屋产权证;契税完税证。
6.建造、翻建自住住房
职工在城镇建造、翻建自住住房须提供:土地使用证(翻建住房的提供原房屋产权证);城建规划部门批准的居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相关费用发票。
职工在农村建造、翻建自住住房须提供:宅基地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或宅基地审批表);农业户口簿;乡镇政府出具的建房证明;婚姻或家庭关系证明;相关费用发票。
7. 职工大修自住住房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证明;相关费用发票。
8.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取凭证有效期为一年;大修提取凭证有效期为两年。
(二)离休、退休提取时须提供:离退休证或人事组织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离退休审批表。
(三)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时须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或民政部门发放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证。 
(四)出境定居,工作调动离开本市行政区域,提取时须提供:
出境定居的:提供护照或定居签证证明;
工作调动户口迁移的:提供调令和户口迁移证明。
(五)职工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提取时须提供:
贷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贷流水等相关证明。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提取时须提供:
1. 株洲市房屋管理部门制式的《租赁合同》、《株洲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和缴纳租金税务发票;
2. 婚姻证明;
3. 家庭成员所在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
(七)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职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取时须提供:
1. 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患有肾衰竭、恶性肿瘤、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肺炎、精神病的诊断证明;
2. 病案首页复印件;
3. 医院出具的当期治疗费用发票;
4. 非本人患病的提供婚姻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
(八)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时须提供:
1. 死亡证明或派出所的户口注销手续;
2. 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
3. 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书面申请(去世职工所在单位须加盖公章);
4. 继承人与去世职工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或受遗赠公证书。
去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按照《继承法》规定的继承人顺序申请提取。
(九)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单位审核盖章的《株洲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不同地区可能会有差异,具体详询相关部门。

3. 外地人在北京缴纳住房公积金,如果以后不买房的话,可以取出来吗,怎么取,都需要什么,麻烦吗?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取走。
准备资料:首先要准备原单位退休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
详细原因:
1.
本人携带单位退休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所在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2.
工作人员会对你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会叫去缴纳公积金的银行创口办理公积金储蓄卡(公积金中心有银行窗口);
3.
材料审核一般是五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可以直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
总结: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来,本人到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处问现在如果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那些手续,但前提是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得交够1年以上。

外地人在北京缴纳住房公积金,如果以后不买房的话,可以取出来吗,怎么取,都需要什么,麻烦吗?

4. 外地在北京上五险一金,一金怎么才能取出来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提取的,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 在北京缴的住房公积金,在外地买房能提取吗

可以的,下面是需要准备的资料;

办理时间:9:00-12:00,13:30-17:00(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办理时限:
各管理部或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银行代办点于受理公积金提取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审核准予提取的,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提取额直接划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   
办理程序:
提取住房公积金原则上由单位经办人办理。单位经办人对职工个人提供的相关提取材料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单位经办人持相关材料向所在管理部或管理部指定的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银行代办点提出申请。
 职工账户已转入信息清晰集中封存户的,可由职工本人持相关提取材料办理。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可选择办理公积金约定提取,个人账户中的公积金可定期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中。本人长期不在北京地区、患病行动不便,可以委托他人持委托人及受托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由委托人签字的授权委托文书,及相关提取材料到管理部或管理部指定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银行代办点柜台办理。提取金额应打入委托人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中。

在北京缴的住房公积金,在外地买房能提取吗

6. 北京的公积金可以在外地取出来吗

法律分析:可以。根据国家最新政策,公积金是可以异地提取的。 
法律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三、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7. 外地买房北京公积金可以取出来吗

法律分析:外地买房北京公积金可以取出来。在北京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外地购房后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如果办理了联名卡,还能按月提取。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北京工作并每月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外地人口,他们在外地购买了房产后通过自己的单位申请办理公积金按月提取业务,与购买本地住房的市民享受同样的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外地买房北京公积金可以取出来吗

8. 在北京工作,在外地买房,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吗

可以申请提取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