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的安全生产费计入什么会计分录

2024-05-09 01:24

1. 计提的安全生产费计入什么会计分录

计提安全生产费用会计分录是:
借:生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贷:专项储备(所有者权益类)
专项储备用于核算高危行业企业按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以及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等具有类似性质的费用。如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即借记“专项储备”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摘要】
计提的安全生产费计入什么会计分录【提问】
计提安全生产费用会计分录是:
借:生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贷:专项储备(所有者权益类)
专项储备用于核算高危行业企业按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以及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等具有类似性质的费用。如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即借记“专项储备”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回答】

计提的安全生产费计入什么会计分录

2. 安全生产费用的的计提及会计分录?

计提安全生产费用会计分录是:
借:生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贷:专项储备
专项储备用于核算高危行业企业按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以及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等具有类似性质的费用。如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即借记“专项储备”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摘要】
安全生产费用的的计提及会计分录?【提问】
亲,您好,欢迎使用百度知道。我是百度旗下答主,接下来将由我为您解答,很荣幸为您服务,我将认真且仔细对待您的问题,打字和整理资料可能需要几分钟,请您耐心等待哦。😝【回答】
计提安全生产费用会计分录是:
借:生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贷:专项储备
专项储备用于核算高危行业企业按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以及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等具有类似性质的费用。如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即借记“专项储备”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回答】
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对我的回答满意的话,麻烦给个赞,谢谢【回答】

3. 提取安全生产费会计分录怎么做

1、根据财政部 2009 年 6 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 号》的解释,高风险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应当计入相关产品成本或当期损益,计入“专项储备”科目。计提安全生产费用时,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贷记“专项储备”科目。2、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属于费用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即借记“专项储备”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3、企业将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发生的费用,在安全工程竣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固定资产形成成本冲减专项准备金,确认等额的累计折旧,即借记“专项准备金”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固定资产将来不计提折旧。一、企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影响所有者权益总额。 安全生产费用计入“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费用”科目。 安全生产成本的提取标准及计算方法如下:1、营业收入不超过1000万元的,按2%提取;2、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1%提取;3、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至10亿元的部分,提取0.2%;4、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50亿元的部分,提取0.1%;5、营业收入50亿元以上部分提取0.05%。二、安全成本提取标准:1、第五条煤炭生产企业应当根据开采的原煤产量按月提煤。各煤矿单位原煤安全成本提取标准如下:煤(岩)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每吨煤30元;其他矿山每吨煤15元;露天煤每吨5元。矿井瓦斯等级划分按照现行煤矿安全规范和矿井瓦斯等级评价规范的规定执行。2、第六条非煤矿矿山企业应当根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各矿山单位产量原矿安全成本提取标准如下:石油,每吨原油17元;天然气和煤层气(地面开采),每千立方米原料气5元;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5元,地下矿山每吨10元;核工业矿山,每吨25元;非金属矿山,包括每吨2元的露天矿山和每吨4元的地下矿山;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总开采量小于50万吨、最大采高不超过50m的山坡露天采石场,其产品用于建筑和铺路的,按1元/个吨; 尾矿库按入库尾矿量计算。三类及以上尾矿库每吨1元,四、五类尾矿库每吨1.5元。本办法出台之日前已关闭的尾矿库,按照堆放尾矿的有效库容提取。库容不足100万立方米的,每年提取5万元;超过100万立方米的,每增加100万立方米增加3万元,但每年最高提取金额不超过30万元。原矿产出不含尾矿和用于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尾矿池和废石料综合利用的低品位矿石。地质勘查单位的安全费用按地质勘查项目或者工程费用总额的2%计提。3、第七条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应当以建筑安装工程成本为计提依据。各建设项目类别安全成本提取标准如下:矿山工程2.5%;住房建设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2.0%;市政公用事业、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和通信工程占1.5%。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应当计入工程造价,投标时不得删除,纳入标外管理。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总承包单位应按比例直接向分包单位支付安全费并监督使用,分包单位不得再次收回。

提取安全生产费会计分录怎么做

4. 安全生产费计提和使用的账务怎么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规定:高危行业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4301 专项储备”科目。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本解释发布前未按上述规定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
  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企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
  借:制造费用等
  贷:专项储备
  使用安全储备支付费用性支出
  借:专项储备
  贷:银行存款
  使用安全储备购置安全设备等固定资产
  借:在建工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借:专项储备
  贷:累计折旧

5. 哪些企业计提安全生产费用

一, 矿山企业安全费用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矿山原矿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石油,每吨原油17元;   (二)天然气,每千立方米原气5元;   (三)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4元,井下矿山每吨8元;   (四)核工业矿山,每吨22元;   (五)非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立方米)1元,井下矿山每吨(立方米)2元;   (六)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采剥总量50万吨以下,且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50米,产品用于建筑、铺路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场,每吨0.5元。   原矿产量不含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和废石场中用于综合利用的尾砂和低品位矿石。   二, 煤系及与煤共(伴)生的金属非金属矿山、水体下开采矿山、有自然发火可能性的矿山、在需要保护的建(构)筑物和铁路下面开采的矿山,以及其他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要求的矿山,经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会同财政厅(局)核准后,可以在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基础上提高提取标准,但增加的提取标准不得超过原提取标准的50%。   三, 建筑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房屋建筑工程、矿山工程为2.0%;   (二)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为1.5%;   (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0%。   建筑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四, 危险品生产企业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   (一)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4%提取;   (二)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 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   (三)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   (四)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   五, 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以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   (一)客运业务按照0.5%提取;   (二)普通货运业务按照1%提取;   (三)危险品等特殊货运业务按照1.5%提取。   六, 中小型企业和大型企业上年末安全费用专户结余分别达到本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的5%和2%时,经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商财政部门同意,企业本年度可以缓提或少提安全费用。

哪些企业计提安全生产费用

6. 安全生产费用计提标准

矿山企业安全费用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矿山原矿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石油,每吨原油17元;
(二)天然气,每千立方米原气5元;
(三)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4元,井下矿山每吨8元;
(四)核工业矿山,每吨22元;
(五)非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立方米)1元,井下矿山每吨(立方米)2元;
(六)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采剥总量50万吨以下,且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50米,产品用于建筑、铺路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场,每吨0.5元。
原矿产量不含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和废石场中用于综合利用的尾砂和低品位矿石。
煤系及与煤共(伴)生的金属非金属矿山、水体下开采矿山、有自然发火可能性的矿山、在需要保护的建(构)筑物和铁路下面开采的矿山,以及其他对安全生产有特殊要求的矿山,经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会同财政厅(局)核准后,可以在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基础上提高提取标准,但增加的提取标准不得超过原提取标准的50%。
建筑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为计提依据。各工程类别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
(一)房屋建筑工程、矿山工程为2.0%;
(二)电力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铁路工程为1.5%;
(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炼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为1.0%。
建筑施工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竞标时,不得删减。国家对基本建设投资概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总包单位应当将安全费用按比例直接支付分包单位,分包单位不再重复提取。
危险品生产企业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
(一)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4%提取;
(二)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
(三)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
(四)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
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以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
(一)客运业务按照0.5%提取;
(二)普通货运业务按照1%提取;
(三)危险品等特殊货运业务按照1.5%提取。
中小型企业和大型企业上年末安全费用专户结余分别达到本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的5%和2%时,经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商财政部门同意,企业本年度可以缓提或少提安全费用。

7. 安全生产费的计提

 划归为高危行业的部分企业,认为安全生产费的计提标准过高,企业难以承受。其中有些企业自身防范事故的意识不强,未将安全生产费用的支出视为必要的投入。但计提标准的合理性也确实存在一定问题,有些行业或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实际投入或支出需求与计提标准不匹配。根据《暂行办法》规定,矿山企业安全费用分别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和单位产量提取标准按月提取;建筑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1%-2%计提;危险品生产企业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基数采取超额累退方式逐月提取;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以营业收入的0.5%-1.5%为计提依据。并且规定:各省级政府已制定下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办法的,其提取标准如果低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调整;如果高于本办法规定的标准,按照原标准执行。中小型企业和大型企业上年末安全费用专户结余分别达到本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的5%和2%时,经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同意,企业本年度可以缓提或少提安全费用。在该办法实施过程中,一些中小型建筑施工企业的毛利率较低,如果按照规定计提安全生产费用后,会造成当年全部净利润或者“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余额不够计提安全生产费。笔者认为,从会计角度而言,“盈余公积—专项储备”的计提应当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余额提取至零为限。但安全生产费的计提,也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确定比较合理的标准。以某家中型建筑施工企业为例说明。当年营业收入200 000万元,假定其承接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的收入各占50%,按《暂行办法》规定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的计提比例分别为2%和1%,应计提3 000万元安全生产费,但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也只有3 000万元,并且按照净利润的10%计提盈余公积。如果维持上述水平,在每年安全生产费实际支出1 000万元的情况下,专项储备结余当年增加1 700万元(3 000-3 000×10%-1 000),需要近六年才能使得该项储备累计结余达到10 000万元(200 000×5%),以满足《暂行办法》中规定的缓提或少提安全费的条件。一方面,安全生产费储备余额不断增加,另一方面,该企业将连续多年无法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当下,安全生产费提取和使用已被财企[2012]16号取代。其中新增了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行业也应计提安全生产费。  高危行业计提的安全生产费,不完全符合负债要素的定义和确认条件,未来流出的经济利益的金额难以可靠地计量,因此,财会函[2008]60号文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时从未分配利润转入盈余公积,建立专项储备。但是,将计提安全生产费作为利润分配,笔者认为存在如下缺陷:首先,导致部分成本外部化,使得为获取收入而必须发生的一部分成本未能及时计入当期损益,与相关收入的配比性较差,不利于进行成本控制与盈利预测;其次,与相关税收法规缺乏协调,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联合发布的财建[2004]119号文中明确规定“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列支”,这与原来的会计处理规定比较协调,而按财会函[2008]60号文的规定计提时不通过损益直接进入利润分配,给企业纳税调整和税收征管带来不便;再者,与利润分配的性质不相符,混淆了企业费用列支与向企业所有者分配利润的界线,容易引起投资者误解,并将引发下列问题: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余额不够计提,是否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余额为限?若企业的“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余额为负数,就不需要提取安全生产费了吗

安全生产费的计提

8. 安全生产费的计提

应该提取。
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主要是表明一个企业对安全生产支出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的表述。他与实际支出有一定的出入。
虽然勘探业务包给了外单位,但是该项业务并没有消失,作为公司而言,也有提取安全生产和的必要。虽然业务了,但安全生产管理所需要费用并没有因此而消失。
业务后,企业仍要对其加强管理,及时纠正其在生产过程中的各类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