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意外险工伤赔吗

2024-05-06 17:19

1. 团体意外险工伤赔吗

第一,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最关键的一步,也是所有问题的前提。
如果申请工伤认定,那么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那么在职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第二,如果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则需要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医药费,并且在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另外,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当地标准发放。
第三,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如果碰到某些单位,未能履行上述的义务或者故意拖拖拉拉的,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或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这样合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单位团体意外险的参保条件有哪些?
团体意外保险险对被保险人的年龄是有严格的要求的,根据职业类别、风险系数等,团体意外险的费率也是有区别的,风险系数越高,保费自然也就越高。
名额下限条件:一般来说要求投保人数不得低于8人,针对一些高风险类的工作,要求投保人数至少高于20人;
保险期限设定:短期偏多,一般是一年或者更短时间的,长期投保的话一般都是每年续保的。
保障范围:一般是意外伤残再附加意外医疗保险。
另外,根据保监会规定,目前大多数团险要求实名制投保(建工意外、极短期会展项目等除外)。
二、团体意外险怎么赔付
1、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公司按其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2、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本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之一的,保险公司按该表所列比例乘以其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事故发生之日起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3、有些团体意外险提供医疗保障的,按照被保险人从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实际支出的,在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范围内,超过人民币100元的部分,按照80%的比例赔付保险金。

团体意外险工伤赔吗

2. 单位买的团体意外险发生工伤后怎么办

法律分析:1、及时送往医院治疗。2、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申请,如果单位未按时申请,员工可以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3、治疗及休息期。员工在医院治疗和休息期间,单位按月支付员工工资,工资保持原待遇不变。4、劳动能力鉴定。员工在达到一定医疗期后,可申请伤残鉴定。5、工伤待遇审核。员工在治疗完毕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结束之后可申请工伤待遇,报销医疗费用以及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6、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单位应该支付有伤残人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社保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3. 团体意外险和工伤保险能否同时申请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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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诺解答:您好!
首先,我们要明确工伤理赔和团体意外险理赔是两回事。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而意外险属于商业保险。如果同时办理了工伤保险和意外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是不能重复报销的。因为商业保险医疗属于费用补充型,只能报销社保未报完的剩余部分。而医疗费用则可以先通过工伤保险报销。超过工伤保险的赔偿部分,意外险赔偿在责任限额内合理的费用部分;而意外伤害部分不冲突,如果造成残疾或死亡,工伤和意外险可以分别按照各自的规定赔偿伤残或死亡的保险金。

团体意外险和工伤保险能否同时申请理赔

4. 团体意外险的赔偿范围和工伤赔偿

法律分析:团体意外险即团体意外伤害险,是以团体的方式投保人身意外保险,一般是企业作为投保人,员工作为被保险人,团体意外险的保险责任、给付方式与个人意外伤害险相同。保障内容理赔范围包含意外事故身故、意外伤残、意外医疗、意外住院津贴、重大疾病等。
团体意外险的缴费比例根据员工的职业类别、团体投保人数、投保金额有关。它有固定费率,可以选择每人投保多少乘以费率再乘以被保险人数量。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赔偿标准主要包括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医疗这三个方面。具体情况如下:
1、意外伤害身故、伤残赔偿金:意外身故赔偿金额为险种的最高赔偿限额意外伤残的赔偿标准则要根据伤残程度划分,伤残程度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伤残程度第一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0%,伤残程度第十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每级相差10%。
2、意外医疗赔偿金:它属于损失补偿金额,其赔偿金额不超过实际花费的医疗费用。比如,意外医疗的保额为1万元,但被保险人治疗费用为5000元,那么经审核后的赔偿费用最高为50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5. 团体工伤意外险

可以各买一份,赔付费用三种情况讨论。

意外医疗费用报销部分,按相应合同,可能是两个公司按比例赔付(总额不会超过百分之百),也可能是一家公司按比例报销后,第二家公司将余额再按比例报销一次。
总之医疗总额度,不会,不可能超过100%。

误工费用部分,不管你买几份,都是按最低生活保障和一定比例的住院补助计算给多少钱,然后按比例分摊。
总之误工费不管买几家,给你的钱都就么点,都保证不会比干活赚的多。
(部分意外险是不含误工费用部分的。注意。)

致全残或死亡的赔付部分,没有特殊说明的话,是赔付两份。
(一般都是赔付两份)

团体工伤意外险

6. 团体意外险的赔偿范围和工伤赔偿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是以团体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险,其保障范围为员工因意外导致身故、伤残、可附加意外医疗责任、意外住院津贴责任、公共交通意外伤害责任、猝死责任等。保险责任、给付方式一般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相同。具体保障范围要看保单合同中载明的保障责任内容。
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
职业病造成的人身伤害、伤残、死亡工伤保险可赔,但团体意外保险一般不赔。
团体意外保险保单有效期内不区分工作时间和非工作时间。工伤保险以工作时间中受到伤害才可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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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团体意外险工伤赔偿问题

给员工投保团体意外险该注意什么???

团体意外险工伤赔偿问题

8. 团体意外险的赔偿范围和工伤赔偿

团体意外险即团体意外伤害险,是以团体的方式投保人身意外保险,一般是企业作为投保人,员工作为被保险人,团体意外险的保险责任、给付方式与个人意外伤害险相同。保障内容理赔范围包含意外事故身故、意外伤残、意外医疗、意外住院津贴、重大疾病等。团体意外险的缴费比例根据员工的职业类别、团体投保人数、投保金额有关。它有固定费率,可以选择每人投保多少乘以费率再乘以被保险人数量。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赔偿标准主要包括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医疗这三个方面。具体情况如下:
1、意外伤害身故、伤残赔偿金:意外身故赔偿金额为险种的最高赔偿限额意外伤残的赔偿标准则要根据伤残程度划分,伤残程度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伤残程度第一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0%,伤残程度第十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每级相差10%。
2、意外医疗赔偿金:它属于损失补偿金额,其赔偿金额不超过实际花费的医疗费用。比如,意外医疗的保额为1万元,但被保险人治疗费用为5000元,那么经审核后的赔偿费用最高为5000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