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改革是否意味私有化 真实的产权在哪里

2024-05-11 17:11

1. 产权改革是否意味私有化 真实的产权在哪里

  近来,关于国退民进的争论很热闹。其实,经济学家内部对企业产权改革的讨论一直是有争议的。争议的焦点是,产权的改革是否一定意味着国有财产的私有化。而对私有化的存疑,反映了经济学家对于私有化是否可以并一定能解决国有企业的低效率问题没有足够和可靠的理论与证据。我认为,我们可能需要的是一种重新思考问题的视角,如果我们的法律和产权制度与我们今天的大多数经济活动渐行渐远的话,如何弄懂中国这25年来的高速经济增长呢?
  以我们的金融制度为例,几乎所有的人都在说,民营经济活动没有得到官方金融资源的支持,因为75%的金融资源都分配给了国有部门。但是,民营部门和私人企业确实在增长中。而且如果没有它们的增长,缺乏效率和活力的国有企业部门尽管获取了75%的金融资源,仍是不能解释中国经济这些年来的增长纪录的。于是,值得追问的问题就成为,中国的民营或私人企业部门获得增长所需要的金融来自何方?以金融的形式来看,它们当然是自力更生的。因为如此,金融对它们来说更是一种实实在在的约束--有多少钱,办多少事。或者说,它们的预算约束是硬的。这是它们具有顽强的活力和效率的源泉,但同时也是它们较少做大的原因。当然,对于绝大多数中国的民营企业,创业者的第一桶金也好,企业扩张所依赖的金融支持也罢,来路大多有不正规或者借助于国企改革的背景通过打擦边球的方式转移国有企业的金融资产等方式而实现的。对于我们来说,搞清楚这些渠道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民营企业家们几乎每天都在发生的这种行为是什么?是偷盗?还是创新?
  对这个问题的判断离不开他们所在的这个产权体制。在生产性领域,产权依然由国家所有并依然由政府通过行政的力量来维护这种产权分配格局。这表现为国有企业部门的存在以及政府对它的金融支持和对企业财产的捍卫努力等等。25年来,尽管民营企业在增长,但这样的产权分配和保护格局在法律和行政上几乎没有大的变化。这就意味着,民营企业的成长事实上可能依赖了与官方的产权制度并行的、隐藏着的产权系统。这个产权系统是在体制外形成于无数民营企业家们的创新、创业等所谓生产性努力(盛洪曾经使用过这个词)之中。他们每天在重新界定、分配、使用和交换着体制内的产权,创造着资本。企业家的腐败和侵吞国有资产、企业转制中的国有资产流失、个人的社会集资等这些每天都在发生的活动,如果是个别行为和现象,那可能是犯罪行为,但如果是大规模的社会现象,恐怕就是一个挑战现行的法律和产权制度的集体行动,一个重新界定和使用产权和资本创造的运动了。
  面对着这些所谓的原罪,政府和法律怎么办?政府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如反腐败运动、打击经济犯罪等,来维护国家的产权,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方式,因为这样的运动不仅成本巨大,而且概念模糊,会极大妨碍中国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精神的增长。面对这些转型中的现象,现在真正需要的是解决意识形态上的问题。比如,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努力中,法律的转型是重要的内容和标志。问题是,法律的源泉是什么?法律该为谁服务?这些问题现在并没有回答清楚。经济活动的内容变化了,法律的基本精神却没有变,法律的转型远远落在了经济转型的后面,从而使我们的法律和产权制度的现有体系越来越远离我们今天大多数有创新和有效率的经济活动。
  今天我们该问的是,与现行法律上界定的名义产权制度相对应,我们真实的产权制度在哪里?这些远离产权保护制度的经济活动,已经占到了我们经济总量的70%,理应构成我们的法律和产权制度的主体。金融体系和法律制度均应该体现这些经济活动的需求。法律的精神不仅应该来自于人民,而且要为人民服务。这就要求法律要与时俱进,不断整合和保护来自体制外的那些生产性努力。只有这样,才能真正顺应不断提高的经济活动的市场化程度,整体推进中国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过程。

产权改革是否意味私有化 真实的产权在哪里

2. 国有资产私有化是什麼意思?

国有企业私有化是指引入竞争,打破垄断国企垄断,给民营公司、外资公司或个人等非国家控股的企业或个人一个竞争的机会,使得市场能够达到充分竞争。

衡量国有企业私有化的一个标准,是看这家“国有企业”的产权关系,如果国有股份和其他股份比较起来,不在这家改制后的企业占有主导地位,甚至完全没有国有股份,这家“国有企业”就可以被称之为国有企业私有化的一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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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国有资产私有化是谁提出来的?

法律分析:
在我国可以进行国有资产私有化,但是是以证券市场进行调节,是由全国人大提出通过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第五十四条 国有资产转让应当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除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直接协议转让的以外,国有资产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场所公开进行。转让方应当如实披露有关信息,征集受让方;征集产生的受让方为两个以上的,转让应当采用公开竞价的交易方式。转让上市交易的股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进行。

国有资产私有化是谁提出来的?

4. 国有资产私有化谁提出的

法律分析:衡量国有企业私有化的一个标准,是看这家“国有企业”的产权关系,如果国有股份和其他股份比较起来,不在这家改制后的企业占有主导地位,甚至完全没有国有股份,这家“国有企业”就可以被称之为国有企业私有化的一家企业。
法律依据:《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
第七条 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占有产权登记。
占有产权登记的主要内容:
(一)出资人名称、住所、出资金额及法定代表人;
(二)企业名称、住所及法定代表人;
(三)企业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四)企业实收资本、国有资本;
(五)企业投资情况;
(六)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向企业核发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是企业的资信证明文件。
第八条 企业发生下列变动情形之一的,应当自变动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动产权登记:
(一)企业名称、住所或者法定代表人改变的;
(二)国有资本占企业实收资本比例发生变化的;
(三)企业分立、合并或者改变经营形式的;
(四)有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变动情形的。
第九条 企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各该情形发生之日起30日内办理注销产权登记:
(一)企业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二)企业转让全部产权或者企业被划转的;
(三)有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5. 产权制度改革的观点

1.中国的国企为什么要推进产权制度改革?产权制度改革是国企引入承担资产损失责任主体的最有效途径。借助产权改革,通过一连串的产权制度安排和产权结构设计,让外资、民资、管理层等各类资本参与到国企管理和发展中来,将国企改造成混合所有制企业,构造出相互制衡的多元投资主体。能否把产权制度融入到国企改制中,直接关系着国企改制的成败,只有投资到位、权利到位,责任才能到位。2.如何才能推进国企的产权制度改革?引入非国有资本,是将国企改制为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关键。只有引入这种能够承担风险、有人负责(承担资产损失责任)的人格化产权主体,国企才能实现脱胎换骨式的制度变革。

产权制度改革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