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成立一个正规的慈善基金会

2024-05-10 16:31

1. 怎样成立一个正规的慈善基金会

国家《基金会管理条例》中对基金会的性质、成立条件和程序都作了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基金会的成立门槛比较高。
另外,《基金会管理条例》中规定,基金会是非营利性机构。可以以安全、合理等方式对基金会资产进行保值增值。但基金会管理条例同时要求,基金会用于公益事业的支出,不得低于当年收入(接受募捐、资本运营收入)的70%。

向您这种情况,可以考虑将善款捐助给有关慈善基金会,如果善款额度有一定规模,就可以考虑在该慈善基金会中成立您的专项基金,您就有权对资金的使用流向进行决策。
即使不设立专项基金,您可以与该慈善基金会签订捐助协议,有权对资助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
这是《基金会管理条例》中规定的。

怎样成立一个正规的慈善基金会

2. 怎么创建基金会

建立条件 建立基金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性质、宗旨和基金来源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的规定; (二)有人民币十万元(或者有与十万元人民币等值的外汇)以上的注册基金; (三)有基金会章程、管理机构和必要的财务人员; (四)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编辑本段管理办法 基金会,是指对国内外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自愿捐赠资金进行管理的民间非营利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    
中国扶贫基金会1、基金会可以向国内外热心于其活动宗旨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募捐以筹集资金,但必须出于捐赠者的自愿,严禁摊派。 2、基金会的领导成员,不得由现职的政府工作人员兼任。 基金会应当实行民主管理,建立严格的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制度,定期公布收支帐目。 3、基金会的基金,应当用于资助符合其宗旨的活动和事业,不得挪作他用。基金会不得经营管理企业。 4、基金会可以将资金存入金融机构收取利息,也可以购买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但购买某个企业的股票额不得超过该企业股票总额的20%。 5、基金会对接受资助者使用资助资金的情况有权进行监督。如果发现不按原定的协议使用资金,基金会有权减少、停止或者收回资助的资金。 6、基金会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办公费用,在基金利息等收入中开支。 7、国外捐赠给基金会的外汇,归基金会所有,允许开立外汇存款帐户。 国外捐赠给基金会的物资,免征关税,归基金会所有;基金会有权将其作为资助,无偿转让给与其宗旨有关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但不得出售。 8、建立基金会,由其归口管理的部门报经人民银行审查批准,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发给许可证,具有法人资格后,方可进行业务活动。 全国性的基金会,报中国人民银行审查批准,向民政部申请登记注册,并向国务院备案。地方性的基金会,报中国人民银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审查批准,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基金会改变名称、合并或者撤销,按照申请成立的程序办理。 9、基金会应当每年向人民银行和民政部门报告财务收支和活动情况,接受人民银行、民政部门的监督。 基金会的活动违反以上规定时,人民银行有权给予停止支付、冻结资金责令整顿的处置,民政部门有权给予警告、吊销许可证的处罚。 10、以上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和民政部负责实施,并可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3. 怎样成立一个正规的慈善基金会

国家《基金会管理条例》中对基金会的性质、成立条件和程序都作了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基金会的成立门槛比较高。
另外,《基金会管理条例》中规定,基金会是非营利性机构。可以以安全、合理等方式对基金会资产进行保值增值。但基金会管理条例同时要求,基金会用于公益事业的支出,不得低于当年收入(接受募捐、资本运营收入)的70%。
向您这种情况,可以考虑将善款捐助给有关慈善基金会,如果善款额度有一定规模,就可以考虑在该慈善基金会中成立您的专项基金,您就有权对资金的使用流向进行决策。
即使不设立专项基金,您可以与该慈善基金会签订捐助协议,有权对资助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
这是《基金会管理条例》中规定的。

怎样成立一个正规的慈善基金会

4. 怎样能成立一个基金会


5. 我想申请成立一个爱心基金会!需要哪些法律手续?

申请成立爱心基金会需要的法律手续;
(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申请设立基金会,申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章程草案;
(三)验资证明和住所证明;
(四)理事名单、身份证明以及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简历;
(五)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
基金会章程必须明确基金会的公益性质,不得规定使特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受益的内容。
基金会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及住所;
(二)设立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三)原始基金数额;
(四)理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理事的资格、产生程序和任期;
(五)法定代表人的职责;
(六)监事的职责、资格、产生程序和任期;
(七)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审定制度;
(八)财产的管理、使用制度;
(九)基金会的终止条件、程序和终止后财产的处理。

我想申请成立一个爱心基金会!需要哪些法律手续?

6. 爱心基金成立方案

别太单纯了好不好?领导真敢想:

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申办材料
  申请设立基金会,申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章程草案;
  (三)验资证明和住所证明;
  (四)理事名单、身份证明以及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简历;
  (五)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

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0号,2004年3月8日)
1) 先找一个挂靠单位, 全国性的基金会的挂靠单位要副部级以上, 省(市)的基金会的挂靠单位要副厅级以上,
2) 全国性的基金会要央行批准!省(市)的基金会地方人民银行批准!

所以,没戏了朋友,换个事儿做吧

7. 创办爱心基金会,所需条件,和申请步骤,是什么?

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公募基金会按照募捐的地域范围,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第八条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九条申请设立基金会,申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章程草案;
(三)验资证明和住所证明;
(四)理事名单、身份证明以及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简历;
(五)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
第十条基金会章程必须明确基金会的公益性质,不得规定使特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受益的内容。
基金会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名称及住所;
(二)设立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三)原始基金数额;
(四)理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理事的资格、产生程序和任期;
(五)法定代表人的职责;
(六)监事的职责、资格、产生程序和任期;
(七)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审定制度;
(八)财产的管理、使用制度;
(九)基金会的终止条件、程序和终止后财产的处理。
第十一条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本条例第九条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基金会设立登记的事项包括:名称、住所、类型、宗旨、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原始基金数额和法定代表人。
第十二条基金会拟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应当向原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交拟设机构的名称、住所和负责人等情况的文件。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基金会分支(代表)机构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的事项包括:名称、住所、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和负责人。
基金会分支机构、基金会代表机构依据基金会的授权开展活动,不具有法人资格。
第十三条境外基金会在中国内地设立代表机构,应当经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基金会在境外依法登记成立的证明和基金会章程;
(三)拟设代表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及简历;
(四)住所证明;
(五)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在中国内地设立代表机构的文件。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的事项包括:名称、住所、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和负责人。
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应当从事符合中国公益事业性质的公益活动。境外基金会对其在中国内地代表机构的民事行为,依照中国法律承担民事责任。
第十四条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依照本条例登记后,应当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凭登记证书依法申请组织机构代码、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
基金会、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应当将组织机构代码、印章式样、银行账号以及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创办爱心基金会,所需条件,和申请步骤,是什么?

8. 爱心基金会是什么

  中华爱心基金会(CKF)属非牟利性社团组织,由中国共青团中央等若干中央单位倡导发起,经中国国家领导人同意,鉴于面向世界华人的工作需要在香港设立,并根据香港《社团条例》(第151章)规定,在香港警署注册。中华爱心基金会(CKF)在全球诸多国家和地区设立了分支机构或联络部门。中华爱心基金会(CKF)还根据中国《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内地设立中华爱心基金会北京代表处(CKFBJ),其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国民政部,其业务主管机关是中国国家民委。
  业务范围
  本会业务范围是:
  (1) 帮助港人及海外华人投资中国内地西部、东北老工业基地,开展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救助等公益项目;
  (2) 在北京长城中华爱心园内为慈善家树碑立传,筹集与管理建设基金;
  (3) 两岸文化交流基金的募集与管理;
  (4) 中华爱心网的建设维护、《中华爱心》杂志的编辑出版、中华爱心卡的推广发行等相关业务;
  (5) 从事公益成果的评估、爱心文化研究、爱心业绩的展示以及其他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