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其条件之一是“股票经证监机

2024-05-18 00:18

1. 证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其条件之一是“股票经证监机

在我国是比较严格的了,你看看美国的,他们发行股票的条件就要简单多了,他们的原则是只要你能够遵守法律及会计准则,不存在欺骗,这样的情况下,只要有人买你的股票你就可以发行了.而在中国需要一些注册资本的要求,连续赢利的要求等等,复杂多了.所以国内很多股票都去香港美国上市,而不是国内,因为国内要求太多.因为过内相对比较严格,所以大盘平稳的行情下破发的股票很小出现;而在美国香港等地,在大盘平稳的行情下,它们破发的股票一般也超过一半吧.个人认为,发行股票宽松一些比较好,遵守市场原则,只要你不违规欺骗,有人买你的股票,你就可以发行了.这样就不会出现新股发行中签率百分之零点几等怪异现象了.也能打破那些大机构垄断新股发行的市场.也能为市场上提供的股票品种,给投资者更大的发挥空间,不过这样有一个弱点,就是市场上股票的品质降下降,需要投资者以更好的眼力和更好的风险控制能力.当然,也能提供的获利机会.

证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其条件之一是“股票经证监机

2. 证券法中什么是重大事件(董监高有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的重大事件指的是
A . 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B . 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C . 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D . 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3. .按照我国“证券法”规定,股票不得 ( )

股票发行可以分为平价发行、折价发行和溢价发行三种。

平价发行,是指发行人以票面金额作为发行价格。

折价发行,是指以低于股票面额的价格发行股票。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不允许折价发行。

溢价发行,是指发行人按照高于股票面额的价格发行股票。我国公司法对溢价发行股票作了规定,即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证券法进一步作了明确规定,即溢价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所以股票不得 C 市价发行

.按照我国“证券法”规定,股票不得 ( )

4. 《证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的要求包括

A、B、D、E。
(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四)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

5. 证券法84条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作出公开承诺的,应当披露?

根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禁止的交易行为包括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三条 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
第七十四条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一)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五)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
(六)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
第七十五条 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内幕信息。
下列信息皆属内幕信息:
(一)本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
(二)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
(三)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四)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五)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六)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七)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
(八)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第七十六条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该公司的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
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本法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内幕交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证券法84条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作出公开承诺的,应当披露?

6. 证券法的相关问题

第一条 为了规范立法活动,健全国家立法制度,建立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适用本法。
  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立法应当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
  第四条 立法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第五条 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
  第六条 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

7. 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
《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是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一项实施于证券公司股权管理的规定条例,其于2019年7月5日公布,2021年3月18日修正,2021年4月18日施行。该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明确了证券公司股权管理应当遵循分类管理、资质优良、权责明确、结构清晰、变更有序、公开透明的原则,也对一些基本制度作出了安排。
法律依据:

《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
第三条 证券公司股权管理应当遵循分类管理、资质优良、权责明确、结构清晰、变更有序、公开透明的原则。

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 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