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志愿服务条例

2024-05-17 17:00

1. 福建省志愿服务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鼓励和规范志愿服务,发展志愿服务事业,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根据《志愿服务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的志愿服务以及与志愿服务有关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志愿服务,是指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组织自愿、无偿向社会或者他人提供的公益服务。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志愿服务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合理安排志愿服务所需资金和资源,促进广覆盖、多层次、宽领域开展志愿服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在资金、场地等方面为本辖区内的志愿服务提供支持和帮助。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志愿服务工作机制,组织辖区居民、村民和单位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第四条 县级以上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应当建立志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同做好志愿服务工作,统筹规划本行政区域的志愿服务工作发展,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和宣传表彰先进典型。

  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应当将志愿服务工作纳入创建活动考核内容。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志愿服务行政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教育、科学技术、公安、司法行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体育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与志愿服务有关的工作。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红十字会等有关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和社会组织应当发挥优势,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做好相应的志愿服务工作。第六条 全社会应当尊重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及其提供的志愿服务。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鼓励和支持志愿服务活动,共同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第七条 广播、电影、电视、报刊、网络等应当积极开展志愿服务宣传,传播志愿服务文化,弘扬志愿服务精神。

  鼓励通信运营商、广告发布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向社会免费发布志愿服务公益宣传信息。第二章 志愿者第八条 本条例所称志愿者,是指以自己的时间、知识、技能、体力等从事志愿服务的自然人。

  志愿者可以参与志愿服务组织和其他组织开展的志愿服务活动,也可以自行依法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鼓励具备专业知识、技能和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提供专业志愿服务。第九条 志愿者可以将其身份信息、服务技能、服务时间、联系方式等个人基本信息,通过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定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志愿服务信息系统)自行注册,也可以通过志愿服务组织进行注册。通过志愿服务组织进行注册的,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志愿服务信息系统。

  志愿者提供的个人基本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第十条 志愿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自愿加入或者退出志愿服务组织;

  (二)自愿选择志愿服务项目;

  (三)拒绝提供违背自身意愿、超出自身能力或者约定范围的志愿服务;

  (四)获得从事志愿服务活动的相关信息、必要的物质条件、培训和安全保障;

  (五)无偿获得志愿服务记录证明;

  (六)优先获得志愿服务;

  (七)对志愿服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一条 志愿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接受所在的志愿服务组织的管理;

  (二)按照约定提供志愿服务,因故不能按照约定提供志愿服务的,应当及时告知志愿服务组织或者志愿服务对象;

  (三)维护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的形象和声誉;

  (四)保守志愿服务中接触到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自然人的隐私和个人信息;

  (五)尊重志愿服务对象的人格尊严,不得损害其合法权益;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三章 志愿服务组织第十二条 本条例所称志愿服务组织,是指依法成立,以开展志愿服务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

  志愿服务组织可以依法采取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等组织形式进行登记。不具备登记条件的,可以按照本省有关规定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管理,也可以向依法登记的志愿服务组织申请成为其成员,接受其管理。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福建省志愿服务条例

2. 福建省青年志愿服务条例

第一条  为促进和规范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精神,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保障青年志愿者及其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法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志愿服务是指自愿、无偿地服务他人和社会的行为。
    青年志愿者是指热心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青年。
    青年志愿者组织是指从事志愿服务的非营利的公益性组织。 
  青年志愿者协会是指具备《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登记为从事青年志愿服务的社会团体。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志愿服务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范围,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公民积极参与各种志愿服务,为青年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资助。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鼓励和支持青年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维护青年志愿者及其组织的合法权益。 
  新闻媒体应当加强对青年志愿服务的宣传报道。第四条  青年志愿服务范围主要包括助老扶残、扶贫济困、支教助学、法律援助、科普宣传、科技推广、医疗护理、环境保护、社区服务、为大型社会活动提供服务以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第五条  青年志愿服务的重点对象是残疾人、老年人、优抚对象和其他有特殊困难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第六条  青年志愿者、青年志愿者组织与服务对象之间应当互相尊重、平等相待。第七条  青年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注重服务质量,维护青年志愿者和青年志愿者组织的声誉和形象。第八条  建立青年志愿者注册制度。鼓励青年志愿者注册登记,成为注册青年志愿者。 
  青年志愿者协会为青年志愿者注册机构,负责青年志愿者的注册工作。注册工作也可以委托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服务站、服务队具体负责。第九条  青年志愿者具备参加志愿服务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愿意每年参加一定量的志愿服务活动的,可以申请成为注册青年志愿者。 
  注册青年志愿者在进行志愿服务活动时应当佩戴统一的注册青年志愿者标志。第十条  注册青年志愿者可以参加青年志愿者组织开展的各种活动,接受有关教育、培训;要求青年志愿者组织帮助解决在服务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青年志愿者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在困难时优先得到他人提供的志愿服务。第十一条  青年志愿者协会主要职责是: 
  (一)动员广大青年参加志愿服务; 
  (二)组织、协调青年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三)负责青年志愿者的注册登记、教育培训以及志愿服务标志的制作发放工作; 
  (四)建立注册青年志愿者服务档案,累计志愿服务时间,评价志愿服务绩效; 
  (五)维护青年志愿者的合法权益; 
  (六)总结、推广青年志愿服务活动的经验,表彰奖励表现突出的青年志愿者和青年志愿者组织。第十二条  青年志愿者组织开展的活动接受共青团组织的指导。第十三条  青年志愿者组织在组织志愿服务活动时,应当进行安全教育,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并为发生意外伤害的青年志愿者提供必要的援助。第十四条  青年志愿服务活动的经费来源: 
  (一)政府必要的资助; 
  (二)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捐赠。 
  资助和捐赠的资金,由青年志愿者协会设立专门账户,用于青年志愿服务活动。资金的管理、使用依法接受监督。 
  资助和捐赠的物资,由青年志愿者协会接收、登记和管理,并按照资助和捐赠者的意愿发放、使用。第十五条  鼓励在校的青年学生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活动。第十六条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学校在招工、招生时,在同等条件下对表现突出的青年志愿者优先录用、录取。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对表现突出的青年志愿者、青年志愿者组织,以及支持、帮助青年志愿服务有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十八条  禁止利用青年志愿者组织名义、标志从事经营性的活动。 
  以青年志愿者组织名义、标志进行违法活动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十九条  本条例自2003年5月4日起施行。

3. 福州市志愿服务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鼓励和规范志愿服务活动,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保障志愿者及志愿服务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志愿服务,是指不以获取报酬为目的,自愿奉献时间、智力、体力和技能等,帮助他人、服务社会的公益行为。

  本条例所称志愿服务组织,是指依法登记,从事志愿服务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本条例所称志愿者,是指经登记或者注册从事志愿服务的自然人。第四条 志愿服务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无偿、互助的原则。第五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志愿服务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支持、引导并促进志愿服务事业的发展。第六条 市、县(市、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机构负责指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志愿服务工作。

  民政部门负责开展志愿服务组织登记、志愿服务记录规范等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推行志愿者统一注册制度。公安、工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城市管理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志愿服务活动给予支持和保障。

  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单位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指导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第七条 市、县(市、区)志愿者联合会是由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和个人组成的志愿者联合组织,应当对会员加强自律管理,维护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的合法权益。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尊重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不得阻碍和干扰志愿服务活动。第九条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宣传志愿服务精神,鼓励和支持志愿服务活动。

  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对志愿服务活动进行公益性宣传,提高公民志愿服务意识,推动志愿服务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鼓励将志愿服务精神纳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范和学生守则。第二章 志愿服务组织第十条 申请成立志愿服务组织的,应当依法向民政部门登记。

  民政部门应当公开依法办理社团登记的志愿服务组织基本信息。第十一条 志愿服务组织应当依据章程,组织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第十二条 志愿服务组织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志愿服务各项制度;

  (二)招募、登记、培训、考核、奖励志愿者;

  (三)组织实施志愿服务活动;

  (四)开展志愿服务记录,如实记录志愿者服务时间、内容及质量;

  (五)建立志愿者服务档案,并根据志愿者申请,如实出具相关证明;

  (六)开展志愿服务的宣传、合作、交流活动;

  (七)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帮助,维护其合法权益;

  (八)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因不可抗力或者第三人原因受到损害,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依法协助向第三人索赔;

  (九)志愿服务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志愿服务组织应当通过适当方式公示其服务范围、具体职责和联系方式。第十三条 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对注册志愿者发放志愿者证。第十四条 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对志愿者的个人信息保密,未经志愿者本人同意,志愿服务组织不得公开或者向第三方提供。第十五条 志愿服务组织应当依法筹集、使用和管理志愿服务活动资金、物资。对筹集的资金、物资应当建立接收、登记、管理制度,并向社会公开使用情况。对捐赠资金、物资的支配和使用应当尊重捐赠者的意愿,并向其通报使用情况。

  志愿服务经费应当设立专户,专款专用。第十六条 志愿服务组织安排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时,应当与志愿者的年龄、健康状况等条件相适应,与志愿服务项目所要求的知识技能相适应,不得安排志愿者从事超出其自身能力的志愿服务活动。第三章 志愿者第十七条 志愿者从事志愿服务活动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经其监护人同意,可以参加与其年龄、智力状况相适应的志愿服务活动。第十八条 志愿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自愿参加或者退出志愿服务组织;

  (二)自主选择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三)获得所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

  (四)获得从事志愿服务活动所必要的物质条件和安全保障;

  (五)获得志愿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培训;

  (六)对志愿服务活动提出建议,对志愿服务组织进行监督;

  (七)自身遇到困难时优先获得志愿服务;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福州市志愿服务条例

4. 关于福州的青年志愿者协会

分类:  地区 >> 福建 >> 福州市 
   问题描述: 
  
 我想了解福州市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入会方式或者联系方式。如果有哪位朋友本身是福州青年志愿者团的一员,麻烦介绍一下该方面的相关信息。谢谢!
 
   解析: 
  
 福建省青年志愿者行动情况介绍
 
 福建省青年志愿者协会 
 
  福建省于1994年3月份开始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1995年3月份成立青年志愿协会,制定《福建省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实施青年志愿者行动。几年来,在党和 *** 、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通过青年志愿者的共同努力和无私奉献,青年志愿者行动已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福建省青年志愿者行动概括起来有三个阶段,即广泛动员组织开展活动(1993-1997年),活动开展、机制建设和法制化相结合(1998至今)。据统计,目前全省青年志愿者协会已有(县级以上)151个,成立的各种各在的服务站(队)有2500多个,参与服务的青年志愿者这几年来累计有1000多万人,相对固定的青年志愿者约50万,基本形成了哪里有需要,哪里有志愿者足迹的社会局面。 
 
  
 
  团省委和省青年志愿者协会在总结过去经验基础上,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精神为宗旨,积极组织和动员广大青年志愿者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服务范围逐步从"一助一"结对帮扶行动为主要形式拓展到社区志愿服务、"110"社会联动、扶贫接力、爱心献血、环境保护、希望工程扶贫救助、为大型活动志愿服务、抢险救灾等社会急需、人民生活需要的领域。一是"110"青年志愿者服务网络的服务项目不断增加;二是借助载体的形式服务社会,各地先后开通青年志愿者服务热线,成立爱心服务社和青年服务社等服务社会,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包括市内搬家、家教、室内清洁、医疗服务、家电维修、管道疏通、水电安装等,同时对残疾人、五保户、老红军、军烈、老专家等免书服务费;三是联合有关部门开展青年文明号示范活动,抓好志愿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成为青年志愿者社会服务网络的有益补充;四是开展倡导社会新风,关注社会"热点"、"难点"志愿服务活动;五是吸纳下岗青工,提供再就业的机会,如组织社区志愿服务队、维修队等,为群众提供低偿的"钟点"服务,六是开展社区志愿服务,组建各类青年志愿者社区服务队(站),通过低偿服务和无偿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双休日青年志愿者公益服务"和社区居民互助服务相结合、"一助一"结对服务和"多助一"包户服务相结合、长期服务和钟点服务、集中定点服务和持卡上门服务结合等方式,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七是开展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先后开展了大中专学生参与"三下乡"活动、招募青年医疗卫生技术专业人员赴宁夏志愿服务,首批8位青年卫生志愿者于2000年10月赴宁夏在同心县服务期间,通过他们的努力和过硬的技术本领,为提高受援地医疗卫生水平和当地医院的综合管理水平,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为闽宁两省区的交流与合作发挥了积极作用。第二批志愿者于2001年3月赴宁夏服务。第三批于2001年9月赴宁夏开展服务取得了显著成绩;八是为大型活动提供志愿服务,如招募青年志愿者为厦门中国"98"贸恰会、福州国际招商月、漳州福建"花博会"、省运会以及城市建设(改造)为民搬迁等服务;九是加快《福建省青年志愿者条例》立法工作,成立《福建省青年志愿者条例》起草小组,与此省人大先后召开了论证会和协调会,邀请有关专家参与《条例》的制定、修改和修订工作。 
 
  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省青年志愿者协会制定了许多工作制度和措施,进一步完善服务机制。一是逐步完善志愿者登记注册制度,严格审核把关,对志愿者采取公开招募,制定考核办法,签订协议书,实行上岗前培训等;二是公开向社会承诺,要求志愿服务人员定人定岗服务,强化"小时服务"意识;三是加强队伍管理。采取实地检查、电话跟踪、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服务人员的监督;四是以县级青年志愿协会为主体,进一步指导各级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岗、站、分队)开展志愿服务,以管理促活动,以活动提高服务水平。
 
  福建青年志愿者协会招募电话:0591--7522855

5. 福州志愿者怎么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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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福建青年志愿者平台注册怎么填

具体步骤如下:
1、打开浏览器,搜索“福建青年志愿者注册平台”。

2、点击进入“青年志愿者网上注册系统”。
3、真实地填写自己的个人信息。

4、点击“提交”,就注册成功了。(可能要等一下,显示了注册成功再退出界面。)

7. 福建2018高考志愿填报网址入口

 高考成绩公布后,就要开始填报志愿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报考,下面我整理了福建高考志愿填报的网址入口,供大家参考!
     
   福建高考志愿填报网址入口       
     >>  
   高考志愿填报技巧   合理搭配平行志愿,形成有效梯度。合理搭配的原则就是一般既不要全部填报分数较高的院校,也不要全部填报分数较低的院校。可以填报一个或几个分数较高的院校,同时也需要填报一个或几个分数适中或较低的院校。一旦分数较高的院校投不出去,还有分数适中、较低的院校过渡、保底。形成有效梯度,就不是简单的冲一冲、稳一稳、保一保了,而是要做到冲得上、稳得住、保得了。
   将自己最心仪的,同时也可能是录取分数最高的院校排列在平行志愿的最前面,再依次保持一定的梯度。
   优先选择投档不退档或者是投档比例较小的院校。如投档比例为少有的100%的院校,以及公开承诺投档不退档的院校。
   凡作为平行一志愿填报的院校,最好选择学校的专业录取办法为分数优先的,也就是学校确定专业时也为平行志愿的。简言之,优先选择院校和专业的" 双平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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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福建省同人助残志愿者服务中心的服务内容

一、残疾人家庭支持:“同人助残”以残疾人家庭支持为中心任务,连续10年开展深入社区、乡村访问、调查数百户残疾人家庭活动,并根据其需求进行一助一帮扶;长期开展残疾儿童爱心家教支持;开展“希望救助”残疾儿童康复项目,募集20万元善款帮助30名残疾儿童做手术、装辅具;开展了同人剪纸、残疾人电话客服、电子商务客服、残疾人就业大讲堂等促进残疾人就业的项目;开辟心理热线,入户对残疾人心理、家庭、婚姻问题进行支持。  二、促进社会融合:“同人助残”以促进社会融合为使命,长期开展公共设施无障碍建设调查,2011年启动“无障碍爱心地图”项目,培训近1500名志愿者,动员残健志愿者调查700人次、开展逾1600小时志愿服务,完成逾千个无障碍爱心地点的标注;连续八年举办残健同乐趣味运动会,参与人数逾三千;经常组织残疾人出游领略城市文明之美;自2002年开始,每两年举办一届“同人论坛”,研讨残疾人事业发展,海内外社会学者、公益机构负责人上千人参与;编辑《同人》刊物二十余年,免费赠阅全国困难残疾人。  三、助残志愿服务培训:专业培训如入户探访、爱心家教、无障碍、儿童融入、导盲、轮椅伴行等助残志愿服务技巧;走进高校,传播同人助残理念;编写并出版了《伴你同行——志愿者助残服务实用手册》,是我省第一本正式助残志愿服务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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