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幕信息有哪些?

2024-05-11 16:34

1. 内幕信息有哪些?

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人员所知悉、尚未公开的可能影响证券市场价格的重大信息。信息未公开指公司未将信息载体交付或寄送大众传播媒介或法定公开媒介发布或发表。如果信息载体交付或寄送传播媒介超过法定时限,即使未公开发布或发表,也视为公开。内幕信息包括:
1、证券发行人订立重要合同,该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责、权益和经营成果中的一项或者多项产生显著影响;
2、证券发行的经营政策或者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
3、证券发行人发生重大的投资行为或者购置金额较大的长期资产的行为;
4、证券发行人发生重大债务;
5、证券发行人未能归还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6、证券发行人发生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
7、证券发行人资产遭受到重大损失;
8、证券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9、可能对证券市场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国家政策变化;
10、证券发行的董事长、1/3以上的董事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化;
11、持有证券发行人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的股东,其持有该种股票的增减变化每达到该种股票发行在外总额的2%以上的事实;
12、证券发行人的分红派息,拉资扩股计划;
13、涉及发行人的重大诉讼事项;
14、证券发行人进入破产、清算状态;
15、证券发行人章程、注册资本和注册地址的变更;
16、证券发行人无支付能力而发生相当于被退票人流动资金的5%以上的大额银行退票;
17、证券发行人更换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8、证券发行人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19、股票的二次发行;
20、证券发行人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
21、证券发行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负有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22、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决定被依法撤销;
23、证券监管部门作出禁止证券发行人有控股权的大股东转让其股份的决定;
24、证券发行人的收购或者兼并;
25、证券发行人的合并或者分立先等。

内幕信息有哪些?

2. 内幕信息有什么?

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人员所知悉、尚未公开的可能影响证券市场价格的重大信息。信息未公开指公司未将信息载体交付或寄送大众传播媒介或法定公开媒介发布或发表。如果信息载体交付或寄送传播媒介超过法定时限,即使未公开发布或发表,也视为公开。内幕信息包括:
1、证券发行人订立重要合同,该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责、权益和经营成果中的一项或者多项产生显著影响;
2、证券发行的经营政策或者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
3、证券发行人发生重大的投资行为或者购置金额较大的长期资产的行为;
4、证券发行人发生重大债务;
5、证券发行人未能归还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6、证券发行人发生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
7、证券发行人资产遭受到重大损失;
8、证券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9、可能对证券市场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国家政策变化;
10、证券发行的董事长、13以上的董事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化;
11、持有证券发行人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的股东,其持有该种股票的增减变化每达到该种股票发行在外总额的2以上的事实;
12、证券发行人的分红派息,拉资扩股计划;
13、涉及发行人的重大诉讼事项;
14、证券发行人进入破产、清算状态;
15、证券发行人章程、注册资本和注册地址的变更;
16、证券发行人无支付能力而发生相当于被退票人流动资金的5以上的大额银行退票;
17、证券发行人更换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8、证券发行人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19、股票的二次发行;
20、证券发行人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
21、证券发行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负有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22、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决定被依法撤销;
23、证券监管部门作出禁止证券发行人有控股权的大股东转让其股份的决定;
24、证券发行人的收购或者兼并;
25、证券发行人的合并或者分立先等。

3. 什么是内幕信息

所谓内幕信息,是指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什么是内幕信息

4. 未公开信息与内幕信息有什么区别?

本罪与内幕交易罪的区别关键在于两罪对象上的不同。
本罪的对象是未公开信息,而内幕交易罪的对象是内幕信息。
内幕信息指在证券 
期货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 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 期货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尚未公开的信息。
未公开信息是指内幕信息以外的对证券 
期货市场价格变动具有重要影响且在依法披露前限于少数人知悉的未来投资经营信息,其属于兜底性规定。
二者存在较大区别,在司法实践中需要注意区分。依据我国 
证券法 第69条的规定,内幕信息专属于上市公司内部的重要信息,一般仅涉及单一的某只股票,可以是上市公司或企业的运营质量、发展前景以及公司治理结构等实业内容方面的多种信息,属于上市公司经营领域。未公开信息,是那些与纯粹的证券 
期货二级资本市场未来投资经营有关的信息。它涉及多个股票、期货信息,且一般属于证券交易领域。如本单位受托管理资金的交易信息、某机构或个人大户下单方向或下单量的信息、利率的变化、降低印花税、外汇政策、金融政策的改变等,未公开信息具有价格敏感性、确定性、尚未公开、内容涉及未来投资经营等特征。

5. 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包括哪些

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包括证券持仓数量及变化、资金数量及变化、交易动向信息;证券、期货的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信息;其他可能影响证券、期货交易活动的信息。
一、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立案条件是什么?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立案条件:
(一)多次利用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活动的;
(二)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三)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四)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什么样的情况下被视为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构成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要件有: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侵害的客体为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行为。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是指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四款规定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下列信息:
(一)证券、期货的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信息;
(二)证券持仓数量及变化、资金数量及变化、交易动向信息;
(三)其他可能影响证券、期货交易活动的信息。

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包括哪些

6. 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下列信息:(一)证券、期货的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信息;(二)证券持仓数量及变化、资金数量及变化、交易动向信息;(三)其他可能影响证券、期货交易活动的信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1)证券、期货的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信息;
(2)证券持仓数量及变化、资金数量及变化、交易动向信息;
(3)其他可能影响证券、期货交易活动的信息。

7. 哪些信息属于内幕信息

  《证券法》规定在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内幕信息。具体来说下列信息皆属内幕信息:
  (1)法定的重大事件,包括:
  ●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2)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
  (3)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4)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5)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
  (6)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7)上市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
  (8)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哪些信息属于内幕信息

8. 内幕信息的范围有哪些

(一)应提交临时报告的重大事件;
(二)上市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
(三)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四)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五)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
(六)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七)上市公司的收购方案;
(八)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以上就是内幕信息包含的内容,内幕信息的范围有哪些的具体情况,希望能帮您解决您的问题。对司法实践中引发的纠纷,如果需要走诉讼程序,建议最好事先咨询相关的专家律师,以少走弯路,更好地解决自己所面临的问题。
一、内幕信息包含的内容
内幕信息包括:
(一)证券发行人订立重要合同,该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责、权益和经营成果中的一项或者多项产生显著影响;
(二)证券发行的经营政策或者经营范围发生重大变化;
(三)证券发行人发生重大的投资行为或者购置金额较大的长期资产的行为;
(四)证券发行人发生重大债务;
(五)证券发行人未能归还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六)证券发行人发生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
(七)证券发行人资产遭受到重大损失;
(八)证券发行人的生产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九)可能对证券市场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国家政策变化
(十)证券发行的董事长、1/3以上的董事或者总经理发生变化;
(十一)持有证券发行人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的股东,其持有该种股票的增减变化每达到该种股票发行在外总额的2%以上的事实;
(十二)证券发行人的分红派息,拉资扩股计划;
(十三)涉及发行人的重大诉讼事项;
(十四)证券发行人进入破产、清算状态;
(十五)证券发行人章程、注册资本和注册地址的变更;
(十六)证券发行人无支付能力而发生相当于被退票人流动资金的5%以上的大额银行退票;
(十七)证券发行人更换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八)证券发行人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十九)股票的二次发行;
(二十)证券发行人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30%。
(二十一)证券发行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负有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二十二)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或者监事会的决定被依法撤销
(二十三)证券监管部门作出禁止证券发行人有控股权的大股东转让其股份的决定
(二十四)证券发行人的收购或者兼并;
(二十五)证券发行人的合并或者分立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