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注册医疗器械可以进行临床试验吗

2024-05-04 23:12

1. 已注册医疗器械可以进行临床试验吗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办理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不需进行临床试验。申请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应当进行临床试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免于进行临床试验:
(一)工作机理明确、设计定型,生产工艺成熟,已上市的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应用多年且无严重不良事件记录,不改变常规用途的;
(二)通过非临床评价能够证明该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
(三)通过对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或者临床使用获得的数据进行分析评价,能够证明该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
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目录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调整并公布。未列入免于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目录的产品,通过对同品种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或者临床使用获得的数据进行分析评价,能够证明该医疗器械安全、有效的,申请人可以在申报注册时予以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资料。
比如:医用缝合针、血管打孔器等是免于临床的。

已注册医疗器械可以进行临床试验吗

2. 在申请医疗器械注册证时,需要多长的时间

()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证明性文件:2.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医疗器械安全效基本要求清单
4.综述资料
5.研究资料
6.产制造信息:6.1产品产程信息描述6.2产场
7.临床评价资料
8.产品风险析资料
9.产品技术要求
10.产品注册检验报告:10.1注册检验报告10.2预评价意见
11.说明书标签稿
12.符合性声明
13.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提交资料或已完考核报告(细则验收报告)
(二)办理限
受理限:5工作
审批限:定限23工作承诺限23工作(含体系核查间含技术评审间)
核查限: 30工作
技术审评限:60工作
(三)收费标准:8.22万元/注册单元

3.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资料
  (1)需要进行临床试验的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资料应包括:临床试验合同(或协议)、临床试验方案、临床试验报告,并符合以下要求:
  ①实施临床试验的医疗机构应在公布的临床试验基地目录内;
  ②临床试验资料中应填写的内容以及相关签字、盖章是否齐全、规范;
  ③临床试验方案首页与临床试验报告首页填写是否一致。
  (2)提交同类产品临床试验资料的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资料应包括:本企业或其他企业已上市的同类产品临床试验报告或相关临床文献资料,并与同类产品进行对比说明(包括基本原理、主要技术性能指标、预期用途等内容)。
  注:临床文献资料是指“省级以上核心医学刊物公开发表的能够充分说明产品预期临床使用效果的学术论文、专著以及文献综述”。
  (3)不需要提供临床试验资料的医疗器械,应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或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应要求。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4. 医疗器械注册时间需要多久?

(一)二类医疗器械注册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证明性文件:2.1企业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2.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医疗器械安全有效基本要求清单。
4.综述资料。
5.研究资料。
6.生产制造信息:6.1产品生产过程信息描述。6.2生产场地。
7.临床评价资料。
8.产品风险分析资料。
9.产品技术要求。
10.产品注册检验报告:10.1注册检验报告。10.2预评价意见。
11.说明书和标签样稿。
12.符合性声明。
13.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提交资料或已完成的考核报告(细则验收报告)。
(二)办理时限
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审批时限:法定时限23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3个工作日(不含体系核查时间,不含技术评审时间)。
核查时限: 30个工作日
技术审评时限:60个工作日
(三)收费标准:8.22万元/注册单元。

5. 医疗器械进行临床试验需要符合什么要求?

(一)具有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复核过的注册产品标准或相应的国家、行业标准;
(二)具有合格的型式试验报告;
(三)需进行临床试用的第三类植入体内的医疗器械,如包含必须先行动物试验的项目,应完成动物试验;
(四)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医疗器械进行临床试验需要符合什么要求?

6.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规定的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规定

为加强对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管理,维护受试者权益,保证临床试验结果真实、可靠,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7.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对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管理,维护受试者权益,保证临床试验结果真实、可靠,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实施及监督检查,应当依照本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是指:获得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资格的医疗机构(以下称医疗机构)对申请注册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按照规定进行试用或验证的过程。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目的是评价受试产品是否具有预期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第四条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应当遵守《世界医学大会赫尔辛基宣言》(附件1)的道德原则,公正、尊重人格、力求使受试者最大程度受益和尽可能避免伤害。第五条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分医疗器械临床试用和医疗器械临床验证。
    医疗器械临床试用是指通过临床使用来验证该医疗器械理论原理、基本结构、性能等要素能否保证安全性有效性。
    医疗器械临床验证是指通过临床使用来验证该医疗器械与已上市产品的主要结构、性能等要素是否实质性等同,是否具有同样的安全性、有效性。
    医疗器械临床试用的范围:市场上尚未出现过,安全性、有效性有待确认的医疗器械。
    医疗器械临床验证的范围:同类产品已上市,其安全性、有效性需要进一步确认的医疗器械。第六条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前提条件:
    (一)该产品具有复核通过的注册产品标准或相应的国家、行业标准;
    (二)该产品具有自测报告;
    (三)该产品具有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且结论为合格;
    (四)受试产品为首次用于植入人体的医疗器械,应当具有该产品的动物试验报告;
    其它需要由动物试验确认产品对人体临床试验安全性的产品,也应当提交动物试验报告。第二章 受试者的权益保障第七条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不得向受试者收取费用。第八条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负责人或其委托人应当向受试者或其法定代理人详细说明如下事项:
    (一)受试者自愿参加临床试验,有权在临床试验的任何阶段退出;
    (二)受试者的个人资料保密。伦理委员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者可以查阅受试者的资料,但不得对外披露其内容;
    (三)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方案,特别是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目的、过程和期限、预期受试者可能的受益和可能产生的风险;
    (四)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期间,医疗机构有义务向受试者提供与该临床试验有关的信息资料;
    (五)因受试产品原因造成受试者损害,实施者应当给予受试者相应的补偿;有关补偿事宜应当在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合同中载明。第九条 受试者在充分了解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内容的基础上,获得《知情同意书》。《知情同意书》除应当包括本规定第八条所列各项外,还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负责人签名及签名日期;
    (二)受试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的签名及签名日期;
    (三)医疗机构在医疗器械临床试验中发现受试产品预期以外的临床影响,必须对《知情同意书》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经受试者或其法定代理人重新签名确认。第三章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方案第十条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方案是阐明试验目的、风险分析、总体设计、试验方法和步骤等内容的文件。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开始前应当制定试验方案,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必须按照该试验方案进行。第十一条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方案应当以最大限度地保障受试者权益、安全和健康为首要原则,应当由负责临床试验的医疗机构和实施者按规定的格式(附件2)共同设计制定,报伦理委员会认可后实施;若有修改,必须经伦理委员会同意。第十二条 市场上尚未出现的第三类植入体内或借用中医理论制成的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方案应当向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机构备案。第十三条 已上市的同类医疗器械出现不良事件,或者疗效不明确的医疗器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制订统一的临床试验方案的规定。
    开展此类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实施者、医疗机构及临床试验人员应当执行统一的临床试验方案的规定。第十四条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方案应当针对具体受试产品的特性,确定临床试验例数、持续时间和临床评价标准,使试验结果具有统计学意义。
    医疗器械临床试用方案应当证明受试产品理论原理、基本结构、性能等要素的基本情况以及受试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
    医疗器械临床验证方案应当证明受试产品与已上市产品的主要结构、性能等要素是否实质性等同,是否具有同样的安全性、有效性。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规定

8. 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规定的介绍

医疗器械临床试用是指通过临床使用来验证该医疗器械理论原理、基本结构、性能等要素能否保证安全性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