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开外币账户需要人民银行核准吗

2024-05-09 05:28

1. 企业开外币账户需要人民银行核准吗

不需要人民银行核准。
资料延伸: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第三条
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1、存款人以单位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2、存款人凭个人身份证件以自然人名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邮政储蓄机构办理银行卡业务开立的账户纳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企业开外币账户需要人民银行核准吗

2. 外币账户和待核查账户的区别

外币账户和待核查账户的区别:
1、外汇账户是指境内机构、驻华机构、个人按照有关账户管理规定在经批准经营外汇存款业务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可自由兑换货币开立的账户。
2、外汇账户在银行开立,但是开立外汇账户的审批机构是国家外汇管理局。
3、待核查账户收入范围限于企业出口收汇。待核查账户支出须经银行联网核查后方可办理,其支出范围包括经银行联网核查后结汇划入该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以及经外汇局批准的退汇等其他外汇支出。待核查账户之间不得划转。账户余额按活期存款计息。
4、企业未在外汇局办理过基本信息备案的,在开立待核查账户前,需首先到外汇局办理基本信息备案;已在银行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银行可直接为其开立待核查账户。
外币账户开户步骤:
1、开户单位办理账户收付时,必须向银行出具《外汇账户使用证》。
开户银行凭《外汇账户使用证》规定的账户收支范围为开户单位办理账户的收付业务。任何开户单位及开户银行未经外汇局批准,不得超范围使用账户。
2、开户单位须按《开立外汇账户批准书》及《外汇账户使用证》中有关账户最高限额、使用期限、结汇方式等规定使用账户,不得超范围、超期限使用账户。
对于净收入需结汇的账户,开户单位应及时办理结汇。因项目进展问题需延期使用的账户, 应提前向外汇局申请,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延期。
3、经批准开立的外汇账户每年必须参加年检。
开户单位须遵照《境内机构中资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年检规定》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年检时间为每年的1~4月份。账户的具体检查工作由开户单位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外汇局每年核定一次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名单,并向开户单位公布。开户单位自行选择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账户进行年检。
待核查账户开户:
1、企业的待核查账户可由银行直接以企业名义开立,无须企业申请,也无须外汇局审核。
2、企业未在外汇局办理过基本信息备案的,在开立待核查账户前,需首先到外汇局办理基本信息备案;已在银行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银行可直接为其开立待核查账户。

3. 外币账户和待核查账户的区别:

外币账户和待核查账户的区别:

1、外汇账户是指境内机构、驻华机构、个人按照有关账户管理规定在经批准经营外汇存款业务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可自由兑换货币开立的账户。

2、外汇账户在银行开立,但是开立外汇账户的审批机构是国家外汇管理局。

3、待核查账户收入范围限于企业出口收汇。待核查账户支出须经银行联网核查后方可办理,其支出范围包括经银行联网核查后结汇划入该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以及经外汇局批准的退汇等其他外汇支出。待核查账户之间不得划转。账户余额按活期存款计息。

4、企业未在外汇局办理过基本信息备案的,在开立待核查账户前,需首先到外汇局办理基本信息备案;已在银行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银行可直接为其开立待核查账户。

外币账户开户步骤:

1、开户单位办理账户收付时,必须向银行出具《外汇账户使用证》。

开户银行凭《外汇账户使用证》规定的账户收支范围为开户单位办理账户的收付业务。任何开户单位及开户银行未经外汇局批准,不得超范围使用账户。

2、开户单位须按《开立外汇账户批准书》及《外汇账户使用证》中有关账户最高限额、使用期限、结汇方式等规定使用账户,不得超范围、超期限使用账户。

对于净收入需结汇的账户,开户单位应及时办理结汇。因项目进展问题需延期使用的账户, 应提前向外汇局申请,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延期。

3、经批准开立的外汇账户每年必须参加年检。

开户单位须遵照《境内机构中资企业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年检规定》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年检时间为每年的1~4月份。账户的具体检查工作由开户单位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外汇局每年核定一次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名单,并向开户单位公布。开户单位自行选择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账户进行年检。

待核查账户开户:

1、企业的待核查账户可由银行直接以企业名义开立,无须企业申请,也无须外汇局审核。

2、企业未在外汇局办理过基本信息备案的,在开立待核查账户前,需首先到外汇局办理基本信息备案;已在银行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银行可直接为其开立待核查账户。

外币账户和待核查账户的区别:

4. 境内机构开立外汇账户,需要审核什么

法律主观:境内机构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在境外开立外汇账户: (1)在境外有经常性零星收入,需在境外开立外汇账户,将收入集整后汇回境内的; (2)在境外有经常性零星支出,需在境外开立外汇账户的; (3)从事境外承包工程项目,需在境外开立外汇账户的; (4)因业务上特殊需要必须在境外开立外汇账户的。 申请材料: (1)由境内机构 法人代表 或者其授权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包括开户理由、币别、账户最高金额、用途、收支范围、使用期限、拟开户银行及其所在地等内容;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 营业执照 正本和复印件; (3)境外账户使用的内部管理规定; (4)外汇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从事境外承包工程业务的,除提供上述文件和资料外,还应当提供有关项目合同;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外开立外汇账户的,除提供上述文件和资料外,还应当提供《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和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的注册资本金已全部到位的验资证明。 办理流程: 境内机构持有关材料在 北京 外汇管理部经常项目处外汇账户管理科办理,经外汇局批准后,方可在境外开立外汇账户。境内机构应当在开立境外外汇账户后30个工作日内,持境外外汇账户开户银行名称、账号、开户人名称等资料在北京外汇管理部经常项目处外汇账户管理科备案。 办理期限: 外汇局应当自收到规定的文件和资料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