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银行间市场债券质押式回购实行什么制度

2024-05-10 02:34

1. 全国银行间市场债券质押式回购实行什么制度

中国的银行间债券市场是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全国银行间债券回购利润由交易双方自行确定。回购期限最长为365天。
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是指正回购方(卖出回购方、资金融入方)在将债券出质给逆回购方(买入返售方、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指定日期,由正回购方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资金额向逆回购方返回资金,逆回购方向正回购方返回原出质债券的融资行为。

全国银行间市场债券质押式回购实行什么制度

2.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是什么交易品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我们为您做了如下详细解答: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是证券公司提供债券作为质物,并以根据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出的标准券总额为融资额度,向在该证券公司指定交易的客户以证券公司报价客户接受报价的方式融入资金,客户于回购到期时收回融出资金并获得相应收益的债券质押式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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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银行间债券回购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区别

只有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的回购也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的。
 
银行间债券市场:
银行间债券市场是指依托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简称同业中心)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简称中央登记公司)的;
包括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债券买卖和回购的市场;
经过近几年的迅速发展,银行间债券市场目前已成为我国债券市场的主体部分;
记账式国债的大部分、政策性金融债券都在该市场发行并上市交易。
 
银行间回购:
银行间回购主要是针对债券市场而言,中国的银行间债券市场是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银行间债券市场是中国的一个重要的场外交易市场;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参与者主要是银行及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主要有银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等;
 债券回购交易是指债券买卖双方在成交的同时,约定于未来某一时间以某一价格双方再进行反向交易的行为;
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是指正回购方(卖出回购方、资金融入方)在将债券出质给逆回购方(买入返售方、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指定日期,由正回购方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资金额向逆回购方返回资金,逆回购方向正回购方返回原出质债券的融资行为。
在实际操作中,银行间市场的回购交易也和现券一样采取自主询价的方式,资金拆出方和借入方自行寻找对手方,约定回购要素;
其中,质押式回购利率系统可根据市场大量出资机构的意向报价自动计算出每个时点的加权利率,作为回购利率的基准。而买断式回购的一切要素均可由双方自行商定。

银行间债券回购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区别

4. 银行间债券市场中,用于回购的债券包括哪些?

 (1)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品种有不同的划分方式,按发行主体分为:
  国债——是指由国家发行的债券。与其它类型债券相比较,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具有极高的信用度,被誉为“金边债券”。
  政策性金融债——是指我国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筹集信贷资金,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采用市场化发行方式,向中资商业银行、商业保险公司、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联社以及邮政储汇局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金融债券。
  中信债——是指由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发行的债券。目前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中信债共有2期。
  (2)按付息方式划分为:
  贴现债券----是指低于面值(一般为百元面值)发行的,期限为一年期以内,到期时按面值偿还的债券。
  零息票债券(也称利随本清债券)-----是指在发行时明确债券的票面利率和期限等要素,到期时一次偿还全部本金和利息的债券。 
  附息票债券----是指在发行时明确债券的票面利率和付息频率(如按年付息)及付息日,到期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并偿付全部本金的债券。
  (3)按利率是否固定分为:
  固定利率债券----固定利率债券具有固定利息率和固定的偿还期,是一种比较传统的债券。这种债券在市场利率相对稳定的情况下比较流行,但在利率急剧变化时风险较大。
  浮动利率债券----浮动利率债券是根据市场利率定期调整的中、长期债券。利率按标准利率(同业拆放利率或银行优惠利率)加减一定利率基点确定。浮动利率债券有利于投资人防范利率风险。
  

5. 人民银行批准的可用于银行间质押式回购的债券有哪些

质押式回购只有国债式回购一种;
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是证券市场的一种重要的融资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于1993年12月、深圳证券交易所于1994年10月分别开办了以国债为主要品种的质押式回购交易,其目的主要是为了发展我国的国债市场,活跃国债交易,发挥国债这一金边债券的信用功能,为社会提供一种新的融资方式。
但是,国债回购交易有买断式回购和质押式回购两种,根据上交所交易业务规则,只有者方可从事买断式回购交易,个人者可以参与质押式回购(实行标准券制度的债券回购)。
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是指正回购方(卖出回购方、资金融入方)在将债券出质给逆回购方(买入返售方、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的同时,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指定日期,由正回购方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资金额向逆回购方返回资金

人民银行批准的可用于银行间质押式回购的债券有哪些

6.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质押式回购的参与者包括( )。

【答案】A、B、D
【答案解析】全国银行间债券回购参与者包括:(1)在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及其授权分支机构。(2)在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3)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国银行分行。

7. 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的质押券包括哪些品种?

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的质押券包括在本所交易或转让的各类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本所认可的其他产品。回购的含义是什么?上市公司和央行这两者的回购有什么区别呢?回购对股价的影响是好是坏?相信很多小伙伴们都迫不及待了,学姐来帮各位科普一下吧。开始之前,不妨先领一波福利--机构精选的牛股榜单新鲜出炉,走过路过可别错过:【绝密】机构推荐的牛股名单泄露,限时速领!!!一、证券市场中的回购是什么证券回购 ,就是证券回购交易,意思就是证券买卖双方在成交的同时里就约定在未来某一时间以某一价格双方再反向成交。股票回购和债券回购其实就是证券回购中的一种。1、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应用资金运转等办法,从股票市场上买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股票的行为。所回购完成的股票都可以被公司注销。不过一般来说,公司都会采取行动,将回购股票看成“库藏股”保存下来,暂时不参与交易及每股收益的计算和分配。库藏股将来可以在其他地方发挥作用,譬如执行可转换债券、雇员福利计划等,亦或是当需要资金时就出售掉它。2、债券回购:是指债券交易的双方在进行债券交易的同时,使用契约方式做一个约定--将来某一日期以约定的价格(本金和按约定回购利率计算的利息),是债券的“卖方”(正回购方)向“买方”(逆回购方)再次购回该笔债券的交易行为。就从交易发起人本身出发,凡仅是抵押出债券的,有借入资金的这些交易都叫做进行债券正回购;凡是资金被主动借出的,获取债券质押的交易就称为进行逆回购。想知道手里的股票好不好?直接点击下方链接测一测,立马获取诊股报告:【免费】测一测你的股票当前估值位置?二、上市公司回购股票这几个基本就是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原因了:①实行股权激励计划;②避免恶意收购;③提高公司收益率;④稳定公司股价,提高公司形象。对于公司回购股票这一行为,利好多一点还是利空呢?还是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1、回购后注销:如若在股价低估的这类情况下,回购股票,然后注销,如此就会致使公司总股数下降,提高了每股收益,这种回购是利好。若是没有发生股价被低估的情况就对股票回购,特意引导一些不知晓真实情况的民众来哄抬股价,这样就会对股东的权益造成损失,这其实就是利空被藏了起来。2、回购不注销:公司在低位回购股票的话,把它当作库存股份继续保留,然后一旦当股价在高位时,派发股份另做他用。公司有嫌疑可能会自己炒自己的股票,因此不注销便是利空。自然,如果从短期角度看的话,回购股票相当于大资金买入股票,股价也就会相应上涨很多。三、央行正、逆回购央行回购可以分为正回购和逆回购的两种方式,不管是正回购还是逆回购,都是央行在公开市场上吞吐货币的行为,就是一种货币的政策。央行逆回购的结果主要在以下两点,一方面调节资金的流动性,一方面还能调节利率。一方用相对规模的债券作为抵押,去融入资金,这一过程称之为正回购,还会做出保障在日后再购回所抵押债券的交易行为。这也作为一种央行常用的公开市场操作方式,央行利用正回购方式,也就可以达到市场回笼资金的效果;逆回购其实是央行向一级交易商购买有价证券,还在约定在未来特定日期将有价证券卖给一级交易商的交易行为,逆回购其实是央行向市场上投放流动性的操作,如果逆回购到期,就说明了这是央行从市场收回流动性的一个操作。那么央行回购究竟利好还是利空呢?我们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1、逆回购:当央行用资金向一级交易商购买有价证券,所以是向市场投放资金,一旦资金进入了实体企业后,这样的话就可以刺激企业运转,那么对于股市是利好的。其次是市场上的资金增加后,那么有多余的资金就会进入股市,进而就刺激股市上涨了。2、正回购:一旦央行卖出逆回购的时候就是在回笼资金,市面上的钱变少的同时流入股市的钱也会变少,从而导致了投资情绪悲观,狠狠地刺激股价。所以早早的了解到回购消息是真的很重要,【股市晴雨表】金融市场一手资讯播报应答时间:2021-09-25,最新业务变化以文中链接内展示的数据为准,请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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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买断式回购业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促进债券市场进一步发展,规范债券买断式回购业务,防范市场风险,维护市场参与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债券买断式回购业务(以下简称买断式回购)是指债券持有人(正回购方)将债券卖给债券购买方(逆回购方)的同时,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正回购方再以约定价格从逆回购方买回相等数量同种债券的交易行为。第三条 买断式回购的债券券种范围与用于现券买卖的相同。第四条 买断式回购遵循公平、诚信、自律、风险自担的原则。
    市场参与者应建立、健全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
    本规定所称市场参与者与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中的市场参与者含义相同。第五条 市场参与者进行买断式回购应签订买断式回购主协议,该主协议须具有履约保证条款,以保证买断式回购合同的切实履行。第六条 市场参与者进行每笔买断式回购均应订立书面形式的合同,其书面形式包括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同业中心)交易系统生成的成交单,或者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形式。
    买断式回购主协议和上述书面形式的合同构成买断式回购的完整合同。交易双方认为必要时,可签订补充协议。第七条 买断式回购期间,交易双方不得换券、现金交割和提前赎回。第八条 进行买断式回购,交割时应有足额的债券和资金。第九条 买断式回购以净价交易,全价结算。第十条 买断式回购的首期交易净价、到期交易净价和回购债券数量由交易双方确定,但到期交易净价加债券在回购期间的新增应计利息应大于首期交易净价。第十一条 买断式回购的期限由交易双方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91天。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延长回购期限。第十二条 买断式回购首期结算金额与回购债券面额的比例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第十三条 进行买断式回购,交易双方可以按照交易对手的信用状况协商设定保证金或保证券。设定保证券时,回购期间保证券应在交易双方中的提供方托管账户冻结。第十四条 进行买断式回购,任何一家市场参与者单只券种的待返售债券余额应小于该只债券流通量的20%,任何一家市场参与者待返售债券总余额应小于其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托管的自营债券总量的200%。第十五条 买断式回购发生违约,对违约事实或违约责任存在争议的,交易双方可以协议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将最终仲裁或诉讼结果报告同业中心和中央结算公司,同业中心和中央结算公司应在接到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将最终结果予以公告。第十六条 同业中心和中央结算公司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和授权,及时向市场披露上一交易日单只券种买断式回购待返售债券总余额占该券种流通量的比例等有关买断式回购信息。第十七条 同业中心负责买断式回购交易的日常监测工作,中央结算公司负责买断式回购结算的日常监测工作;发现异常交易、结算情况应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第十八条 同业中心和中央结算公司应依据本规定制定相应的买断式回购的交易、结算规则。第十九条 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对辖区内市场参与者的买断式回购进行日常监督。第二十条 进行买断式回购除应遵守本规定外,还应遵守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其他有关规定。第二十一条 市场参与者以及同业中心和中央结算公司违反本规定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市场参与者进行买断式回购违反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其他有关规定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六的规定予以处罚。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2004年5月20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