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强制退市条件

2024-05-10 04:09

1. 上市公司强制退市条件

上市公司退市分为主动退市和被动退市这两大类,其中被动退市,即强制退市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在财务上:
连续2年净利亏损(扣非前后)且营收低于1亿,以及财务造假,其中财务造假的标准如下:上市公司连续三年虚增净利润金额每年均超过当年年度报告对外披露净利润金额的100%,且三年合计虚增净利润金额达到10亿元以上;连续三年虚增利润总额金额每年均超过当年年度报告对外披露利润总额金额的100%,且三年合计虚增利润总额金额达到10亿元以上;连续三年资产负债表各科目虚假记载金额合计数每年均超过当年年度报告对外披露净资产金额的50%,且三年累计虚假记载金额合计数达到10亿元以上(前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2、在规范类上
信批、运作存重大缺陷;半数董事对年报半年报不保真。
3、在面值上
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价格低于1元,且20个交易日市值低于3亿元。
一、企业上市的基本流程
一般来说,企业欲在国内证券市场上市,必须经历综合评估、规范重组、正式启动三个阶段,主要工作内容是:
第一阶段企业上市前的综合评估企业上市是一项复杂的金融工程和系统化的工作,与传统的项目投资相比,也需要经过前期论证、组织实施和期后评价的过程;而且还要面临着是否在资本市场上市、在哪个市场上市、上市的路径选择。在不同的市场上市,企业应做的工作、渠道和风险都不同。只有经过企业的综合评估,才能确保拟上市企业在成本和风险可控的情况下进行正确的操作。对于企业而言,要组织发动大量人员,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和资源进行工作,也是要付出代价的。因此为了保证上市的成功,企业首先会全面分析上述问题,全面研究、审慎拿出意见,在得到清晰的答案后才会全面启动上市团队的工作。
第二阶段企业内部规范重组企业首发上市涉及的关键问题多达数百个,尤其在中国目前这个特定的环境下民营企业普遍存在诸多财务、税收、法律、公司治理、历史沿革等历史遗留问题,并且很多问题在后期处理的难度是相当大的,因此,企业在完成前期评估的基础上、并在上市财务顾问的协助下有计划、有步骤地预先处理好一些问题是相当重要的,通过此项工作,也可以增强保荐人、策略股东、其它中介机构及监管层对公司的信心。
第三阶段正式启动上市工作企业一旦确定上市目标,就开始进入上市外部工作的实务操作阶段,该阶段主要包括:选聘相关中介机构、进行股份制改造、审计及法律调查、券商辅导、发行申报、发行及上市等。由于上市工作涉及到外部的中介服务机构有五六个同时工作,人员涉及到几十个人。因此组织协调难得相当大,需要多方协调好。
二、上市公司退市后重新上市要满足哪些条件?
上市公司的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的终止上市情形已消除,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请重新上市:
1、股本总额不少于5000万元;
2、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以上;
3、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4、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2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5、在申请重新上市前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且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须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借壳上市条件;
6、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正数;
7、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8、保荐机构经核查后发表明确意见,认为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9、保荐机构经核查后发表明确意见,认为公司具备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运作规范、无重大内控缺陷。

上市公司强制退市条件

2. 强制退市的股票,还有重组上市的可能性吗?

退市的股票是可以重新上市的,但是这里有许多的要求,并且不是所有的股票都享受这个所谓重新上市的资格!其实根据目前的规则来看,鼓泡退市了是可以在未来继续上市,或者重新上市的,就要看所谓的退市情况如何,是主动性退市还是被动型退市,当符合了一定的条件后再上市并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

只要满足2018年修订的重新上市办法即可,不过重新上市“门槛”提高了许多,其中包括11个条件,如: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扣非净利润均为正值且累计超过3000万元;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5000万元,或者营业收入累计超过3亿元等!

长航油运于1997年6月在上交所登陆A股市场,如今,在公司被终止上市的第四个年头,长航油运便“火速”向上交所提交了重新上市的申请材料。实际上,为实现重新上市,长航油运也做出了诸多努力,诸如,采取了剥离VLCC、重塑商业模式,推进降低债务,负担、调整转变经营模式等措施。财务数据显示,在2015年-2017年长航油运实现的归属净利润分别约为6.28亿元、5.6亿元以及4.11亿元。所以说,在A股里退市后是可以重新上市的,但是门槛非常高,29年里能够做到退市后重新上市的公司寥寥无几。而对于创业板来说,则是一退到底的结果,无法在重新上市!就好比乐视网现在处于的是暂定上市的阶段,如果2019年的净资产依然为负,那么就是一个退市的结果,未来“乐视网”就再也不可能回到A股了!

3. IPO 过会之后可以放弃发行吗? 如果可以 放弃发行之后又想再上市,是不是要再重新申请过会?

IPO过会之后可以放弃发行,如果放弃发行或者发行失败,再想上市必须重新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2006年中国证监会签发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中的第五十条规定“中国证监会依照法定条件对发行人的发行申请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并出具相关文件。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发行人应在6个月内发行股票;超过6个月未发行的,核准文件失效,须重新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发行。”

IPO 过会之后可以放弃发行吗? 如果可以 放弃发行之后又想再上市,是不是要再重新申请过会?

4. 实行强制退市就是退市吗

是的。
什么是强制退市规则?
对于强制退市,想必大家听到这个词首先就能想到近期被网络传开的金亚科技被强制退市的消息,那什么是什么是强制退市规则呢,今天来给大家讲述的相关内容,股市有风险,希望大家能够多去了解一些股票的知识,尽量减少不必要的风险。
沪深交易所发布《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实施办法》),明确了六种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从制度上健全了A股的优胜劣汰机制。可以预见,一场覆盖整个资本市场的“祛腐排毒”行动将加速展开,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恶劣行径将从制度上受到严惩,市场风气和生态有望进一步净化。
水到渠成 退市制度不断完善
我国证券市场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正在逐步走向规范和成熟。回顾我国退市机制运行情况,退市制度相关规定不断细化、日趋严格,并向注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方向发展。早在1993年,我国第一部《公司法》就对上市公司基本退市情形做出了规定,并授权中国证监会行使对股票的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决定权。1998年颁布的《证券法》首次明确由证券交易所负责“办理股票、公司债券的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者终止上市的事务”。至此,我国证券市场退市机制基本形成。
此后,沪深交易所先后建立了ST制度、PT制度,PT水仙、PT粤金曼分别成为沪深交易所第一家被终止上市的公司。2001年,证监会和沪深交易所根据市场情况,对退市制度进行了初步改革,取消PT制度,建立了退市后的股票转让制度和申请重新上市的安排,同时借鉴国际惯例,将恢复上市和终止上市的裁量权授予负责一线监管的交易所。这一时期退市的公司总数达到了37家。其中因触及退市指标而被强制退市的有34家(上交所14家,深交所20家),而以吸收合并、私有化等主动方式退市的公司有3家(上交所1家,深交所2家)。
在前期改革经验的基础上,2012年,证监会启动退市制度全方位改革,当时沪深交易所发布的新版退市制度新增了营业收入等退市新指标,完善了退市标准。到2014年,证监会再度深化退市制度改革,发布了《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健全了自主退市制度,也建立了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制度。
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制度自2014年实施以来,在净化市场秩序、震慑违法行为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其对于重大违法行为的实施标准和程序未予明确,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判断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难度,因此上市公司“钻漏洞”的现象也时有出现。
为净化市场风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监管部门面对日新月异的市场环境,也在不断摸索和优化监管思路。其中,进一步优化退市制度这一契合市场发展需要的理念成为共识。
为了落实相关制度安排,上交所对《股票上市规则》涉及退市的制度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于2014年11月16日实施。深交所也在2014年10月对《股票上市规则》进行第八次修订。
按照最新的《修改意见》。上市公司有24种退市的情形,其中7种为主动退市。在17种强制退市情况,除了欺诈发行、信披违规等情况需要等待下一步交易所的认定细则之外,主要的指标可分为两类,一是交易指标,二是公司财务状况指标。
公司财务状况指标退市
一是净资产为负。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的,其股票将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的,或首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正值但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的,其股票将终止上市。
二是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上市公司出现最近连续两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其股票将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其股票将暂停上市;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继续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其股票将终止上市。
三是年度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上市公司出现首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其股票将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仍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其股票将暂停上市;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后,首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再次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其股票将终止上市。
四是公司暂停上市后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市公司因连续亏损、净资产为负、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或者因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导致其股票被暂停上市的,公司股票暂停上市后,如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首个年度报告的,其股票将终止上市。
五是股票累计成交量过低(不适用于仅发行B股上市公司)。主板上市公司出现连续12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交易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实现的股票累计成交量低于500万股的,其股票将直接终止上市;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连续12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交易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实现的累计成交量低于300万股的,其股票将直接终止上市。
六是股票成交价格连续低于面值(不适用于仅发行B股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的,其股票将直接终止上市。
七是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不适用于主板上市公司)。中小企业板沿用“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的退市条件,但调整为“上市公司最近36个月内累计受到本所三次公开谴责的,其股票直接终止上市”,该项退市条件不适用于主板上市公司。

5. 新的退市制度颁布,哪些上市公司面临退市?

新增加或变更的退市指标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1、净资产指标。相关方案规定,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数或者被追溯重述后为负数的,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上市公司的股票因前述事项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数的,其股票应暂停上市。上市公司的股票因前述事项被暂停上市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数的,其股票应终止上市。
2、增加营业收入指标,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或者被追溯重述后低于1000万元的,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上市公司的股票因前述事项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的,其股票应暂停上市。上市公司的股票因前述事项被暂停上市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的,其股票应终止上市。
3、增加审计意见类型指标,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上市公司的股票因前述事项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其股票应暂停上市。上市公司的股票因前述事项被暂停上市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保留意见的,其股票应终止上市。
4、增加市场交易指标,A股上市公司连续120个交易日实现的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500万股或者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的,其股票应终止上市;B股的上市公司,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100万股或者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股票面值的,其股票应终止上市;既发行A股又发行B股的上市公司,如A、B股股票的成交量或者收盘价同时触及前述仅发行A股的上市公司和仅发行B股的上市公司的标准,公司股票应终止上市。

新的退市制度颁布,哪些上市公司面临退市?

6. 上市公司强制退市条件是什么

上市公司强制退市条件如下:1、上市公司财务出现亏损,连续2年净利亏损,且营收低于1亿,出现了财务造假现象;2、在公司管理上出现重大漏洞,如公司董事不能保证,公司半年报、年报呈现的信息是真实的;3、上市公司股票面值暴跌,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价格低于1元,且20个交易日市值低于3亿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第一百四十五条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诉讼,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

7. 什么情况会被强制退市

一、在财务上:连续2年净利亏损(扣非前后)且营收低于1亿,以及财务造假,其中财务造假的标准如下:上市公司连续三年虚增净利润金额每年均超过当年年度报告对外披露净利润金额的100%,且三年合计虚增净利润金额达到10亿元以上;连续三年虚增利润总额金额每年均超过当年年度报告对外披露利润总额金额的100%,且三年合计虚增利润总额金额达到10亿元以上;连续三年资产负债表各科目虚假记载金额合计数每年均超过当年年度报告对外披露净资产金额的50%,且三年累计虚假记载金额合计数达到10亿元以上(前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二、在规范类上:信批、运作存重大缺陷;半数董事对年报半年报不保真。三、在面值上: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价格低于1元,且20个交易日市值低于3亿元。【拓展资料】退市是上市公司由于未满足交易所有关财务等其他上市标准而主动或被动终止上市的情形,即由一家上市公司变为非上市公司。退市可分主动性退市和被动性退市,并有复杂的退市的程序。交易所对上市公司退市一般具有较大的自主权。退市可分为主动性退市和被动性退市。主动性退市是指公司根据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主动向监管部门申请注销《许可证》,一般有如下原因: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定不再延续;股东会决定解散;因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破产;根据市场需要调整结构、布局。被动性退市是指公司被监管部门强行吊销《许可证》,一般因为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重大风险等原因。

什么情况会被强制退市

8. 7月安排10家ipo.为什么国务院全部撤销

7月5日晚20时,《第一财经日报》获悉,新一轮IPO将暂缓发行、已完成申购的新股将退回申购款的。当晚22时后,28家拟上市公司通过沪深交易所发布暂缓发行的公告。

虽此前市场已有呼声,IPO暂缓仍事发突然。多位业内专家和学者对《第一财经日报》强调,作为特殊时期的非常规应急措施,此次IPO暂缓发行是“不合理的必然之举”,其意在于短期内稳定市场情绪、扎紧金融风险扩散链条。

“对于一个急症重病患者,首要任务是救活,再去考虑药品是否有副作用。当前的股市,就是先吃药再去谈健康。”
7月4日晚,28家已获IPO批文的公司集体发布公告称,因近期市场波动较大,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决定暂缓后续发行工作,7月3日完成申购的10家公司将退回申购资金。业内人士透露,缴款或于下周退回到户。投资者在网络上不断炮制段子,各种情绪复杂交织。

大盘在近三周急跌近30%。暂缓甚至叫停IPO的呼声已在市场蓄势已久,但一直没有任何苗头出现。即便是在7月2日的证监会例行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针对暂缓IPO救市的建议仍回应称,“将相应减少发行家数和筹资金额”,7月上旬拟安排10家企业IPO,筹资金额也会较6月份减少。

“证监会并没有与上市公司、发行机构提前有过沟通,就是突然说暂缓发行的,我们之前已经有预期可能会暂缓,但绝不会想到会涉及到已申购的新股,史无前例。”此次申购作废的一家上市公司的投行内部人士说。

该投行人士还介绍称,消息发布后并没有与线下配售机构做过多沟通,“大家都知道,就直接退款”。暂缓发行之后,拟上市公司不用再重新拿批文,等待具体通知后再启动上市发行。其还预计称,上市公司已经准备补充中报材料了,“预计7月份发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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