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社会保险事业局

2024-05-01 08:46

1. 广西壮族社会保险事业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领导班子简介李宁波,男,汉族,1962年1月生,福建闽侯人,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7月参加工作,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毕业,经济学博士,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师。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莫达流,男,汉族,1963年10月生,广西苍梧人,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广西师范大学中国近现代史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巡视员。潘志金,男,壮族,1964年11月生,广西忻城人,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8月参加工作,中山大学经济系经济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专业毕业,公共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雷震,男,汉族,1962年4月生,广西容县人,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7月参加工作,西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学士,经济师。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忠平,男,汉族,1962年10月生。广西宾阳人,中共党员。1983年7月参加工作,广西大学商学院宏观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理学学士,讲师。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兼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蒋劼,男,瑶族,1962年9月生。广西灌阳人,198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局局长兼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广西壮族自治区外国专家局局长。黄智宇,男,壮族,1968年4月出生。广西德保人,1990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7月参加工作,广西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农学硕士,助理研究员。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施汉飞,男,壮族,1962年11月出生,广西上思人,中共党员,1982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自治区纪委派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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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社会保险事业局

2. 广西壮族社会保险事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领导班子简介李宁波,男,汉族,1962年1月生,福建闽侯人,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7月参加工作,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毕业,经济学博士,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师。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莫达流,男,汉族,1963年10月生,广西苍梧人,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广西师范大学中国近现代史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巡视员。潘志金,男,壮族,1964年11月生,广西忻城人,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8月参加工作,中山大学经济系经济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专业毕业,公共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雷震,男,汉族,1962年4月生,广西容县人,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7月参加工作,西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学士,经济师。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忠平,男,汉族,1962年10月生。广西宾阳人,中共党员。1983年7月参加工作,广西大学商学院宏观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理学学士,讲师。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兼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蒋劼,男,瑶族,1962年9月生。广西灌阳人,198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局局长兼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广西壮族自治区外国专家局局长。黄智宇,男,壮族,1968年4月出生。广西德保人,1990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7月参加工作,广西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农学硕士,助理研究员。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施汉飞,男,壮族,1962年11月出生,广西上思人,中共党员,1982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自治区纪委派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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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广西壮族自治区医保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领导班子简介李宁波,男,汉族,1962年1月生,福建闽侯人,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7月参加工作,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毕业,经济学博士,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师。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莫达流,男,汉族,1963年10月生,广西苍梧人,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广西师范大学中国近现代史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巡视员。潘志金,男,壮族,1964年11月生,广西忻城人,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8月参加工作,中山大学经济系经济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专业毕业,公共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雷震,男,汉族,1962年4月生,广西容县人,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7月参加工作,西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学士,经济师。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忠平,男,汉族,1962年10月生。广西宾阳人,中共党员。1983年7月参加工作,广西大学商学院宏观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理学学士,讲师。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兼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蒋劼,男,瑶族,1962年9月生。广西灌阳人,198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局局长兼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广西壮族自治区外国专家局局长。黄智宇,男,壮族,1968年4月出生。广西德保人,1990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7月参加工作,广西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农学硕士,助理研究员。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施汉飞,男,壮族,1962年11月出生,广西上思人,中共党员,1982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自治区纪委派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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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医保局

4. 广西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领导班子简介李宁波,男,汉族,1962年1月生,福建闽侯人,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7月参加工作,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毕业,经济学博士,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师。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莫达流,男,汉族,1963年10月生,广西苍梧人,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广西师范大学中国近现代史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巡视员。潘志金,男,壮族,1964年11月生,广西忻城人,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8月参加工作,中山大学经济系经济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专业毕业,公共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雷震,男,汉族,1962年4月生,广西容县人,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7月参加工作,西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学士,经济师。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忠平,男,汉族,1962年10月生。广西宾阳人,中共党员。1983年7月参加工作,广西大学商学院宏观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理学学士,讲师。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兼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蒋劼,男,瑶族,1962年9月生。广西灌阳人,198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局局长兼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广西壮族自治区外国专家局局长。黄智宇,男,壮族,1968年4月出生。广西德保人,1990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7月参加工作,广西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农学硕士,助理研究员。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施汉飞,男,壮族,1962年11月出生,广西上思人,中共党员,1982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自治区纪委派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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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网

在南宁购买社保主要分为两类情况,一类是职工参加社会保险,一类是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保。以下对不同人员如何购买社会保险进行介绍:一、企业职工购买社保(一)职工参加社会保险需先申报参保业务名称:社保人员增减申报。设定依据:1、《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2、《关于实施社会保险费统一征缴工作的通知》(南劳社字[2007]46号)办理条件:已办理参保登记的各类用人单位职工。所需材料目录:1、用人单位填写《南宁市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增减变动情况花名册》一式两份。2、《劳动合同书》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非南宁市户籍人员需提供同期未在其他地市参加各类社会保险的个人声明原件1份。3、机关事业单位新增人员附《南宁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异动表》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4、职工离开单位停止缴费需附单位处理意见复印件1份(如辞职报告、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期满的证明、调令等)。5、单位负责办理职工的相关后续业务;6、职工死亡停止缴费需附死亡证明复印件1份;办理机构: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各城区管理部。办理地点:1、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兴宁管理部民主路14-8号工商银行2楼(民主古城路口)2、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江南管理部白沙大道138号江南新兴苑住宅小区内新兴苑会所3楼3、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青秀管理部民族大道45号金融大厦A座2楼(国贸大厦旁)4、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西乡塘管理部科园东五路6号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5、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邕宁管理部仙葫大道福兴路3号3楼(邕宁区人社局办公楼)6、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良庆管理部银海大道819号英华嘉园2号楼一楼(英华学校旁)办理时间及办结时限:当场办结1、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各城区管理部(西乡管理部除外)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2、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西乡塘管理部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6:30联系电话:12333办事流程:1.参保人员提交按上述规定的材料2.工作人员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或要求补充的相关材料。收费标准:不收费。(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1.社保分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具体社保费缴费比例分别为: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0%、8%;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12%、2%;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1%;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60%,个人不缴;工伤保险单位缴纳2%,个人不缴。2.缴费金额计算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元--3000元。以南宁市2015年1月至12月社保最低缴费基数为2342.3元/月,最高缴费比例为11711.4元/月。即企业职工个人最低缴费需257.65元/月,最高缴费1034.38元/月。3.缴费方式由参保企业负责每月社会保险费代扣工作,扣费金额以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文件为基本文件,由企业按照实际工资代扣。二、灵活就业人员购买社保(一)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业务设定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桂政发[2006]54号)。办理条件:具有南宁市户籍灵活就业人员。所需材料目录:1、灵活就业人员本人填写《南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登记表》一式1份;2、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3、新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提供一寸免冠彩色正照一张。4、原已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外,还需《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职工档案托管证》及医疗IC卡(社会保障卡)之一办理接续缴费手续。办理机构: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各城区管理部。办理地点1、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兴宁管理部民主路14-8号工商银行2楼(民主古城路口)2、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江南管理部白沙大道138号江南新兴苑住宅小区内新兴苑会所3楼3、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青秀管理部民族大道45号金融大厦A座2楼(国贸大厦旁)4、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西乡塘管理部科园东五路6号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5、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邕宁管理部仙葫大道福兴路3号3楼(邕宁区人社局办公楼)6、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良庆管理部银海大道819号英华嘉园2号楼一楼(英华学校旁)办结时限:当场办结1、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各城区管理部(西乡管理部除外)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2、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西乡塘管理部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6:30联系电话:12333办事流程:1.参保人员提交按上述规定的材料2.在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时,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或要求补充的相关材料。收费标准:不收费。(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用设定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桂政发[2006]54号)。办理条件:已办理参保登记的灵活就业人员。所需材料目录:1、本人身份证原件;2、医疗IC卡(社会保障卡)。办理机构:南宁市交通银行、中国银行任一营业网点、邮政储蓄银行指定征缴点或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各城区管理部。办理地点:南宁市交通银行、中国银行任一营业网点、邮政储蓄银行指定征缴点或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各城区管理部。办理时间及办结时限:当场办结1、南宁市交通银行、中国银行任一营业网点和邮政储蓄银行指定征缴点每日9:00-17:00(特殊情况以银行公告为准)2、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各城区管理部(西乡管理部除外)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3、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西乡塘管理部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6:30联系电话:12333办事流程:(一)参保人员提交按上述规定的材料(二)在工作人员审核材料时,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或要求补充的相关材料。收费标准:灵活就业人员仅缴纳养老保险费及基本医疗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按照上一年度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南宁2014年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903.8元,即灵活就业人员2015年每月需缴纳社保费用为390.38元。以上资料,参考自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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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网

6. 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保局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领导班子简介李宁波,男,汉族,1962年1月生,福建闽侯人,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7月参加工作,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毕业,经济学博士,在职研究生学历。经济师。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书记、厅长。莫达流,男,汉族,1963年10月生,广西苍梧人,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广西师范大学中国近现代史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巡视员。潘志金,男,壮族,1964年11月生,广西忻城人,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8月参加工作,中山大学经济系经济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经济学学士,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专业毕业,公共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雷震,男,汉族,1962年4月生,广西容县人,198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7月参加工作,西南政法学院法律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学士,经济师。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忠平,男,汉族,1962年10月生。广西宾阳人,中共党员。1983年7月参加工作,广西大学商学院宏观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理学学士,讲师。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局长兼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蒋劼,男,瑶族,1962年9月生。广西灌阳人,198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专业毕业,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局局长兼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广西壮族自治区外国专家局局长。黄智宇,男,壮族,1968年4月出生。广西德保人,1990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7月参加工作,广西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农学硕士,助理研究员。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施汉飞,男,壮族,1962年11月出生,广西上思人,中共党员,1982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自治区纪委派驻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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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广西柳州社会保险事业局

柳州市社会保险所正式公布2009年养老保险的缴纳基数,以及参保人员可以选择的5个档次。自4月20日起,参保人员可以到柳州市内的交通银行、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办理缴费业务。参保人员每年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不同。柳州市的缴纳基数,是统一按照广西城镇在岗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20%计算的。近日,广西公布了2008年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56万多元,柳州市参保人员按20%的比例缴纳,今年的缴费金额为5132.40元。所有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今年12月31日前,到经办机构或银行办理缴费业务。柳州市社保所公布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后,针对经济收入比较低,或者按照标准基数缴费有困难的人员,和往年一样提供了5个缴费档次标准。参保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请不同的标准缴费。这5个档次分别为标准基数(2.56万多元)20%的100%、90%、80%、70%、60%,即全年所需缴纳的费用分别为5132.40元、4618.80元、4106.40元、3592.80元、3079.20元。据悉,标准缴费不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所享受的养老金待遇也相应不同。所以,参保人员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缴费标准办理参保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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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柳州社会保险事业局

8.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设23个内设机构。(一)办公室。负责全厅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拟订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复工作。(二)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工作;组织协调专家咨询工作;承担宣传、新闻发布、政务公开和普法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承担本厅行政审批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三)规划财务处。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基金)管理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区及自治区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预决算;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科技项目和国际援贷款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承担厅机关及所属非独立核算单位日常财务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厅属国有资产管理和审计工作;承担有关信息规划工作;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工作,承担本厅综合统计工作。(四)就业促进处。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劳动力流动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和措施,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制订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配合有关部门拟订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牵头拟订大中专、职业院校、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承办就业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我区就业管理规定。(五)人力资源市场处。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规划;拟订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加强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指导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承办人力资源市场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组织拟订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的政策,组织实施急需紧缺人才的开发工作;拟订人员调配及随军家属安置政策;负责自治区本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人事代理对象的出国政审工作。(六)军官转业安置工作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工作处、自治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政策和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自治区直属单位及中直驻桂单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工作;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和随调配偶工作安排情况;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宣传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做好企业军队转业干部的解困和稳定工作。(七)职业能力建设处(继续教育处)。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协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管理;拟订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拟订城乡劳动者就业培训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技工院校招生工作、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指导、规范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等级岗位考核(鉴定)评审工作;研究提出贯彻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技工院校招生计划备案。承办职业能力建设和就业培训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八)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拟订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实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负责职称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国家和自治区称号专家推荐、选拔和管理工作;负责人才小高地建设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拟订吸引回国专家、留学人员来桂工作或定居政策;拟订国(境)外机构在我区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政策。(九)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岗位设置、人员招聘(含招聘国[境]外人员)、流动、职务聘任、考核、奖励、惩戒、辞聘解聘等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核准或审核事宜,承办公开招聘方案的核准或备案事宜,承办补充人员计划的核准等人事管理事项并监督实施。(十)农民工工作处。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十一)劳动关系处。拟订劳动关系政策;拟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等相关政策;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完善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完善特殊工时管理,完善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承办非国资委行使出资人权利的国有企业工效挂钩方案审批。(十二)工资福利处。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增长规划和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贴补贴、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疾病、工伤、生育停工期间的待遇和因病提前退休工作能力鉴定及丧葬费政策;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资统计和分析工作;承担自治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中直驻桂单位工作人员及离退休(退职)人员工资及离退休(退职)费变动审核工作;协调、指导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十三)养老保险处。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负责自治区直属单位及中直单位参保人员享受待遇条件的审核。(十四)失业保险处。拟订失业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政策,组织建立失业预警制度和失业动态监测制度;拟订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政策;拟订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失业保险调剂金使用办法;指导和规范失业保险和失业人员信息管理;审核自治区失业保险调剂金使用。(十五)医疗保险处。拟订医疗、生育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规划、基金管理办法、用药和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等管理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设立条件和标准及服务管理等具体办法,组织开展基本医疗、生育保险用药目录制订工作;拟订自治区直属驻邕及中直驻邕单位医疗、生育保险、离休干部医疗保障政策,负责自治区直属驻邕及中直驻邕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资格审核和监督检查。(十六)工伤保险处。拟订工伤保险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和康复管理政策;拟订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和辅助器具安装机构资格标准和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工伤保险用药目录评审及增删工作;负责自治区直属用人单位和中直驻桂用人单位职工工伤认定工作;组织实施劳动能力再次鉴定及自治区直属用人单位和中直驻桂用人单位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承担自治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十七)农村社会保险处。拟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制度及标准并负责对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十八)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组织查处重大案件;监督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承办企业年金运营机构基金管理合同备案工作。(十九)调解仲裁管理处(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规则、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检查、监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制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和仲裁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自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二十)劳动监察局。拟订劳动监察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劳动监察机构开展劳动监察工作;拟订劳动监察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参与或直接调查处理劳动监察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对跨地区劳动监察案件进行协调处理;负责自治区直属驻邕及中直驻邕用人单位的劳动监察。(二十一)引进国外智力处(出国[境]培训处、自治区外国专家局)。拟订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建立引进国外智力服务体系;承担引智成果推广工作;拟订外国专家管理政策,负责聘请外国专家和港澳台专家引进项目的申报和审核工作,管理和拨付项目资助经费并监督检查;拟订外国专家表彰奖励办法;负责引智行政许可工作;归口管理出国(境)培训工作,拟订出国(境)培训工作管理办法;负责组织申报出国(境)培训年度计划,管理项目资助经费并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专项经费资助的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国际交流合作和港澳台交流合作事宜。(二十二)信访处。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维护稳定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督查、指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负责本系统群体性突发事件预警稳控及应急处理;负责信访事项受理、复查、复核工作;承担厅机关接访工作;承担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交由本厅办理的相关信访任务。(二十三)人事处。负责厅机关、自治区公务员局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机关党委 负责厅机关、自治区公务员局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负责厅机关、自治区公务员局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