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人身险134号文件

2024-05-12 19:11

1. 保监人身险134号文件

根据保监会下发人身险【2017】134号文件——《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通知》,2017年10月1日起,两全保险、年金险没有了即交即返还的形式。首次生存金的给付要在保单生效的5年之后,并且每次的生存年金不能超过已交保费的20%。不光此款产品,基本市面上的95%的年金产品都已经下架了,请期待近期陆续更新的好产品吧。没有所谓的好产品需要抢购,都是营销话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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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人身险134号文件

2. 保险136文件是什么情况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14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京人社规发[2015]136号)文件,2014年度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7560元,月平均工资为6463元。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现就统一2015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6463元。二、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9389元。三、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524元。四、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3878元。五、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585元。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七、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一)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1.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292.6元、失业保险费77.56元。2.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775.6元、失业保险费46.54元。3.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517元、失业保险费31.02元。4.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55.1元、失业保险费5.17元。(二)医疗保险不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316.68元;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45.24元。更多关于企业职工保险的问题可以在企业服务交易平台亿蜂找专业顾问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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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保监人身险136号

保监会在媒体的公益宣传语:买意外险,只为行程路上一份安心;买医疗险,只为住院不用花自己的钱;买教育险,只为能给孩子确定的未来;买养老险,只为在夕阳下无忧的笑脸;买财富传承险:只为名下资产合理避税。客户在获得理赔之后说的话:以前说有毛病才买,现在知道有毛病买不了。以前以为自己不会出事,现在知道不怕自己出事,这就叫人生的规划。以前以为保险是负担,现在才知道,保险是第二次生命。以前觉得到时候再说,现在才知道,到时候什么都说不了。以前觉得买保险的钱,钱就被保险公司赚了,现在才知道买的保险,是让保险公司为我赚钱。以前觉得自己小心点就行,现在才知道那叫做侥幸。保险虽然不能改变现在,但可以预防将来被改变!以上这些,都属于人身险。一句话:按需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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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人身险136号

4. 关于人身保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五、加强对银行代理寿险业务销售行为的监管。各保险公司应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连结保险销售管理的通知》(保监发〔2009〕10号)、《关于推进投保提示工作的通知》(保监发〔2009〕68号)、《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09年第3号)等要求,在承保前向投保人进行投保提示,在承保后按规定时限对投保人进行回访。各代理银行要积极配合保险公司执行投保提示、客户回访等规定,引导投保人在投保单上填写真实完整的客户信息并在人身保险新型产品投保书上抄录有关声明,严禁代理银行向保险公司提供虚假客户信息,严格防范销售误导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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