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水利条例法规国家鼓励和引导什么进行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经营和运行维护保护

2024-05-18 11:07

1. 农田水利条例法规国家鼓励和引导什么进行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经营和运行维护保护

法律分析:下级农田水利规划应当根据上级农田水利规划编制,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经批准的农田水利规划是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农田水利规划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送审批。下级农田水利规划应当根据上级农田水利规划编制,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经批准的农田水利规划是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农田水利规划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送审批。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农田水利标准。农田水利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和权限组织制定。
法律依据:《农田水利条例》 第七条 编制农田水利规划应当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水土资源供需平衡、农业生产需求、灌溉排水发展需求、环境保护等因素。农田水利规划应当包括发展思路、总体任务、区域布局、保障措施等内容;县级农田水利规划还应当包括水源保障、工程布局、工程规模、生态环境影响、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技术推广、资金筹措等内容。

农田水利条例法规国家鼓励和引导什么进行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经营和运行维护保护

2. 农田水利条例规定国家鼓励和引导什么进行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经营和运行维护保护

法律分析:下级农田水利规划应当根据上级农田水利规划编制,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经批准的农田水利规划是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农田水利规划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送审批。下级农田水利规划应当根据上级农田水利规划编制,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经批准的农田水利规划是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农田水利规划确需修改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报送审批。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农田水利标准。农田水利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和权限组织制定。法律依据:《农田水利条例》 第七条 编制农田水利规划应当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水土资源供需平衡、农业生产需求、灌溉排水发展需求、环境保护等因素。农田水利规划应当包括发展思路、总体任务、区域布局、保障措施等内容;县级农田水利规划还应当包括水源保障、工程布局、工程规模、生态环境影响、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技术推广、资金筹措等内容。

3. 农田水利条例法规国家依法保护农田水利工程什么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国家依法保护农田水利工程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国家鼓励和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民和其他社会力量进行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经营和运行维护,保护农田水利工程设施,节约用水,保护生态环境。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全国农田水利规划,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后,报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公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农田水利规划,征求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意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编制农田水利规划应当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水土资源供需平衡、农业生产需求、灌溉排水发展需求、环境保护等因素。
法律依据:《农田水利条例》 第四条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田水利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农田水利相关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农田水利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农田水利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等方面的工作。

农田水利条例法规国家依法保护农田水利工程什么的合法权益

4. 农田水利条例规定国家依法保护农田水利工程什么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国家依法保护农田水利工程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国家鼓励和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民和其他社会力量进行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经营和运行维护,保护农田水利工程设施,节约用水,保护生态环境。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全国农田水利规划,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后,报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公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域农田水利规划,征求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意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编制农田水利规划应当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水土资源供需平衡、农业生产需求、灌溉排水发展需求、环境保护等因素。法律依据:《农田水利条例》 第四条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田水利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农田水利相关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农田水利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农田水利相关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等方面的工作。

5. 农田水利条例规定国家依法保护农田水利工程什么的合法权益

       国家依法保护农田水利工程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发展农田水利,坚持政府主导、科学规划、因地制宜、节水高效、建管并重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田水利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措施保障农田水利发展。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田水利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农田水利相关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农田水利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农田水利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等方面的工作。国家鼓励和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民和其他社会力量进行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经营和运行维护,保护农田水利工程设施,节约用水,保护生态环境。

农田水利条例规定国家依法保护农田水利工程什么的合法权益

6. 农田水利条例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调什么开展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有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以及其他社会力量开展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的有关工作。
      发展农田水利,坚持政府主导、科学规划、因地制宜、节水高效、建管并重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田水利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措施保障农田水利发展。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田水利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农田水利相关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农田水利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农田水利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等方面的工作。国家鼓励和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民和其他社会力量进行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经营和运行维护,保护农田水利工程设施,节约用水,保护生态环境。

7. 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维护的相关法律有哪些

以下法律、法规及规范均适用于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维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招标投标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水利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
《水利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
《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
《农田排水工程技术规范》、
《灌溉与排水工程技术管理规程》SL/T246-1999
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建设“民办公助”专项资金管理试点办法》
水库工程管理通则
水闸工程管理通则
河道堤防工程管理通则
灌区管理暂行办法
水利水电工程管理条例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编制定员试行标准》
《关于水利工程分级管理职责划分的若干规定》。
《关于修好管好小型水库的几项规定》

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维护的相关法律有哪些

8. 农田水利条例法规什么负责全国农田水利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法律分析: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田水利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农田水利相关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农田水利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农田水利相关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等方面的工作。农田水利,是指为防治农田旱、涝、渍和盐碱灾害,改善农业生产条件,采取的灌溉、排水等工程措施和其他相关措施。发展农田水利,坚持政府主导、科学规划、因地制宜、节水高效、建管并重的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田水利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措施保障农田水利发展。
法律依据:《农田水利条例》 第四条 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田水利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农田水利相关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农田水利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农田水利相关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等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