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横琴落户政策

2024-05-05 04:10

1. 珠海横琴落户政策

法律分析:1、投靠父母或子女。与本市户籍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直接迁入。整户迁移,规定户口已在同一个家庭户,户主符合条件迁移的,户内人员可同时迁移。2、技能人才入户。珠海技能入户可以通过考取相关技能证书(珠海官方指定紧缺工种)来获取入户珠海的资格,高中以上学历,从事的工作与证书工种符合我市引进人才工种。技能入户办理的时间是在每年的三月初到十二月中。3、人才引进入户。简单说就是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珠海英才计划)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只要符合条件,随时可以办理入户,无须排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一条 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制定本条例。

珠海横琴落户政策

2. 珠海人才引进政策

第一章  人才引进条件  第一条  申请引进的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男性和女性年龄分别在50周岁以下和45周岁以下(本办法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三)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第二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类别),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可直接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一)经珠海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人员(院士不受年龄限制);  (二)入选珠海市级各类人才计划(项目),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人员;  (三)获得珠海市级或经我市推荐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荣誉的人员;  (四)符合珠海市引进海外人才智力条件要求的留学回国人员;  (五)纳入全国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高职)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六)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七)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高职)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八)取得非全日制本科学历(须取得学士学位)、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其中本科学历(须取得学士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博士学位)的在40周岁以下;  (九)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技能人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条: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兴办产业或者拓展经营,增加就业。

3. 珠海人才引进政策

申请引进的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一)身体健康;(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男性和女性年龄分别在50周岁以下和45周岁以下(本办法有特殊规定的除外);(三)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类别),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可直接办理人才引进手续:(一)经珠海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人员(院士不受年龄限制);(二)入选珠海市级各类人才计划(项目),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人员;(三)获得珠海市级或经我市推荐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荣誉的人员;(四)符合珠海市引进海外人才智力条件要求的留学回国人员;(五)纳入全国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高职)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六)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七)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高职)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八)取得非全日制本科学历(须取得学士学位)、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其中本科学历(须取得学士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博士学位)的在40周岁以下;(九)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技能人才:1.具有高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我市技术工人招调限制职业工种的除外),其中技师在45周岁以下、高级工在40周岁以下;2.具有中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且符合珠海市紧缺技工工种目录的技能人才;3.按照珠海市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办法取得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证书的人员;4.获得珠海市级职业技能竞赛一类竞赛各职业(工种)前六名、二类竞赛各职业(工种)前三名的人员。法律依据:《关于印发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办法的通知》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人才引进,是指我市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除外)从市外引进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社会工作人才、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等,并依程序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档案接收及户籍迁入等事项。第三条 人才引进采用直接核准方式。第四条 人才引进工作按照程序规范、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原则,实行统一政策依据、统一核准条件、统一信息管理。第五条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全市人才引进综合管理工作,依据本办法编制发布人才引进核准条件目录、业务办理指南,并与各区(经济功能区,下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具体实施。公安部门负责人才入户核准等工作。科技、教育、民政、卫计、国资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有关审核工作。

珠海人才引进政策

4. 珠海市人才引进政策

法律分析:经市发改委审核,我市生物医药领域(包括高新技术企业)共14人符合政策兑现要求,兑现薪酬津贴总额为180万元
法律依据:《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兑现厦门市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紧缺人才引进政策的通知【厦科社(2018)1号】》 根据市发改委《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兑现重点产业紧缺人才政策(总第五批)的函》,经市发改委审核,我市生物医药领域(包括高新技术企业)共14人符合政策兑现要求(见附件),兑现薪酬津贴总额为180万元。

5. 珠海人才引进政策

放宽引进人才的对象范围,放宽部分人才引进的材料,支持重点企业一线优秀员工引进入户,放宽“先落户后就业”人才引进条件。一是依据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相关规定核准的人才经“直接核准”或者“联席会议审定”即可办理引进手续,程序更加简便快捷,人才引进范围可以适时调整。二是专门设定横琴白贸区急需人才引进政策,横琴自贸区可根据发展需要制定人才开发目录,按年度提交需要引进人才的名单和相关资料,报市政府批准后准予迁入

珠海人才引进政策

6. 珠海市人才引进政策2021

珠海市人才引进政策如下:1、经珠海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人员(院士不受年龄限制);2、入选珠海市级各类人才计划(项目),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人员;3、获得珠海市级或经我市推荐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荣誉的人员;4、符合珠海市引进海外人才智力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5、纳入全国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高职)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6、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7、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高职)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8、取得非全日制本科学历(须取得学士学位)、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其中本科学历(须取得学士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博士学位)的在40周岁以下; 9、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10、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技能人才:具有高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我市技术工人招调限制职业工种的除外),其中技师在45周岁以下、高级工在4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且符合珠海市紧缺技工工种目录的技能人才;按照珠海市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办法取得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证书的人员;获得珠海市级职业技能竞赛一类竞赛各职业(工种)前六名、二类竞赛各职业(工种)前三名的人员。《珠海市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第十条  高层次人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工作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二)顶尖人才无年龄限制,一类人才年龄一般在60周岁以下,二类人才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三类人才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有特别突出贡献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三)工作成果业绩突出,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专长、主要申报依据密切相关,且专业水准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在业内具有较高声望。

7. 珠海市人才引进政策2022

申请引进的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身体健康;2、年龄在18周岁以上,男性和女性年龄分别在50周岁以下和45周岁以下(本办法有特殊规定的除外);3、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类别),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可直接办理人才引进手续:1、经珠海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人员(院士不受年龄限制);2、入选珠海市级各类人才计划(项目),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人员;3、获得珠海市级或经我市推荐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荣誉的人员;4、符合珠海市引进海外人才智力条件要求的留学回国人员;5、纳入全国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高职)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一、人才引进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正规院校本科毕业;在当地工作稳定,缴纳社保有一定期限;符合各地对人才的相关规定。2、人才引进是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用人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在职劳动者,3、就业时间达到一定年限,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落户就业。二、人才引进的程序:1、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流程2、与企业对接,确定专业技术人才需求。3、用人企业提交 需求报告 制定用人计划 发布用人信息 审查各企业人才需求报告,确定人才引 进计划,并通过网络、报纸、广播、电 视等多种形式发布用人信息。法律依据:《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优化本市人才队伍结构,加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保障,根据《关于率先行动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京发〔2017〕20 号)、《关于优化人才服务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精尖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政发〔2017〕38 号)及国家和本市引进人才相关政策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珠海市人才引进政策2022

8. 珠海横琴人才引进政策

一是依据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相关规定核准的人才经“直接核准”或者“联席会议审定”即可办理引进手续,程序更加简便快捷,人才引进范围可以适时调整。二是专门设定横琴自贸区急需人才引进政策,横琴自贸区可根据发展需要制定人才开发目录,按年度提交需要引进人才的名单和相关资料,报市政府批准后准予迁入。珠海横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才(类别),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可直接办理人才引进手续:(一)经珠海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人员(院士不受年龄限制);(二)入选珠海市级各类人才计划(项目),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人员;(三)获得珠海市级或经我市推荐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荣誉的人员;(四)符合珠海市引进海外人才智力条件要求的留学回国人员;(五)纳入全国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高职)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六)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七)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高职)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八)取得非全日制本科学历(须取得学士学位)、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其中本科学历(须取得学士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博士学位)的在40周岁以下;(九)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技能人才:1.具有高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我市技术工人招调限制职业工种的除外),其中技师在45周岁以下、高级工在40周岁以下;2.具有中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且符合珠海市紧缺技工工种目录的技能人才;3.按照珠海市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办法取得企业技能人才评价证书的人员;4.获得珠海市级职业技能竞赛一类竞赛各职业(工种)前六名、二类竞赛各职业(工种)前三名的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法》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珠海市企业新引进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高技能人才、青年人才住房(租房和生活)补贴实施办法》第一条为缓解用人单位新引进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青年人才的住房和生 活压力,吸引留住更多优秀人才,根据《关于实施“珠海英才计划”加快集聚新时代创新创业 人才的若干措施(试行)》(珠字〔2018]6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市依法注册纳税的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 业等用人单位,从市外全职新引进的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具有技师以上国家职业 资格的高技能人才、获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和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青 年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