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用肯德基优惠券漏洞诈骗获刑,“薅羊毛”获刑是否合理?

2024-05-10 21:18

1. 大学生用肯德基优惠券漏洞诈骗获刑,“薅羊毛”获刑是否合理?

大学生用肯德基优惠券漏洞,诈骗获刑薅羊毛获刑是否合理?对于这种情况的出现的话,那么获刑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为什么说很正常的,那么大家就会问了,薅羊毛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那么薅羊毛的话也是有一个限度的,如果说是涉及的金额非常的小,那么基本上是没有人会去追究这种事情的,如果说薅羊毛薅的太过分了,设计的金额其实是非常的多的那么获刑也是很正常的事情,因为的话那么很多人都是属于白嫖党白嫖呢,我认为是件非常正常的事情,任何人都会做这种事情,但是如果薅羊毛薅的太过分了,涉及的金额太多了,那么被别人告了也是很正常的事情,获得刑事处罚那么也是很正常的
任何事情都要有个度那么我觉得吧,任何事情都要有个度,无论是做什么事情都是一样的,像薅羊毛也是一样,不过小小的就薅羊毛涉及的金额数量不多,那么也没有人会去追究这种事情,毕竟涉及的金额这么小,如果说真的是有人小题大做的话,可以说真的是不值得,除非有人特意要折腾你,所以说任何事情那么都是有一个限度的,只要不要做得太过分,那么基本上是没有人会去追究这种事情的
很正常的事情对于这个大学生那么利用这个肯德基的优惠券漏洞诈骗获刑审真难的事情,因为涉及的金额数量过多了,那么已经严重的侵害了他人的利益,那么别人肯定是要告你很正常的事情,因为涉及的金额数量太多了,已经严重损害了他人的利益,我相信任何人都会告你
总的来说那么薅羊毛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但是凡事都有个度,小小的去薅羊毛是没有人会去管这种事情的,如果说是非常严重的去薅羊毛的话,那么就是属于非常过分的事情,被别人告也是很正常的,获得刑事处罚也是很正常的

大学生用肯德基优惠券漏洞诈骗获刑,“薅羊毛”获刑是否合理?

2. 大学生用肯德基优惠券漏洞诈骗获刑,你还在薅羊毛吗?

大学生用肯德基优惠券漏洞诈骗获刑,而根据相关媒体的报道,在上海曾经有5个人,因为利用肯德基手机客户端和微信客户端之间数据不同步的漏洞,而获利20多万元因此而被获刑,所以,如果说涉及到法律上面的行为的薅羊毛,那就是违法,如果是我的话,我会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之下薅羊毛。

最早之前的薅羊毛所指的事情,就是利用网络金融产品或者是红包活动推广下线抽成赚钱,从而达到盈利的目的,这样的行为就是被称为薅羊毛,而现在的汉元宝的定义越来越广泛,已经超出了金融行业上面的界定,渗透到各个领域,比如像一些滴滴打车或者是拼车软件送代金券,美团外卖饿了么点餐减免活动,这些都是属于薅羊毛的行为。

其实现在来说有一些外卖平台为了能够吸引客户,都会在某一个时间段里面做一些促销活动,比如说有一些平台会做出一些免单的活动,又或者是送一些外卖神券等等,这些其实都可以算是薅羊毛的一部分,而这种薅羊毛的方式,其实是在它允许的范围之内,本身是不违法的,所以说这样的薅羊毛是比较正规的也是符合国家相关法律的,因为这些薅羊毛的活动都是商家自己安排的,并不是个人利用漏洞而薅羊毛的,那么像这样的公司所做出台的活动,大家都可以去参加。

所以在我看来,只要是不涉及到法律上面的问题的话,那么,由公司做出的活动,那么这波羊毛是可以薅的,一些人因为薅羊毛而被判刑,主要是因为他触犯了相关的法律,所以说才会被判刑,而我们所做的薅羊毛主要是因为参加做一些活动,我们在领完券以后能够拿到最实惠的价格,所以并不涉及违法行为,是符合相关要求的。

3. 大学生用肯德基优惠券漏洞诈骗获刑

近日,上海有5名大学生因利用肯德基手机客户端和微信客户端之间数据不同步的漏洞获利20多万元。法院一审认为各被告人通过发起虚假交易,获取退券退款的行为,是基于两个客户端之间数据不同步,使被害单位在错误的基础上进行财产处分,进而造成财产损失,故各被告人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最终,涉案5人因犯诈骗罪、传授犯罪方法罪,被徐汇区人民法院判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欺骗合作伙伴属于诈骗吗
不一定,要满足相应的构成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当下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欺诈行为必须达到使一般人能够产生错误认识的程度,对自己出售的商品进行夸张,没有超出社会容忍范围的,不是欺诈行为。欺诈行为的手段、方法没有限制,既可以是语言欺诈,也可以是动作欺诈(欺诈行为本身既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即有告知某种事实的义务,但不履行这种义务,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或者继续陷入错误认识),行为人利用这种认识错误取得财产的,也是欺诈行为。
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必须介入对方的错误认识。如果对方不是因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就不成立诈骗罪。欺诈行为的对方只要求是具有处分财产的权限或者地位的人,不要求一定是财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行为人以提起民事诉讼为手段,提供虚假的陈述、提出虚伪的证据,使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从而获得财产的行为,称为诉讼欺诈,但不成立诈骗罪(详见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2002年10月14日《关于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
再次,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财产处分包括处分行为与处分意思,作出这样的要求是为了区分诈骗罪与盗窃罪。处分财产表现为直接交付财产,或者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或者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他人放弃财物,行为人拾取该财物的,也应以诈骗罪论处。但是,向自动售货机中投入类似硬币的金属片,从而取得售货机内的商品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只能成立盗窃罪。
最后,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根据2010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监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最新司法解释,诈骗罪的数额较大,以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为起点。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
二、诈骗50万元以上该怎么判
诈骗50万元以上可能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规定的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
1、客体要件。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
2、客观要件。诈骗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
3、主体要件。诈骗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诈骗罪;
4、主观要件。诈骗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大学生用肯德基优惠券漏洞诈骗获刑

4. 大学生用肯德基优惠券漏洞诈骗获刑,如何看待此类“投机行为”?

这事发生在一个大学生的身上令人扼腕叹息。作为一名大学生,受过的教育是高层次的,无论是专业知识,还是法律知识,道德水准也应该处于一个较高的水平,但是在徐某身上不仅没有看到道德的水准,更没有看到法律常识的知晓,我们看到的是丧失道德、丧失良知,违背法律、走向犯罪的一个年轻人。在人们憎恨他的同时,也为一个花样年华大学生的沦落而扼腕叹息。

高等教育的短板而引起我们的思考:
1、道德教育和法律常识教育的缺失:步入大学生活之后,整个学习的模式就和中学的模式完全不一致,更多的是学生的自主学习。高校也更多的关注专业知识培养教育,在综合教育方面各高校也略显不同,有的学校忽略基础的道德教育和法律常识教育,认为基础的东西在家庭和前期的教育中经历过了,可是这方面教育如果有的家庭缺失,有的中学是短板,那么这个大学生的这方面教育就是个空白。
2、专业思想教育要和爱祖国、爱人民的教育结合到一起:作为一名大学生仅仅有专业知识远远不够,他的专业思想不端正,就只能为个人的利益打小算盘,投机取巧,获取既得利益,也许他有聪明的头脑,有较扎实的专业技术,但是由于他没有法律意识,没有道德水准,那么他发现计算机的漏洞,不仅没能帮助商家去弥补,提供有益的建议,相反,却为自己偷机获利而沾沾自喜,一而再再而三的操作,直至走上犯罪的道路。应引起我们从事教育工作者的深思。

另外,新时代是一个知识爆炸的时代,法律教育要有针对性。知识日新月异,新生事物也层出不穷。这就要求我们的法制教育也需要根据形势的不同,时代的发展,有侧重的对学生进行教育,使他们在新兴的领域里不至于懵懵懂懂走上犯法的道路,涉及犯罪。对青少年乃至高等学校的学生的教育是我们一个永恒的主题。

总结:大学生要做自律懂法的阳光青年。大学生是社会的骨干力量,有知识懂科学,不能知法犯法,走法律的边缘,踩法律的红线。应该对自己严格要求,做有理想、守纪律、懂科学的新时代的贡献者,为现代化建设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而不是去寻找各种漏洞做违法人。

5. 大学生用肯德基平台优惠券漏洞获利20万,这位大学生受到了什么惩罚?

从小常被父母挂在我们耳边的一句话就是,读书学习好了以后考上好的大学就有了自己想要的一切,比如在我们传统教育观念中,高学历等于高,能力也等于高素质,所以在我们毫不吝啬用尽赞美支持美或者高学历,仿佛拥有了高学历就拥有了一切,而对于父母们的思想,就是学历就可以决定一切,只有学历可以决定一切,但事实并不是这样的,而要看我们把学历用在哪一方面,当我们学业有成时,用对地方,就有可能找到依然我们抱负的平台。而近年来我国的高学历人员违法乱纪这样的事情已经是屡见不鲜了。比如我们经常看到的,在读研究生某某使用非法开发的运营字码运营软件帮助用户低价停车薅羊毛达到37万元,最终已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罚金人民币1万元,而这样高学历犯罪的人群还有很多。而高学历犯罪的出现也加大了打击,难度对我们行政部门在人员力量专业素质和资源手段上面临着很大的挑战。所以我们的教育部门要提高这些学生们的自我素质。不要因为自己的学历高,就走上了一条高智商犯罪的道路。近日大学生用肯德基平台优惠券漏洞获利20万,这位大学生受到了什么惩罚?而事情的起因就是在上海的5名大学生应利用肯德基手机客户端和微信客户端之间数据不同步的漏洞,获利了20多万元,后来经过法院一审认为,各被告人通过发起虚假交易获取退卷退款的行为是基于两个客户端之间数据的不同步,使被害单位在错误的基础上进行财产处分,进而造成财产损失,所以被告人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最终涉案5人,因犯诈骗罪,传授犯罪方法罪,被徐汇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这位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6个月,其余的人被判处一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以并不是什么羊毛都可以薅的。不管是由于这企业自己的程序存在着bug,才让消费者有机会薅羊毛。还是有其他原因,但都不是我们能作为薅羊毛的有最终说辞。

大学生用肯德基平台优惠券漏洞获利20万,这位大学生受到了什么惩罚?

6. 大学生利用肯德基漏洞诈骗20余万元,你如何看待薅羊毛的行为?

贪小便宜是很多人的常见心理,大家都抱着一种能省则省的想法,以为省就能够省出来很多的钱了,而且一些薅羊毛的行为如果不正确的话也很有可能会面临着法律的制裁。江苏的大学生徐某竟然开始薅肯德基的羊毛,在三年多的时间当中诈骗金额达到了二十多万元。最终徐某的行为被发现,他不仅要将这么多年以来诈骗的钱全部归还,而且还要坐牢。

羊毛不能随便薅这无疑是给徐某的整个人生蒙上了污点,原本他可以从一个正规的大学当中毕业,然后找一份好工作。可是现在徐某从大牢当中出来以后他就不再是以前那个平凡的大学生了,成为了一个有污点的罪犯。因此大家千万不要认为薅羊毛是一个占便宜的行为,有些人以为薅到了羊毛就沾沾自喜,可是不知道也许自己无形当中就已经触碰了法律。

徐某发现赚钱方法在2018年4月份的时候,徐某去跟着自己的同学一起去肯德基当中点餐。他原本是用App端的兑换券点餐,可是后来又切换到了微信端,这个时候徐某也发现了一个漏洞。先将订单提交,可是却不支付,这样的话在微信端就能够重新拥有一份兑换券了,就是这样简单的操作每次都能给徐某省下来好几十块钱。

徐某被抓他也发现了一个赚钱的好办法,于是在平时徐某不光利用这个漏洞经常去肯德基点餐,而且还把这些兑换券卖给了自己的同学。几年的时间他就获利了五万多,还把这个方法教给了自己的几个室友。最终的结果可想而知,不光是徐某要面对法律的制裁,他的几位好友也逃脱不了,相信现在的徐某一定无比后悔。

7. 大学生利用肯德基漏洞诈骗20余万元,你是如何看待薅羊毛的行为?

我并不觉得薅羊毛的行为有什么错误的地方,很多时候,商家为了获得更多的流量,将商品价格降低,从而达到更多的销量。这种行为本身就是一种营销策略,本身就是吸引消费者去消费。只是在消费者的角度来看,这种行为称为薅羊毛。但是对于商家来说,其实他有着更远的的利益目光。

就比如说是肯德基事件,一大学生利用肯德基漏洞“诈骗”20余万,我觉得这也并没有问题。而且他也并不是利用漏洞。我觉得这种方法很多人都知道,就比如当我在美团点了一份单子时,饿了么会给我推优惠券,或者降低我的会员费用。这完全都是由美团和饿了么这样的公司自己制定的规则。这并不能算是程序上的漏洞或者是什么意外造成,这完完全全就是在他们制定的规则之下来行使我们自己的权利。
很多人对这种行为表示强烈的愤慨,但是我觉得大可不必。首先,如果我的手机上装了两款外卖软件,他们在不监控我们手机的情况下是如何得知我在另一款软件上买了单呢?这样一想,是不是觉得细思极恐?

其次,平台在不尊重我们隐私的基础上。给我们推出这种通过给优惠券吸引我们的措施,这能不能算是一种诱导行为?它的本意然是诱导我们,我们只不过利用了它的心思,来了一场反诱导战斗,又有什么错呢?
就像人们常骂商家利用消费者的各种心理,推出了提供优惠券或降价打折的行为来吸引人们消费一样,这是利用了消费者想省钱的心理,那么这件事情那个大学生同样利用了商家和平台想赚钱的心理。

我觉得有罪,但罪不至于入狱。毕竟那么多喝人血的商家们没有入狱。
我的观点是,大学生并没有错,错的只是那些想钱想疯了的资本家们,甚至对我们有一丝丝想到别的平台上买东西的念头都觉得嫉妒。

大学生利用肯德基漏洞诈骗20余万元,你是如何看待薅羊毛的行为?

8. 大学生利用肯德基漏洞“薅羊毛”20余万元,因此获刑冤不冤呢?

我认为他们因此获刑不冤,天下从没有白吃的午餐。对于在网络世界遨游的年轻人来讲,薅羊毛在生活当中是一种常态。可是如果通过同一种方式不断薅羊毛,甚至通过这种方式谋取高额利润,那这很明显是一种犯罪行为,为此付出代价也是很正常的事。

大学生利用肯德基漏洞“薅羊毛”20余万元,五人悉数获刑。徐某是江苏某所大学的在校学生,他在通过某款商家APP点餐的时候,无意间发现该商家APP点赞与微信客户端点餐存在数据不同步的问题,他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获得免费获得兑换券或取餐码。
在发现该漏洞之后,徐某利用此漏洞疯狂下单,并且通过网络平台将免费获取的兑换券或取餐码低价出售,甚至还将这个漏洞交给了自己的4个同学。5人在几个月的时间当中疯狂下单,给相关公司带来20余万元的损失。
日前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件,经审理判定五人犯诈骗罪、传授犯罪方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他们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惨重代价。

我觉得这些人因此获刑并不冤枉,他们应该有一定的心理准备。薅羊毛在生活当中并不算是什么大事,哪怕是有商家因为标错价格而被部分客户下单,事情也往往不会上升到法律层面。可是在该起案件当中,这5名大学生的行为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进行的虚假交易,进而非法获取财物。
他们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构成诈骗罪和传授犯罪方法罪。法院依照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判决,他们一点都不冤枉。
其实在此次事件当中,如果徐某只是自己少量获取套餐,此事件可能也根本上升不到法律层面。可是他不仅通过漏洞疯狂牟利,甚至还教会了自己的同学,给商家造成了惨重损失,为此付出代价也是应有之义。
世界上从来都没有白吃的午餐,我觉得他们在获取巨额利润的同时,内心应该也曾经想过会为之付出代价。只是在巨额利润的诱惑下,他们还是选择了这样做。

对于现实生活中的年轻人而言,通过兼职方式赚钱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是兼职一定要在合法范围内,千万不要尝试去挑衅法律,否则这可能会成为你一生的转折点。
合法赚钱,生活才能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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