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留学生落户新政策2022

2024-05-07 16:52

1. 上海留学生落户新政策2022

近日,上海人社发布了2022年落户新政策
其中 在符合留学人员落户基本条件的基础上,
1、针对毕业于世界排名前50名院校的留学回国人员,取消社保缴费基数和缴费时间要求,全职来本市工作后即可直接落户。
2、毕业于世界排名51-100名的,全职来本市工作并缴纳社保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取消社保缴费基数要求。

世界排名前50名、前100名院校如何进行认定?
由相关主管部门参照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Times Higher Education)、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U.S. News & World Report)、QS世界大学排名(Quacquarelli Symond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Shanghai Ranking’s 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发布的排名进行认定,具体以落户申报系统内名单为准。
进入人社局的官网系统后,网址:https://zzjb.rsj.sh.gov.cn/zzjbdl/jsp/login.html
可以清晰地看到两个选项,分别是毕业于世界前50强学校和51-100排名学校。

进入系统以后,只要按照提示进行学校认证填写,通过以后就能进入审批阶段。
上海市的落户政策,已经开通!

上海留学生落户新政策2022

2. 上海留学生落户新政策2022

2022上海留学生落户新政策如下:1、市、区政府引进的大型企业、总部企业、产业研发机构和科技创新型企业等企事业单位的非本市户籍职工,单位注册资本和纳税已在汉落地,单位缴纳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可申请落户;2、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可以申请落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落户口手续怎么办理1、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2、公民领取迁移证件,并注销户口;3、公民需要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入户。

3. 2022留学生落户上海需要什么条件

留学生落户上海需要的条件如下:1、持《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2、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3、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4、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5、无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留学生上海落户,会设置专项经费,支持留学生来沪工作,上海市政府设立专项经费,对来沪工作或短期讲学的留学生进行资金资助和补贴;工资不由企业定,留学生在上海工作的工资报酬,可以在与企业协商后从优决定。在事业单位工作的留学生,可以不受单位绩效工资的限制;还会帮助留学生解决住房问题,聘用单位可以向来沪工作的留学生提供住房补贴,或者是直接以合约形式提供住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2022留学生落户上海需要什么条件

4. 上海留学生落户新政策2022

留学生准备落户上海之前要做何准备?2022最新上海社保缴费基数标准是什么?留学生落户上海如何缴纳社保?想要走2022年上海留学生落户政策,怎么判断自己是否满足要求?想要2022年直接落户上海的留学生,看过来!
2022年上海留学生落户新政策新政策1:学校排名在世界Top 50院校的留学生,无需社保缴纳基数和缴纳时间要求,全职来沪工作后可直接落户上海。新政策2:学校排名在世界Top 51-100院校的留学生,全职来沪工作并缴纳社保满6个月后即可落户上海。      【境外学习时间要求】:      1、本科:720天及以上;      2、硕士:180天及以上;      3、博士:360天及以上,(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180天及以上)。(疫情导致境外学习时间不够的,提供网课相关证明文件申请)【缴纳时长】:待试用期结束后再提交申请;无试用期的同学,工作一个月以后提交申请。【社保个税】:社保和个税要合理对应。【两年时间】:回国入境时间开始算,两年内来上海并持续在上海工作(非网课的同学)。【劳动合同】:合同有效期2年及以上,且自受理之日起剩余有效期3个月及以上。2022最新留学生落户上海社保缴费基数标准      目前留学生落户上海政策中,社保和个税的合理匹配方式具体为:      1 社保基数达标      1倍基数≥10338,倍基数≥15507个税达标(即税前月工资收入达标):1倍税前月工资收入≥10338,倍前月工资收入≥15507。      2 社保、个税缴纳月份对应      例如9月社保达标,同时9月个税达标,则9月算一个月。      3 社保、个税缴纳单位一致      例如社保个税的单位名字同为A公司(如果为A集团旗下的2个不同子公司,则不可以)社保个税需同一个公司、连续按时缴纳(断缴、补缴、少缴等不予认可)。留学生落户上海4种社保缴纳标准1.新政直接落户:(无需缴纳,直接落户)      国外高水平大学毕业博士      毕业于世界排名前50名院校的留学生2.无社保基数要求累积半年:      毕业于世界排名51-100名院校的留学生      科创企业工作的高水平大学毕业紧缺专业留学生倍社保基数累积半年:      国外非高水平大学博士      国内双一流本科+国外硕士      国内非双一流本科+国外高水平大学硕士      国外本科+国外硕士      国外高水平大学本科      进修人员、访问学者倍社保基数累积一年:      国内非双一流本科+国外非高水平大学硕士      国内专科+国外硕士      国内专科+国外本科(含转学分)+国外硕士      HND+国外硕士      非全日制国内本科+国外硕士2022上海留学生落户流程      在材料递交后,等批复的过程中,为了节省后续流程时间,建议先找房东办理租赁备案,房东带上身份证房产证(所有产权人的身份证都要),租赁合同。      办理状态从审核中变为“审批通过,请等待材料打印”,就可以让家人把档案调到上海、拿到批复同时办理准迁证和调档,再去带上准迁证回老家办理户口迁出拿到了《户口迁移证》。       再带上《迁移证》,去梅园路去拿户口证明信,还有档案归档,拿到以后就是回派出所拍照了,当场办好户口卡,户口卡是三年有效期。1.交材料前等社保时,建议提前准备这些。      (1)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这个有就提供,没有可以不用提供,但是还是带上好),学历认证。      (2)尽早去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设置下社保密码,方便以后网上查询      (3)回国后(入境日开始算)6个月没有工作的需要档案保管地出具《待业证明》      (4)如果回国后换过公司的,把之前公司的合同,离职证明都准备好2.等批复时:      办理租赁备案。      房东带上身份证房产证(所有产权人的 身份证都要),租赁合同(可以重新拟定)。      有的社区需要先去派出所办理信息证明,派出所是要上门查房的。3.拿到批复后:      (1)调档。可以不用自己回家,家人可以代办的。      (2)千万千万不要辞职。      (3)申请准迁证。把批复还有其他需要的材料,递交到派出所户籍科,一般现场领取准迁证。

5. 留学生落户上海新政策2022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市政府同意,向有关单位印发了《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细则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      (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加大海外人才引进力度,规范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工作,根据《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规范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公通字〔2010〕19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的〈鼓励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和创业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沪府发〔2016〕8号)、《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上海实施人才引领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沪委发〔2020〕2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申请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申请单位应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用人自主权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制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 事务所等)以及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信誉良好,并在本市正常经营、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非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其上级法人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第三条 留学回国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留学回国人员获得的学历学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      2.在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参照“双一流”建设高校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内非“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      3.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学士学位。      4.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赴国(境)外高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做访问学者等满1年。      5.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但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      本款第2、3项所指国(境)外学士学位,不含国内大专起点本科、有关国家高等教育文凭(HND)、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本科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硕士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不含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学历学位和国(境)外学位。      本款第5项所指国(境)外学士学位如为最高学位的,不含国内大专起点本科、有关国家高等教育文凭(HND)、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本科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如最高学位为硕士的,国(境)外学士学位可不受前述限制,硕士阶段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不含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等形式)。      被国(境)外高校录取后如在国内校区或分校有就读经历的,累计在外学习时间和获得的学分一般不少于总学习时间和总学分的50%;被国(境)外高校录取后如利用暑期等在国内通过非学历教育获得学分的,累计在外获得的学分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80%。      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以国家公布的名单为准。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参考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Times HigherEducation)、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 News & World Report)、QS世界大学排名(Quacquarelli Symonds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Shanghai Ranking’s Academic Ranking ofWorld Universities)发布的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名单,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后发布的为准。      留学人员在国(境)外学习获得学位的院校以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载明的颁发该学位证书的院校名称为准。      (二)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1.留学人员应在回国后2年内来本市并持续在本市工作,与本市相关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按规定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符合下述第四条第一款条件的除外)。      2.符合本条第一款前4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符合本条第一款第5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倍,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过渡期内每年的缴费基数以官方对外公布的数字为准。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期限及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原则上由系统自动比对;未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缴费单位与签订合同单位不一致的、委托非实际用人单位等第三方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不能合理对应的不予认可。      3.留学回国人员应为单位紧缺急需并发挥重要作用、需长期使用的人才,与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合同有效期在2年及以上,且自网上受理之日起有效期在3个月及以上(如合同约定有试用期的,需完成试用期后方可申报);派遣人员原则上不属于申办范围。      4.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5.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      6.无刑事犯罪记录等不宜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的情形。第四条 激励条件      (一)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国际知名科研机构等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在世界500强知名企业、跨国公司等担任高级管理、技术、科研职务,或者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留学人员,以及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等,全职来本市工作后可直接申办落户。      (二)纳入“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的用人单位,本市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等用人单位引进的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获得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等紧缺急需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全职来本市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      (三)拥有专利、科研成果、专有技术等来本市创办留学人员企业的负责人、团队核心成员(一般累计不超过3人),企业正常运营、招用至少1名员工(不含企业负责人本人),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实缴),留学人员企业负责人为第一大股东(不含股份转让、后期资金注入),个人股份一般不低于30%。第五条 申请的提出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须由单位提出申请。第六条 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单位需提交的基本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如申请单位为非法人分支机构的,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及上级法人的授权书。      2.单位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3.《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申请表》。      4.申请单位与留学回国人员签订的劳动或聘用合同。      5.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如档案为非本单位保管的,由在沪档案保管单位提供。      其中,第1项材料仅需单位首次申请(注册)时提供。      (二)单位有下列情形的,需补充提交以下材料      来本市创办留学人员企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及团队核心成员,单位另需提交:      1.企业验资报告。      2.企业最近连续6个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税单。      3.企业最近连续6个月为至少1名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      4.企业章程及相关决议。      其中,第4项材料仅需团队核心成员申报时提供。      (三)个人需提交的基本材料      1.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学位证书及成绩单。如为进修人员的,提供国(境)外进修材料和国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2.出国留学前国内获得的相应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如出国前系在职人员的,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材料。      3.护照、签证及所有出入境记录。      4.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如留学期间户籍已注销的,提供90天内有效的户籍注销材料。      5.符合第四条激励条件的,需补充提交相应材料。      (四)个人有下列情形的,需补充提交以下材料      1.落非社区公共户的,提供在沪落户地址材料。落户本人在沪房屋的,提供房屋有效权证;落户在沪直系亲属房屋的,提供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和产权人共同签署的同意入户意见书;落户单位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管理单位的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同意入户意见书。      2.已婚的,提供结婚证书;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等。      3.有子女的,提供子女出生证及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的个人承诺。      本实施细则所需材料中,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或网上核验的材料及能够通过电子证照库调取的证照,无需重复提交。第七条 申办流程      (一)申请单位通过本市“一网通办”系统向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上传申请材料原件的扫描件等电子文档。      (二)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一网通办”系统收到申请后,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由受理部门告知申请单位补齐或重新上传相关材料;对材料齐全有效的,进入人事档案核实阶段。核实通过后,申请单位向受理部门递交书面材料进行现场受理,受理部门核验原件、根据实际留存原件或复印件。受理部门在现场受理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三)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对初审通过的材料进行审核,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四)审核通过的,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数据共享方式,将人员信息发送至公安部门,并通过“一网通办”系统及短信等形式告知申请单位。审核不通过及审核过程中退回的,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上述形式告知申请单位审核不通过或退回的结果及理由。      (五)审核通过的人员按照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第八条 家属随迁条件      符合落户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其配偶(须在留学人员学成回国前与其结婚,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和16周岁及以下或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属随迁范围。      申请人配偶需随迁的,应在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并提出;配偶暂未回国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待回国后再申请补办落户手续。      申请人子女需随迁的,如子女在国内出生,须在父(母)原户籍地办理出生登记落户后一并提出。如子女在国外出生,应在申请人提出申请时一并提出;暂未回国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待回国后再申请补办落户手续。第九条 家属随迁需提交的材料      (一)配偶和子女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在沪落户地址材料、子女出生证、中国护照或旅行证及签证、出入境记录;16周岁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子女需随迁的,提供学籍材料。      (二)在沪档案保管单位提供的配偶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配偶来本市前原来在外省市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或已离职材料。      (三)放弃随迁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书面放弃随迁承诺书。第十条 法律责任      申请单位和留学回国人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规定,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或者伪造。如有弄虚作假、伪造或申办落户后人员流失异常等情况的,根据其情节轻重,暂停或取消其申请资格,并将相关信息纳入申办系统。对审核通过后发现具有违反相关规定等不宜申办落户或通过虚假材料骗取本市常住户口等情形的,撤销审核决定、注销其本市常住户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十一条 其他      本实施细则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本实施细则中未尽事宜,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原《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沪人社外发〔2015〕49号)同时废止。      

留学生落户上海新政策2022

6. 留学生上海落户新政策2022

1、设置专项经费,支持留学生来沪工作,上海市政府设立专项经费,对来沪工作或短期讲学的留学生进行资金资助和补贴。
2、工资不由企业定,留学生在上海工作的工资报酬,可以在与企业协商后从优决定。在事业单位工作的留学生,可以不受单位绩效工资的限制。
3、帮助留学生解决住房问题,聘用单位可以向来沪工作的留学生提供住房补贴,或者是直接以合约形式提供住房。
4、配偶子女落户福利,来沪工作或创业的留学人员及其配偶、16周岁以下或在普通中学就读的子女,可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并且优先解决就业、入学的问题。
5、其他拥有上海户口的福利,首次购房免房产税,可购车,并竞拍上海车牌。

那么留学生如何落户?
1、取得教育部的学历认证,登陆教育部留学网,可在此网站进行办理。 2、取得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登录深圳人社局留学生网址,可在此网站上了解办理流程。 3、获取落户指标,登录深圳人社局网,填写信息测评,领取介绍信,获取深圳落户指标。 4、办理准迁证,带齐资料,到办理落户区公安分局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5、老家销户,办理迁出,回老家办理迁出手续,可找亲友代办。 6、落户办理新身份证,去落户区辖区派出所,拍照录指纹,办理户口迁入和新身份证即可。
综上所述,以后内容是关于留学生上海落户的新政策,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实施细则》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加大海外人才引进力度,规范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工作,根据《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规范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公通字〔2010〕19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修订后的〈鼓励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和创业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沪府发〔2016〕8号)、《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新时代上海实施人才引领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沪委发〔2020〕22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7. 上海留学生落户新政策2022

2022上海留学生落户新政策如下:1、市、区政府引进的大型企业、总部企业、产业研发机构和科技创新型企业等企事业单位的非本市户籍职工,单位注册资本和纳税已在汉落地,单位缴纳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可申请落户;2、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可以申请落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落户口手续怎么办理1、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2、公民领取迁移证件,并注销户口;3、公民需要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办理入户


上海留学生落户新政策2022

8. 上海留学生落户条件2022新规

上海留学生落户条件2022新规如下:1、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年龄35岁以下的人员;2、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急需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3、获得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4、本县紧缺、急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5、具有特殊才能的人员;6、当年度上海市专业人才开发目录中列举的紧缺人才。流程如下:1、申请。用人单位通过一网通办统一受理平台,网上提交人才引进申请人相关材料,经网上预审后,可至现场递交书面申请材料。中央在沪单位、市属单位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其他单位向注册所在地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办机构提出申请;2、现场受理。市、区人才中心依据条件核验相关材料,对符合要求的予以现场受理;3、初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才中心自现场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依据相关政策提出初审意见。初审通过的,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审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相关政策进行审核,于3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核意见,审核通过的,予以公示;5、公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在政务网上进行15天的公示。公示通过的,市、区人才中心即打印关于同意国内人才引进人员XX办理上海常住户口的批复并通过当场或者邮寄方式送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