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2024-05-06 15:35

1. 我国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这段话是胡主席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提出的,简单明了的指出今后我国社会发展的方向,也蕴含着我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规律的新认识.然而,社会和谐绝不会自发生成,也不会自然实现,只有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六条基本特征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有机结合下才能实现.其中,社会主义法治应该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保障,只有以法律手段来治国理政,使国家权力的行使和社会成员的活动处于严格依法办事的状态,经济、政治、文化发展与社会全面进步才有基本的秩序保障,整个社会才能成为一个和谐的社会.
一、依法治国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重要作用
(一)法治是社会关系和社会矛盾的调控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离不开依法治国、依法治国为维护社会的安定有序提供法律保障.一个和谐的社会,必然有稳定安宁的社会政治环境和有条不紊的社会生活秩序.如果社会动荡不定、秩序混乱、矛盾激化,人们就不可能和睦相处、安居乐业.然而,任何一个社会都不可能没有矛盾、冲突和分歧、裂痕.法治以法律的规范性、强制性为特点,通过立法和法律实施,调整社会关系、平衡社会利益,整合社会资源,维护社会秩序.只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各方面都有章可循,才能以文明、平和的方式消除社会不稳定、不和谐因素,真正做到政治安定、社会安定、人心安定.
(二)、依法治国为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提供制度支持.自然环境是人类生存的前提和物质条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获得空前发展,但面临着人口膨胀、资源匮乏、环境污染等严重问题.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以法律的形成确立人与自然和谐的基本原则,抑制和制裁破坏自然环境的行为,是建成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社会的必由之路.
(三)、依法治国为协调各种社会利益关系和矛盾创造有利条件.社会公正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和谐社会的核心价值取向.维护和实现社会公正,关键在于妥善处理和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在全社会形成合理的利益格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我国利益主体和利益需求的多样化,使得社会利益关系更加复杂.如果各种利益关系和矛盾不能及时有效地得以调整和解决,就会在各个社会阶层和群体之间造成对立,甚至引发社会不稳定.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通过在民主基础上制定的法律法规,确定利益主体、界定利益范围、指导利益分配、协调利益关系,并对生活困难群众给予救助,就能维护社会公正,避免社会利益之争的激化,使各个阶层实现共赢共荣,共享社会发展进步的成果.
(四)、依法治国为人们之间的诚信友爱创造良好环境.没有人与人之间的诚信,就没有相互的合作和普遍的社会认同,也就没有社会和谐.和谐社会要求社会成员之间团结友爱、和睦相处.法治社会可以创造诚信友爱所需的社会环境,有利于培养人们内心的宽容、谦让和互助友爱地相处.
(五)、依法治国为激发社会活力创造宽松氛围.社会活力不断增强,是推动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动力源泉,也是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各方面的创造活力.依法治国通过法律的形式确认和维护劳动者的创业动力、经济利益和创造成果,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鼓励人们创新的良好氛围,营造平等竞争和共谋发展的社会环境.
二、加快依法治国进程,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来看,还有不少问题亟待解决,必须加快依法治国进程,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支持.
(一)、强化法律宣传,营造法律至上、敬畏法律的社会氛围.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要高扬民主和法治的旗帜,树立和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把依法执政的过程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过程.要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不断拓宽渠道,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合法、负责、理性、有序地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要继续在全体公民中增强法律意识、普及法律知识,特别是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树立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支持和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为维护法律尊严、公民权利和社会公正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强化立法工作,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完备的法律体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目前,我国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初步形成,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主要方面 基本上实现了有法可依,但立法的领域、数量、质量等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还有差距,必须下大力气研究解决.应树立以人为本和尊重人权的立法理念;对立法重点和利益协调方式进行相应的调整,实现立法与社会发展的和谐统一.应高度重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以及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和生态维护方面的立法;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立法,特别是加强应对各种突发事件、保障农民利益、促进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以及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立法.加强环境保护立法,以法律制度维护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三)、强化机制创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首先要逐步建立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按照司法权的权属性质,合理划分和科学配置司法权,形成良性的制约监督关系,最大程度地防止司法领域里各种腐败现象的滋生.其次,应确立司法公正的价值目标,全力构建维护社会公正的司法体制,使司法成为维护社会公正的有效平台;充分发挥司法机关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司法功能;实行司法公开特别是审判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司法公正的实现;提高司法效率,把效率和公正有机统一起来,及时化解社会冲突.
(四)、强化打击力度,确保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和谐社会是一个稳定安宁的社会.政法机关要坚持严打方针,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等犯罪活动,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安全;严厉打击杀人、抢劫、绑架、伤害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努力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依法惩治各类扰乱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稳定社会主义市场秩序;积极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
(五)、强化综合治理,发挥社会管理作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管理是篇大文章,经济越是发展,越要重视和加强社会管理.一是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要充分尊重流动人口对于人际关系需要,加大对其居住地的安全防范力度,认可他们对于城市建设作出的贡献,增强他们的归属感、安全感.二是要加强对各种社会人的管理.研究加强对社会人进行管理的有效措施,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行业责任和单位、社区、企业法人责任,确保无上级主管单位的民营高科技企业职工、流动人口、下岗失业人员、民营高校学生等不脱管失控.三是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应当建立政府对社会组织的资助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措施,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推动社会组织发展.同时,要依法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活动的管理.
(六)、强化执法监督 ,促进司法公正.一是加强党委、人大对司法工作监督.二是发挥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三是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作用.检察机关通过发检察建议、出庭支持公诉、抗诉等法定程序,对诉讼活动实行全程监督,还有接受人民群众的控告申诉.通过这些做法,确保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把立法意义上的公平正义,变成了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现实,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心、对法律的尊崇和守法的自觉性.
(七)、强化人权意识,更新司法理念.一是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重大举措,也是法律创制和实施的先决条件,只有把人民主权、保障权利、制约权力、法制统一、公正司法、依法办事等社会主义微观法治理念贯穿到立法、司法、执法和守法的全过程,才能保证党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和依法执政,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法治现代化进程的牵引动力.只有首先推进法治理念的现代化,培植和构筑先进法治的社会根基,才能推动法律制度创新和实践探索,使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和司法实践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加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进程.二是树立平等保护的司法理念.维护公平正义,既要维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也要保护公民和个体私营、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尤其要加强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妥善审理涉及进城务工人员、低保失业人员利益及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促进社会保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用法律手段保障中央关于解决分配不公、消除城乡和地区差距、兼顾各阶层利益的措施得到落实.二是树立宽严相济的司法理念.还要逐步扩大不捕、不诉、减刑、假释、缓刑的范围,总结推广社区矫正的经验.要扩大调解的范围,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纠纷处置机制.要加快研究无罪推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有限再审等诉讼观念在我国的改造运用问题.要把适用刑罚的过程看作是教育人、挽救人的过程,看作是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的过程,通过采用人性化的执法方式,不断扩大和谐稳定的社会基础.
总之,和谐是社会发展的至高境界,我们所要构建的和谐社会,是整个社会的和谐,而实现和谐社会的推动力则是依法治国,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更加迫切的需要依法治国顺利进行,也需要我们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实现社会和谐社会.

我国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2. 我国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这段话是胡主席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提出的,简单明了的指出今后我国社会发展的方向,也蕴含着我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规律的新认识。然而,社会和谐绝不会自发生成,也不会自然实现,只有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六条基本特征的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有机结合下才能实现。其中,社会主义法治应该作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保障,只有以法律手段来治国理政,使国家权力的行使和社会成员的活动处于严格依法办事的状态,经济、政治、文化发展与社会全面进步才有基本的秩序保障,整个社会才能成为一个和谐的社会。
一、依法治国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具有重要作用
法治是社会关系和社会矛盾的调控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离不开依法治国。
(一)、依法治国为维护社会的安定有序提供法律保障。一个和谐的社会,必然有稳定安宁的社会政治环境和有条不紊的社会生活秩序。如果社会动荡不定、秩序混乱、矛盾激化,人们就不可能和睦相处、安居乐业。然而,任何一个社会都不可能没有矛盾、冲突和分歧、裂痕。法治以法律的规范性、强制性为特点,通过立法和法律实施,调整社会关系、平衡社会利益,整合社会资源,维护社会秩序。只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各方面都有章可循,才能以文明、平和的方式消除社会不稳定、不和谐因素,真正做到政治安定、社会安定、人心安定。
(二)、依法治国为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提供制度支持。自然环境是人类生存的前提和物质条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获得空前发展,但面临着人口膨胀、资源匮乏、环境污染等严重问题。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以法律的形成确立人与自然和谐的基本原则,抑制和制裁破坏自然环境的行为,是建成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社会的必由之路。
(三)、依法治国为协调各种社会利益关系和矛盾创造有利条件。社会公正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和谐社会的核心价值取向。维护和实现社会公正,关键在于妥善处理和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在全社会形成合理的利益格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我国利益主体和利益需求的多样化,使得社会利益关系更加复杂。如果各种利益关系和矛盾不能及时有效地得以调整和解决,就会在各个社会阶层和群体之间造成对立,甚至引发社会不稳定。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通过在民主基础上制定的法律法规,确定利益主体、界定利益范围、指导利益分配、协调利益关系,并对生活困难群众给予救助,就能维护社会公正,避免社会利益之争的激化,使各个阶层实现共赢共荣,共享社会发展进步的成果。
(四)、依法治国为人们之间的诚信友爱创造良好环境。没有人与人之间的诚信,就没有相互的合作和普遍的社会认同,也就没有社会和谐。和谐社会要求社会成员之间团结友爱、和睦相处。法治社会可以创造诚信友爱所需的社会环境,有利于培养人们内心的宽容、谦让和互助友爱地相处。
(五)、依法治国为激发社会活力创造宽松氛围。社会活力不断增强,是推动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动力源泉,也是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各方面的创造活力。依法治国通过法律的形式确认和维护劳动者的创业动力、经济利益和创造成果,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鼓励人们创新的良好氛围,营造平等竞争和共谋发展的社会环境。
二、加快依法治国进程,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来看,还有不少问题亟待解决,必须加快依法治国进程,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支持。
(一)、强化法律宣传,营造法律至上、敬畏法律的社会氛围。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要高扬民主和法治的旗帜,树立和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把依法执政的过程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过程。要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不断拓宽渠道,积极引导人民群众合法、负责、理性、有序地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要继续在全体公民中增强法律意识、普及法律知识,特别是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树立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支持和保证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为维护法律尊严、公民权利和社会公正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强化立法工作,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完备的法律体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目前,我国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初步形成,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主要方面 基本上实现了有法可依,但立法的领域、数量、质量等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还有差距,必须下大力气研究解决。应树立以人为本和尊重人权的立法理念;对立法重点和利益协调方式进行相应的调整,实现立法与社会发展的和谐统一。应高度重视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以及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和生态维护方面的立法;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立法,特别是加强应对各种突发事件、保障农民利益、促进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以及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立法。加强环境保护立法,以法律制度维护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三)、强化机制创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首先要逐步建立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按照司法权的权属性质,合理划分和科学配置司法权,形成良性的制约监督关系,最大程度地防止司法领域里各种腐败现象的滋生。其次,应确立司法公正的价值目标,全力构建维护社会公正的司法体制,使司法成为维护社会公正的有效平台;充分发挥司法机关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司法功能;实行司法公开特别是审判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司法公正的实现;提高司法效率,把效率和公正有机统一起来,及时化解社会冲突。
(四)、强化打击力度,确保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和谐社会是一个稳定安宁的社会。政法机关要坚持严打方针,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等犯罪活动,维护国家的统一和安全;严厉打击杀人、抢劫、绑架、伤害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努力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依法惩治各类扰乱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稳定社会主义市场秩序;积极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
(五)、强化综合治理,发挥社会管理作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管理是篇大文章,经济越是发展,越要重视和加强社会管理。一是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要充分尊重流动人口对于人际关系需要,加大对其居住地的安全防范力度,认可他们对于城市建设作出的贡献,增强他们的归属感、安全感。二是要加强对各种社会人的管理。研究加强对社会人进行管理的有效措施,严格落实属地责任、行业责任和单位、社区、企业法人责任,确保无上级主管单位的民营高科技企业职工、流动人口、下岗失业人员、民营高校学生等不脱管失控。三是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应当建立政府对社会组织的资助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措施,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推动社会组织发展。同时,要依法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活动的管理。
(六)、强化执法监督 ,促进司法公正。一是加强党委、人大对司法工作监督。二是发挥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三是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作用。检察机关通过发检察建议、出庭支持公诉、抗诉等法定程序,对诉讼活动实行全程监督,还有接受人民群众的控告申诉。通过这些做法,确保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把立法意义上的公平正义,变成了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现实,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心、对法律的尊崇和守法的自觉性。
(七)、强化人权意识,更新司法理念。一是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重大举措,也是法律创制和实施的先决条件,只有把人民主权、保障权利、制约权力、法制统一、公正司法、依法办事等社会主义微观法治理念贯穿到立法、司法、执法和守法的全过程,才能保证党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和依法执政,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法治现代化进程的牵引动力。只有首先推进法治理念的现代化,培植和构筑先进法治的社会根基,才能推动法律制度创新和实践探索,使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和司法实践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加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进程。二是树立平等保护的司法理念。维护公平正义,既要维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也要保护公民和个体私营、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尤其要加强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妥善审理涉及进城务工人员、低保失业人员利益及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促进社会保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用法律手段保障中央关于解决分配不公、消除城乡和地区差距、兼顾各阶层利益的措施得到落实。二是树立宽严相济的司法理念。还要逐步扩大不捕、不诉、减刑、假释、缓刑的范围,总结推广社区矫正的经验。要扩大调解的范围,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纠纷处置机制。要加快研究无罪推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有限再审等诉讼观念在我国的改造运用问题。要把适用刑罚的过程看作是教育人、挽救人的过程,看作是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的过程,通过采用人性化的执法方式,不断扩大和谐稳定的社会基础。
总之,和谐是社会发展的至高境界,我们所要构建的和谐社会,是整个社会的和谐,而实现和谐社会的推动力则是依法治国,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更加迫切的需要依法治国顺利进行,也需要我们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实现社会和谐社会。

3.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采取哪些必要措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要遵循以下原则: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必须坚持改革开放,必须坚持民主法治,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
可以说,这十几年是中国经济发展最快的时期,也是人民群众得实惠最多的时期,但不是群众意见最少的时期。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第一次明确提出,共产党作为执政党,要"坚持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
2003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总量相当于1.4万亿美元,人均GDP 1090美元,这是中国人均GDP首次突破1000美元。在这样一个发展阶段,有可能出现两种结果:一种是进入"黄金发展时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另一种是进入"矛盾凸现时期",经济社会徘徊不前,甚至出现社会动荡和倒退。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针对新世纪新阶段我国所面临的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任务。这是在党的文件中第一次把和谐社会建设放到同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并列的突出位置,从而使我们党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的奋斗目标,由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这样三位一体的总体布局,扩展为包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内的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十六届三中全会适时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
随着经济发展和改革深化,中国的经济体制已经实现了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巨大变化。相比而言,社会管理体制不能很好地与经济发展相适应,跟不上社会发展的要求。这些年来有的地方血吸虫病等疫病死灰复燃,艾滋病、吸毒等现象呈现蔓延之势,特别是2003年发生的SARS事件,2004年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发生的水灾等,已经给了我们许多深刻的教训。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必然触动原有的利益格局,社会不同利益主体随之出现,利益多元化的格局逐步形成。各自的利益必然带来权利意识,权利意识必然导致政治诉求,不同社会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也大量出现。并且,中国正处在体制转换、结构调整和社会变革过程中,也是各种政治和社会问题的易发多发期,就业问题、腐败问题、分配不公问题、社会治安问题等,是当前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关系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一个充满创造活力的社会。十六大报告首次提出"四个尊重"的重要政策思想,十六届四中全会把"四个尊重"(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作为"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的前提,进一步突出了"四个尊重"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性。既要充分发挥工人、农民、知识分子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根本力量的作用,又要鼓励和支持其他社会各方面人员为经济社会发展积极贡献力量;既要保护发达地区、优势产业和先富群体的发展活力,又要高度重视和支持欠发达地区、比较困难的行业和群众的发展愿望。社会公正是社会政策的灵魂。当前,一是要把实现社会公平作为重要的政策导向。要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在经济生活中把效率放在第一位,在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领域把公平放在第一位。二是要从制度上保障竞争机会的平等。当前,传统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机会的平等特别是竞争起点的平等。三是要努力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在以改革的办法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加强科技、教育、文化、环境保护等社会事业建设,重点支持收入分配、社会保障、教育和公共卫生等制度的完善,加快建立社会保障机制,切实维护困难群体的利益。妥善协调利益关系,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不同时期和不同地区,往往会出现有些政策前后矛盾、互相打架的情况,导致一部分群众没有享受到应该享受的改革发展成果。这种现象必须努力克服。我们在制定政策和开展工作时,必须坚持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抓准最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与不同阶层的具体利益的结合点,充分考虑和兼顾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阶层、不同群体的利益,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充分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合法权益,坚决反对和纠正各种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要高度重视和落实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特别要关心经济社会地位下降明显的群体。据中国社会科学院调查,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工人阶级中产业工人阶层、农民尤其是农业劳动者阶层呈现经济社会地位下降的趋势。要继续采取有效扶贫帮困的社会政策,确保作为我们党最广泛执政基础的工人、农民享受到改革和建设的成果。同时,还要认真解决改善就业环境和劳动者权益维护中的实际问题。
经济基础和社会结构的变化形成了不同的利益群体和利益诉求。当前,要建立以利益调节为核心的社会整合机制,建立规范的对话和协商机制,引导各个利益群体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妥善处理各种社会利益关系。国际经验表明,群众团体、利益集团等社会组织作为公众利益的重要代表,比公众个人具有更强的政治表达能力。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的创新,21世纪初传统单位制的社会结构正在向多样化的方向转变,但社会管理体制不能很好地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从而反过来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在要求深入研究社会管理规律,完善社会管理体系和政策法规,整合社会资源的基础上,第一次提出了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分别明确了党委领导核心的地位、政府社会管理的职能、社会组织协同的功能和公民广泛参与的作用。改革开放后,伴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和企业社会职能的剥离,大量"单位人"向"社会人"特别是"社区人"转变,大量与公民相关的社会公共事务要由社会各种组织来承担。但由于社会组织的不健全,社会功能的不完善,许多公民的各种公益性的需求并不能得到全面满足。截至2003年底,中国共有各种社会团体14.2万多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2.4万多家。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社会团体的发育还很不健全,法制还不完善,管理上也存在不少问题。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往往会出现曾经出现过和尚未出现过的各种突发事件。当前,非传>统安全因素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影响日益显现。在做好传统领域工作的同时,对卫生、信息、能源、粮食等方面的安全问题,对防范恐怖主义威胁、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的工作,必须切实予以加强。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包括信息采集和自动汇总机制、网络应急指挥机制、资源动员机制、社会治安保障机制等。设立调查制度,公正甄别突发事件的诱因。把应对突发灾难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突发灾难应对基金监管、物资储备、民间援助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的制度。中国已经制定了戒严法、国防法、防洪法、防震减灾法和传染病防治法等具体的紧急状态法律。但这些单行法律只能适用于一种紧急状态,并且对紧急状态下政府权力和公民权利的规定也不够清晰。因此,应当在总结国际经验的基础上,更好地研究制定统一的国家紧急状态法,把各种突发事件的管理纳入到统一的程序和制度中,明确规定紧急状态下的政府应急机构和机制,明确公民、志愿者、专业团体、社会组织等的权利和义务,更好地用法律来调整紧急状态下的社会关系。
去年以来,到各级信访部门反映农村征用土地、城镇居民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的明显增多,重复上访和集体上访现象比较突出。要解决信访问题,首先要从源头上抓起,认真解决导致信访产生的各种问题。同时,要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畅通信访渠道为主线,以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为核心,以基层信访工作为重点,依法保护群众正当的信访权利,依法规范信访工作行为和群众上访行为。要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接访制度和领导干部下访制度,不断完善常年接访、定期约访制度,依法及时合理地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要高度重视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抓住热点、难点问题,立足于早发现、抓苗头,把各类矛盾和纠纷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必须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五个统筹",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全面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必须尊重人民群众的创造精神,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必须注重社会公平,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必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坚持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以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使改革发展稳定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为了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要切实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处理好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和治理工作、做好保持社会稳定的工作。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和改善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各项工作的领导,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有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认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和突出问题,不断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和谐社会建设的特点和规律。
当前,应特别注重做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转移支付力度,缓解基层财政的困难
2006年10月25日,中国县乡两级的财政收入约占全国财政总收入的20%多,而县乡两级财政供养的人员却约占全国财政供养人员总数的70%。中央财政收入和省级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从1994年分税制以来翻了一番还多。据测算,全国乡级财政要支付的乡公务人员工资、村干部补贴、公共品维护和建设、办公费、困难户补助、债务利息等约2500亿元,而乡镇能够合法获得的财政收入还不到1000亿元,所以只能依靠所谓"创收"和巧立名目向下面收费来维持政权运转,结果造成基层干群关系的紧张。
2012年6月24日穷乡镇和富乡镇财政收入有"天壤之别",负债运营的乡镇财政估计占全国乡镇的2/3。相当多乡镇困难的财政不得不依靠"财政空转"(用贷款上缴县级财政)、"买税"(花钱挖其他地方的税源)和"垫税"(用个人或乡镇名义借款垫税)过日子,即便如此很多乡镇还经常拖欠工资。而中央和省级机关周边宾馆,常常住满"跑钱"、要项目的地方政府派出人员。据农村问题的专家估计,县以下(含县)的基层债务总额超过8000亿。
因此,控制中央和省级的财政支出、缓解基层财政的紧张局面,是调节基层干群关系的必要措施。
2、继续加强反腐败、反贿赂的力度
逐步理顺收入分配秩序
要逐步扭转国家财政供给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之间工资差异甚大的局面,实行透明的和可监测的"阳光工资",在不同的地区之间,同一级别的工资可根据物价和消费水平进行调整。国家和地方财政要保证政权正常运转的支出,不允许国家全额财政供给的部门进行所谓的"创收"和进行工资外的收入分配,严格"收支两条线"。国家公务人员要实行个人财产登记制度,并建立公务人员的就职、离职和换岗的财产检查制度。
3、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加强税收执法力度
打击非法致富
建立根据收入水平的增长适当提高个人所得税征收基线的制度。2013年3月20日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改变所得税征收与家庭消费脱钩的状况,建立普遍的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制度。增加税务征收力量,提高税务管理和监督的技术水平,加强对偷税、漏税、避税行为高发领域的监管力度。
4、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
缩小城乡和地区差距,减少贫困
要力争从根本上扭转城乡差距过大并不断扩大的局面,继续加强提高农民收入的措施,2012年6月24日–逐步改变城乡居民平均收入和消费差距相差20年余年的状况,连接城市生产和农村消费的链条,完善和改革征用农民土地的补偿制度,整合现有的农村贫困救助制度、"五保"制度、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及试行的农村老人执行生育政策补贴制度,建立起农村"低水平、广覆盖"的社会保障体制基础框架;配合联合国的千年发展目标,实行新的减贫计划,2012年11月1日争取把农村按照国际标准计算的约1亿多贫困人口在未来15年中有较大幅度的减少。
2013年4月18日–过去30多年,我国15-59岁劳动年龄人口持续增加,儿童和老人抚养比维持在较低水平,抓住劳动年龄人口社会抚养系数较低、人口年龄结构"中间大(劳动年龄人口),两头小(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的"人口机遇期"(Demographic Windowof Opportunity),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充分利用中国人力资源开发潜力巨大的比较优势,适应产业结构的升级,促进就业结构的转型,力争在未来15年把农业富余劳动力再转移出1亿人左右,2013年4月23日把第三产业的就业比例从30%左右提高50%左右,把城市化率从40%左右提高到60%左右。
5.把"以人为本、投资于人"作为提高人口素质和建立"人力资源大国"的国家战略选择;大力发展基础教育,鼓励民间资本投资教育,2006年10月25日把高等学历的人口比例从的约8%提高到2010年的12%;提高医疗保健和健康水平,把人口的服务医生比例从2006年的1.6‰提高到2010年的2.0‰;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制,逐步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
6.要逐步扭转中国人均资源短缺和生态环境恶化的状况,生产和生活都要节约使用资源,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大力减少空气、水源、土壤等方面的环境污染,争取达到资源、能源消耗速率和生态环境退化速率的"零增长"。
各种新的发展机遇和影响因素表明,中国很有可能打破10%的平均经济增长率难以超过20年的以往规律,进入新一轮的经济高速增长周期。在未来的15年,只要我们能够保证社会秩序和政治体制的稳定与不断完善,不出大的波折,中国就会取得令世界瞩目的新成就,为国际发展经验作出特殊的贡献。
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2005年的《社会蓝皮书》以《构建和谐社会: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的中国》为题分析了2004年的社会发展状况和2005年若干社会发展趋势,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
中国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目标应该是:扩大社会中间层,
减少低收入和贫困群体,理顺收入分配秩序,严厉打击腐败和非法致富,加大政府转移支付的力度,把扩大就业作为发展的重要目标,努力改善社会关系和劳动关系,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各种社会矛盾,为建立一个更加幸福、公正、和谐、节约和充满活力的全面小康社会而奋斗!
7.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重要的新概念。"和谐"成了中国战略机遇期的社会主调。因此,从更深层次的理论上把握"和谐社会"的要点也随即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中国社会正处于急剧转型的过程之中。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采取哪些必要措

4. 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具体举措有哪些?

  以人为本决定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点

  《决定》十分明确地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点,放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这使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有了十分具体的着力点。《决定》指出,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方面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比较突出。这就进一步明确了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8项重点工作。在此方面,《决定》都作了相关部署,如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坚持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加快廉租住房建设,规范和加强经济适用房建设,逐步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加大投入,落实责任,严格管理,强化监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等等。


  新华网资料:
  下一个阶段,建设和谐社会的重点在于:

  第一,正确处理效益与公平的关系。经济增长、技术进步、收入分配以及社会现代化等等固然是人类追求的目标,但它们最终只属于工具性范畴,人的发展和人类福利才是目的。发展必须以人为中心,发展的最高价值标准就是公平与公正。发展要求消除限制以人为中心发展和实现公正与公平目标的所有障碍。

  第二,扩大就业应成为重中之重,据有关部门估算,在宏观经济运行三大指标中,2004年就业指标最不理想,城镇真实的人口失业率从2003年的10.99%上升到了11.45%。因此宏观调控的重点应为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创造就业岗位的内容不仅包括为城镇居民创造就业岗位,也应当包括农村劳动力安置。

  第三,缩小国内的不平等程度。2004年虽然农民收入增速达近几年的最高点,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势头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而且,城镇居民高收入组的收入增长显著快于低收入组,最富有的10%家庭与最贫穷的10%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差距将超过8倍,60%城镇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达不到平均水平。

  第四,三农问题依然是最大的发展难题。 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部分处于城市边缘地带的郊区镇、村逐步被划入城市市区管理,农民变身市民。如果城市不能为他们创造就业岗位,他们就会变成城市贫民,这种情况应引起警惕。从国际经验看,这种情况曾造成很大的社会经济问题。只有在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基础上逐步推进城市化,才能为当地居民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也才能最终实现我们所期望的城市化目标。否则不仅会使那些改变了农民身份的市民因为无业而陷入贫困,也会给政府带来巨大的财政负担。

  第五,社会安全网问题,中国的问题不仅仅在于失业率高和社会差距不断拉大,而在于缺乏一个覆盖全社会的安全网。首先,我国目前的公共卫生建设相当薄弱,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构成严重威胁,抑制了居民的消费。其次,由于“空账”情况严重,养老保险制度面临巨大风险,如果不进行调整,现行养老保险制度将面临巨大风险。建立一个能够覆盖全国的社会安全网是保证社会居民和谐相处的最基本条件。

  第六,教育不平等将影响我国长期发展与和谐。在当前形势下,教育问题必须从社会发展中单独分离出来研究和解决。现在看来,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教育产业化、卫生产业化甚至社会事业产业化的目标和政策实际上是很模糊的,其模糊性主要表现在缺乏对于目的和手段的准确界定。教育事业不在于是否产业化,而在于是否严格区分教育事业产业经营和教育事业的社会目的。(丁元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宏观经济研究院研究员)

5. 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具体举措有哪些

  先说和谐的意思-----不争谓和,同心谓谐。阴阳相推而不犯,谓之和谐。
  不争就是不斗,以前讲究斗天斗地斗人,可是现在发现破坏了天地,就会遭到天地的报复。所以要和天地维持一种自然状态,和天地共存共荣。以前斗人斗得人人自危,斗得互不信任。斗得公德沦丧。所以我们要和人互相包容互相帮助。把社会看成一个整体;同心就是要获得别人的认同。当你要做一件关乎大家的事情的时候,不能独断专行。要获得大家的认同,让绝大多数人都能够一起用心使力。这样事情的结果才会美好。不争而同心就像太极图里的阴阳鱼一样,围绕着一个中心,遵循着一个轨迹,互相补充没有缝隙互相推动没有冲突。这样的美满状态就是和谐。
  和谐的内心,平静安详,与人为善。和谐的家庭,亲爱友善,欣欣向荣。和谐的社会。各行其是,互帮互助。安定稳固。所以,有和谐,才能顺利。有和谐才能发展。这是和谐的意思。
  而和谐社会是个大工程。不是靠几个举措能够形成的。
  和谐的社会有小和谐和大和谐。从小处和谐来说,社会的细胞是个体的人,人的主宰是内心,所以和谐要从小处---个人开始。让自己的内心和谐很重要。而大的和谐大体包括和谐的人际关系,和谐的社会风气,和谐的政治制度。如果从和谐的人际关系来说就需要我们加强私德修养,有一颗高尚,宽容,自律的心(有高尚的心则不堕落,有宽容的心则不暴虐,有自律的心则不侵犯他人,和谐的社会才能有保障。建议大家都去信基督教。愿我主耶稣基督拯救所有人地灵魂)。那和谐的社会风气来说呢就需要我们加强公德心的建设。有一种正确,文明,人人遵守的规范和规则(正确的规范可以让人们在活动中有所依凭,知道是非。文明的规范可以让人们的行为有所导向,而这其中关键是有大力推动,需要法律和强力机关的介入)。和谐的政治制度来说,则是落实民主监督,完善法律和保障法律的执行力度。形成有力的社会框架来维持这个社会的有序运转(阴阳相推而不犯靠的是一个太极框的约束(法律,社会规则等)还靠阴中有阳来生发(政府对民生的作用),阳中有阴来镇定(民主监督)。以上只是一家之言,观点浅陋也许有所偏颇或者错误的,请朋友自行参考。切勿盲目相信呵呵呵。。。。

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具体举措有哪些

6.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重点和途径是什么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要途径有:
(1)第一,这是我们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必然要求。我们党要带领人民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
第二,这是我们把握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有力应对来自国际环境的各种挑战和风险的必然要求。通过和谐社会的建设,始终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局面。这是我们集中全党全民族的智慧和力量,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保障。
第三,这是巩固党执政地位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重要体现,也是党实现执政历史任务的重要条件。 
(2)第一,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把以人为本贯彻始终,把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最高标准,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第二,必须坚持科学发展。牢固树立和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抓好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统筹兼顾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和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卸掉可持续发展。       第三,必须坚持改革开放。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推进经济、文化、政治和社会体制的改革和创新,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
第四,必须坚持民主法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通过民主法治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第五,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以改革促进和谐、以发展巩固和谐、以稳定保障和谐,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第六,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同时要维护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促进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7. 谈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以及应该采取哪些主要措施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更加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全民受教育程度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明显提高。社会就业更加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中等收人者占多数,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健全。应该采取的主要措施:第一,坚持协调发展,加强社会事业建设。第二,加强制度建设,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第三,建设和谐文化,巩固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第四,完善社会管理,保持社会安定有序。第五,激发社会活力,增进社会团结和睦。

谈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以及应该采取哪些主要措施

8. 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具体举措有哪些

  先说和谐的意思-----不争谓和,同心谓谐。阴阳相推而不犯,谓之和谐。   不争就是不斗,以前讲究斗天斗地斗人,可是现在发现破坏了天地,就会遭到天地的报复。所以要和天地维持一种自然状态,和天地共存共荣。以前斗人斗得人人自危,斗得互不信任。斗得公德沦丧。所以我们要和人互相包容互相帮助。把社会看成一个整体;同心就是要获得别人的认同。当你要做一件关乎大家的事情的时候,不能独断专行。要获得大家的认同,让绝大多数人都能够一起用心使力。这样事情的结果才会美好。不争而同心就像太极图里的阴阳鱼一样,围绕着一个中心,遵循着一个轨迹,互相补充没有缝隙互相推动没有冲突。这样的美满状态就是和谐。   和谐的内心,平静安详,与人为善。和谐的家庭,亲爱友善,欣欣向荣。和谐的社会。各行其是,互帮互助。安定稳固。所以,有和谐,才能顺利。有和谐才能发展。这是和谐的意思。   而和谐社会是个大工程。不是靠几个举措能够形成的。   和谐的社会有小和谐和大和谐。从小处和谐来说,社会的细胞是个体的人,人的主宰是内心,所以和谐要从小处---个人开始。让自己的内心和谐很重要。而大的和谐大体包括和谐的人际关系,和谐的社会风气,和谐的政治制度。如果从和谐的人际关系来说就需要我们加强私德修养,有一颗高尚,宽容,自律的心(有高尚的心则不堕落,有宽容的心则不暴虐,有自律的心则不侵犯他人,和谐的社会才能有保障。建议大家都去信基督教。愿我主耶稣基督拯救所有人地灵魂)。那和谐的社会风气来说呢就需要我们加强公德心的建设。有一种正确,文明,人人遵守的规范和规则(正确的规范可以让人们在活动中有所依凭,知道是非。文明的规范可以让人们的行为有所导向,而这其中关键是有大力推动,需要法律和强力机关的介入)。和谐的政治制度来说,则是落实民主监督,完善法律和保障法律的执行力度。形成有力的社会框架来维持这个社会的有序运转(阴阳相推而不犯靠的是一个太极框的约束(法律,社会规则等)还靠阴中有阳来生发(政府对民生的作用),阳中有阴来镇定(民主监督)。以上只是一家之言,观点浅陋也许有所偏颇或者错误的,请朋友自行参考。切勿盲目相信呵呵呵。。。。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