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买房子首付多少钱?

2024-05-18 20:12

1. 天津买房子首付多少钱?

1、商业贷款。以家庭为单位,如果是首次购房,可以贷到房屋评估价的70%(评估价一般比市场价低。例如:一套房屋市场价格是200万,评估价180万,那高可以贷180万的70%,就是126万,剩余的房款200万-126万=74万是作为首付的)。
2、以家庭为单位,如果是首次购房,可以贷到房屋评估价的80%(90平米以内,超过90平米是70%)。公积金如没有评级,一般多只能贷80万,但要看您的公积金缴存额和缴存比例。
3、天津首套房首付计算方式:首付款=总房款-客户贷款额。贷款额=合同价(市场价)×80%(首次贷款额度高可达80%)。
4、总的来说,按照现有的首套房执行标准就是:新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是三成,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首套房90㎡(含)以下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90㎡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一、天津买房首付什么时候支付
1、对于新房:提供个人资料,房产资料,由开发商作为担保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首付是以成交价格的2成或者3或者更高。一手房签订完商品房买卖合同就交首付。
2、对于二手房:一般是银行审核完贷款,剩余的钱就直接以首付的形式付给卖家。首先必需找由银行认可的担保公司对你作为担保,也要提供个人资料还有原来产权人的个人资料及产权资料。
3、签订按揭合同,银行会对房屋进行评估,是按照评估价格的2成或者3或者更高进行贷款。审批通过之后才可以过户,过户后一般3个工作日钱就可以到卖方账户。

天津买房子首付多少钱?

2. 天津买房首付一般是多少

申请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
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市内六区和武清区范围内再次购买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在市内六区和武清区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
金融部门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国家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监督检查,督促商业银行严格对购房人首付款进行核查,严禁各类机构违法开展“首付贷”、“过桥贷”等金融杠杆配资业务,维护住房信贷市场秩序,防范金融风险。

扩展资料:
天津买房的相关要求规定:
1、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落实首套房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严格执行第二套住房信贷政策,继续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购房贷款。
2、进一步强化对借款人资质和信用的审查,不得违规发放贷款。金融管理和银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管理和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依法处罚违规机构,并根据市场情况适时提高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
3、税务、房管部门要密切配合,对出售自有住房按照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照转让住房所得的20%计征;对不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按照核定征收方式计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3. 天津买房首付几成 首套房和二套房首付分别是多少

对于需要买房的购房者,现在天津买房首付几成?首套房和二套房首付分别是多少?肯定有很多人不是很了解。下边我们就来看一看各种情况下买房首付比例,仅供参考。
现在首付的情况可以分为:
1、在首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新房并且面积不超过90平米的缴纳首付可以最低为20%;
2、在二套房的情况下,购买房产的最低首付为60%;
3、三套房的情况,需要贷款的银行根据房价的情况可以不予与贷款;
4、其他的情况最低首付为30%。
2月21日下午,天津“津十条”细则终于在众多的期盼声中落地,其中在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严格加强征收监管、合理限制土地出让等方面做出举措。最值得一提的是“严格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银行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3-02-20,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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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买房首付几成 首套房和二套房首付分别是多少

4. 天津市现在买房的首付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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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买房首付分为首二套,区分的依据是如果购房人以家庭为单位,在天津没有房产,在全国没有贷款或贷款记录,那就算首套,有任何其中之一就算二套。

5. 天津买房首付多少

【算一算你家装修要花多少钱】一直以来天津的房价都是处于上升的阶段,相对于其他一些城市的房价来说算是比较高的,所以想要在天津买一套房是非常不容易的事情,许多购房对于天津买房的相关政策也不是很清楚。那么,下面小编就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了解天津买房首付多少以及天津最新购房政策。天津买房首付多少1、首套住房,需要支付的首付比例不能低于总房款的30%,并且所购的房子贷款额度不的超过房产价的70%。2、二套住房,需要支付的首付比例最低不能低于总房款的40%,而且贷款的金额也不能超过房价的60%。3、二手房,购买者在没有房产的情况下所支付的首付比例不能低于30%,如果已有一套住房,那房子的首付比例是在70%左右。天津最新购房政策1、对于在天津非本市户籍并且已有一套以上(含一套)的家庭以及拥有2套住房的天津本市户籍的家庭,暂停再次购买天津本市的新建住房以及二手房。2、非天津本市户籍的居民家庭在本市购房,需要满足在本市累计连续缴纳2年以上(包含2年)的社会保险证明或者是个人所得税证明,补缴不算。3、扩大天津市住宅开发用地的供应量,来达到房地市场的调控作用,并且督促房地开发商尽早施工上市,一般平衡房地市场的供需。4、对于房地市场比较高以及高价的新出住宅土地,实施限房价竞地价以及限地价竞自持租赁住房的政策,以便控制土地价来稳定房价。文章总结:以上就是关于天津买房首付多少以及天津最新购房政策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齐家网。【输入面积,免费获取装修报价】【输入面积,免费获取装修报价】

天津买房首付多少

6. 天津买房首付是多少

10月1日起非津户籍首套房首付不低于40%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的管理要求,调节市场供需结构,促进市场供需平衡,9月30日,天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一、相关的政策
1、实施区域化限购差别化信贷政策
《实施意见》规定,天津市将实施区域性住房限购,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即在天津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市内六区和武清区范围内再次购买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在天津市内六区和武清区范围内购买首套住房的非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商业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
2、加强住房金融监管
《实施意见》还要求,金融管理部门要对商业银行执行国家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商业银行严格对购房人首付款核查,严禁各类机构违法开展首付贷、过桥贷等金融杠杆配资业务,维护住房信贷市场秩序,防范金融风险。
3、加强新建商品住房销售许可管理
《实施意见》规定,对未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期限取得基础部位验收证明,以及取得基础部位验收证明后30日内未申请办理销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提高申请商品住房销售许可工程形象部位标准,6层以下(含6层)建筑需达到封顶,7-12层建筑需达到6层以上,13层以上(含13层)建筑需达到总层数的50%。
商品住房项目建筑规模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每期申请销售许可面积不得低于3万平方米(尾盘除外),商品住房项目建筑规模在3万平方米以下的,须一次性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预售许可的最低规模不得小于幢。项目建筑规模以规划许可证记载面积为准。
4、严格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申报制度
《实施意见》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办理新建商品房销售许可时,应当在商品房销售方案中申报每幢房屋单位建安造价、销售单价上限和每套房屋销售价格上限。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并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后10日内,要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一次性公开全部房源信息及每套房屋的销售价格上限。市国土房管局同时将每套房屋的销售价格上限在天津市房地产综合信息网上公布。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代理中介机构不得高于公布的销售价格上限宣传和销售商品住房。
5、加强新建商品房销售监管
《实施意见》同时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销售代理机构对未取得销售许可的商品房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购房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需签订预定协议的,应当通过天津市商品房销售管理系统网签《天津市商品房预定协议》,并在2个月内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反复预定的方式囤积准售房源,每套房屋预定次数不得超过2次。商品住房严格实行购房实名制,认购后不得擅自更改购房者姓名。
6、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此外,《实施意见》还要求各区政府要结合辖区实际,组织本区相关管理部门承担和落实本区域房地产市场监管职责,确保本区域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对发布虚假房源消息、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倒卖“房号”、诱骗消费者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管、房管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严肃处理。处理期间可关闭涉事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商品房或二手房买卖合同网上打印功能,情节严重的,同时向社会公开曝光。

7. 天津买房首付一般是多少?首付2.5成 月供变高

2015年国庆假期的前一天,“9·30”房贷新政出台,其最大的看点在于,“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5%。”
目前首付最低2.5成已经开始执行,无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都可以实现2.5成首付。专家表示,随着新政持续发酵,将有更多的银行加入,但是购房者应注意,首付少了意味着月供多了,要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选择适合自己的首付比例。
首付少10万  月供多500元
按照房款总价200万元计算,此次“9·30”房贷新政执行后,首付比例从3成将至2.5成,这就意味着首付款从60万元降至50万元,但是贷款部分从140万元增加到150万元,以商业按揭贷款30年等额本息还款为例,月供则从6994元增加至7494元,月供增加了500元。
对此,房地产行业观察员表示,对于买房人来说,“9·30”房贷新政,降低了购房门槛,针对性比较强,有力支持了刚需群体的购房需求,这类群体主要是首次置业的年轻人,他们收入未必低,虽积蓄较少,凑不齐首付,但还得起贷款,首付从3成降至2.5成,降低了购房门槛,这有助于释放此类需求,也将进一步温暖“银十”的楼市。
新政执行范围有望扩大
在位于大沽南路上的某在售新盘,销售顾问刘女士表示,并非所有客户能享受房贷新政,“无房无贷”才能首付2.5成,首套已经还清贷款再买新房,首付仍然是3成。
此外,经过向某大型国有银行求证,个人金融部负责人表示,目前新盘售楼处和二手房中介机构,执行“9·30”新政较为谨慎;目前该行只要名下没有贷款,无论是“无房无贷”还是“有房无贷”都算首套,均可以享受首套首付2.5成,随着政策逐渐执行到位,会有更多的购房群体享受到新政,如果客户征信记录较好,审批顺利会很快放款,并不会出现拖延放款的情况。
首付比例自己掂量
虽然首付比例可以低至2.5成,是否用满政策还需因人而异。理财师李女士表示,新政是“首付最低2.5成”,银行会根据客户的具体情况来综合评定。如果客户个人征信记录“污点”较多,不仅影响房贷利率优惠,2.5成的首付比例也无法获批。此外,如果购房者的财力超过2.5成首付款,多出来部分如果有好的投资理财途径,就可以“顶格”用满2.5成首付比例,富裕的钱可以用来获取更高收益;如果购房者理财途径较少,选择3成首付也是明智之举,这样可以减少月供压力;总之,首付和月供是“跷跷板”的关系,购房者要规划好自己的现金流,毕竟买房是用于过上舒适的生活,千万不要被房子所累。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11-2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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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买房首付一般是多少?首付2.5成 月供变高

8. 天津买首套房首付多少?

        天津首套房首付多少?     
       1、在本市无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2、在本市已有一套住房或在本市无住房但有购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执行二套房信贷政策,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60%。  
         扩展材料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    深化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要求,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进一步做好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抑制房地产泡沫,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区域性住房限购  
       对在本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成年单身(包括未婚和离异)人士,暂停在本市(滨海新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需提供在本市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补缴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不得作为购房有效凭证。  
       二、深化差别化住房信贷  
       为保障本市居民和外地在津工作人群合理住房需求,打击利用金融杠杆进行住房投机炒作,进一步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具体措施由人民银行天津分行会同天津银监局发布实施。相关部门应为贷款银行提供借款人家庭户籍、住房、婚姻状况等信息的查询便利。  
       三、加大住宅用地供应  
       发挥土地供应对房地产市场源头调控作用,加大住宅开发用地供应量,并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尽快施工上市,平衡市场供需。对市场预期较高、可能产生高价地的新出让住宅用地,采取“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自持租赁住房”、“限地价竞棚改安置房”等措施,控制地价,稳定房价市场预期。  
       四、加强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管控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新建商品住房销售许可证时,应合理定价,并据实进行价格申报。对申报的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明显高于项目前期成交价格或周边同类型在售商品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实施必要的价格指导,不具备商品房销售方案条件的,暂不核发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五、加强新建商品住房上市管理  
       为防止房地产开发企业捂盘惜售,确保新建商品住房及时上市销售,对取得基础部位验收证明后30日内未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申请办理销售许可手续的,要在2017年6月1日前申请办理销售许可手续;对未及时办理的,在主要媒体上公开曝光,并由市国土房管局列入失信企业名单,违约行为整改完毕前,不得以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母公司和子公司名义在本市参与土地竞买。  
       六、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  
       各级各职能部门要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督检查,持续整顿市场秩序,坚决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垄断房源操纵市场价格、虚假宣传误导市场预期及提供虚假证明扰乱市场秩序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首付贷”及其他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市场行为。要加大联合惩治力度,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及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视情节轻重,采取公开曝光、暂停网签、行政处罚、停止开展金融担保合作、限制参与土地竞买等措施严肃处理。  
       本实施意见自2017年4月1日起实施,此前相关政策规定与本实施意见不一致的,以本实施意见为准。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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