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有哪些种类

2024-05-13 02:27

1. 中国法律有哪些种类


中国法律有哪些种类

2. 中国现有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中国的法律体系大体由在宪法统领下的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七个部门构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6个层次。
  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是中国法律体系的主导法律部门,它是中国社会制度、国家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及国家机关的组织与活动的原则等方面法律规范的总和。它规定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根本问题,不仅反映中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和基本原则,而且确立各项法律的基本原则。最基本的规范体现在宪法中。除此之外,还包括了国家机构的组织和行为方面的法律,民族区域自治方面的法律,特别行政区方面的基本法律,保障和规范公民政治权利方面的法律,以及有关国家领域、国家主权、国家象征、国籍等方面的法律。
  2、民法商法。民法商法是规范社会民事和商事活动的基础性法律。中国采取的是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自然人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民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它包括自然人制度、法人制度、代理制度、时效制度、物权制度、债权制度、知识产权制度、人身权制度、亲属和继承制度等,如民法通则、婚姻法、合同法等。商法调整的是自然人、法人之间的商事关系,主要包括公司、破产、证券、期货、保险、票据、海商等方面的法律。
  3、行政法。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包括有关行政管理主体、行政行为、行政程序、行政监察与监督以及国家公务员制度等方面的法律规范。行政法涉及的范围很广,包括国防、外交、人事、民政、公安、国家安全、民族、宗教、侨务、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卫生、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等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等。
  4、经济法。经济法是调整因国家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对经济活动实行管理或调控所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经济法大体包含两个部分,一是创造平等竞争环境、维护市场秩序方面的法律,主要是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反倾销和反补贴等方面的法律;二是国家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方面的法律,主要是有关财政、税务、金融、审计、统计、物价、技术监督、工商管理、对外贸易等方面的法律。
  5、社会法。社会法是调整有关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主要是保障劳动者、失业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和其他需要扶助的人的权益的法律。社会法的目的在于,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对上述各种人的权益实行必需的、切实的保障。它包括劳动用工、工资福利、职业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特殊保障等方面的法律,如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残疾人保障法等。
  6、刑法。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事处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刑法所调整的是因犯罪而产生的社会关系。它是在个人或单位的行为严重危害社会、触犯刑事法律的情况下,给予刑事处罚。刑法执行着保护社会和保护人民的功能,承担惩治各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保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以及公民各项合法权利的重要任务。
  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是调整因诉讼活动和非诉讼活动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包括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仲裁等方面的法律。这方面的法律不仅是实体法的实现形式,而且也是人民权利实现的最重要保障,其目的在于通过程序公正保证实体法的公正实施。

3. 中国的法律法规一共有几种?

  中国法律列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82年12月4日 2004年3月14日
  反分裂国家法 2005年3月1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1995年2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 1982年12月1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2004年10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1982年12月1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1979年7月1日 1983年9月2日 2006年10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1983年9月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2000年3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 2006年8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1990年4月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 1996年12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1993年3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 1999年6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2001年2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 1991年3月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 1990年6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1998年11月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 1989年10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1991年9月4日 2006年12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1999年6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199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1990年12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2010年4月29日重新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1980年9月1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 1996年3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 2000年12月28日
  民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1986年4月1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007年3月1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1990年9月7日 2001年10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001年4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1998年11月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1985年4月1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993年12月29日 1999年12月25日 2004年8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2006年8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1997年2月23日 2006年8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2006年10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2003年12月27日 2006年10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2002年10月28日 2009年10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1992年11月7日
  行政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1995年2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003年8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1999年4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1996年3月1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2006年3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002年6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1997年3月1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1998年12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 2001年4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1996年10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2003年6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 1996年7月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007年8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003年10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009年5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1993年2月2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2005年4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1997年5月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1996年7月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2010年4月29日重新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199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1986年4月1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1998年8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 1996年5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1993年10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2002年12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2002年6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2000年10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1994年10月2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2001年12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1994年7月5日 2007年8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2000年7月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1999年10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2002年8月29日
  刑法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999年12月25日 2002年12月28日
  经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 1980年9月10日 1983年9月2日 1991年4月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1981年12月13日 1991年4月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1991年4月9日 2007年3月1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2007年3月16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1980年9月10日 1993年10月31日 1999年8月30日 2005年10月27日 2007年6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 2006年10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1986年1月2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1996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1995年10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1986年12月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2002年12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2000年7月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2004年6月2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1997年7月3日 2007年8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2007年8月30日
  劳动法
  最新更新2008年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2007年8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007年6月29日
  诉讼及非诉讼程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1991年4月9日 2007年10月28日修正,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1994年8月31日通过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1979年7月7日通过,1996年3月17日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1989年4月4日

中国的法律法规一共有几种?

4. 我国的法律有哪些?怎么分类的?

我们的国家制定了许多法律,对法律种类的划分,可以从不同角度,有不同的划分方法。从法律的文字表现形式方面划分,可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从法律的适用范围方面划分,可分为普通法和特别法;从法律制定的主体方面划分,可分为国际法和国内法;从法律的内容方面划分,可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等等。
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我国法律的主要形式有:
1、宪法: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的总章程,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我国最主要的法律渊源。
2、法律:按照法律制定的机关及调整的对象和范围不同,法律可分为基本法律和一般法律。
基本法津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规定和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带有基本性和全面性的社会关系的法律,如《刑法》、《民法通则》、《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等。
一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或修改的,规定和调整除由基本法律调整以外的,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某一方面的关系的法律,如《商标法》、《产品质量法》、《国家赔偿法》等。
法律是依据宪法的原则和规定制定的,其地位低于宪法,但高于其他的法律渊源。
3、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其地位和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
4、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在其法定权限内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地方性法规具有地方性,只在本辖区内有效,其地位和效力低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
5、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大会依照法定的自治权,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的带有民族区域自治特点的法律规范性文件。
6、行政规章:行政规章是指国务院各部、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为了管理国家行政事务所制定的法律规范性文件。行政规章的效力低于前面五种法的形式,但同样是我国法的渊源之一。
7、特别行政区的法: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法律包括与基本法不相抵触的原有法律,是我国法的一部分,是我国法的一种特殊形式。
8、国际条约:国际条约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国家之间规定相互这间权利和义务的各种协定。是我国法的一种形式,对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都具有法律效力。

5. 我国法律有哪几大类型

我国法律包括的类型有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律、民商法、行政法、刑法、经济法、社会保障法、诉讼及非诉讼体系法、环境保护法八大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宪法为统帅,以法律为主干,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重要组成部分,组成了有机统一的整体。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对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提出了更为突出、更加紧迫的要求。中国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加快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

扩展资料:
中国法律体系的特点
(1)、在指导思想上,体现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指导;
(2)、在本质上,体现了社会主义性质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
(3)、作为正在建设成长中的法律体系,体现出稳定性与变动性、阶段性与前瞻性、原则性与可操作性的统一;
(4)、作为单一制结构的国家,体现了统一性与多层次性的结合;
(5)、作为有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以及不断改革开放的社会,体现了继承中国优秀法律传统与学习借鉴外国有益经验的统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法律体系

我国法律有哪几大类型

6. 中国法律有哪几种类型

法律部门有:宪法及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刑法、社会法、诉讼法与非诉讼法,

7. 我国法律有几大类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主要分为十部分,分别是:
(一)宪法 
宪法部门在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中,处于中心的、占主导的地位。现行的宪法部门有三个层面。第一层面是1982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1988年、1993年和1999年三次修宪通过的17条修正案。第二层面主要有包括以下宪法性的法律文件和规范:1、国家机关组织法;2、选举法和代表法;3、国籍法;4、特别行政区基本法;5、民族区域自治法;6、公民基本权利法;7、法官法、检察官法;8、立法法和授权法;9、其他附属法律和规范性法律文件等。第三层面是有关宪法的解释。 
(二)行政法 
行政法是指有关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形成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具体包括由国务院制定的有关一般行政管理的行政法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有关行政管理的法律、地方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行政法部门不像宪法、民法、刑法一样有一部法典,而是由许多单行的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构成。这是由行政管理活动的多样性、复杂性及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广泛性决定的。 
(三)民法和婚姻家庭法 
民法是指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财产关系的内容很广,民法主要是调整商品经济关系,包括财产所有权关系、商品流通关系、遗产继承关系、知识产权关系等等,它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关系,即横向的经济关系。其他经济关系,如国家对经济的管理、国家同企业之间以及企业内部的管理等纵向的经济关系,主要由经济法或行政法调整。民法还调整属于民事范围的人身关系,如婚姻关系、名誉权、肖像权、生命健康权、法人的名称权等。 
(四)商法 
商法是指调整商事法律关系和商业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商法同民法、经济法的区别,主要在于它调整的是商事关系或者商事行为,即企业组织和商业活动。不属于商业行为的,不予调整。 
属于商法部门的主要规范性法律文件有:1、公司法;2、票据法;3、保险法;4、担保法;5、期货交易法;6、海商法;7、破产法;8、贸易法等。 
(五)经济法 
经济法是调整国民经济运行中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所调整的是经济领域中的纵向关系。 
作为法律部门的经济法和作为人们日常生活中泛指的经济法是不同的。泛指的经济法,包括一切有关经济内容的经济立法和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而作为法律部门的经济法,则主要是指那些国家在调整国民经济管理活动中和各种经济组织之间的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经济法和民法、商法、行政法等法律部门之间有既往极为密切的联系,由于其调整对象都是经济关系,故有关的法律规范之间有所交叉,如经济合同法,既可以适用于经济合同,又可以适用于民事合同。
(六)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 
劳动法是指调整劳动关系以及由劳动关系产生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包括有:劳动合同的订立与解除、集体劳动合同的签订与执行、法定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的制度,劳动报酬、工资制度,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劳动保护与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劳动保障和生活福利,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职工培训、工会和职工自主管理,劳动争议的处理,劳动法的监督与检查制度,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诉讼制度,等等。 
(七)军事法 
军事法是指调整国防建设和军事方面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该法律部门在我国是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组成该法律部门的法律规范有以下三个层次: 
1、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现役军官服役条例、现役士兵服役条例、预备役军官法、军官军衔条例、文职干部暂行条例、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 
2、由国务院和中央军委联合制定的军事法规; 
3、由中央军委各总部、国防科工委等单独制定或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的军事规章。即军事法律、军事法规、军事规章。涉及军事方面的法律主要有:国防法、兵役法等。像《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暂行条例》既可以属于军事法律部门,又属于刑法部门。 
(八)环境法 
环境法是指调整保护人类生存环境和自然资源、污染防治和其他公害方面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该法律部门主要包括自然资源法和环境保护法两大类。自然资源法主要是指对各种自然资源的规划、合理开发、利用、治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规范。目前,我国有关自然资源方面的法律规范主要有:森林法、草原法、渔业法、矿产资源法、水法、水土保护法、土地管理法、节约能源管理条例等等。环境保护法主要是指保护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规范。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规范主要有: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 
(九)刑法 
刑法是指有关犯罪与刑罚方面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一个最基本的也是非常重要的法律部门。采用的调整方法是最为严厉的制裁方式即刑罚的方法。该部门是以调整方法作为划分法律部门的依据的。在我国,凡是以刑罚的方法调整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都属于刑法部门。该部门最主要的法律规范是1997年通过的《刑法》,还包括一些散见于经济法规、行政法规中关于追究刑事法律责任的规定等。 
(十)诉讼程序法 
诉讼程序法是指调整诉讼活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包括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 
诉讼法律部门还有第二层次的部门法。主要规范性法律文件有:律师法、公证法、调解法、仲裁法、监狱法等。

我国法律有几大类

8. 法律有哪些种类

有不同的分类方法,按不同的方法,法律可分为不同的种类。
一、按法律的国际因素,可分为 :
   1、国际法
   2、国内法
二、按法律的地位,可分为
   1、母法(即宪法)
   2、子法 (即根据宪法制定的其他普通法律)
三、按法所调整的内容种类,可分
  1、实体法 (即规定、调整权利义务及责任的法律,例如《刑法》)
  2、程序法 (如《刑事诉讼法》)
四、按法律所调整的范围,可分为
  1、公法 (即调整公共利益的法律,如《野生动物保护法》)
  2、私法 (即调整社会个体权益的法律,如《婚姻法》)
五、按法律所调整的具体内容。法律可分为:
  1、宪法
  2、刑法
  3、民法
  4、经济法
  5、劳动和社会保险法
  6、婚姻法
  7、行政法
  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9、知识产权法
  10、商法
  11、社会组织法
  12、交通运输法
  13、金融法
  14、国土资源法
  15、税务法
  16、刑事诉讼法
  17、民事诉讼法
  18、行政诉讼法
  19、非诉讼程序法(如仲裁法等)
  这种分类也叫法律部门,争议最大,全球法学界都没有统一的法律部类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