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律师事务所需要什么条件?

2024-05-07 14:31

1. 开办律师事务所需要什么条件?

私人开一个律师事务所需要以下条件:(一)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以及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二)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三)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四)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四条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第十五条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有三名以上合伙人,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按照合伙形式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依法承担责任。

开办律师事务所需要什么条件?

2. 开办律师事务所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开办律师事务所需要具备什么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律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律师法》于2008年6月1日实行,根据新《律师法》第15条、第16条和第20条的规定,中国的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有:合伙所、个人所和国资所三种组织形式。新律师法实施后,合作所开始退出律师服务历史的舞台。律师事务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行职务进行业务活动的工作机构。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定义编辑它在规定的专业活动范围内,接受中外当事人的委托,提供各种法律服务;负责具体分配和指导所属律师的业务工作;根据需要,经司法部批准,可设立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按专业分工的原则在内部设置若干业务组。律师事务所原则上设在县、市、市辖区,各律师事务所之间没有隶属关系。有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也有律师个人开办的个人所,律师合作开办的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前者与法律顾问处的性质相同,只是名称不同而已。后者是在改革、开放中新出现的,实行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它们从事的法律服务内容没有什么区别。这样解释大家懂吗?

3. 开律师事务所要具备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主要有以下五项具体要求:
1、要有符合规定的名称、章程。至于哪些是不合规的名称,这一点对于即将打算设立律所的你来说,这里不用我多介绍,自行脑补或百度。
2、要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这里的固定怎么理解?如果是租赁的场地,总得有租赁合同吧,面积不能太小,得有足够开展业务的办公场地。
3、要有10万元以上人民币的资产,其中流动资产不少于5万。这个已经是很低的门槛了,如果10万元都没有,确实难以保证一个组织的正常运转。
4、有必要的办公设备。比如基本的电脑、打印机、扫描仪器等等,得有必要的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必须的设备和仪器,这一条是为了避免那些皮包公司的存在。
5、有3名以上职业满3年且专职从事律师业务的执业律师。注意几个点,3名,3年,是专职不是兼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

开律师事务所要具备什么条件

4. 开律师事务所需要什么

成立律师事务所需要如下条件: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律师;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关于成立律师事务所需要什么条件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解答。一、成立律师事务所需要什么条件      我国法律对设立律师事务所的条件有具体要求,主要有以下四项具体要求:      1、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2、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律师;      3、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4、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四条
二、申办律师事务所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1、呈报材料目录      2、申请书      3、律师事务所章程      4、个人协议      5、发起人资历证明材料      6、资产证明      7、办公场地的使用证明      8、拟聘用的财会人员的有效证件      9、规模发展保证书      10、五个备选名称      11、登记机关要去的其他材料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咨询专业律师。

5. 开一个律师事务所需要什么条件

开一个律师事务所需要满足的条件有:(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五)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除以上条件外,还应当有三名以上合伙人,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六)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除以上条件外,设立人还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需要提交的材料有:(一)申请书;(二)律师事务所的名称、章程;(三)律师的名单、简历、身份证明、律师执业证书;(四)住所证明;(五)资产证明。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还应当提交合伙协议。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设立的决定。准予设立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准予设立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律师事务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一)不能保持法定设立条件,经限期整改仍不符合条件的;(二)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被依法吊销的;(三)自行决定解散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律师事务所终止的,由颁发执业证书的部门注销该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第十五条 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有三名以上合伙人,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按照合伙形式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依法承担责任。第十六条 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设立人还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设立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开一个律师事务所需要什么条件

6. 开律师事务所的条件

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律师事务所的设立需要的条件是什么?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相关的内容,欢迎大家浏览,谢谢。律师事务所的设立需要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十四条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十五条 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有三名以上合伙人,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      合伙律师事务所可以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按照合伙形式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依法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设立个人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设立人还应当是具有五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设立人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可以找专业的律师为你提供咨询服务是最好的选择,这里律师会带你了解相关法律知识等内容,替你解答自己的疑问。

7. 开个律师事务所需要办理什么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私人开一个律师事务所需要的条件如下: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四)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

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有三名以上合伙人,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的律师。

开个律师事务所需要办理什么证件

8. 开办律师事务所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第三章
律师事务所
第十五条
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
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十万元以上人民币的资产;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律师。
第十六条
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依法自主开展律师业务,以该律师事务所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律师可以设立合作律师事务所,以该律师事务所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
律师可以设立合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和连带责任。
第十九条
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审核,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二十条
律师事务所可以设立分所。设立分所,须经拟设立分所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的条件审核。
律师事务所对其设立的分所的债务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你们要向当地司法部门提交申请,和相关组成人员资格证明,资金证明,场地证明.
回答者:单律师
-
经理
五级
8-31
21:44
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
第五条
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章程;
(二)有10万元以上人民币的资产;
(三)有三名以上的律师。
第六条
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必须符合司法部《律师事务所名称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七条
律师事务所的发起人必须是能够专职从事律师业务的律师;发起人必须有三年以上的执业经历,并在申请之日前三年的执业活动中未受过停止执业以上的行政处罚。
第八条
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律师事务所章程;
(三)发起人名单、简历、身份证、律师资格证书、能够专职从事律师业务的保证书;
(四)资金证明;
(五)办公场所的使用证明。
第九条
律师事务所章程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和执业场所;
(二)律师事务所的宗旨;
(三)律师事务所的组织形式和机构设置;
(四)律师会议的组成和职责;
(五)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的职责以及产生和变更程序;
(六)律师的权利和义务;
(七)开办资金的数额和来源;
(八)财务管理制度、分配制度和债务承担方式;
(九)律师事务所变更、终止的条件和程序;
(十)律师事务所章程的修改程序;
(十一)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律师事务所的章程内容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章程自律师事务所被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向律师事务所住所地的司法行政机关提交申请材料。住所地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在15日内初查完毕,并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
必要时,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和司法部也可以直接接受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