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2024-05-05 07:47

1.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与业务及管理费的区别:
1、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是指公司为客户办理各种业务收取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包括办理咨询业务、担保业务、代保管等代理业务以及办理投资业务等取得的手续费及佣金,如业务代办手续费收入、咨询服务收入、担保收入、资产管理收入、代保管收入,代理买卖证券、代理承销证券、代理兑付证券、代理保管证券等代理业务以及其他相关服务实现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等。
2、管理费的性质近似于手续费。管理费按贷款总额的一定百分比计算,一次或分次付清。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2.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的介绍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本科目主要核算企业(金融)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相关的各项手续费、佣金等支出。

3. 手续费怎么收费,佣金多少?

通常开户佣金都是默认的,每个券商差不多。佣金不是永久的,后期可以调整,每个公司的费率不同。通常券商规模越大,佣金收费越高。佣金较低的券商公司有以下几家:
  1、五矿证券:费率为万分之1.952;
  2、华信证券:费率为万分之2.082;
  3、华宝证券:费率为万分之2.155;
  4、华泰证券:费率为万分之2.276;
  5、东方财富证券:费率为万分之2.849。
  证券公司排名前十手续费较低的有:
  1、海通证券
  海通是国内排名前三的券商,综合实力强,营业部多,有问题处理起来也比较方便。两融利率5.6%,量大还可以再优惠。手续费优惠,而且还提供年化8.18%收益的理财产品,收益率是非常之高的了。
  要知道,某大行一年期定存利率是1.75%,五年期也才2.75%,这个收益率,对于有理财需求的人来讲,可以说是非常有吸引力的了。当然,因为收益非常高,所以也有购买限额,整体而言是非常不错的。
  2、恒泰证券
  恒泰证券是港交所上市的券商,2020年证券评级是A级,目前开户的费率是非常低的,无门槛手续费即可调整到万1,港股通、基金申购费率也非常低。另外,恒泰证券开发了MVM公募基金评价体系,帮助客户通过大数据优选基金品种,构建优化组合方案,这一点对于喜欢投资基金的小伙伴,还是非常有帮助的。
  3、广发证券
  广发也是头部的券商,实力比较强,目前的活动也比较优惠,费用率对比起来不是最低,但是其它方面的服务比较给力,比如Level2的行情体验和每周的金股服务,炒股是比较有用的,保守理财6.8%,这个收益率是非常高的,当然了,这么高的收益也不可能让你一直薅羊毛,有时间上的限制。另外还有就是积分商城,可以兑换京东钢镚,其实算下来是非常优惠了。
  4、华西证券
  华西证券过去连续两年证券公司评级都是A,实力还是比较强的,交易费用比低,而最有特色的是两融利率,只有5%左右,这个两融利率应该是我见过的最低的,非常适合大资金的用户,比市面上正常的利率要低1%左右,如果是100万的话,可以剩下1万元。
  另外华西证券开户入金还有反利,看了一下,基本是股市资产的0.5%左右,50万就可以直接返还500元,大家整体算一下,还是非常给力的,尤其是适合大资金用户。
  5、华宝证券
  华宝证券2020年的评级同样是A,实力有也保证,费率相对也还可以,另外还有条件单功能,可以实现价格条件单、网格交易、止损止盈、突破买入等20余种条件单功能,非常适合不方便实时看盘的小伙伴。
  根据2021年上半年的统计,市场投资者平均佣金费率是万三,您可以通过这个水平线来判断自己的佣金是高,还是低?
  具体而言,今年品牌价值TOP30券商中排名前10的券商分别为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国泰君安、华泰证券、广发证券、中信建投、招商证券、申万宏源、中国银河、国信证券。此外,2021年有2家券商新进入TOP30榜单,还有2家券商跌出TOP30榜单。新进入TOP30榜单的2家券商分别为华安证券、中泰证券,跌出TOP30榜单的2家券商分别为国海证券、西部证券。

手续费怎么收费,佣金多少?

4. 手续费和佣金支出有多少?


5.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的介绍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是指公司为客户办理各种业务收取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包括办理咨询业务、担保业务、代保管等代理业务以及办理投资业务等取得的手续费及佣金,如业务代办手续费收入、咨询服务收入、担保收入、资产管理收入、代保管收入,代理买卖证券、代理承销证券、代理兑付证券、代理保管证券等代理业务以及其他相关服务实现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等。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的介绍

6. 佣金和手续费指的是什么?

1、佣金(Commission)是指代理人或经纪人为委托人介绍生意或代买代卖而收取的报酬。
2、手续费:办事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比如说办理“借款手续”、“过户手续”、“证券交易手续”等等。因此“手续费”可以这样解释:为代理他人办理有关事项所收取的一种劳务补偿;或对委托人来讲,是属于因他人代为办理有关事项,而支付的相应报酬。
应答时间:2020-09-29,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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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支付佣金和手续费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甲股份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经营范围: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监控防盗系统、车辆调度系统软件产品的开发与销售。2014年度,发生与支付佣金和手续费相关事项如下:  1、经有关部门核准,通过增发1000万股本公司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市价25元。为增发该部分股份,甲公司支付会计审计费、律师费80万元,向证券承销机构支付200万元佣金和手续费,均取得合法票据,全部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2、2014年2月,与境外机构签订代理服务协议,从境外购入两台电子设备,计81.7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500万元。甲公司按合同价的8%支付境外机构佣金6.54万美元,折合人民币40万元,并按规定代扣代缴相关税费,佣金支出计入销售费用。该电子设备于2014年3月投入使用,预计净残值率5%,预计使用年限3年,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金额118.75万元(年末无在产品和产成品)。  3、与境内乙代理中介服务企业订立合同。合同约定:乙企业为甲公司介绍购买软件客户,并促成购销双方成交。当乙公司代理服务数量达到1000套时,以每套40元结算手续费;当代理数量超过1000套时,其超过部分以每套70元结算手续费。甲、乙双方确认的2014年手续费结算表反映,全年代理服务软件2800套,应付手续费=1000×40+1800×70=16.60万元。乙公司开具合法票据,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  甲公司2014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对上述事项未纳税调整。  审计人员认为甲公司税务处理不恰当。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规定,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除保险企业外的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文件明确,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税前扣除。已计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相关资产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应当通过折旧、摊销等方式分期扣除,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事项1。甲公司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证券承销机构佣金和手续费,其会计处理应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而不能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应纳税调增。审计人员还发现,该公司股票溢价计入“资本公积”部分未申报缴纳印花税=[1000×(25-1)-200]×0.05%=11.90万元,应补申报,并纳税调减。净调增金额=200-11.90=188.10万元。  事项2。按规定,甲公司支付境外佣金计入固定资产成本金额=500×5%=25万元,电子设备的计税成本=500+25=525万元。应提折旧=525×(1-5%)÷36×9=124.69万元。实际计提折旧118.75万元,应纳税调增金额=(118.75+40)-124.69=34.06万元。  事项3。审计人员核实,乙公司全年代理服务软件数量正确,甲公司向购买方开具发票软件的含税单价均为1000元。可税前扣除手续费=2800×1000×5%=14万元。实际支付金额16.60万元,应纳税调增金额=16.6-14.40=2.60万元。  综上所述,甲公司发生的与佣金及手续费相关事项,应纳税调增金额=188.10+34.06+2.60=224.76万元。  甲公司对审计意见无异议。

支付佣金和手续费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8. 代理记账:佣金和手续费税前扣除纳税人要避免四个误区

误区一:企业发生的佣金及手续费支出都必须进行纳税调整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在销售(营业)费用中据实列支;购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过程中发生的佣金及手续费作为资本性支出通过折旧、摊销等方式进行分期扣除;购买存货可准确归于特定存货对象的,计入存货采购成本,反之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发行权益性证券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借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发行失败,则相应的支出直接记入当期损益;企业发行债权性证券而发生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作为借款费用处理,属于资本性质支出的,应予以资本化,反之则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第十七条规定,保险人在取得原保险合同过程中发生的手续费、佣金,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上是会计制度上对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的会计处理规定,是否需要进行纳税调整,还应根据税法相关规定进行判断。财税〔2009〕29号文对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的扣除比例进行了规定,并应同时具备至少包括五个方面的条件:企业实际发生的;与企业的生产经营相关的;需要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签订合同或协议的单位或个人应该具有“中介服务”的经营范围以及中介服务资格证书;签订合同或协议的单位或个人,不包括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因此超过比例的,以及不能同时满足上述五个方面条件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能在税前扣除,需进行纳税调整。误区二:企业发生的佣金和手续费支出税前扣除标准都按企业当年全部总收入的5%计算限额扣除财税〔2009〕29号文规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额后余额的15%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的余额10%计算限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四条规定电信企业在发展客户、拓展业务等过程中,需向经纪人、代办商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其实际发生的相关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企年当年收入总额5%的部分,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除上述规定之外的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定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扣除限额,强调扣除标准仅限于企业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所签订单笔服务协议或合同确定的收入金额计算税前扣除限额,而不是按企业当年的全部收入总额计算。误区三:无论哪种形式支付佣金与手续费都能税前扣除财税〔2009〕29号文对手续费及佣金支付方式进行了明确规定,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财税〔2009〕29号文杜绝了现金佣金,从某种程度上防止了企业避税。所以企业支付手续费及佣金时一定要符合规定,否则真实发生的佣金与手续费支出也不能在税前进行扣除。误区四:手续费、佣金支出可与代理费、销售折扣和回扣等名目转换根据民法规定,代理人和代表人只能根据授权人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行使代理或者代表工作,本身不能超出授权活动,因此不属于中介性质,其所发生代理费不受此文件限制。“回扣”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属于商业贿赂性质支出,自然不得在税前扣除。“销售折扣”“返利”属于交易双方也即销售方给予购买方所达成的让价让利行为,是一种促销激励手段,与手续费及佣金不能等同,其所发生的折扣及让利按照其他相关规定处理。“业务提成”一般是企业内部员工或销售人员根据达成的业务量,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劳务报酬,一般会计核算直接计入“销售费用”科目或工资薪酬范畴。“进场费”是商业企业凭借其渠道优势而向供应商收取的一次性的“入门费”是一种商业活动行为,与销售对方商品数量和金额及服务无关,支付方可凭合法有效凭证据实在税前扣除。财税〔2009〕29号文强调不得将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变通为进场费等费用处理,意在防范企业将存在税前扣除限额的项目混为据实扣除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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