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服务里的金融流程服务外包,具体情况是怎么样的呀?

2024-05-09 11:28

1. 外包服务里的金融流程服务外包,具体情况是怎么样的呀?

外包服务里的金融流程服务外包具体情况:
  金融外包financial service outsourcing是指金融企业持续地利用外包服务商(可以是集团内的附属实体或集团以外的实体)来完成以前由自身承担的业务活动。外包可以是将某项业务(或业务的一部分)从金融企业转交给服务商操作,或由服务商进一步转移给另一服务商(即“转包”)。金融外包始于二十世纪70年代的欧美,证券行业的金融机构为节约成本,将一些准事务性业务(如打印和存储记录等)外包。到了90年代,在成本因素及技术升级的推动下,金融外包主要集中在IT领域,涉及整个IT行业。据统计2005年整个IT行业的支出中有45%为外包支出。
  外包的定义
  外包是指受监管实体持续地利用外包服务商(为集团内的附属实体或集团以外的实体)来完成以前由自身承担的业务活动。
  外包可以是将某项业务(或业务的一部分)从受监管实体转交给服务商操作,或由服务商进一步转移给另一服务商(有时被称为“转包”)。
  受监管实体将外包的高级原则运用到具体的外包业务时,应考虑以下问题:第一,应根据外包业务对受监管实体业务的重要性来应用。第二,外包实体与服务提供商之间的附属关系或其它关系。当需要对附属实体运用外包原则时,可做适当修改,使其体现出集团内部外包业务风险的差异。第三,服务商是否受独立监管当局的监管。
  按此定义,外包不包括购买合同。此处“购买”被定义为:从供应商取得服务、货物或设备,但买方不转移与客户有关的财产权信息或与其商业活动相关的未公开信息。
  受监管实体是指由监管当局授权从事受监管活动的机构。本文提出的原则即是针对这样的实体。
  外包服务商(或称服务商、第三方),是指代表受监管实体承担外包业务的实体。
  监管当局是指所有授权受监管实体从事任何受监管业务并对该业务进行监管的机构。

外包服务里的金融流程服务外包,具体情况是怎么样的呀?

2. 金融外包服务公司都做什么业务

银行外包服务公司业务                                                                                                                                
证券、保险等的外包服务                                                                                                                                 
代办金融服务外包公司                                                                                                                                 
单位定价业务外包服务                                                                                                                            
外包定义:                                                                                                                                                                                                                                                      
外包是指受监管实体持续地利用外包服务商(为集团内的附属实体或集团以外的实体)来完成以前由自身承担的业务活动。                                                                                                                           
外包可以是将某项业务(或业务的一部分)从受监管实体转交给服务商操作,或由服务商进一步转移给另一服务商(有时被称为“转包”)。                                                                                                                           
                                                                                                         
扩展资料:
受监管实体将外包的高级原则运用到具体的外包业务时,应考虑以下问题:
第一,应根据外包业务对受监管实体业务的重要性来应用。
第二,外包实体与服务提供商之间的附属关系或其它关系。当需要对附属实体运用外包原则时,可做适当修改,使其体现出集团内部外包业务风险的差异。
第三,服务商是否受独立监管当局的监管。
参考资料:金融服务外包--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3. 金融服务外包是干什么的?通俗易懂的说啊,不要复制

金融服务外包就是帮金融企业做一些低水平的,但是又不得不做的事,比如说录入类,语音类,凭证整理类的事情。金融企业自己做吧,要场地要人要设备,有点得不偿失,因此就出现了专门做金融服务外包的企业,术业有专攻嘛。这样别人能赚到钱,金融企业也降低成本。

拓展资料金融外包financial service outsourcing是指金融企业持续地利用外包服务商(可以是集团内的附属实体或集团以外的实体)来完成以前由自身承担的业务活动。外包可以是将某项业务(或业务的一部分)从金融企业转交给服务商操作,或由服务商进一步转移给另一服务商(即“转包”)。
金融外包始于二十世纪70年代的欧美,证券行业的金融机构为节约成本,将一些准事务性业务(如打印和存储记录等)外包。到了90年代,在成本因素及技术升级的推动下,金融外包主要集中在IT领域,涉及整个IT行业。据统计2005年整个IT行业的支出中有45%为外包支出。
参考资料金融服务外包——百度百科

金融服务外包是干什么的?通俗易懂的说啊,不要复制

4. 金融服务外包是干什么的?通俗易懂的说啊,不要复制

金融服务外包就是帮金融企业做一些低水平的,但是又不得不做的事,比如说录入类,语音类,凭证整理类的事情。金融企业自己做吧,要场地要人要设备,有点得不偿失,因此就出现了专门做金融服务外包的企业,术业有专攻嘛。这样别人能赚到钱,金融企业也降低成本。拓展资料1、金融服务是指金融机构运用货币交易手段融通有价物品,向金融活动参与者和顾客提供的共同受益、获得满足的活动。按照世界贸易组织附件的内容,金融服务的提供者包括下列类型机构:保险及其相关服务,还包括所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服务(保险除外)。广义上的金融服务,是指整个金融业发挥其多种功能以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具体来说,金融服务是指金融机构通过开展业务活动为客户提供包括融资投资、储蓄、信贷、结算、证券买卖、商业保险和金融信息咨询等多方面的服务。增强金融服务意识,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对于加快推进我国的现代金融制度建设,改进金融机构经营管理,增强金融业竞争力,更好地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金融服务的实物资本投入较少,难以找到一个合适的物理单位来度量金融服务的数量,这也就无法准确定义其价格,从而也无法编制准确的价格指数和数量指数,因此金融服务业的产出也就难以确定和计量。传统金融服务的功能是资金融通的中介,而现代金融服务则具有越来越多的与信息生产、传递和使用相关的功能,特别是由于经济活动日益“金融化”,所以,金融信息越来越成为经济活动的重要资源之一。金融服务传统上是劳动密集型产业,而随着金融活动的日趋复杂化和信息化,金融服务逐渐变成了知识密集和人力资本密集的产业,人力资本的密集度和信息资源的多寡在现代金融服务业中已经成为决定金融企业创造价值的能力以及金融企业生存和发展前景的重要因素。

5. 金融外包服务公司都做什么业务

第一类:银行外包服务公司业务

凡是银行非核心的业务银行都有可能外包给金融外包服务公司,现在外包的业务内容包括:
1、凭证影像化处理人员外包(也包括信用卡、历史档案的凭证影像化扫描和补录人员外包)
2、业务集中处理人员外包
3、个人贷款助理人员外包
4、电话银行呼叫中心人员外包
5、软件开发人员外包
6、安保人员外包(包括保安、监控中心值守人员外包)
7、现金清分、整点人员外包
8、ATM机清机加钞人员外包
9、清算人员外包(包括同城票据交换等人员外包)
10、大堂经理、大堂助理、大堂引导员人员外包
11、信用卡销售人员外包
第二类:证券、保险等的外包服务

这一类主要集中在票据影像化处理人员外包及呼叫中心人员外包,其他如保安等由于规模小,一般有物业公司承担,少专业外包。

金融外包服务公司都做什么业务

6. 金融服务外包的外包定义

外包是指受监管实体持续地利用外包服务商(为集团内的附属实体或集团以外的实体)来完成以前由自身承担的业务活动。外包可以是将某项业务(或业务的一部分)从受监管实体转交给服务商操作,或由服务商进一步转移给另一服务商(有时被称为“转包”)。受监管实体将外包的高级原则运用到具体的外包业务时,应考虑以下问题:第一,应根据外包业务对受监管实体业务的重要性来应用。第二,外包实体与服务提供商之间的附属关系或其它关系。当需要对附属实体运用外包原则时,可做适当修改,使其体现出集团内部外包业务风险的差异。第三,服务商是否受独立监管当局的监管。按此定义,外包不包括购买合同。此处“购买”被定义为:从供应商取得服务、货物或设备,但买方不转移与客户有关的财产权信息或与其商业活动相关的未公开信息。受监管实体是指由监管当局授权从事受监管活动的机构。本文提出的原则即是针对这样的实体。外包服务商(或称服务商、第三方),是指代表受监管实体承担外包业务的实体。监管当局是指所有授权受监管实体从事任何受监管业务并对该业务进行监管的机构。

7. 金融服务外包的综述

 全球金融服务机构越来越多地将原先自行承担的业务转交外包服务商完成。监管当局进行的行业调研显示,金融服务机构已将相当一部分的业务外包出去,外包的安排也日渐复杂。金融服务机构通过外包,可以将风险管理及合规等职责转交给不受监管且能进行离岸操作的服务商进行运作。在这种情况下,金融服务机构如何能对所负责的业务及风险控制保持信心?如何能知道自己的业务是否遵循了监管要求?当监管当局质询时,这些机构又怎样能表明自己确实在按章办事?为回答上述问题并指导受监管的金融服务机构(受监管实体),联合论坛成立了一个工作组为外包制订高级指引原则。本文对有关主要问题及风险做了详细说明,并阐述了作为参考标准的高级原则。这些原则适用于银行、保险及证券业。每个行业的国际委员会可根据这些原则制定更为详细和有针对性的规定。 一个受监管实体的职能与业务可通过多种方式来执行,有关职能可拆分为产品制造、市场营销、后台支持与分销等。如果各种职能的实施地点不同,但仍由本实体内部的部门来负责,则此类情况就不属于外包。该实体应在常规风险管理框架内防范有关风险。当前更为复杂的外包安排不断涌现。在每种安排中,无论服务商是否受到监管,但都要受到联合论坛原则的约束。各种行业及监管报告指出,外包涉及风险转移及管理方面(多与跨境业务相关)的问题。各行业与监管当局认为,受监管实体越来越多地依赖外包业务,可能会影响到其管理风险及服从监管要求的能力。另外,监管当局还担心:受监管实体采取适当措施管理风险及遵守监管要求的能力,可能因外包而难以有效向监管当局表明。在外包业务引起的这些问题之一是对外包业务的过分依赖会严重影响到受监管实体的可持续性及其履行客户责任的能力。受监管实体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降低风险:制定全面与清晰的外包政策、建立有效风险监管流程、要求外包公司制定应急计划、协商达成合理的外包合同、分析服务商的财务与基础设施状况。监管当局能够通过以下措施减少外包过程产生的问题:在评估单个公司时充分考虑业务外包情况、在分析系统风险时要考虑服务商的风险集中问题。监管当局特别关心的一个问题是,受监管实体如何能保持强有力的公司治理。监管当局也担忧业务外包会影响受监管实体履行监管义务。除非市场与监管当局的影响联合起来形成有效的约束力量,否则随着金融行业对外部服务商依赖程度的加深及IT技术的迅速发展,业务外包可能导致系统性问题。

金融服务外包的综述

8. 金融外包服务公司都做什么业务

银行外包服务公司业务                                                                 
证券、保险等的外包服务                                                                  
代办金融服务外包公司                                                                  
单位定价业务外包服务                                                                
外包定义:                                                                                                                              
外包是指受监管实体持续地利用外包服务商(为集团内的附属实体或集团以外的实体)来完成以前由自身承担的业务活动。                                                               
外包可以是将某项业务(或业务的一部分)从受监管实体转交给服务商操作,或由服务商进一步转移给另一服务商(有时被称为“转包”)。                                                               
                                                     
扩展资料:
受监管实体将外包的高级原则运用到具体的外包业务时,应考虑以下问题:
第一,应根据外包业务对受监管实体业务的重要性来应用。
第二,外包实体与服务提供商之间的附属关系或其它关系。当需要对附属实体运用外包原则时,可做适当修改,使其体现出集团内部外包业务风险的差异。
第三,服务商是否受独立监管当局的监管。
参考资料:金融服务外包--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