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亚国家联盟是什么性国际组织

2024-05-18 14:38

1. 东南亚国家联盟是什么性国际组织

东南亚国家联盟(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ASEAN),简称东盟(ASEAN)。1967年8月8日成立于泰国曼谷,现有10个成员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泰国、新加坡、文莱、柬埔寨、老挝、缅甸、越南。总面积约449万平方公里,人口6.54亿(截至2018年)。秘书处设在印度尼西亚首都雅加达。

东南亚国家联盟是什么性国际组织

2. 东盟宪章的东盟宪章的要点

专门负责起草《东盟宪章》的高级别特别小组2007年11月19日在新加坡向东盟各成员国外长介绍并提交了《东盟宪章》。这是东盟成立40年来第一份具有普遍法律意义的文件。这份长达31页的文件确立了东盟的目标、原则和地位。其主要内容如下: 维护并加强本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保持本地区无核武化,支持民主、法制和宪政,为东盟居民提供公正、民主与和谐的和平环境。致力于经济一体化建设,构建稳定、繁荣和统一的东盟市场和生产基地,实现商品、服务和投资自由流动,促进商界人士、技术人才和劳动力的自由往来;增强合作互助,在本地区消除贫困,缩小贫富差距。加强开发人力资源,鼓励社会各部门参与,增强东盟大家庭意识。 继续坚持不干涉内政的基本原则。尊重各成员国的独立、主权、平等、领土完整和民族特性;坚持以和平手段解决纷争;不干涉成员国内政;就涉及关系东盟共同利益事宜加强磋商机制,依照东盟条约和国际惯例解决纷争,棘手问题将交由东盟首脑会议协商决定。 东盟首脑会议为东盟最高决策机构,每年举行两次会议。东盟成员国领导人在峰会上决定有关东盟一体化的关键问题,决定发生紧急事态时东盟应采取的措施,任命东盟秘书长。设立4个理事会,其中一个由外长组成,负责协调东盟重要事务,另外3个分别负责政治安全、经济一体化和社会文化事务;每个理事会各由一名副秘书长负责。成立一个人权机构,致力于改进本地区人权状况。 随着国际政治和世界经济形势的发展,东盟越来越感到大力推进一体化进程的重要性,而推动一体化进程就需要一部对所有成员国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基本文件,以确定东盟发展方向,促使成员国为共同目标而努力。《东盟宪章》就是旨在增强东盟凝聚力、提高东盟整体实力和国际地位的一份基本文件。 《东盟宪章》是东盟积40年心血磨砺的“宝剑”。东盟各国渴望一部属于自己的宪章已久。早在成立初期,东盟即已表明实现地区一体化的长远目标。上世纪90年代,成功实现“大东盟”(东南亚十国全部成为东盟成员)理想的东盟在《河内宣言》中提出“2020年远景规划”,再次规划出一体化文件的宏伟蓝图。2004年,东盟《万象行动计划》首次明确提出制定宪章的设想。2005年12月,《吉隆坡宣言》正式启动宪章制定进程。2007年是东盟成立40周年,这为东盟各国完成制宪进程提供了最佳时机。今年1月,《宿务宣言》进一步提出“宪章蓝图”,8月公布“宪章草案”,最终文本在11月峰会上通过。东南亚与欧洲虽然同为中、小国家密集的地区,但东盟版的宪章与欧盟的相关一体化文件相比,却具有鲜明的“东盟特色”,两者在一体化思路和文化思维上存在较大的差异。欧盟2004年10月通过《欧盟宪法条约》,十分强调主权对一体化的让度,重视约束力和强制力。但这一点却引起了众多质疑,导致条约2005年在荷兰、法国的全民公投中遭遇挫折。与之相比,《东盟宪章》在强化共识、加强机构建设和推动经济一体化等方面与其有相似性,但在基本精神、落实方式和约束力方面却大异其趣,并非欧盟道路的简单“翻版”。宪章强调不干涉内政和协商共识的“东盟理念”。宪章原则部分明确表示“尊重各成员国的独立、主权、平等、领土完整和民族特性,通过和平对话、协商谈判的方式解决争端”,“倡导以和平为取向的价值观,维护本地区公正、民主、和谐的环境”。这实质上仍延续了“东盟方式”,与欧盟一体化偏重维护“民主、人权”的做法存在着差异。宪章突出了东盟一体化特别是建设经济共同体的历史使命,通过了《东盟经济共同体蓝图》,提出经济共同体“路线图”,确保“实现单一市场与生产基地”、“形成竞争力强的经济区域”、“维护地区经济平衡发展”和“推动与国际经济体系融合”四大目标。这些目标类似于欧洲一体化进程早期的欧共体,但与欧盟现阶段的经济一体化程度仍不可同日而语。宪章细化了东盟组织体系和机构建设,规定东盟峰会为最高权力机构,一年召开两次,下设协调理事会(由外长组成 )及政治-安全、经济、社会-文化三个理事会。东盟秘书长授权扩大,可发起签署协议、监督各国执行,并向峰会提交年度报告。这些规定有助于缓解东盟长期面临的“议而不决”、行动力低下等问题,但仍属事务性权力,而最终决策权仍严格掌握在各国首脑手中。宪章还突出了“包容、中庸”的特点,集中表现在对强制性条款的处理方式上。《东盟宪章》起草期间,一些专家建议将“设立东盟人权委员会”、“对争议问题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投票表决制”、“对违反规定的成员国予以制裁直至取消其东盟成员国资格”等写入宪章。但各方对此看法不同。今年8月,东盟外长会议决定成立“东盟人权委员会”,但规定“成员国可保留暂不加入的权利”。9月底,缅甸发生大规模群众性示威,强制性条款再度引起关注。经过反复酝酿,宪章最终并没有将强制性条款纳入正式文本,而是重申“以协商共识的原则处理争端,争端无法解决时交由东盟峰会讨论决定,东盟人权委员会也须服从东盟外长会议的决定”。峰会期间,东盟领导人还发表缅甸问题声明,再次强调通过协商方式妥善解决该问题。在缅方要求下,东盟领导人也未听取联合国特使甘巴里关于缅甸问题的“汇报”。这些均显示东盟在处理民主与人权、主权与稳定问题上仍持慎重态度。 《东盟宪章》是一份适应东盟自身现状特点的法律文件,它将使东盟从一个松散的组织,转变成为一个更具凝聚力、更有效率和更以规则为基础的组织,促进东盟走向以宪章为本的共同体。和本届东盟峰会的另一项成果——《东盟经济共同体蓝图》一道,《东盟宪章》将成为东盟迈向更深层次一体化的引擎。

3. 东南亚国家联盟的简介

东南亚国家联盟的前身是由马来西亚、菲律宾和泰国3国于1961年7月31日在曼谷成立的东南亚联盟。1967年8月7日至8日,印度尼西亚、新加坡、泰国、菲律宾四国外长和马来西亚副总理在泰国首都曼谷举行会议,发表了《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宣言》,即《曼谷宣言》,正式宣告东南亚国家联盟(简称东盟,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 -- ASEAN)的成立。东盟成为东南亚地区以经济合作为基础的政治、经济、安全一体化合作组织,并建立起一系列合作机制。东盟的宗旨和目标是本着平等与合作精神,共同促进本地区的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文化发展,为建立一个繁荣、和平的东南亚国家共同体奠定基础,以促进本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东盟成立之初只是一个保卫自己安全利益及与西方保持战略关系的联盟,其活动仅限于探讨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合作。1976年2月,第一次东盟首脑会议在印尼巴厘岛举行,会议签署了《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以及强调东盟各国协调一致的《巴厘宣言》。此后,东盟各国加强了政治、经济和军事领域的合作,并采取了切实可行的经济发展战略,推动经济迅速增长,逐步成为一个有一定影响的区域性组织。除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5个创始成员国外,20世纪80年代后,文莱(1984年)、越南(1995年)、老挝(1997年)、缅甸(1997年)和柬埔寨(1999年)5国先后加入东盟,使这一组织涵盖整个东南亚地区,形成一个人口超过5亿、面积达450万平方公里的10国集团。巴布亚新几内亚为其观察员国。东盟10个对话伙伴国是:澳大利亚、加拿大、中国、欧盟、印度、日本、新西兰、俄罗斯、韩国和美国。东盟主要机构有首脑会议、外长会议、常务委员会、经济部长会议、其他部长会议、秘书处、专门委员会以及民间和半官方机构。首脑会议是东盟最高决策机构,自1995年召开首次会议以来每年举行一次,已成为东盟国家商讨区域合作大计的最主要机制,主席由成员国轮流担任。20世纪90年代初,东盟率先发起区域合作进程,逐步形成了以东盟为中心的一系列区域合作机制。1994年7月成立东盟地区论坛,1999年9月成立东亚-拉美合作论坛。此外,东盟还与美国、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欧盟、韩国、中国、俄罗斯和印度10个国家形成对话伙伴关系。2003年,中国与东盟的关系发展到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中国成为第一个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的非东盟国家。根据2003年10月在印尼巴厘岛举行的第九届东盟首脑会议发表的《东盟协调一致第二宣言》(亦称《第二巴厘宣言》),东盟将于2020年建成东盟共同体。为实现这一目标,2004年11月举行的东盟首脑会议还通过了为期6年的《万象行动计划》(VAP)以进一步推进一体化建设,签署并发表了《东盟一体化建设重点领域框架协议》《东盟安全共同体行动计划》等。会议还决定起草《东南亚国家联盟宪章》以加强东南亚国家联盟机制建设。为了早日实现东盟内部的经济一体化,东盟自由贸易区于2002年1月1日正式启动。自由贸易区的目标是实现区域内贸易的零关税。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6国已于2002年将绝大多数产品的关税降至0-5%。越南、老挝、缅甸和柬埔寨4国于2015年实现这一目标。 东盟总面积约444万平方公里,人口5.91亿。候选国:东帝汶 观察员国:巴布亚新几内亚(自1976年起) 。 东盟拥有众多定期或不定期发行的出版物,如《东盟年度报告》、《东盟商务通讯》等。

东南亚国家联盟的简介

4. 东南亚国家联盟的介绍

东南亚国家联盟(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简称东盟(ASEAN)。成员国有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泰国、菲律宾、新加坡、文莱、越南、老挝、缅甸和柬埔寨。1其前身是马来亚(现马来西亚)、菲律宾和泰国于1961年7月31日在曼谷成立的东南亚联盟。1967年8月7-8日,印度尼西亚、泰国、新加坡、菲律宾四国外长和马来西亚副总理在曼谷举行会议,发表了《曼谷宣言》(《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宣言》),正式宣告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

5. 东南亚国家联盟是谁创建的?目前联盟成员国有哪些?

欧洲有欧盟和北约,今天我们不说欧盟,我们要说的是东盟,可能说东盟大家暂时想不起来,东盟是东南亚国家联盟的简称。可能不太了解国家政治的小伙伴,不太熟悉这个东南亚联盟,今天我们就来基础的了解它一下。
东南亚国家联盟的前身是东南亚联盟,是马来亚,菲律宾和泰国成立的,而现在东南亚国家联盟的创始成员国是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不过在之后文莱,越南,老挝,缅甸和柬埔寨也先后加入了东南亚国家联盟。
那为什么要成立这个东南亚国家联盟呢?其实通过欧盟就可以看出,在各个国家去加入联盟之后,目的都是为了维护自己国家的利益,并且和其他国家也可以保持战略关系,东盟也是一样,可以互相探讨经济政治方面的合作,这只是在东盟刚刚建立时的想法,慢慢的东盟发展的愈发壮大,也成为了一个有影响力的组织,可以推动国家经济的增长。
是怎么能看出来东盟的发展愈发有影响力的呢?因为东盟除了在东南亚,还和美国,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欧盟,韩国,中国,俄罗斯和印度十个国家也是常交流的形态。而且我国在03年也加入了东盟,成为了东南亚国家联盟中的第一个非东盟国家。
除此之外,东盟为了更好地实现经济内部一体化,还启动了自由贸易区。
不得不说,这种形式的国家联盟对各个想要发展国家经济的国家是极其有帮助的,既可以互动交流,又可以实现东南亚整体发展,可以说是一举两得,还可以和世界和平相处,让各国人民生活在和谐稳定的环境中。
愿世界和平。

东南亚国家联盟是谁创建的?目前联盟成员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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