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和公益基金会,是不是传销,他们的行业模式是什么样子

2024-05-20 10:27

1. 长和公益基金会,是不是传销,他们的行业模式是什么样子

是不是传销,要根据其具体的运营、操作模式才可以进行判断。以入会员的模式,再介绍朋友入会员,公司给返现金,这种情况就是拿亲朋好友下手 ,因此需要谨慎。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中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1)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2)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长和公益基金会,是不是传销,他们的行业模式是什么样子

2. 圣道慈善基金会是不是在搞传销

1.单纯凭上述描述无法确定其是否属于传销范畴,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2.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3. 华尔街慈善基金会是传销吗

判断是不是传销,需要从法律角度解析此行为的法律内涵,如符合以下条件,则属于传销行为。
  依据《禁止传销条例》:
  第二条、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第七条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在《禁止传销条例》 中,反复提到层级关系这个概念,一定规律组成层级关系只是众多传销中的一个现象,必须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行为才有可能涉嫌传销。

华尔街慈善基金会是传销吗

4. 云南云水慈善基金会是不是传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5. 邓纪蓉福民慈善基金会是传销吗

如果名称没有输入错误的话此基金会是非法社会组织,在全国社会组织网查询不到有福民字样的基金会,可以到当地民政部门举报,或者直接在全国社会组织网上举报。

邓纪蓉福民慈善基金会是传销吗

6. 2747振兴中华慈善基金会是真的吗?

当然不是真的!赤裸裸的传销诈骗!根本就不是正经项目,都是传销骗子巧立名目忽悠老人的把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早在2017年1月3日就发布了关于谨防有人以“振兴中华慈善基金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资产联合基金会”名义进行诈骗活动的严正声明
http://www.mca.gov.cn/article/zwgk/tzl/201701/20170100002852.shtml
全文如下:
关于谨防有人以“振兴中华慈善基金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资产联合基金会”名义进行诈骗活动的声明
来源: 民政部门户网站  时间:2017-01-03 15:45

近日,我局接到举报,反映有人通过一个名为“振兴中华慈善基金会群”的微信群吸收会员,声称只要缴纳169元会员费,就能得到400万元至600万元不等的“善款”,并称“振兴中华慈善基金会”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资产联合基金会”。经查,“振兴中华慈善基金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资产联合基金会”均未在民政部登记,涉嫌进行非法社会组织活动。请广大公众务必提高警惕,不要轻信此类宣传和参与有关活动,并相互转告。我局将依法跟踪调查,欢迎知情者积极提供有关线索(举报邮箱:jbshzz@sina.com)。对于在民政部登记的社会组织,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
特此声明。

民政部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局
2017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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