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控制权益在会计上如何处理

2024-05-12 15:12

1. 非控制权益在会计上如何处理

一、购买非控制权益成本的计量
购买非控制权益交易不属于企业合并,不需要考虑同一控制还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分别确定其成本的情况,通常按照与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除企业合并外)确定成本相同的方法计量。即,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非控制权益,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非控制权益,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非货币性资产文换取得的非控制权益,按照其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以及公允价值能否可靠计量,分别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非控制权益,按照所取得股权的公允价值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为取得非控制权益而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取得成本,但是,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不构成股权投资的成本。
二、商誉的确认和计量以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处理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吸收合并的情况下,购买方为获得被纳买方的控制权益而支付的对价的公允价值以及计入合并成本的相关费用构成企业合并成本(今年修订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要求将企业合并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确认为费用),企业合并成本超过购买方应享有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等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在其个别财务报表中形成商誉;如为控股合并,企业合并成本超过购买方应享有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等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商誉。在购买非控制权益时,是否应当确认商誉以及如何计量商誉的价值在实务中存在不同的做法。
按照主体理论观点,与非控制权益之间的交易视同与权益参与者之间的交易,即,母公司与其子公司其他股东之间的交易为股东之间的交易,母公司为购买非控制权益所发生的成本与其应享有子公司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等公允价值的差额,全部计入权益项目,而不确认商誉。然而从主体理论角度考虑,企业合并中应当确认全部的商誉而不仅仅是母公司商誉部分;按照母公司理论,购买非控制权益视为与外部各方的交易(即与第三方的交易),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非控制权益而产生的购买成本与应享有交易日被投资企业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等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从实务技术角度考虑,商誉是在企业合并中产生,购买非控制权益不属于企业合并,故不应当产生商誉。在这种考虑下,与实务中对联营或者合营企业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情况又会产生矛盾,即对联营或合营企业投资时,当其初始投资成本超过应享投资日被投资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通常视为内含的商誉,并包含在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中,而购买非控制权益本身也是一种购买行为,往往会产生购买成本超过应享有被投资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该部分差额也可视为商誉的组成部分。在不同的观点下,实务中的会计处理也不同,主要区别在于是否确认商誉,而共同点是将确认或不确认商誉所产生的投资差额计入权益。
在采用不确认商誉的处理方法下,母公司购买非控制权益所产生的购买成本与应享有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全部计入权益;在采用确认商誉的处理方法下,因购买非控制权益而产生的购买成本与应享有交易日(即购买非控制权益交易的日期)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同时,对于交易日的成本与自合并日或购买日(即取得子公司的日期)至交易日止计算的可辩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减去商誉后的部分调整权益。在交易日,如果交易成本小于应享有子公司在交易日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可与购买日产生的商誉一并考虑,或冲减购买日产生的商誉,或者冲减商誉后尚有余额的直接计入合并利润表。

非控制权益在会计上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