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执业的法律限制有

2024-05-05 23:44

1. 律师执业的法律限制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九条 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第四十条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二)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三)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权益;(四)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五)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依法办理案件;(六)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七)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八)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第四十一条 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第四十二条 律师、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二、回避制度的意义(1)司法权是一种裁判权,以追求公正的裁判为最终价值取向,作为裁判主体的法官在司法过程中除严格服从法律外,还不可避免的会受到社会关系、传统、信仰、偏见、自身下意识等因素的影响,法官一点也不比其他人更能摆脱这些种因素对其司法过程的影响。回避制度作为一种诉讼理念和制度设计,其目的是尽可能减少这些因素对司法过程的影响,实现司法公正。(2)消除当事人的思想疑虑,公正程序的设计安排极大地增强了结果公正性的说服力。如果法官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而仍参加案件的审理,即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也难以消除当事人对法官是否公正处理的怀疑,其直接结果是出现不必要的讼累和执行障碍,最终会损害公众对法院的信任和法治的信心。(3)中国传统"乡土社会"中形成的人伦关系的"差序格局",使得"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因之而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序上的伸缩",受这一与法治理念格格不入的传统伦理观影响的法官在审理与自己有某种人伦关系的案件时常处于尴尬境地,为保证法官依法履行职责、免受人伦亲情与司法公正理念的双重压力,回避制度也是十分必要的。

律师执业的法律限制有

2. 我国对律师执业作了哪些限制性规定

1、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
2、公务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 
3、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两年内,不得执行诉讼代理与辩护任务

3. 律师执业限制性规定

法律分析:1、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
2、公务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
3、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两年内,不得执行诉讼代理与辩护任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三条 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律师执业应当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律师的合法权益。
第五十九条 律师收费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律师执业限制性规定

4. 律师执业限制性规定

1、律师只能在一个律师事务所执业;
2、公务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
3、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两年内,不得执行诉讼代理与辩护任务。
一、刑事拘留期限家属能探视吗
刑事拘留期限家属不能探视。这期间只有辩护人、辩护律师享有会见权与通信权。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二、刑事辩护原则都有哪些
刑事辩护原则有:
1、以事实为依据;
2、以法律为准绳;
3、必须遵守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4、认真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独立辩护原则;
6、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客户隐私;
7、合理、有利、有节制,不请客送礼,贿赂司法人员,做到良性互动;
8、律师不得打包案件结果;
9、不得贬损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
10、不诽谤司法机关形象。
三、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法律规定?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规定:
1、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2、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三条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律师执业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律师执业应当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律师的合法权益。
第五十九条律师收费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5. 我国律师法对律师执业的法律限制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九条 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第四十条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二)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

  (三)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权益;

  (四)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

  (五)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依法办理案件;

  (六)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

  (七)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

  (八)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四十一条 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第四十二条 律师、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我国律师法对律师执业的法律限制有

6. 我国律师法对律师执业的法律限制有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二)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三)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权益。律师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接触交往,应当遵守法律及相关规定,不得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向其行贿、许诺提供利益、介绍贿赂,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或者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打探办案机关内部对案件的办理意见、承办其介绍的案件,利用与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的特殊关系,影响依法办理案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条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二)利用提供法律服务的便利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三)接受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的权益;(四)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五)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者指使、诱导当事人行贿,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依法办理案件;  (六)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七)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八)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第四十一条 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第四十二条 律师、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7. 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有哪些要求

1、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及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律师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任职期间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2、律师承办业务,应当告知委托人该委托事项办理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不得用明示或者暗示方式对办理结果向委托人作出不当承诺。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但是,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3、律师承办业务应当引导委托人通过合法的途径、手段主张权利、解决争议,不得煽动、教唆委托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
4、律师代理参与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处理活动,应当遵守法庭、仲裁庭纪律和行政处理规则,不得有妨碍、干扰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处理活动正常进行的行为。
5、律师应当尊重同行,公平竞争,不得以诋毁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
6、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隐私。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委托人和其他人不愿泄露的情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但委托人或者其他人准备或者正在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事实和信息除外。
7、律师承办业务,应当按照规定由律师事务所向委托人统一收取律师费和有关办案费用,不得私自收费,不得接受委托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综上所述,律师有辩护的权利,也有拒绝辩护的权利,接受当事人委托,当委托内容存在违法,或者当事人虚构的,律师可以拒绝,这样做也是为了保障司法公正,体现律师的职业精神。一旦律师接受虚假委托,可能会在今后办案中影响案件的走向。

律师在执业过程中有哪些要求

8. 律师违法执业

1.当事人的定义:是指与某事有着直接关联的人。
2.法律用语:是指因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争执或受侵害,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的裁判或调解书约束的人。
3.当事人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当事人包括原告和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狭义的当事人专指原告和被告。
4.委托人不一定是当事人,范围较小。
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
委托人只是还代理有正式委托关系的人,委托人是当事人之一。这条规定不仅维护自己委托人利益,还不得损害案件其他当事人利益的执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