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村脱贫的“十一有一低于”是什么

2024-05-07 09:48

1. 贫困村脱贫的“十一有一低于”是什么

1、有特色产业。
2、有住房保障。
3、有基本医疗保障。
4、有义务教育保障。
5、有安全饮水。
6、有路通村屯。
7、有电用。
8、有基本公共服务。
9、有电视看。
10、有村集体经济收入。
11、有好的“两委”班子。
“一低于”是指贫困发生率低于3%。

扩展资料:
按照县级制定脱贫计划、入户认定、村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县级审定公告等程序对贫困户认定脱贫销号。
1、制定实施年度脱贫计划。每年年初,县级根据全区整体脱贫计划,采取倒逼方式制定年度脱贫计划,明确年度脱贫对象。对列入年度脱贫的贫困户进行重点扶持。
2、入户认定。在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乡镇人民政府组成验收工作队,队员由县、乡干部、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和帮扶责任人组成,每组两人以上。按照自治区制定的贫困户脱贫标准,每年年底对年度计划脱贫户进行入户认定。
达到脱贫标准的,验收工作队员填写《贫困户脱贫“双认定”验收表》,户主和验收工作队员、帮扶责任人双方签名确认。完成入户认定后,工作队员将《贫困户脱贫“双认定”验收表》交村民委员会。
3、村评议公示。召开村民大会对年度脱贫户进行民主评议,提出年度脱贫初步名单,在自然村(屯)、村民小组等村民活动较集中地方进行第一次公示。
公示期内,村民有异议的,通过村委会或直接向乡镇人民政府反映,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队员进行调查复核。经公示无异议后在《贫困户脱贫“双认定”验收表》中填写村委会审议意见。初步名单和《贫困户脱贫“双认定”验收表》报乡镇人民政府。
4、乡镇审核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报送的初步名单,对照《贫困户脱贫“双认定”验收表》逐项内容进行审核,并填写乡(镇)审核意见。脱贫名单在各行政村村民活动较集中地方进行第二次公示。
公示期内,村民如有异议可向乡镇人民政府反映,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队员进行调查复核。公示无异议后的名单提交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5、县级审定。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按照自治区制定的贫困户脱贫销号标准,对各乡镇报送的《贫困户脱贫“双认定”验收表》进行审定。脱贫户名单报自治区、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
6、公告。经审批确定为脱贫户的,在行政村公告。县级扶贫部门组织各乡镇相关工作人员,根据认定的脱贫户名单更新扶贫信息管理系统相关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建立贫困户脱贫档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贫困村

贫困村脱贫的“十一有一低于”是什么

2. 贫困村的退出标准是什么?


3. 一类贫困村 二类贫困村

一类贫困:即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
二类贫困: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
国家对贫困户的界定,有其严格的划分标准:即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
贫困村的确定由村民委员会申请,经乡镇、县、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逐级审查后,报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主管部门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确定贫困村的主要依据是:农民人均纯收入、农民人均产粮、农民人均住房面积、未解决饮水困难人口、人均农村用电量、自然村(屯)通公路率、适龄儿童入学率、医疗卫生条件、广播电视覆盖率、贫困人口数量以及扶贫开发工作情况,兼顾石山面积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县(乡)、边境县(市)、库区移民等综合指标。

扩展资料:
贫困村脱贫摘帽标准按照“十一有一低于”执行。“十一有”指有特色产业、有住房保障、有基本医疗保障、有义务教育保障、有安全饮水、有路通村屯、有电用、有基本公共服务、有电视看、有村集体经济收入、有好的“两委”班子;“一低于”指贫困发 生率低于3%。
1、有特色产业。以行政村为单位,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
(1)有1—3个特色产业(在该县确定的2—5个特色产业中选定),且覆盖全村60%以上(含)贫困户(无劳动能力或主要劳动力长期外出务工的贫困户除外)。
(2)有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有产业基地(园)覆盖。
2、有住房保障。
(1)行政村内98%以上(含)农户有钢混、砖混、砖木、土木或木制结构的住房,房屋主体稳固安全,人均 建筑面积13平方米以上(含),属新建住房(含危旧房改造)的,达到入住基本条件(安装好门、窗等)。
(2)易地扶贫搬迁户,属集中安置的,房屋质量合格并达到入住基本条件(安装好水、电、门、窗等),且已正式交付钥匙;属分散安置的,房屋质量合格并已搬迁入住。
3、有基本医疗保障。
(1)行政村内98%以上(含)农村居民参加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保险)或商业保险等。
(2)贫困人口患病(含慢性病、地方病等大病)就医能得到有效治疗,医疗费在政策规定范围内能得到补助报销,能看得上病、 看得起病。
(3)医疗救助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4、有义务教育保障。
(1)行政村内适龄儿童少年能接受义务 教育且没有因经济困难原因辍学。
(2)教育扶贫政策得到有效落实。
5、有安全饮水。行政村内98%以上(含)农户通过打井,建 水柜、水窖,引用山泉水,自来水等方式解决饮水问题且达到安 全用水标准。
6.有路通村屯。
7、有电用。行政村内98%以上(含)农户家中接通生活用电。
8、有基本公共服务。
9.有电视看。行政村内98%以上(含)农户有电视机或电脑 或智能手机,能收看中央和广西电视频道或上网,了解中央和自 治区方针政策、新闻信息。
10、有村集体经济收入。
11、有好的“两委”班子。
12、贫困发生率低于3%。贫困发生率低于国家规定的3%标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贫困村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贫困户

一类贫困村 二类贫困村

4. 精准扶贫1十10 1是指的什么

“十二五”以来,贵州农村贫困人口从2011年的1149万人减少到2014年的623万人,25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525个贫困乡镇按照省定标准实现“减贫摘帽”,全省扶贫开发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关键阶段。贵州就如何做好当前和“十三五”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确保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出台了“1+10”文件,力促精准扶贫,全力推进扶贫攻坚。(一)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大力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推进贫困地区农业结构调整。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实施扶贫攻坚“三个十”工程。加强科技扶贫支撑能力建设。  (二)发展以农产品加工为主的加工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以规模种植养殖业为基础,大力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发展农村特色商品加工。发展农村小微企业。建设加工原辅材料基地。  (三)发展以乡村旅游为主的旅游业。结合“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在贫困地区重点发展休闲观光乡村旅游。  (四)大力发展农产品流通业。将农产品市场营销作为产业化精准扶贫的重要方向和重点工作,解决产业化扶贫的根本问题。实施电商扶贫工程。改变农副产品供销模式,加快实现贫困地区行政村电商网点全覆盖。畅通农产品物流渠道。加快贫困地区现代物流体系建设,畅通农产品销售通道。加强农产品市场建设。优先建设农产品产地交易市场,重点建设一批区域性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培育农产品营销队伍。积极培育农产品经纪人队伍,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五)发展贫困地区劳务经济。将转移就业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手段,通过扩大就业促进精准脱贫。一是实施“1户1人”培训计划。二是开展劳务信息服务。三是发挥建筑业吸纳就业的作用。四是开展“雁归兴贵”行动。五是培育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  (六)加快城镇化带动步伐,帮助贫困人口实现转移就业。一是加强城镇建设发展。二是提升城镇就业功能。加强产业园区、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示范小城镇、城市综合体、旅游景区“5个100”工程建设,产园城一体,形成各具规模、功能互补、特色鲜明的城镇村居体系,引导外出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三是实施扶贫生态移民。四是强化农民进城服务。  (七)推进农村改革,帮助贫困农户增加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一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二是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三是发展农村股份制合作。四是强化惠农政策落实。全面落实扶持农业农村的各项奖补政策并向贫困村、贫困户倾斜。

5. 贫困村脱贫的标准是什么

贫困户脱贫标准:贫困户脱贫标准是什么mp4

贫困村脱贫的标准是什么

6. 贫困村“一低,五有”指的是什么?

贫困村“一低,五有”是指贫困发生率低于3%,有集体经济收入、有硬化路、有卫生室、有文化室、有通信网络。
拓展资料一、“一低”定性解释
是指贫困村退出当年贫困发生率低于3%。贫困村贫困发生率(%)=贫困村退出当年末所辖剩余贫困人口数÷贫困村退出当年末农业户籍人口数
二、“五有”定性解释
1、有集体经济收入
是指村级集体经济有合理、持续稳定的收入来源,有健全的运行机制,内地贫困县(市、区)贫困村退出年度年底集体经济经营性累积收入为人均6元人民币以上;民族地区(含享受少数民族地区待遇)贫困县(市、区)贫困村退出年度年底村集体经济经营性累积收入为人均3元人民币以上。
2、有硬化路
是指乡(镇)政府所在地或上级路网至建制村村委会驻地(村小学)通硬化路。通村硬化路路面类型包括有铺装路面(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路面)、简易铺装路面(沥青贯入式、沥青碎石、沥青表面处治路面)和其他硬化路面(石质路面[含弹石、条石等]、混凝土预制块路面、砖铺路面等)。
3、有卫生室
是指卫生室业务用房建筑面积60平方米、民族地区(含享受少数民族地区待遇县)不低于30平方米。
4、有文化室
是指文化室建筑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的村文化室。包括文化活动室,党员远程教育-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和图书阅览室。
5、有通信网络
是指以窄带(拨号上网、GPRS等)或宽带(ADSL、3G、4G、光纤等)方式,在已通电贫困村实现至少有一处有互联网覆盖。
三、贫困人口脱贫程序包括确定目标、民主评议、审核公告、备案销号,批准退出责任主体为县级政府。贫困村退出程序包括确定任务、退出申请、审核公告、 备案销号,批准退出责任主体为市级政府。贫困县摘帽程序包括县级申请、市级初审、省级核查、分类审批,批准退出责任主体为省政府。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贫困村

7. 精准扶贫“九有一低”指的是什么

精准扶贫“九有一低”中“九有”指的是:
一、有特色产业
二、有住房保障
三、有基本医疗保
四、有义务教育保障
五、有安全饮水
六、有路通村屯
七、有电视
八、有基本公共服务
九、有社会救助
精准扶贫“九有一低”中“一低”指的是:农村贫困发生率低于3%

扩展资料“有特色产业”:该区重点通过落实“人均1000元”产业专项扶持资金政策,目前已达到“除丧失劳动能力或长期外出务工的家庭外,所有贫困户均有一项以上产业”的目标值。
“有住房保障”:通过加大危房改造力度,该区农户有稳固住房率为98.15%,完成目标值“95%(含)以上农户有稳固住房”。
“有基本医疗保障”:农村人口新农合参合率为99.84%,已达到目标值“95%(含)以上农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有义务教育保障”:全区适龄未成年人均已接受义务教育,没有因贫辍学的适龄未成年人,达到自治区贫困县脱贫标准。
“有路通村屯”:随着龙景街道凡平村、汪甸瑶族乡沙洪村、四塘镇百兰村等4条通村水泥路硬化的相继完工和推进,该区通村道路硬化率为95.05%,预计年底达100%,达到目标值“95%(含)以上行政村通硬化路”标准。
“有饮用水”:农村人口饮水解决率已达95.15%,已达到目标值“95%(含)以上农户解决饮水问题”。
“有电用”:全区通电率达99.93%,超过目标值“95%(含)以上农户有电用”标准。“有公共服务设施”:贫困村均已达到“村委所在地均有办公场所,行政村内均有篮球场或文化室或戏台等之一”的目标值;通过“双千”资金的“户均一千”为贫困户购买电视机,
“有电视看”农户达99.68%,超过目标值“95%(含)以上农户有电视看”标准,101个村委会所在地或行政村中心学校全部通有线或无线网络宽带,已达到目标值“95%(含)以上行政村通有线或无线网络宽带”标准。
“有社会救助”:该区通过“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政策,将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统一确定为3200元/人/年,已将符合条件的13974名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纳入率100%。
“一低于”方面。经10月22日最新“双认定”,目前该区共有5752户21504人贫困人口符合脱贫标准,农村贫困发生率降至2.34%,低于国家扶贫标准即“农村贫困发生率低于3%”。
参考资料来源: 百色市新闻网- 右江区脱贫“九有一低于”标准全部达标

精准扶贫“九有一低”指的是什么

8. 贫困村一低七有是指?

贫困村“七有一低于”具体指标解读:
一低于:贫困发生率低于3%:17号文件中原表述为“贫困村发生率低于(等于)国家对贫困村脱贫要求的贫困发生率”,且文件中的《贫困村脱贫摘帽认定表》将贫困发生率定为5%以下。根据中央16号文件精神,现已明确贫困村要脱贫摘帽,贫困发生率必须降至3%以下。
七有
1、有硬化路:指有水泥路或沥青路通行政村村委会或村小学所在地,通到行政村村口,路基宽4.5米(含)以上,路面宽3.5米(含)以上。
2.有水喝:通过打井、水柜、水窖、引用山泉水、自来水等方式解决饮水问题,且行政村内有水喝的农户比例达到95%(含)以上。
3、有稳固住房:指行政村内95%以上农户有稳固住房,房屋标准与贫困人口“有稳固住房”指标要求一致。
4、有电用:指行政村内95%以上农户接通生活用电,认定达标,不要求生产用电。
5、有服务设施:指行政村村委所在地有办公场所、有宣传栏、行政村内有卫生室,村内无卫生室但群众在距离住所5公里可解决就医的也可视为有卫生室(距离是5公里,还是3公里,或者10公里,各地情况不一样,明天讨论时大家可以提意见);行政村内有篮球场或文化室(农家书屋)或戏台等。
6、有电视看:指所有自然屯通过无线发射信号、卫星接收设备、有线信号等方式,能收听收看中央或广西的广播电视节目,群众能了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新闻信息。
7、有医疗保险:指行政村内95%以上的农户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扩展资料:
贫困户“八有一超”政策具体指标解读:
1、有稳固住房:指有主体稳固安全,无倒塌危险的住房,人均在13平米(含)以上(厅堂、厨房、卫生间等生活附属房屋面积计算在内)。房屋可以是砖混结构、土木结构、也可以是木制结构。
2、有饮用水:不仅指有自来水喝,通过打井、水柜、水窖引用山泉水等方式解决饮水问题,也可认定为有饮用水。
3、有电用:家庭接通生活用电即达标,不要求接通生产用电。
4、有路通自然村:指20户以上的自然村(屯)有路通到村口,路可以是砂石路,也可以是水泥路或沥青路,达到屯级路验收标准,机动车能安全通行。
5、有义务教育保障:指贫困户家中适龄未成年人能接受义务教育,没有因贫辍学的学生,因重度残疾、精神病或重大疾病等原因不能正常上学的除外。
6、有医疗保障:指贫困户家庭成员全部参加新农合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有基本医疗保障。
7、有电视看:贫困户家里有电视机,不论尺寸型号,黑白或彩色电视机都行,能收看中央或广西频道,有线、无线或网络电视都可以。
8、有收入来源或最低生活保障:一是有收入来源,主要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来讲,只要具备下列其中之一的就视为达标。
包括人均耕地0.5亩(含)以上、有养殖收入、有人均1亩以上山林地、有经营场地(铺面)、家中有成员外出务工半年以上或创业致富有收益能解决生产生活的,以及其他收入;二是有最低生活保障,主要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来讲,指符合当地低保条件的贫困家庭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
9、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主要是:工资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再减去生产经营费用支出,然后除以家庭常住人口数。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计算较复杂,也难统计、难核实。
实际工作中,帮扶责任人要指导贫困户按月、按季度记录好各项收入及支出情况,并且每季度或每半年对贫困户的收入记录情况进行核实,确保贫困户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2015年我国现行扶贫标准为年人均纯收入2855元,2016年预计约3100元(按增长6%的比例估算),要以国家最终公布的年人均纯收入为准。
参考资料来源:靖西市委市人民政府网--贫困村一低十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