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法律免责声明,怎样才能免责

2024-05-11 00:46

1. 求助法律免责声明,怎样才能免责

  法律免责声明是指在于减轻事故发生后的责任承担,其作用如果属于一般性的免责属于有效的,但是一些霸王条款是无效的。免责条件如下:
不可抗力:《合同法》第11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货物的合理损耗:《合同法》第311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债权人的过错:《合同法》第311条规定、第370条规定: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按照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保管人因此受损失的,除保管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并且未采取补救措施的以外,寄存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求助法律免责声明,怎样才能免责

2. 公司欠债无力偿还,签有免责协议的挂名法人是否需要赔偿?

一般来说,法人代表属于公司违法经营的第一责任人,所以选择做别人公司的挂名法人的话,最好就是签好免责协议什么的。但是,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做了挂名法人之后,公司又欠债无力偿还了,那么可能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实际中,按规定,一家公司的法人代表,在公司出事之后,主要要承担下面的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
(1)担任有两名股东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代表”,当公司对外负债时,跟自己不发生关系,仅以公司自身的财产为限对外承担还款责任。要是这种情况的,此时风险很小。
(1)担任个人独资企业的“法人代表”,当公司对外负债时,就要以自己的全部个人财产对外承担还款责任。此时的风险是比较大的。
(2)担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人代表”,当公司对外负债时,原则上也是仅仅以公司的财产为限对外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无法分清公司和股东个人的财产时,股东就有可能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刑事责任
如果担任法人代表的公司出现经济犯罪,比如公司出现诈骗银行贷款、诈骗保险金、非法集资等情况。此时,作为法人代表如果对此情况明知,就有可能要为此承担刑事责任。
所以,即使是做别人的挂名法人,如果是普通的民事债务,法人代表是不承担责任。但是,要是公司账目不清,法人及股东有挪用公司资金的就会被除外。

3. 两年时间信用贷和信用卡套现100万炒股巨亏,现无法还款了,我改怎么办,会承担什么后果

emmm问题有点多,真不好解答,总结一句话,信用卡逾期,银行起诉,还不起,会坐牢,出来以后还得还,而且会冻结个人名下的所有资产,至于小贷的,不受法律保护。这个倒是可以拖一拖。至于银行卡的,不可以拖。然而你想延期还款。基本上不可能的,银行人员怕是不会肯的。

两年时间信用贷和信用卡套现100万炒股巨亏,现无法还款了,我改怎么办,会承担什么后果

4. 民间借贷担保人什么情况下可以免责

为他人担保就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是否存在担保人责任免除的情况呢,什么情况债务担保人可以不用承担责任?担保人免责有几种情形:1,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保证人同意的;2,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债务履行方式与期限未经保证人同意的,3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经仲裁或诉讼主张权利的;4,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5、债权人债务人欺骗保证人的,保证人在受胁迫、被欺诈的情况下违背真实意愿提供保证的6、主合同无效,担保人无需承担担保责任。7、 债务人对抗债权人的抗辩事由,担保人可以适用。8、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9、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条【保证责任的免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5. 担保人如何免责?

为他人担保就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是否存在担保人责任免除的情况呢,什么情况债务担保人可以不用承担责任?担保人免责有几种情形:1,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让债务未经保证人同意的;2,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债务履行方式与期限未经保证人同意的,3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经仲裁或诉讼主张权利的;4,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5、债权人债务人欺骗保证人的,保证人在受胁迫、被欺诈的情况下违背真实意愿提供保证的6、主合同无效,担保人无需承担担保责任。7、 债务人对抗债权人的抗辩事由,担保人可以适用。8、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9、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条【保证责任的免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担保人如何免责?

6. 法院判定名义借款人担责,而实际借款人和用款人免责该怎么维权?

如果你没有证据证明你将钱给了丙,那你吸取教训吧

7. 贷款协议没有明确借贷用途,而实际上债务人用来还了民间借贷,担保人是否能免责?

没有约定贷款用途,用于干什么都不能算违约,担保人只要在担保期间内,担保合同有效的前提下,就得承担担保义务。

贷款协议没有明确借贷用途,而实际上债务人用来还了民间借贷,担保人是否能免责?

8. 中国有个人破产法吗?在无力偿还的时候该怎么办

上期节目我们跟大家聊,为了让全中国这一千多万老赖能够有一个重获新生的机会,所以现在国家相关部门正在积极推进有没有可能全面立法,立一个个人破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