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钢铁的影响价格的因素

2024-05-09 02:10

1. 废钢铁的影响价格的因素

废钢铁价格受到来自三方面因素的影响。  第一,市场废钢铁的保有量即现货量。市场废钢铁的保有量大,供应充足,其价格就低。反之,就高。  第二,钢材成品销售价格。成品销售旺盛,价格上涨,拉动钢厂扩大生产,提高产量二其废钢铁价格就上涨。钢材成品销售价格较高的企业,往往废钢铁价格话语权较高,能拉动废钢铁市场价格。  第三,生铁、铁矿石价格左右着废钢铁市场价格。  2005 ~2008年进口铁矿石协议价分别上涨71.5%, 19%, 9.5%, 96.5%。增长339%,废钢铁的市场价格从2005-2008年则增长200%。  2004年底全国炼钢生铁平均到厂价为2399元/吨,重型废钢为2326元/吨,价差为73元/吨。  2009年11月初的最低价位:生铁2461元/吨,重废1967元/吨,均低于2004年价位,价差为494元/吨。生铁托着废钢铁市场价格上下波动。  废钢铁市场的保有量、钢材需求量、铁矿石价格似三驾马车托带着废钢铁的价格成波浪式滚动。图1-5所示为废钢铁价格和废钢铁保有量、生铁价格、钢材需求量的关系曲线图,它表明:废钢铁价格和废钢铁市场保有量成反比;与铆材需求量、铁矿石价格成正比。  当然,决定废钢铁价格还有其他因素,例如:政治因素、自然灾害等还有生产钢铁重省的钢铁价格行情会成为影响废钢铁价格的风向标。此外,其他相关产能的变化也会拉高、拉低废钢铁的市场价格,例如,由于技术进步,建筑业或机加工行业产生的边角余料废钢减少;钢厂的技术进步和质量的提高产生的自产废钢减少,铁路发展技术进步,须更新大  量设备、设施及路轨,国家拉动经济增大基本建设投资等。但主要是这三项可分析因素。作为钢铁企业和废钢铁经营者要时刻关注上下游行业的变化,力争做到“彼欲动,我先知”,“彼已动,我以备”。这样才能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使自己产品利润最大化。把握好采购时机是非常非常关键的。低价进,高价出,产实践,却是一件非常难的事情这个道理谁都知道,需要不断地学习、谁都会讲,但是,真正做起来,用于生实践、积累,往复循环才行。

废钢铁的影响价格的因素

2. 废钢铁的影响价格的因素

废钢作为工业产品,是市场上极为青睐的品种,今年下半年以来,废钢价钱一路猛涨,足以让所有人认识到它的潜力。而它的价格浮动与诸多因素相关,受到的影响也是很大的。
1.首先最简单的就是供需关系的影响,如果废钢在市场上保有量大,那么价格势必下降。反之就高。而且供需关系会一直纠缠,呈S型左右价格浮动。
2.原料价钱是根本,原料贵,自然废钢会更贵。若是成本低了,废钢的价钱也会适当下降。
3.与政策关系,我国推进城镇化建设、棚户区改造、老楼改造、一带一路的时候,对废钢的需求量是极高的,那么废钢的价钱也会一路飙升,有价无市。而推进环保,勒令工地停工检查的话,废钢只能囤积,价钱也可能会下跌。
4.当然还包括各种因素,如国际关系因素,甚至节日、天气因素,都会对废钢的价钱造成影响。

3. 废钢的发展状况

 中国钢铁工业经历了数十年的快速发展,钢铁积蓄量不断增加,今后将有大量的废钢资源产生。如何有效利用、管理这些资源或将是未来中国钢铁工业需要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相关资料显示,短流程炼钢比长流程炼钢可减少废气86%、废水76%和废渣97%,与长流程炼钢相比,用废钢炼1吨钢可减少近1.6吨碳排放,因此废钢生产更加清洁和有利于排废减量化,鼓励能耗低、污染小的电炉炼钢发展无疑有利于环境保护。日本钢铁业的发展与中国有很多类似之处,而且日本废钢产业已经非常成熟。深入分析研究日本废钢的产生、消费和管理模式,将为中国废钢行业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启示和借鉴。5月6日,日本财务省的最新数据显示,今年前3个月,日本进口废钢总量为22.6万吨,同比大增近400%;出口废钢总量为150万吨,同比下降38.1%。此外,日本企业也积极进行废钢领域的海外投资,今年4月底,日本丰田通商株式会社(Toyota Tsusho)已参股德国黑色、有色金属废料回收商肖尔茨公司,前者将获得后者39.9%的股权。一般而言,废钢的产生量与钢铁积蓄量成正比。在钢铁消费历史较长的欧美地区,由于钢铁积蓄量大,废钢产生量也大。日本对钢铁的大量使用比欧美地区晚50余年,从上世纪50年代后期开始,日本大量使用的钢铁在进入老旧废钢形成周期后成为废钢,在上世纪90年代左右,日本废钢平均回收率为2.5%-3%。近20年来,日本废钢发生量增速趋缓,回收率为2%-2.3%。但是,日本废钢发生量总体仍呈增长趋势。废钢业发展模式:立法、管理、渠道为解决人口、资源和环境的矛盾,保持可持续发展,建设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循环经济社会成为日本的国策。废钢回收是日本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部分。从上世纪50年代中期开始,日本就开始重视废钢的回收与利用。上世纪70年代以后,日本不仅实现了高效率的废钢管理体制、疏通废钢流通渠道,而且还能够采用现代技术对废钢进行加工处理,使其废钢行业的管理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完善循环经济法律体系自上世纪70年代开始,日本政府先后制定了多层次、多方面的循环经济法律体系,对不同行业的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再利用等作了具体规定,并大力推行。日本政府为循环经济所构建的法律体系大致可以分成3个方面,如图1所示。建立高效的管理体制为加强对废钢业的宏观管理,日本建立了高效的管理体制,在通产省基础产业局中设有专门机构负责制定有关的政策和法令,对废钢业和企业进行协调和综合管理,宏观方面的具体管理则由各民间团体负责。1975年,日本对原有的废钢民间组织进行了统一调整与合并,在此基础上成立了日本废钢铁工业会、废钢铁储备协会和回收铁源利用促进协会。1982年,日本政府又在通产省基础产业局内成立了废钢铁流通现代化推进协议会。1988年8月份,日本废钢铁储备协会更名为日本铁源协会,职能也有所调整,主要是为原料供需方提供交流与合作,调查、提供和研究原料信息,目标是稳定原料供需、提升原料质量。日本政府和上述民间组织都不直接插手废钢的流通和生产经营,让企业有充分的自主权,并在相互竞争中充分发挥活力。合理化废钢流通渠道废钢作为再生资源能否得到充分开发的关键还在于流通渠道是否合理和通畅。一开始,日本废钢流通管理比较混乱,产生废钢的企业和家庭、废钢商业企业、地方自治体、钢厂都直接插手废钢流通,导致流通环节既多又乱,速度缓慢且成本高昂。不过,上世纪60年代中期开始,日本废钢流通渠道逐步实现了合理化、高效化。具体来看,日本废钢的流通流程为:家庭产生废钢流通至指定点再到废弃站,然后进行筛选,事业单位产生废钢送至废钢集中站,船舶和桥梁等难拆废钢送至拆解企业,这3类废钢资源都要运送至加工处理企业,再送至零售商处;非钢企业和钢铁企业的废钢资源则分为需要加工和不需加工的废钢,部分经加工处理后送至零售商处。为加速废钢流通,日本政府除建立上述流通渠道外,还采取了以下措施:环境保护法规定,无论企业或个人都不得随意放置废弃物;把废钢买卖列入社会物资流通范畴,规定其正当的流通行为,其交易必须符合政府的政策法令,遏止黑市交易;制定统一的废钢规格标准,使买卖双方不因规格标准不一而不能成交;实行全国统一的废钢检斤验收和退货制度等。在对废钢的加工处理方面,日本不断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设备,提高了废钢加工企业的劳动生产率。为稳定原料供给,日本还不断完善废钢市场定价机制,日本中部商品交易所在2005年10月份推出全球首个废钢期货合约,期货品种选取最高规格(等级)的废钢(重废)作为标准。“量体裁衣”发展电炉炼钢日本废钢的来源包括钢厂自产废钢和社会废钢,社会废钢又分为废弃废钢和加工废钢。废弃废钢包括汽车、钢材、器械、铁轨和轮船的回收品,加工废钢则是使用钢材的各产业部门在加工钢材时产生的废钢。汽车、产业机械、造船等部门的加工废钢产生率比建筑业要高。因此,虽然日本建筑业钢材消费量较大,但加工废钢的平均产生率要比欧美地区的国家低。相关数据显示,近年日本加工废钢的68%来自汽车业,其次是来自工业机械,占比为10%,来自电机和造船业的加工废钢占比分别为7%和6%。随着废钢资源不断产生,日本钢铁业开始注重根据国内废钢资源情况来选择炼钢工艺。从日本炼钢发展历史来看,二战后的日本处于经济高速成长期的前半期,对钢铁需求量迅速增长,因此大力发展钢铁业。这段时期日本废钢使用量为粗钢产量所左右,并受到以废钢为主要原料的电炉、平炉和以铁水为主要原料的转炉产量比率影响。1950年-1965年,日本粗钢产量增长主要靠大量使用废钢的平炉炼钢法来实现。然而,由于国内产生的废钢不足以满足需求,要大量进口废钢且供应不稳定。为此,日本钢铁业开始向转炉生产方式为主的生铁增产型结构转向,并于1977年废除了平炉炼钢法。在发展转炉降低平炉生产比率时期,日本对电炉钢比率进行了控制,因此上世纪60年代-70年代日本电炉钢比例在20%以内。1975年以后,日本对进口废钢依赖减少,同时日本电炉厂在1973年石油危机时对产品结构和设备进行了合理化改造,电炉炼钢从此进入高速发展阶段,产量比例逐年升高,从1975年的17%提至1996年33%的峰值水平。1996年以后,日本电炉钢比例开始持续下滑,主要归因于上世纪90年代后,日本经济出现停滞,建筑业低迷使得电炉钢产品需求开始下降。不过,日本交通工具产量在上世纪90年代初期出现一段时期的下滑后,则维持稳步上升的态势,这意味着日本整体钢铁需求仍然稳定。因此,在粗钢产量稳步增长的情况下,电炉钢产量下降使电炉钢占比持续下降,2009年降至21%。也就是说,日本电炉钢比例最高峰时也仅在33%左右,而美国电炉钢比例则达50%-60%,欧盟地区则为40%左右。目前,日本国内有约40个电炉企业,年产能为4000万吨,而实际产量仅有2000多万吨,产能过剩严重。受中国国内废钢供应不足、电炉钢生产成本高等因素影响,电炉炼钢发展缓慢,电炉钢产量比例一直呈下降走势,最近几年一直维持在10%的水平。目前,中国废钢供应主要来自自产废钢、社会废钢和进口废钢。随着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和钢铁储蓄量增加,中国废钢产生量逐年增加,从2005年的5415万吨增长至2012年的约1亿吨,但国内废钢供应不足以满足需求,仍需要进口废钢。业内相关分析认为,中国将在2020年左右开始进入废钢消费高峰期,此后电炉钢产量比例将开始上升。日本废钢产业的发展对中国有如下启示:第一,完善和加强相关废钢领域的立法。日本废钢业的良好运行离不开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而且从日本建立循环经济的法律体系来看,从基础层面到具体法规都非常完善。因此,中国也应该借鉴,为保证和促进废钢业的良好发展进行相关立法。第二,加大对报废汽车和汽车企业废钢的回收力度。随着中国2017年前后开始进入汽车报废高峰期,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也将迎来快速发展期,但与之配套的回收拆解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因此国家应加快完善报废汽车的相关政策。第三,完善废钢流通渠道。在废钢资源尚未进入高产期的形势下,提升废钢流通环节效率、降低流通成本将为增加废钢供应量起到一定推动作用,可借鉴日本设立废弃站、废钢集中站的方式,加快废钢加工配送体系建设,完善各个领域的废钢流通途径。此外,还应建立废钢加工企业与钢企间的互信与合作,打造加工配送基地,由市场导向型模式向服务导向型模式转化。第四,加大对废钢加工企业管理和扶持力度。废钢加工处理企业对于废钢的利用起到关键作用,国家应加强对这些企业的管理。此外,废钢产业是微利产业,投资大、利润薄,还应适当加大对废钢加工企业的扶持力度,把废钢采选分离和加工的成本降下来。 在中国,钢材市场供需两旺,钢铁工业继续加快发展,对废钢铁资源的需求量大幅增加。2008年,中国粗钢积累量为5.02亿吨,大部分为近些年生产的,废钢积蓄量为??亿吨。2007年中国实际用于炼钢的废钢消耗总量为6850万吨,其中钢铁企业自产废钢2700万吨,社会采购废钢4310万吨,用炼钢的进口废钢120万吨,废次材外销及增加库存280万吨。随着世界文明的进步,全球未来的钢铁工业,电炉将会逐步替代转炉,废钢将会逐步替代铁矿石,而少量的铁矿石应用将作为资源自然消耗的补充,真正成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工业。由于国际市场铁矿石市场价格的不断上升,国内电力供给能力的增强,以及国内废钢产出量的增长,预计今后中国电炉生产能力将会出现较快的增长,市场需求也将有所上升。新电炉钢产能的建设效益与传统流程相比,差距将会大大减小。因而,可以预计钢铁行业对废钢的需求也会出现快速增长。另外,随着国家重点工程的建设和城镇化建设的实施等,对钢铁的需求量增长较快,而中国铁矿石资源短缺且世界铁矿石资源有限,钢铁企业趋向发展循环经济,因此废钢的需求将会出现快速增长,开发前景广阔。冶金行业对废钢铁的技术要求(1)废钢铁是钢铁工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尤其是电炉炼钢重要的、必不可少的原料,同时也是转炉钢中效果最好的冷却剂。为了不影响炼钢工艺流程的正常进行、确保成品钢件的质量,必须选用优质的废钢铁原料加入钢炉;亦即废钢铁必须满足一定的技术要求方可可作为原料使用。这是因为废钢铁在收集过程中,常夹带或沾染一些杂质成分,如防蚀处理所镀上的锌、铝、镍、铜等有色金属,这些金属在电弧炉炼钢过程中会因电弧产生的高温及吹氧助熔,导致钢液沸腾,并造成钢液中锌、铅、镉等危害环境的有毒元素大量挥发。又如,民间收集的废钢铁中,除其自身所含杂质环外,还常夹杂一些塑料、油脂等有机物,在拆船废铁及汽车废料表面常有一层很厚的油漆涂装层,这些有机物在高达1000多摄氏度的高温下,将形成一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有毒物质,不仅会造成环境污染,并且会使得钢材的孔洞类缺陷大大增加。因此,在废钢铁入炉前,必须进行彻底分选、清洗等前期处理,使之符台不同用途对于废钢铁原料的技术标准。冶金行业对废钢铁的技术要求(2)炼钢过程,主要是实现“五脱一化”,即脱碳、脱磷、脱硫、脱氧、脱气体夹杂和合金化。冶金工业对废钢提出了比较详细的技术要求。a废钢的硫、磷含量各不得大于0.08%。b废钢内不得混有铁合金、有色金属和其他杂质;非合金钢、低合金钢可混放一起,但其中不得混有合金废钢和生铁;合金废钢内不得混有非合金钢、低合金钢和废铁;废铁内不得混有废钢。c废钢铁表面不应存在泥块、水泥、黏砂、橡胶等。d.废钢铁表面的油污应予以清除。e.废钢中不允许有两端封闭的管状物、封闭器皿、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及有毒物品。f废钢铁中不允许有成套的机器设备及结构件。g废旧武器必须做技术上的安全检查和处理。需要指出的是,废钢的清洁度、外形尺寸等一般用目测检验,化学分析可在成批量交货时抽取试样进行。废钢铁成批量交货时,应根据其类别、钢组进行分类。尤其是合金废钢,应尽可能根据GB/T4223-1996规定,按照67个钢组的分类标准进行分类,这样不仅有利于台金废钢的熔炼,还可以回收其中的合金元素。对于废生铁的技术要求:磷含量不允许大于0.85%;表面应洁净,如表面附有炉渣和砂粒,应清除掉,但允许附有石灰和石墨。对生铁的块度要求如下:(1)炼钢生铁有两种块度:小块生铁,每块生铁的质量为2~7kg;大块生铁,每块生铁的质量不得大干40kg,并有2个凹口,凹口处厚度不大于45mm。(2)铸造生铁均应铸成2~7kg的小块,大于7kg的铁块与小于2kg的铁块之和,每批中应不超过总质量的10%,铁块长度、不大于200mm。

废钢的发展状况

4. 废钢的发展状况

  中国钢铁工业经历了数十年的快速发展,钢铁积蓄量不断增加,今后将有大量的废钢资源产生。
  如何有效利用、管理这些资源或将是未来中国钢铁工业需要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
  相关资料显示,短流程炼钢比长流程炼钢可减少废气86%、废水76%和废渣97%,与长流程炼钢相比,用废钢炼1吨钢可减少近1.6吨碳排放,因此废钢生产更加清洁和有利于排废减量化,鼓励能耗低、污染小的电炉炼钢发展无疑有利于环境保护。
  日本钢铁业的发展与中国有很多类似之处,而且日本废钢产业已经非常成熟。
  深入分析研究日本废钢的产生、消费和管理模式,将为中国废钢行业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启示和借鉴。
   
  5月6日,日本财务省的最新数据显示,今年前3个月,日本进口废钢总量为22.6万吨,同比大增近400%;出口废钢总量为150万吨,同比下降38.1%。
  此外,日本企业也积极进行废钢领域的海外投资,今年4月底,日本丰田通商株式会社(Toyota Tsusho)已参股德国黑色、有色金属废料回收商肖尔茨公司,前者将获得后者39.9%的股权。
  一般而言,废钢的产生量与钢铁积蓄量成正比。
  在钢铁消费历史较长的欧美地区,由于钢铁积蓄量大,废钢产生量也大。
  日本对钢铁的大量使用比欧美地区晚50余年,从上世纪50年代后期开始,日本大量使用的钢铁在进入老旧废钢形成周期后成为废钢,在上世纪90年代左右,日本废钢平均回收率为2.5%-3%。
  近20年来,日本废钢发生量增速趋缓,回收率为2%-2.3%。
  但是,日本废钢发生量总体仍呈增长趋势。
  废钢业发展模式:立法、管理、渠道
  为解决人口、资源和环境的矛盾,保持可持续发展,建设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循环经济社会成为日本的国策。
  废钢回收是日本发展循环经济的重要部分。
  从上世纪50年代中期开始,日本就开始重视废钢的回收与利用。
  上世纪70年代以后,日本不仅实现了高效率的废钢管理体制、疏通废钢流通渠道,而且还能够采用现代技术对废钢进行加工处理,使其废钢行业的管理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完善循环经济法律体系
  自上世纪70年代开始,日本 *** 先后制定了多层次、多方面的循环经济法律体系,对不同行业的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再利用等作了具体规定,并大力推行。
  日本 *** 为循环经济所构建的法律体系大致可以分成3个方面,如图1所示。
  建立高效的管理体制
  为加强对废钢业的宏观管理,日本建立了高效的管理体制,在通产省基础产业局中设有专门机构负责制定有关的政策和法令,对废钢业和企业进行协调和综合管理,宏观方面的具体管理则由各民间团体负责。
  1975年,日本对原有的废钢民间组织进行了统一调整与合并,在此基础上成立了日本废钢铁工业会、废钢铁储备协会和回收铁源利用促进协会。
  1982年,日本 *** 又在通产省基础产业局内成立了废钢铁流通现代化推进协议会。
  1988年8月份,日本废钢铁储备协会更名为日本铁源协会,职能也有所调整,主要是为原料供需方提供交流与合作,调查、提供和研究原料信息,目标是稳定原料供需、提升原料质量。
  日本 *** 和上述民间组织都不直接插手废钢的流通和生产经营,让企业有充分的自 *** ,并在相互竞争中充分发挥活力。
  合理化废钢流通渠道
  废钢作为再生资源能否得到充分开发的关键还在于流通渠道是否合理和通畅。
  一开始,日本废钢流通管理比较混乱,产生废钢的企业和家庭、废钢商业企业、地方自治体、钢厂都直接插手废钢流通,导致流通环节既多又乱,速度缓慢且成本高昂。
  不过,上世纪60年代中期开始,日本废钢流通渠道逐步实现了合理化、高效化。
  具体来看,日本废钢的流通流程为:家庭产生废钢流通至指定点再到废弃站,然后进行筛选,事业单位产生废钢送至废钢集中站,船舶和桥梁等难拆废钢送至拆解企业,这3类废钢资源都要运送至加工处理企业,再送至零售商处;非钢企业和钢铁企业的废钢资源则分为需要加工和不需加工的废钢,部分经加工处理后送至零售商处。
  为加速废钢流通,日本 *** 除建立上述流通渠道外,还采取了以下措施:环境保护法规定,无论企业或个人都不得随意放置废弃物;把废钢买卖列入社会物资流通范畴,规定其正当的流通行为,其交易必须符合 *** 的政策法令,遏止黑市交易;制定统一的废钢规格标准,使买卖双方不因规格标准不一而不能成交;实行全国统一的废钢检斤验收和退货制度等。
  在对废钢的加工处理方面,日本不断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设备,提高了废钢加工企业的劳动生产率。
  为稳定原料供给,日本还不断完善废钢市场定价机制,日本中部商品交易所在2005年10月份推出全球首个废钢期货合约,期货品种选取最高规格(等级)的废钢(重废)作为标准。
  “量体裁衣”发展电炉炼钢
  日本废钢的来源包括钢厂自产废钢和社会废钢,社会废钢又分为废弃废钢和加工废钢。
  废弃废钢包括汽车、钢材、器械、铁轨和轮船的回收品,加工废钢则是使用钢材的各产业部门在加工钢材时产生的废钢。
  汽车、产业机械、造船等部门的加工废钢产生率比建筑业要高。
  因此,虽然日本建筑业钢材消费量较大,但加工废钢的平均产生率要比欧美地区的国家低。
  相关数据显示,近年日本加工废钢的68%来自汽车业,其次是来自工业机械,占比为10%,来自电机和造船业的加工废钢占比分别为7%和6%。
  随着废钢资源不断产生,日本钢铁业开始注重根据国内废钢资源情况来选择炼钢工艺。
  从日本炼钢发展历史来看,二战后的日本处于经济高速成长期的前半期,对钢铁需求量迅速增长,因此大力发展钢铁业。
  这段时期日本废钢使用量为粗钢产量所左右,并受到以废钢为主要原料的电炉、平炉和以铁水为主要原料的转炉产量比率影响。
  1950年-1965年,日本粗钢产量增长主要靠大量使用废钢的平炉炼钢法来实现。
  然而,由于国内产生的废钢不足以满足需求,要大量进口废钢且供应不稳定。
  为此,日本钢铁业开始向转炉生产方式为主的生铁增产型结构转向,并于1977年废除了平炉炼钢法。
  在发展转炉降低平炉生产比率时期,日本对电炉钢比率进行了控制,因此上世纪60年代-70年代日本电炉钢比例在20%以内。
  1975年以后,日本对进口废钢依赖减少,同时日本电炉厂在1973年石油危机时对产品结构和设备进行了合理化改造,电炉炼钢从此进入高速发展阶段,产量比例逐年升高,从1975年的17%提至1996年33%的峰值水平。
  1996年以后,日本电炉钢比例开始持续下滑,主要归因于上世纪90年代后,日本经济出现停滞,建筑业低迷使得电炉钢产品需求开始下降。
  不过,日本交通工具产量在上世纪90年代初期出现一段时期的下滑后,则维持稳步上升的态势,这意味着日本整体钢铁需求仍然稳定。
  因此,在粗钢产量稳步增长的情况下,电炉钢产量下降使电炉钢占比持续下降,2009年降至21%。
  也就是说,日本电炉钢比例最高峰时也仅在33%左右,而美国电炉钢比例则达50%-60%,欧盟地区则为40%左右。
  目前,日本国内有约40个电炉企业,年产能为4000万吨,而实际产量仅有2000多万吨,产能过剩严重。
  受中国国内废钢供应不足、电炉钢生产成本高等因素影响,电炉炼钢发展缓慢,电炉钢产量比例一直呈下降走势,最近几年一直维持在10%的水平。
  目前,中国废钢供应主要来自自产废钢、社会废钢和进口废钢。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推进和钢铁储蓄量增加,中国废钢产生量逐年增加,从2005年的5415万吨增长至2012年的约1亿吨,但国内废钢供应不足以满足需求,仍需要进口废钢。
  业内相关分析认为,中国将在2020年左右开始进入废钢消费高峰期,此后电炉钢产量比例将开始上升。
  日本废钢产业的发展对中国有如下启示:
  第一,完善和加强相关废钢领域的立法。
  日本废钢业的良好运行离不开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而且从日本建立循环经济的法律体系来看,从基础层面到具体法规都非常完善。
  因此,中国也应该借鉴,为保证和促进废钢业的良好发展进行相关立法。
  第二,加大对报废汽车和汽车企业废钢的回收力度。
  随着中国2017年前后开始进入汽车报废高峰期,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也将迎来快速发展期,但与之配套的回收拆解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因此国家应加快完善报废汽车的相关政策。
  第三,完善废钢流通渠道。
  在废钢资源尚未进入高产期的形势下,提升废钢流通环节效率、降低流通成本将为增加废钢供应量起到一定推动作用,可借鉴日本设立废弃站、废钢集中站的方式,加快废钢加工配送体系建设,完善各个领域的废钢流通途径。
  此外,还应建立废钢加工企业与钢企间的互信与合作,打造加工配送基地,由市场导向型模式向服务导向型模式转化。
  第四,加大对废钢加工企业管理和扶持力度。
  废钢加工处理企业对于废钢的利用起到关键作用,国家应加强对这些企业的管理。
  此外,废钢产业是微利产业,投资大、利润薄,还应适当加大对废钢加工企业的扶持力度,把废钢采选分离和加工的成本降下来。
   在中国,钢材市场供需两旺,钢铁工业继续加快发展,对废钢铁资源的需求量大幅增加。
  2008年,中国粗钢积累量为5.02亿吨,大部分为近些年生产的,废钢积蓄量为??亿吨。
  2007年中国实际用于炼钢的废钢消耗总量为6850万吨,其中钢铁企业自产废钢2700万吨,社会采购废钢4310万吨,用炼钢的进口废钢120万吨,废次材外销及增加库存280万吨。
  随着世界文明的进步,全球未来的钢铁工业,电炉将会逐步替代转炉,废钢将会逐步替代铁矿石,而少量的铁矿石应用将作为资源自然消耗的补充,真正成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工业。
  由于国际市场铁矿石市场价格的不断上升,国内电力供给能力的增强,以及国内废钢产出量的增长,预计今后中国电炉生产能力将会出现较快的增长,市场需求也将有所上升。
  新电炉钢产能的建设效益与传统流程相比,差距将会大大减小。
  因而,可以预计钢铁行业对废钢的需求也会出现快速增长。
  另外,随着国家重点工程的建设和城镇化建设的实施等,对钢铁的需求量增长较快,而中国铁矿石资源短缺且世界铁矿石资源有限,钢铁企业趋向发展循环经济,因此废钢的需求将会出现快速增长,开发前景广阔。
  冶金行业对废钢铁的技术要求(1)
  废钢铁是钢铁工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尤其是电炉炼钢重要的、必不可少的原料,同时也是转炉钢中效果最好的冷却剂。
  为了不影响炼钢工艺流程的正常进行、确保成品钢件的质量,必须选用优质的废钢铁原料加入钢炉;亦即废钢铁必须满足一定的技术要求方可可作为原料使用。
  这是因为废钢铁在收集过程中,常夹带或沾染一些杂质成分,如防蚀处理所镀上的锌、铝、镍、铜等有色金属,这些金属在电弧炉炼钢过程中会因电弧产生的高温及吹氧助熔,导致钢液沸腾,并造成钢液中锌、铅、镉等危害环境的有毒元素大量挥发。
  又如,民间收集的废钢铁中,除其自身所含杂质环外,还常夹杂一些塑料、油脂等有机物,在拆船废铁及汽车废料表面常有一层很厚的油漆涂装层,这些有机物在高达1000多摄氏度的高温下,将形成一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有毒物质,不仅会造成环境污染,并且会使得钢材的孔洞类缺陷大大增加。
  因此,在废钢铁入炉前,必须进行彻底分选、清洗等前期处理,使之符台不同用途对于废钢铁原料的技术标准。
  冶金行业对废钢铁的技术要求(2)
  炼钢过程,主要是实现“五脱一化”,即脱碳、脱磷、脱硫、脱氧、脱气体夹杂和合金化。
  冶金工业对废钢提出了比较详细的技术要求。
  a废钢的硫、磷含量各不得大于0.08%。
  b废钢内不得混有铁合金、有色金属和其他杂质;非合金钢、低合金钢可混放一起,但其中不得混有合金废钢和生铁;合金废钢内不得混有非合金钢、低合金钢和废铁;废铁内不得混有废钢。
  c废钢铁表面不应存在泥块、水泥、黏砂、橡胶等。
  d.废钢铁表面的油污应予以清除。
  e.废钢中不允许有两端封闭的管状物、封闭器皿、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及有毒物品。
  f废钢铁中不允许有成套的机器设备及结构件。
  g废旧武器必须做技术上的安全检查和处理。
  需要指出的是,废钢的清洁度、外形尺寸等一般用目测检验,化学分析可在成批量交货时抽取试样进行。
  废钢铁成批量交货时,应根据其类别、钢组进行分类。
  尤其是合金废钢,应尽可能根据GB/T4223-1996规定,按照67个钢组的分类标准进行分类,这样不仅有利于台金废钢的熔炼,还可以回收其中的合金元素。
  对于废生铁的技术要求:磷含量不允许大于0.85%;表面应洁净,如表面附有炉渣和砂粒,应清除掉,但允许附有石灰和石墨。
  对生铁的块度要求如下:
  (1)炼钢生铁有两种块度:小块生铁,每块生铁的质量为2~7kg;大块生铁,每块生铁的质量不得大干40kg,并有2个凹口,凹口处厚度不大于45mm。
  (2)铸造生铁均应铸成2~7kg的小块,大于7kg的铁块与小于2kg的铁块之和,每批中应不超过总质量的10%,铁块长度、不大于200mm。
   

5. 一般废钢的化学成分

废钢的化学成分主要是铁。
废钢中也含有碳,生锈后会形成三氧化二铁。表面刷过防锈漆和面漆,因此废钢中还会含有金属锌和氧化锌,根据使用的油漆颜色的不同,会含有少量的其它金属离子,例如铬等。

一般废钢的化学成分

6. 废钢的主要利用价值有哪些?急!

废钢主要用于长流程转炉中的炼钢添加料或短流程电炉的炼钢主料。   国内废钢资源由于受到淘汰年限的限制,所以基本处于废钢资源的贫乏时期,满足不了钢铁工业快速发展的需要,2005年,国内主要钢厂废钢单耗为169.08千克,比2004年的220千克有较大幅度的降低,幅度达到了23%。2005年进口废钢约1020万吨,出口量可以忽略不计,废钢需求量将达6190万吨,生产回收1043万吨。   目前世界每年产生的废钢总量为3~4亿吨,约占钢总产量的45~50%,其中85~90%用作炼钢原料,10~15%用于铸造、炼铁和再生钢材。   钢铁工业主要的铁源为铁矿石。每生产1 吨钢,大致需要各种原料(如铁矿石、煤炭、石灰石、耐火材料等)4~5吨,能源折合标准煤(指发热值为7000千卡/公斤的煤)0.7~1.0吨。而利用废钢作原料直接投入炼钢炉进行冶炼,每吨废钢可再炼成近1吨钢,可以省去采矿、选矿、炼焦、炼铁等过程,显然可以节省大量自然资源和能源。目前在炼钢金属料中,废钢已占总量的35%左右,由铁矿石炼得的生铁占总量的65%左右;因此,废钢的利用,引起社会的普遍重视,被称为“第二矿业”。许多国家缺乏铁矿或铁矿品位不断下降,对废钢更为重视。废钢的供销,已成为一个重要的国际市场。20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上以废钢作原料的电炉钢产量,有较大的发展,也说明废钢的利用范围日益扩大。由于废钢的大量应用,目前世界生铁产量仅为钢产量的72%。

7. 废钢是什么呢

钢铁工业主要的铁源为铁矿石。每生产1吨钢,大致需要各种原料(如铁矿石、煤炭、石灰石、耐火材料等)4~5吨,能源折合标准煤(指发热值为7000千卡/公斤的煤)0.7~1.0吨。  而利用废钢作原料直接投入炼钢炉进行冶炼,每吨废钢可再炼成近1吨钢,可以省去采矿,选矿,炼焦,炼铁等过程。回收铝废铝目前在炼钢金属料中,废钢已占总量的%左右,由铁矿石炼得的生铁占总量的%左右;因此,废钢的利用,引起社会的普遍重视,被称为“第二矿业”。马蹄铁用途  许多缺乏铁矿或铁矿品位不断下降,对废钢更为重视。废钢的供销,已成为一个重要的国际市场。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以废钢为原料的电工钢产量得到了很大发展,废钢的使用量不断扩大。由于废钢的大量应用,目前世界生铁产量仅为钢产量的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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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钢铁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钢称为返回废钢 、 自产废钢或循环废钢 。普通钢厂自产废钢约为钢产量的15~25;特殊钢厂达30~50。废钢主要生产在炼钢车间、铸钢车间和钢冷加工、热加工车间。随着钢铁生产技术的发展,钢材产量增加,自产废钢在钢材产量中的比重下降。钢铁产品和工制造过程中产生的废钢,废钢回收哪家好,约占废钢总量的20~25,铜陵废钢回收,主要为钢料的切头、切尾、切屑、边角料等。各种废旧设备,哪有废钢回收,钢结构件,“报废”的机车、车辆、钢轨、汽车、船舶、工具、用具等,也产生大量“折旧废钢”。钢铁回收在工业发达国家约占废钢总量的25~30%,占社会上钢材总投放量的1~1.5%。***当前每年产生的折旧废钢约300万吨。生活用品废旧钢铁如罐头盒、家具和用具等,称为“社会废钢”或“垃圾废钢”,数量有时高达钢材投放量的1%。此外,还有从渣中回收的废钢,回收废旧金属价格,积存的废钢块,打捞的沉船等,来源颇为复杂。

废钢是什么呢

8. 废钢都分什么种类

  熔炼用废钢按其外形尺寸和单件重量分为5个型号:重型废钢、中型废钢、小型废钢、统料型废钢、轻料型废钢。

  以下为具体标准(废钢铁标准(GB4223-2004)),可供参考使用.

  废钢铁标准

  &Nbsp;   国家废钢标准为2004年发布,原1996年废钢标准也同时撤消。
  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新修改的《废钢铁》国家标准(GB4223-2004)经批准发布,于2004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其中:
  废钢的碳含量一般小于2.0%,硫含量、磷含量均不大于0.050%。
  非合金废钢中残余元素应符合以下要求:镍的质量分数不大于0.30%、铬的质量分数不大于0.30%、铜的质量分数不大于0.30%。除锰、硅以外,其他残余元素含量总和(质量分数)不大于0.60%。
  废钢按其用途分为熔炼用废钢和非熔炼用废钢。
  熔炼用废钢
  熔炼用废钢按其外形尺寸和单件重量分为5个型号:重型废钢、中型废钢、小型废钢、统料型废钢、轻料型废钢。
  各类型废钢尺寸的正偏差应不大于10%。
  熔炼用废钢按其化学成分分为非合金废钢、低合金废钢和合金废钢。非合金废钢、低合金废钢参照GB/T 13304的规定。
  熔炼用合金废钢按化学成分及主要合金元素含量分为6个钢类46个钢组,见附录B。
  非熔炼用废钢不再分类,由供需双方协议确定。

  废钢铁标准(GB4223-2004)


  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新修改的《废钢铁》国家标准(GB4223-2004)经批准发布,于2004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现将部分内容摘要如下:
  4 分类
  废钢铁分为废铁和废钢两大类。
  4.1 废铁
  4.1.1 废铁的碳含量一般大于2.0%。优质废铁的硫含量(质量分数)和磷含量(质量分数)分别不大于0.07%和0.40%。普通废铁、合金废铁的硫含量(质量分数)和磷含量(质量分数)分别不大于0.12%和1.00%。高炉添加料的含铁量应不小于65.0%。
  4.1.2 废铁按其用途分为熔炼用废铁和非熔炼用废铁。
  4.1.2.1 熔炼用废铁
  4.1.2.1.1 熔炼用废铁按质量和形状分类,如表1规定。
  表1 熔炼用废铁分类
  品种 类别 典型举例
  代码 A B C
  优质废铁 101 长度≤1000mm,宽度≤500mm,高度≤300mm,单件重量≤200kg 经破碎、熔断容易成为一类形状的废铁
  生铁粉(车削下来的生铁屑末混入异物的生铁)
  及其冷压块 生铁机械零部件、输电工程各种
  铸件、铸铁轧辊、汽车缸体、发动机壳、钢锭模等
  普通废铁 102   铸铁管道、高磷铁、高硫铁、火烧铁等
  合金废铁 103   合金轧辊、球墨轧辊等
  高炉添加料 104 外形尺寸应≥lOmmXlOmmXlOmm,≤200mmX200mmX200mm,单件重量≤5kg 加工压块等


  4.1.2.1.2 铁屑冷压块的密度不小于3000kg/m3。在运输和卸货时,散落的铁屑量不大于批量的5%,压块满足脱落性试验。
  4.1.2.1.3 经供需双方协议,也可供应表1规定以外种类和尺寸的废铁。
  4.1.2.2 非熔炼用废铁
  非熔炼用废铁不再分类,由供需双方协议确定。

  4.2 废钢
  4.2.1 废钢的碳含量一般小于2.0%,硫含量、磷含量均不大于0.050%。
  4.2.2 非合金废钢中残余元素应符合以下要求:镍的质量分数不大于0.30%、铬的质量分数不大于0.30%、铜的质量分数不大于0.30%。除锰、硅以外,其他残余元素含量总和(质量分数)不大于0.60%。
  4.2.3 废钢按其用途分为熔炼用废钢和非熔炼用废钢。
  4.2.3.1 熔炼用废钢
  4.2.3.1.1 熔炼用废钢按其外形尺寸和单件重量分为5个型号,如表2规定。
  表2 熔炼用废钢分类
  型号 类别 代码 外形尺寸重量要求 供应形状 典型举例
  重型废钢

  1类 201A ≤1000mmX400mm,厚度≥40mm,
  单重:40kg~1500kg,
  圆柱实心体直径≥80mm。 块、条、板、型 报废的钢锭、钢坯、初轧坯、切头、
  切尾、铸钢件、钢轧辊、重型机
  械零件、切割结构件等。
  2类 201B ≤1000mmX500mm,厚度≥25mm,
  单重:20kg~1500kg,
  圆柱实心体直径≥50mm。 块、条、板、型 报废的钢锭、钢坯、初轧坯、切头、
  切尾、铸钢件、钢轧辊、重型机
  械零件、切割结构件、车轴、
  废旧工业设备等。
  3类 201C ≤1500mmX800mm,厚度≥15mm,
  单重:5kg~1500kg,
  圆柱实心体直径≥30mm。 块、条、板、型 报废的钢锭、钢坯、初轧坯、切头、
  切尾、铸钢件、钢轧辊、火车轴、
  钢轨、管材、重型机械零件、切割
  结构件、车轴、废旧工业设备等。
  中型废钢
  1类 202A ≤1000mmX500mm,厚度≥10mm,
  单重:3kg~1000kg,
  圆柱实心体直径≥20mm。 块、条、板、型 报废的钢坯及钢材、车船板、机械
  废钢件、机械零部件、切割结构件、
  火车轴、钢轨、管材、废旧工业设备等。
  2类 202B ≤1500mmX700mm,厚度≥6mm,
  单重:2kg~1200kg,
  圆柱实心体直径≥12mm。 块、条、板、型 报废的钢坯及钢材、车船板、机械
  废钢件、机械零部件、切割结构件、
  火车轴、钢轨、管材、废旧工业设备等。
  小型废钢
  1类 203A ≤1000mmX500mm,厚度≥4mm,
  单重:0.5kg~1000kg,
  圆柱实心体直径≥8mm。 块、条、板、型 机械废钢件、机械零部件、车船
  板、管材、废旧设备等。
  2类 203B I级:密度≥1100kg/m3,
  Ⅱ级:密度≥800kg/m3。 破碎料 汽车破碎料等。
  统料型废钢 — 204 ≤1000mmX800mm,厚度≥2mm,
  单重:≤800kg,
  圆柱实心体直径≥4mm。 块、条、板、型 机械废钢件、机械零部件、车船
  板、废旧设备、管材、钢带、边角余料等。
  轻料型废钢


  1类 205A ≤1000mmX1000mm,厚度≥2mm,
  单重:≤100kg。 块、条、板、型 各种机械废钢及混合废钢、管材、
  薄板、钢丝、边角余料、生产和
  生活废钢等。
  2类 205B ≤800mmx600mmX500mm,
  I级:密度≥2500kg/m3,
  Ⅱ级:密度≥1800kg/m3,
  Ⅲ级:密度≥1200kg/m3。 打包件 各种机械废钢及混合废钢、薄板、边
  角余料、钢丝、生产和生活废钢等。


  4.2.3.1.2 各类型废钢尺寸的正偏差应不大于10%。
  4.2.3.1.3 熔炼用废钢按其化学成分分为非合金废钢、低合金废钢和合金废钢。非合金废钢、低合金废钢参照GB/T 13304的规定。
  4.2.3.1.4 熔炼用合金废钢按化学成分及主要合金元素含量分为6个钢类46个钢组,见附录B。
  4.2.3.2 非熔炼用废钢不再分类,由供需双方协议确定。

  5 技术要求
  5.1 废钢铁必须分类。
  5.2 废钢铁的单件外形尺寸不大于1500mm,单件重量不大于1500kg。
  5.3 对于单件表面有锈蚀的废钢铁,其每面附着的铁锈厚度不大于单件厚度的10%。
  5.4 废钢铁内不应混有铁合金、有害物;非合金废钢、低合金废钢不应混有合金废钢和废铁;合金废钢内不应混有非合金废钢、低合金废钢和废铁。废铁内不应混有废钢。
  5.5 废钢铁表面和器件、打包件内部不应存在泥块、水泥、粘砂、油污以及珐琅等。
  5.6 废钢铁中禁止混有炸弹炮弹等爆炸性武器弹药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禁止混有两端封闭的管状物、封闭器皿等物品。禁止混有橡胶和塑料制品。
  5.7 废钢铁中不应有成套的机器设备及结构件(如有,则必须拆解且压碎或压扁成不可复原状)。各利,形状的容器(罐筒等)应全部从轴向割开。机械部件容器(发动机、齿轮箱等)应清除易燃晶和润滑剂的残余物。
  5.8 废钢铁中禁止混有其浸出液中有害物质浓度超过GB 5085.3中鉴别标准值的有害废物。
  5.9 废钢铁中禁止混有其浸出液中超过GB 5085.1中鉴别标准值即pH值不小于12.5或不大于2.0的夹杂物。
  5.10 废钢铁中禁止混有多氯联苯含量超过GBl3015控制标准值的有害物。
  5.11 钢铁中曾经盛装液体和半固体化学物质的容器、管道及其碎片,必须清洗干净。进口废钢铁必须向检验机构申报容器、管道及其碎片曾经盛装或输送过的化学物质的主要成分。
  5.12 废钢铁中不应混有下列有害物;
  ----医药废物、废药品、医疗临床废物;
  ----农药和除草剂废物、含木材防腐剂废物;
  ----废乳化剂、有机溶剂废物;
  ----精(蒸)馏残渣、焚烧处置残渣;
  ----感光材料废物;
  ----铍、六价铬、砷、硒、镉、锑、碲、汞、铊、铅及其化合物的废物,含氟、氰、酚化合物的废物;
  ----石棉废物;
  ----厨房废物、卫生间废物等。
  5.13 废钢铁中禁止夹杂放射性废物。
  废钢铁的放射性污染按以下要求控制:
  ----废钢铁的外照射贯穿辐射剂量率不能高于0.46μSv/h;
  ----废钢铁的。表面放射性污染水平检测值,不能超过0.04 Bq/cm2;β表面放射性污染水平检测值,不能超过0.4 Bq/cm2;
  ----废钢铁中放射性核素比活度禁止超过GBl6487.6的规定。
  5.14 废钢铁各检验批中非金属夹杂物(不含非金属有害废物)的总重量,不应超过该检验批重量的千分之五。
  5.15 废旧武器由供方作技术性的安全检查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5.16 非熔炼用废钢铁使用后,其制品的性能指标满足有关标准的规定,且不应对公众人身安全、财产、环保等造成隐患或危害。

  6 检验项目与检验方法
  6.1 检验项目
  6.1.1 单件的外形尺寸、重量和厚度的抽样检验。
  6.1.2 夹杂物及清洁性的检验。
  6.1.3 有害物及放射性物质的检验。
  6.1.4 硫、磷、铬、镍、钼、钨、锰、铜等化学元素的抽查检验。
  6.1.5 打包件的脱落试验。
  6.1.6 废钢铁中其他项目的检验,根据到货批的实际情况,进行抽查。
  6.2 检验方法
  6.2.1 检验所需样品的取样方法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6.2.2 本标准5.8条检验按GB 5085.3的规定进行。
  6.2.3 本标准5.9条检验按GB 5085.1的规定进行。
  6.2.4 本标准5.10条的检验,按GBl3015的规定进行。
  6.2.5 本标准5.13条的检验,按SN 0570的规定进行。
  6.2.6 废钢样品的制样按GB/T 222-1984的规定进行,废铁样品的制样按GB/T 719的规定进行。化学分析按附录A规定的或通用方法进行,但仲裁分析时应按附录A有关规定进行。
  6.2.7 对废钢铁的种类、清洁性、夹杂物、外形尺寸、单件重量等项目,使用衡器、卷尺等检验手段或其他检测手段进行测定。
  6.2.8 打包件(压块)的脱落试验:
  在一个验收批中随机抽取5块打包件(压块)。打包件(压块)从高于金属板或水泥板1.5m处落下三次(自由落体),此时打包件(压块)不应有大于其重量10%的脱落物。

  7 验收规则
  7.1 需方可对每批废钢铁进行抽查验收。可将一个交货批分成多个检验批进行验收。
  7.2 每个检验批应由同一型号、类别以及同一钢组或牌号(合金钢)废钢铁组成。
  7.3 各交货批废钢铁验收后,应扣除夹杂物、铁锈等杂质的重量。

  8 运输和质量证明书
  8.1 发运装车(船)时,每车厢(船舱、集装箱)一般只允许装载同一型号(类别)、同一钢组(合金钢)的废钢铁。为补足车厢(船舱、集装箱)载重时,也可装两个以上型号(类别)、钢组的废钢铁,但应隔离,作出明确标识,不应混放。
  8.2 废钢铁交货时,每个交货批必须附有质量证明书,进口废钢铁需同时附有放射性检验证明书。质量证明书中应注明:供方名称、废钢铁的型号类别、每批重量,合金废钢还需注明钢组以及相应的化学成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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