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税怎么计算的?

2024-05-08 21:21

1. 退税怎么计算的?

退税是出口公司的,与你们工厂无关。供货商的利益实现通过与出口公司商洽的购销合同货款开专票结算落实。
各类眼镜的出口退税率如下 
商品编码   商品名称   计量单位   增值税退税率%   
7015101000   视力矫正眼镜用变色镜片坯件〔未经光学加工的〕   千克   13.0   
7015109000   其他视力矫正眼镜用镜片坯件〔未经光学加工的〕   千克   13.0   
9001300000   隐形眼镜片   片   15.0   
9001409900   玻璃制其他眼镜片〔变色镜片、太阳镜片除外〕   片   15.0   
9001509900   非玻璃材料制其他眼镜片〔变色镜片、太阳镜片除外〕   片   15.0   
9003110000   塑料制眼镜架   副   15.0   
9003190010   濒危动物产品制眼镜架   副   0.0   
9003190090   其他非塑料材料制眼镜架   副   15.0   
9003900000   眼镜架零件   千克   15.0   
9004909000   其他眼镜〔但太阳镜,变色镜除外〕   副   15.0

退税怎么计算的?

2. 退税如何计算的?

法律分析:退税计算方式,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20年已预缴税额。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退税计算依据(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上年已预缴税额,据税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一)上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包括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但已预缴个人所得税度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适用的预扣率高于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缴税款时,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或捐赠,以及未申报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等情形。
(二)上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包括取得两处及以上综合所得,合并后适用税率提高导致已预缴税额小于年度应纳税额等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3. 退税的计算

分类:  商业/理财 >> 贸易 
   问题描述: 
  
 各位专家:如果出口货物10万美金,产品增值税率17%,出口退税率13%。货物出口后应得退税多少?谢谢!
 
   解析: 
  
 退税款要按增值税发票上的金额也就是你这批货的国内采购成本进行计算,而你说的10万美金应该是指出口收汇的金额,不能按这个算.计算公式如下:
 
 退税收入=采购成本(增票金额)/(1+17%)*13%

退税的计算

4. 退税如何计算的

法律分析:退税计算方式,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20年已预缴税额。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退税计算依据(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上年已预缴税额,据税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一)上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包括2019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但已预缴个人所得税度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适用的预扣率高于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缴税款时,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或捐赠,以及未申报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等情形。(二)上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包括取得两处及以上综合所得,合并后适用税率提高导致已预缴税额小于年度应纳税额等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或者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退税的,税务机关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5. 退税是怎么计算的

法律分析:当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年已预缴税额计算结果大于0,税务局会给我们退税,计算结果小于0,我们需要补税给税务局。综合所得收入额=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收入额。退税具体条件如下:1、年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2、年度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扣除的。3、因终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导致前后税收优惠政策不一样。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通过年度汇算半个各种税前扣除的。5、年度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使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6、预缴税款时,为享受或者未组合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等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退税是怎么计算的

6. 怎么计算退税

法律分析:个人所得税退税公式: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年度已预缴税额。当计算结果大于0,税务局会退税,计算结果小于0,需要补税给税务局。出口退税额增值税发票金额)/(1+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退税是指因某种原因,税务机关将已征税款按规定程序,退给原纳税人。主要包括: (1)由于工作差错而发生的多征。(2) 政策性退税。因税收政策变动。(3) 由于其他原因的退税。退税程序: 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税务机关审批后,根据不同情况予以办理。[1] 2018年10月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加快退税进度的措施,为企业减负、保持外贸稳定增长。出口产品退(免)税,简称出口退税,其基本含义是指对出口产品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特别消费税。出口产品退税制度,是一个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7. 退税的计算问题?

首先我们明确一下计算FOB价的这个公式,看看它是怎么来的,
FOB= {1- 【退税率/ (1+ 增值税率)】} * 人民币含税价} / 现汇

我们还原一下,FOB={人民币含税价-【人民币含税价/(1+增值税率)×退税率】/现汇,这部分“人民币含税价/(1+增值税率)”是计算不含税的价格,然后再乘以退税率,也就是这部分“人民币含税价/(1+增值税率)×退税率”是计算退税收入的,用语言翻译过来就是不含税价格×退税率就是你的退税收入,

所以,

你1、2两步的退税是一样的,第1步,你是直接用不含税价×退税率,第2步,你是把不含税价换算为含税价,最后又除以1.17,又×退税率,最后还是不含税价×退税率,所以结果一样

FOB价报价是不包括你的退税收入的(公式中),实际中可能会通过适当调节退税收入来降低成本,从而获得订单,

退税的计算问题?

8. 退税是怎么计算的?

法律分析:当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年已预缴税额计算结果大于0,税务局会给我们退税,计算结果小于0,我们需要补税给税务局。综合所得收入额=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收入额。退税具体条件如下:1、年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2、年度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扣除的。3、因终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导致前后税收优惠政策不一样。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通过年度汇算半个各种税前扣除的。5、年度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使用的预扣预缴率高于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6、预缴税款时,为享受或者未组合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等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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