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的经营范围包括哪些

2024-05-18 06:47

1. 旅行社的经营范围包括哪些

旅行社的经营范围:
1、招徕、组织我国大陆地区游客在国内旅游,为其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及提供导游等相关服务。
2、接受我国大陆地区游客 委托,代购、代订国内交通客票。
3、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地处边远地区的国内旅行社可以接待前往该地区的海外游客。
4、接受我国大陆地区游客 委托 为其便利托运行李、领取行李等业务。
从旅行社衍生的职业有:领队、导游、票务员、签证专员、计调员(旅游操作)等。经营旅行社是必须要持有当局发出的有效牌照,并且必须是某指定旅行社商会的会员才能经营旅行团,进行带团旅行。

扩展资料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向经审核批准的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营业执照。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不得从事旅游业务。
旅行社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经原审批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或者停业、歇业的,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向原审核批准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旅行社实行公告制度。公告包括开业公告、变更名称公告、变更经营范围公告、停业公告、吊销许可证公告。
旅行社每年接待旅游者10万人次以上的,可以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社(以下简称分社)。
国际旅行社每设立一个分社,应当增加注册资本75万元人民币,增交质量保证金30万元人民币;国内旅行社每设立一个分社,应当增加注册资本15万元人民币,增交质量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旅行社

旅行社的经营范围包括哪些

2. 旅行社的经营范围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3. 旅行社可以经营的业务范围包括哪些

国际旅行社的经营范围包括: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和国内旅游业务。具体业务包括内容如下:
1
招徕我国旅游者在国内旅游,为其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及提供导游服务。
2
招徕外国旅游者来中国,华侨及港澳台通报归国及回内地旅游,为其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及提供导游等相关服务。
3
经国家旅游局批准,招徕、组织我国境内居民到外国和我国港澳台地区旅游,为其安排领队及委托接待服务。
4
经国家旅游局批准,招徕、组织我国境内居民到规定的与我国接壤的国家的边境地区旅游,为其安排领队及委托接待服务。
5
经批准,接受旅游者委托,为旅游者代办入境、出境及签证手续
6
为旅游者代购、代订国内外交通客票,提供行李服务。
7
其他经国家旅游局规定的旅游业务。
国内旅行社的经营范围
1
招徕、组织我国大陆地区游客在国内旅游,为其安排交通
游览
住宿
饮食
购物
娱乐及提供导游等相关服务。
2
接受我国大陆地区游客
委托,代购
代订
国内交通客票。
3
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地处边远地区的国内旅行社可以接待前往该地区的海外游客。
4
接受我国大陆地区游客
委托
为其便利托运行李
领取行李等业务。

旅行社可以经营的业务范围包括哪些

4. 具有出境旅游经营权的旅行社的经营范围

旅行社出境旅游业务,是指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中国内地居民出国旅游,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旅游,以及招徕、组织、接待在中国内地的外国人、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在大陆的台湾地区居民出境旅游的业务。
PS:南湖国旅作为广东地区知名旅行社,拥有出境旅游经营权。

5. 分社超出旅行社经营范围开展旅行社业务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处罚多钱?

根据旅行社条例:
第四十六条  
(一)未取得相应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的;
(二)分社的经营范围超出设立分社的旅行社的经营范围的;

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或者没有违法所得的,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权利寻租空间很大,看怎么勾兑了。

分社超出旅行社经营范围开展旅行社业务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处罚多钱?

6. 旅行社的经营范围包括的内容有哪些?

1、招徕我国旅游者在国内旅游,为其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及提供导游服务。
2、招徕外国旅游者来中国,华侨及港澳台通报归国及回内地旅游,为其安排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及提供导游等相关服务。
3、经国家旅游局批准,招徕、组织我国境内居民到外国和我国港澳台地区旅游,为其安排领队及委托接待服务。
4、经国家旅游局批准,招徕、组织我国境内居民到规定的与我国接壤的国家的边境地区旅游,为其安排领队及委托接待服务。
5、经批准,接受旅游者委托,为旅游者代办入境、出境及签证手续
6、为旅游者代购、代订国内外交通客票,提供行李服务。
7、其他经国家旅游局规定的旅游业务。

扩展资料:设立旅行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申请设立旅行社,经营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即申请者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者申请者租用的、租期不少于一年的营业用房;
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即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传真机、复印机、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3、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_旅行社

7. 旅行社经营范围是怎么样规定的

亲亲你好,非常感谢你的耐心等待,旅行社经营范围规定如下: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规定,旅行社按照经营业务范围,分为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令》(第16号)中《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旅行社的业务经营范围如下:第四条国际旅行社可以经营下列业务:(1)招徕外国旅游者来中国,华侨与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归国及回内地旅游,为其代理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事务及提供导游、行李等相关服务,并接受旅游者委托,为旅游者代办入境手续;(2)招徕我国旅游者在国内旅游,为其代理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事务及提供导游、行李等相关服务;(3)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民到外国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旅游,为其安排领队、委托接待及行李等相关服务,并接受旅游者委托,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及签证手续;(4)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民到规定的与我国接壤国家的边境地区旅游,为其安排领队、委托接待及行李等相关服务,并接受旅游者委托,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及签证手续;(5)其他经国家旅游局规定的旅游业务。未经国家旅游局批准,任何旅行社不得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民出国旅游业务、港澳台旅游业务和边境旅游业务。第五条国内旅行社可以经营下列业务:(1)招徕我国旅游者在国内旅游,为其代理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事务及提供导游等相关服务;(2)为我国旅游者代购、代订国内交通客票,提供行李服务;(3)其他经国家旅游局规定的与国内旅游有关的业务。【摘要】
旅行社经营范围是怎么样规定的【提问】
亲亲你好,非常感谢你的耐心等待,旅行社经营范围规定如下: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规定,旅行社按照经营业务范围,分为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令》(第16号)中《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旅行社的业务经营范围如下:第四条国际旅行社可以经营下列业务:(1)招徕外国旅游者来中国,华侨与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归国及回内地旅游,为其代理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事务及提供导游、行李等相关服务,并接受旅游者委托,为旅游者代办入境手续;(2)招徕我国旅游者在国内旅游,为其代理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事务及提供导游、行李等相关服务;(3)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民到外国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旅游,为其安排领队、委托接待及行李等相关服务,并接受旅游者委托,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及签证手续;(4)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民到规定的与我国接壤国家的边境地区旅游,为其安排领队、委托接待及行李等相关服务,并接受旅游者委托,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及签证手续;(5)其他经国家旅游局规定的旅游业务。未经国家旅游局批准,任何旅行社不得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民出国旅游业务、港澳台旅游业务和边境旅游业务。第五条国内旅行社可以经营下列业务:(1)招徕我国旅游者在国内旅游,为其代理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事务及提供导游等相关服务;(2)为我国旅游者代购、代订国内交通客票,提供行李服务;(3)其他经国家旅游局规定的与国内旅游有关的业务。【回答】

旅行社经营范围是怎么样规定的

8. 旅行社经营范围是怎么样规定的

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的规定,旅行社按照经营业务范围,分为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令》(第16号)中《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旅行社的业务经营范围如下:
第四条国际旅行社可以经营下列业务:
(1)招徕外国旅游者来中国,华侨与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归国及回内地旅游,为其代理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事务及提供导游、行李等相关服务,并接受旅游者委托,为旅游者代办入境手续;
(2)招徕我国旅游者在国内旅游,为其代理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事务及提供导游、行李等相关服务;
(3)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民到外国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旅游,为其安排领队、委托接待及行李等相关服务,并接受旅游者委托,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及签证手续;
(4)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民到规定的与我国接壤国家的边境地区旅游,为其安排领队、委托接待及行李等相关服务,并接受旅游者委托,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及签证手续;
(5)其他经国家旅游局规定的旅游业务。
未经国家旅游局批准,任何旅行社不得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民出国旅游业务、港澳台旅游业务和边境旅游业务。
第五条国内旅行社可以经营下列业务:
(1)招徕我国旅游者在国内旅游,为其代理交通、游览、住宿、饮食、购物、娱乐事务及提供导游等相关服务;
(2)为我国旅游者代购、代订国内交通客票,提供行李服务;
(3)其他经国家旅游局规定的与国内旅游有关的业务。
一、旅行社经营范围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旅行社的管理,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旅行社和外国旅行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常驻机构(以下简称外国旅行社常驻机构)。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旅行社,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本条例所称旅游业务,是指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入境和签证手续,招徕、接待旅游者,为旅游者安排食宿等有偿服务的经营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部门统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
第五条旅行社按照经营业务范围,分为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本条例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规定。国际旅行社的经营范围包括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国内旅行社的经营范围仅限于国内旅游业务。
二、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提交的文件
1、设立申请书;
2、设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
3、旅行社章程;
4、旅行社经理、副经理履历表和本条例第六条第三项规定的资格证书;
5、开户银行出具有的资金信用证明、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6、经营场所证明;
7、经营设备情况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