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职责

2024-05-14 00:10

1. 合伙人职责

法律分析:一、合伙人的基本责任。合伙人有按照合伙协议提供约定的资金、实物、技术等的义务。二、合伙人的经营责任。合伙人有直接参与共同经营、共同劳动的义务。三、合伙人的监督检查责任。合伙人有接受监督和检查的义务。四、合伙人的债务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十六条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

合伙人职责

2. 个人合伙的合伙人责任有哪些

您好,(一)合伙债务产生的原因是合伙对第三人的合同行为或侵权行为。每个合伙人都要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承担合伙债务的财产,包括合伙经营的共有财产和每个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合伙经营的共有财产,包括各个合伙人的出资以及合伙经营中积累的财产。合伙人的个人财产,包括每个合伙人所有的个人财产,可以用来作为清偿债务的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都可以用于清偿。
(二)根据民法通则第35条第2款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全体合伙人对于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每一合伙人都有义务清偿合伙的全部债务,而不受各合伙人对合伙财产的出资比例或合伙合同中约定的债务承担份额的限制。
也就是说,债权人既可以对合伙人中某一个,也可以对合伙人之数人或全体合伙人提出履行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请求。合伙人之一人或数人在履行了全部或者超过其份额的合伙债务后,就代偿的份额,有权向其他合伙人提出追偿。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3. 合伙企业合伙人责任有哪些

合伙企业由于没有独立的法人地位,所有普通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伙企业包括普通合伙企业以及有限合伙企业。
一、有限合伙企业股东人数上限
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二、对合伙人的债务有什么规定
合伙企业有不同的组织方式,包括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情形:
1、普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这就赋予了普通合伙企业具有人合性,因此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应以合伙企业财产承担责任为前提,即只有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才由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三、合伙人对债务承担什么责任
个人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共同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合伙人责任有哪些

4. 合伙人的具体责任有哪些

合伙人应负的责任有:
1、订立合伙协议的责任;
2、按合伙协议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的责任;
3、有限合伙人要以出资额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要以出资额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一、合伙企业债务怎么样承担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合伙协议约定的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二、合伙企业是指什么?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种类如下:
1、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企业组成2由上述普通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企业还包括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在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者几个合伙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仅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
2、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责任。
三、公司企业与合伙企业的区别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第四条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第十七条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5. 个人合伙的合伙人责任有哪些

个人合伙对内责任:
1、出资违约责任。《合伙企业法》第12条规定,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2、擅自将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赔偿责任。《合伙企业法》第4条规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赔偿责任。按《合伙企业法》第26条的规定,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4、违反竞业禁止义务及不得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义务的赔偿责任。《合伙企业法》第30条规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5、执行合伙事务中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赔偿责任。《合伙企业法》第19条规定,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的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合伙企业的财产由全体合伙人依照本法共同管理和使用。该法第30条规定: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6、擅自处理必须全体合伙人同意才能执行的合伙事务的赔偿责任。《合伙企业法》第32条规定,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一)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三)转让或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
(四)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七)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如果合伙人违反该条的规定,擅自处理合伙企业事务,给合伙企业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入伙的民事责任。《合伙企业法》第44条规定,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8、擅自退伙的赔偿责任。《合伙企业法》第46条规定,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三)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该法第47条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如果合伙人违反规定,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9、拒绝承担合伙人内部求偿权的民事责任。《合伙企业法》第39条规定,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该法第40条规定,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10、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的赔偿责任。《合伙企业法》第35条规定,被聘任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应当在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内履行职务。托代理关系所产生的民事责任。
11、合伙企业招用的职工的民事责任。
12、清算人应依法承担的民事责任。

个人合伙的合伙人责任有哪些

6. 合伙人的责任有哪些

合伙人的责任,即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所负的清偿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39条规定:合伙企业对其债务负责,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到期债务的,各合伙人应当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一规定表明合伙人的责任是补充性无限连带责任。
1、合伙人责任的性质是补充性责任
合伙人承担合伙债务的顺序,决定了合伙人首先是以合伙的共有财产向债权人承担共同债务,然后再以个人财产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合伙的共有财产足以清偿合伙债务,则不发生合伙人的连带责任。
2、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即合伙人应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合伙债务的清偿责任,这主要是由法律一般对合伙人的出资标的的种类以及出资数额的大小没有限制所决定的。
3、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合伙人的连带责任是法定责任,其责任规则为:
(1)每个合伙人均对全部合伙债务负清偿责任,合伙债权人一旦要求全部、部分或个别的合伙人清偿,被要求者即有义务予以清偿;
(2)其清偿行为,对其他合伙人也有清偿的效力;
(3)若其清偿的债务超过应担份额,则其就超出部分对其他应担合伙人享有追偿权。
一、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1、管理人的权利义务。有限责任公司中,除公司章程特别规定外,主要由其在公司的股份决定。简单点说,就是谁出钱多谁说了算。有限合伙企业中,管理人为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不参与管理和执行。
2、投资人的权利义务。有限责任公司中,除公司章程特别规定外,同样由其在公司的股份决定。谁出钱多,谁分钱多。有限合伙企业中,主要由合伙协议规定,具有较强的灵活性。
3、法律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由各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而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法律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4、税收。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所得和股东分红均要征税。有限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简单来说在税收上面,有限公司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个税,增值税的各种税,而有限合伙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即可。
5、利润分配。合伙企业原则上利润分配方式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分配,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合伙人平均分配。有限责任公司原则上利润分配方式按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但是约定不以实缴出资比例分配的除外。
二、合伙企业入伙的流程
1、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2、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4、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7.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有哪些

包括: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有哪些

8. 合伙人的义务有哪些

合作伙伴的义务包括1、出资义务。出资是合伙人承担的首要义务。合伙人应以自己的合法财产和产权出资,严格按约定方式、金额和期限出资。否则,就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各合作伙伴根据合作合同实际支付的出资,在合作企业的出资期间,合作伙伴没有义务增加出资。当然,根据合作协议的约定和全体合作伙伴的决定,合作伙伴可以增加出资,扩大经营规模,弥补损失。2、承担合伙事务的义务。这既是合伙人的义务,实际上也是合伙人的权利。设立合伙经营执行人的,经营执行人应认真履行职责,按约定向其他合伙人汇报相关情况,并接受监督检查。一般合伙人查阅账簿,对合伙事务进行监督,检查,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务,这些都是履行承担合伙事务义务的形式。《合伙企业法》第十六、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