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费是被告出还是原告出

2024-05-04 04:01

1. 法院执行费是被告出还是原告出

法律分析:法院执行费是被告出还是原告出,需要分情况而定:1、一般情况下,执行费由被告负担;2、但若是提出鉴定、评估、检验等支出的费用,由提出申请的一方承担;3、若是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在执行期间达成和解协议的,执行费用为双方协商之后共同承担,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二)申请保全措施;(三)申请支付令;(四)申请公示催告;

法院执行费是被告出还是原告出

2. 执行费原告出还是被告出

法律分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收费。一般情况下,执行费由被告负担。但若是提出鉴定、评估、检验等支出的费用,由提出申请的一方承担。若是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在执行期间达成和解协议的,执行费用为双方协商之后共同承担,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在判决。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3. 执行费是原告出还是被告出

法律分析: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在判决后,执行中可以直接向其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单位办理。也可以委托他人完成盖单等手续,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条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第二百三十一条 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执行费是原告出还是被告出

4. 强制执行费由原告还是由被告出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执行费由被告负担。但若是提出鉴定、评估、检验等支出的费用,由提出申请的一方承担。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
(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申请保全措施;
(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
(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5. 强制执行原告要出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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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交费吗

原告申请强制执行,应当交纳申请费。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二)申请保全措施;(三)申请支付令;(四)申请公示催告;(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六)申请破产;(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

强制执行原告要出钱吗?

6. 强制执行原告要出钱吗

要。
1.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需要向法院依法缴纳以下标准的费用:
强制执行阶段,申请执行人(诉讼阶段称原告)到法院申请执行立案,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10条、38条的规定,执行费申请费应当由被执行人承担。虽然申请执行人不用出执行费,但是如果你查封的有房产、土地等财产需要评估、拍卖,此时你可能就会要预交(垫付)评估费,因为一般法院都是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涉案房产。人民法院在执行到位的首批执行款中会扣除人民法院依法应收取的执行费。
一般的缴费标准是:
(1)执行金额或价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
(2)一万元至50万元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五交纳;
(3)50万元以上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一再加2000元交纳;
2.除了应交的执行费,申请人还需负担以下几项的费用:
根据具体的规定,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收取执行中产生的实际支出费用,如交通、住宿等费用也需要申请人负担。
一般地,法院执行立案后,法院将会在6个月内采取执行措施。
要是法院不按规定期限采取强制措施的,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

拓展资料:
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强制执行

7. 强制执行原告要出钱吗

法律分析:不要,强制执行的执行费不用申请人预交,一般由被执行人负担。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二)申请保全措施;(三)申请支付令; (四)申请公示催告;(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六)申请破产;(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
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八)项规定的申请费由被执行人负担。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本办法第十条第(二)项规定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提起诉讼的,可以将该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本办法第十条第(五)项规定的申请费,由人民法院依照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决定申请费的负担。

强制执行原告要出钱吗

8. 被执行人为什么还要交执行费

执行费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所应交纳的费用以及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在案件执行成功之后,被执行人需要上交执行费。当自己被执行的时候可能会承担一切强制执行费用,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对自己进行强制执行的,除非是自己有能力偿还但是不偿还的时候。对于已经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中确定的义务,当事人必须履行,如果一方拒绝履行的,则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般是通过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等方式,如果被执行人具有法律规定的以下情形的,还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由法院进行信用惩戒:1、其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2、通过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3、通过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中需缴纳哪些费用(1)申请执行无需预先缴纳申请执行费,但人民法院在执行到位的首批执行款扣除人民法院依法应收取的执行费。缴费标准:执行金额或价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一万元至50万元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五交纳;50万元以上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一再加2000元交纳;(2)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收取执行中产生的实际支出费用,如交通、住宿等费用。强制执行的费用计算根据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现在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再需要向人民法院交纳申请费了,而是由人民法院在执行中直接从被执行人处执行。执行费一般是被执行人交,申请方如果自愿也可以。法律规定的执行费标准是: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 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元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 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但是仍然有个别办案经费紧张的地方要收取实际执行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第二百五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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