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商所限仓制度

2024-05-06 18:49

1. 郑商所限仓制度

对一号棉、白糖、PTA、菜油、甲醇、玻璃、菜粕和动力煤8个品种自合约挂牌至交割月前一个月第15个日历日实施比例限仓。以上8个品种期货合约自合约挂牌至交割月前一个月第15个日历日期间的交易日,当合约的单边持仓量大于或等于一定规模时,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按单边持仓量的10%确定限仓数额;当合约的单边持仓量小于一定规模时,非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按绝对量方式确定限仓数额。法律依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一条为了规范期货交易行为,加强对期货交易的监督管理,维护期货市场秩序,防范风险,保护期货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期货市场积极稳妥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期货交易及其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期货交易,是指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进行的以期货合约或者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本条例所称期货合约,是指期货交易场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期货合约包括商品期货合约和金融期货合约及其他期货合约。本条例所称期权合约,是指期货交易场所统一制定的、规定买方有权在将来某一时间以特定价格买入或者卖出约定标的物(包括期货合约)的标准化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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