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南省退休养老金调整

2024-05-04 02:32

1. 2021年云南省退休养老金调整

(一)定额调整:每月增加59.50元。(二)挂钩调整:同时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1. 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50元 (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2. 按本人2020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0.8%调整增加。(三)倾斜调整: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退休人员,再给予适当倾斜。1.2020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未年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2.5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66元。2. 对退休时单位驻地 (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等退休人员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在我省的退休人员,分别按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六类地区退休人员每月增加10元,五类地区退休人员每月增加9元,四类地区退休人员每月增加8元,三类地区退休人员每月增加7元,二类地区退休人员每月增加6元,一类地区和其他地区退休人员每月增加5.50元。3.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以上标准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未达到本次调整待遇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调整到本次调整待遇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法律依据:《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一、调整范围(一)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020年12月31日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二)按国发 〔1978〕104号文件规定退职的人员。三、调整标准(一)定额调整:每月增加59.50元。(二)挂钩调整:同时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1. 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50元 (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2. 按本人2020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0.8%调整增加。(三)倾斜调整: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退休人员,再给予适当倾斜。1.2020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未年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2.5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66元。2. 对退休时单位驻地 (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等退休人员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在我省的退休人员,分别按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六类地区退休人员每月增加10元,五类地区退休人员每月增加9元,四类地区退休人员每月增加8元,三类地区退休人员每月增加7元,二类地区退休人员每月增加6元,一类地区和其他地区退休人员每月增加5.50元。3.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以上标准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未达到本次调整待遇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调整到本次调整待遇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

2021年云南省退休养老金调整

2. 2021年云南省退休养老金调整

法律分析:(一)定额调整:每月增加59.50元。
(二)挂钩调整:同时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
1. 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50元 (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2. 按本人2020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0.8%调整增加。
(三)倾斜调整: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退休人员,再给予适当倾斜。
1.2020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未年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2.5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66元。
2. 对退休时单位驻地 (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等退休人员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在我省的退休人员,分别按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六类地区退休人员每月增加10元,五类地区退休人员每月增加9元,四类地区退休人员每月增加8元,三类地区退休人员每月增加7元,二类地区退休人员每月增加6元,一类地区和其他地区退休人员每月增加5.50元。
3.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以上标准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未达到本次调整待遇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调整到本次调整待遇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
法律依据:《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一、调整范围
(一)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020年12月31日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按国发 〔1978〕104号文件规定退职的人员。
三、调整标准
(一)定额调整:每月增加59.50元。
(二)挂钩调整:同时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
1. 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50元 (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2. 按本人2020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0.8%调整增加。
(三)倾斜调整: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退休人员,再给予适当倾斜。
1.2020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未年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2.5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66元。
2. 对退休时单位驻地 (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等退休人员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在我省的退休人员,分别按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六类地区退休人员每月增加10元,五类地区退休人员每月增加9元,四类地区退休人员每月增加8元,三类地区退休人员每月增加7元,二类地区退休人员每月增加6元,一类地区和其他地区退休人员每月增加5.50元。
3.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以上标准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未达到本次调整待遇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调整到本次调整待遇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

3. 2021年云南省养老金调整方案

法律分析:提出2021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全国总体调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确定。各省以全国总体调整比例为高限,确定本省调整比例和水平。
法律依据:《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皖人社发〔2021〕6号)(附件1)要求,现就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对象
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时间
自2021年1月1日起。
三、调整办法
调整的基本养老金包括定额部分、挂钩部分和倾斜部分。
具体调整办法详见《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附件1)、《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政策问答》(附件2)和《养老金调整计算实例》(附件3)。
四、发放时间
6月15日前后由省社保局统一进卡发放,具体到账时间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2021年云南省养老金调整方案

4. 云南省2021年养老金调整

法律分析:(一)定额调整:每月增加59.50元。
(二)挂钩调整:同时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
(三)倾斜调整: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再给予适当倾斜。
法律依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一、调整范围
(一)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020年12月31日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退职的人员。
上述人员以下统称“退休人员”。
二、调整时间
从2021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三、调整标准
(一)定额调整:每月增加59.50元。
(二)挂钩调整:同时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
1.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50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2.按本人2020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0.8%调整增加。
(三)倾斜调整: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退休人员,再给予适当倾斜。
1.2020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未年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2.5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66元。
2.对退休时单位驻地(个体工商户、自谋职业等退休人员的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在我省的退休人员,分别按下列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六类地区退休人员每月增加10元,五类地区退休人员每月增加9元,四类地区退休人员每月增加8元,三类地区退休人员每月增加7元,二类地区退休人员每月增加6元,一类地区和其他地区退休人员每月增加5.50元。
3.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以上标准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未达到本次调整待遇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调整到本次调整待遇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
四、所需资金及来源
企业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除中央财政补助外,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除中央财政补助外,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驻滇中央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按照现行基本养老金保障渠道解决。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科研、文化等转制单位转制前退休人员和国有企业中小学退休教师,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艰苦边远地区类区按云政发〔2006〕197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各州、市于2021年7月1日前完成兑现工作,并按附表要求将调整兑现情况汇总后,于2021年8月15日前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养老保险处和省社会保险局。

5. 云南省2021年养老金调整方案

法律分析:1、定额部分,每人每月增加59.5元。
2、挂钩调整部分,根据个人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1.50元。
法律依据:《社会养老保险条例》
第一条 为保障劳动者年老退休后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安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社会养老保险实行国家法定基本养老保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和单位补充养老保险等多层次的养老保险。 政府依法组织实施国家法定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养老保险);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地方补充养老保险;鼓励、支持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为职工参加单位补充养老保险;提倡个人参加储蓄性养老保险。

云南省2021年养老金调整方案

6. 云南企业退休2021调整方案

一、定额调整  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标准,体现社会公平,每人每月增加53元。  二、挂钩调整  1、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云南方案该项计算比较简单,没有设置阶梯式递进增长。  2、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  与本人上年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1%的标准进行挂钩调整。  这项标准在全国属于中等偏下的增长率标准了。三、倾斜调整  1、对高龄退休人员倾斜。  对年满70周岁至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年满8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65元。  这项标准也是比较简单,只设置70、80岁两个标准,90岁以上的没有再详细设置。  2、向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倾斜。  对一至六类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5元、10元、15元、20元、25元、30元;非艰边地区按一类地区标准增加。  3、向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给予适当倾斜。  对军转退休干部仍按国家规定标准调整。  调整后,云南2020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水平月人均增加167.70元,增幅5%。法律依据:《关于云南省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一、调整范围(一)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于2019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二)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退职的人员。上述人员以下统称“退休人员”。二、调整时间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三、调整标准(一)定额调整:每月增加53元。(二)挂钩调整: 同时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 1.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2.按本人2019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1%调整增加。(三)倾斜调整: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退休人员,再给予适当倾斜。

7. 云南2021养老金调整方案

法律分析:此次养老金上涨意味着退休人员养老金已经实现17连涨,退休人员的社会平均养老金水平也由2005年的714元,上调至2020年的3072元。
从历史涨幅来看,此次4.5%的涨幅创近17年新低。2005年—2015年,涨幅均在9%以上,从2016年开始,养老金涨幅开始下降。2016年涨幅为6.5%左右,2017年涨幅为5.5%左右,2018—2020年涨幅均为5%,针对养老金发放问题,在1月26日人社部召开的2020年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上,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卢爱红表示,2020年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全面完成。下一步,人社部扎实推进各项社会保险改革,建设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险制度,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更加安全有力的保障、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调整办法上,通知提出,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统一。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继续确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要进一步强化激励,适当加大挂钩调整所占比重。
资金来源方面,通知提出,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对中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中央财政予以适当补助。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法律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三、调整办法。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统一。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要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继续确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水平。要进一步强化激励,适当加大挂钩调整所占比重。

云南2021养老金调整方案

8. 云南企业退休2021调整方案

法律分析:一、定额调整
  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标准,体现社会公平,每人每月增加53元。
  二、挂钩调整
  1、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云南方案该项计算比较简单,没有设置阶梯式递进增长。
  2、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
  与本人上年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1%的标准进行挂钩调整。
  这项标准在全国属于中等偏下的增长率标准了。
三、倾斜调整
  1、对高龄退休人员倾斜。
  对年满70周岁至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年满8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65元。
  这项标准也是比较简单,只设置70、80岁两个标准,90岁以上的没有再详细设置。
  2、向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倾斜。
  对一至六类艰苦边远地区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5元、10元、15元、20元、25元、30元;非艰边地区按一类地区标准增加。
  3、向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给予适当倾斜。
  对军转退休干部仍按国家规定标准调整。
  调整后,云南2020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总体水平月人均增加167.70元,增幅5%。
法律依据:《关于云南省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一、调整范围
(一)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于2019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退职的人员。
上述人员以下统称“退休人员”。
二、调整时间
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三、调整标准
(一)定额调整:每月增加53元。
(二)挂钩调整:
 同时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
 1.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元(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2.按本人2019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1%调整增加。
(三)倾斜调整: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对符合以下条件的退休人员,再给予适当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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