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引进人才补贴政策2022

2024-05-08 17:42

1. 淄博引进人才补贴政策2022

2022淄博人才补贴政策有生活补贴、购房补贴、亲情引才奖励,符合条件的可以进行申领。2022淄博人才补贴政策:1. 生活补贴:      淄博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专生;学士本科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技工院校技能大赛获得前十名的高职、中职和取得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毕业生;取得中级工、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发放毕业生生活补贴。2. 购房补贴:      淄博对大专、本科、硕士、博士购房时,分别给予3万、8万、12万、30万一次性购房补贴。3. 亲情引才奖励:      对毕业五年内新到淄博市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或回淄创业的全日制学士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淄博籍毕业生家庭,给予1万元奖励

淄博引进人才补贴政策2022

2. 淄博人才引进2021政策补贴

法律分析:对毕业五年内新到我市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或回淄创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入职时父母一方为淄博户籍或淄博学籍的毕业生家庭,给予1万元奖励。
法律依据:《山东省柔性引进人才办法》 第三条 柔性引进人才坚持“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理念,围绕我省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海洋强省等重大战略,突出“高精尖缺”导向,重点引进全省经济社会各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人才。

3. 淄博市人才补贴政策

法律分析:2020淄博市人才补贴政策为:  
1.博士生每人每月4000元;
2.硕士生每人每月2000元;
3.本科生每人每月1000元。
4.毕业五年内新到我市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职工作或创业的全日制大专生,工作或经营满1年以上,一次性发放生活补贴1万元。
法律依据:《淄博市高校毕业生发放生活补贴实施细则》 第二条 发放标准
(一)我市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培养、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每月发放40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
(二)我市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培养、新引进的毕业五年内硕士研究生,每月发放20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
(三)我市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引进毕业五年内的全日制学士本科毕业生,每月发放10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
(四)毕业五年内新到我市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职工作或创业的全日制大专生,工作或经营满1年以上,一次性发放生活补贴1万元等。
(五)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技工院校技能大赛获得前十名的高职和中职毕业生,毕业五年内新到我市企业全职工作的,每月发放10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

淄博市人才补贴政策

4. 淄博市人才补贴政策

淄博人才招引政策自2019年11月21日以后,高校毕业生来淄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初次就业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同时具备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可享受以下待遇:(一)生活补贴博士生:对淄博市企事业单位新培养和新引进的全职工作博士研究生,每月发放40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硕士生:对淄博市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职新培养引进毕业5年内(截止到初次就业当月是毕业5年期内,下同)的硕士研究生,每月发放20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学士本科生:对淄博市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职新引进毕业5年内的学士本科生,每月发放10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大专生:对毕业5年内新到淄博市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职工作或创业的大专生,一次性给予1万元生活补贴;高职和中职毕业生:对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技工院校技能大赛获得前十名的高职和中职毕业生,毕业5年内初次到淄博市企业全职工作的,每月发放10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二)购房补助本科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符合以上生活补贴条件,在淄工作满1年以上,购置住宅性质商品房的,本科生一次性给予5万元、硕士生一次性给予8万元、博士生一次性给予30万元补助。(三)亲情奖励对毕业5年内初次到淄博市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或回淄创业的学士本科以上学历的淄博学籍毕业生或入职时父母有一方为淄博市户籍的毕业生,同时具备学历、学位证书,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全职工作或创业满1年,给予毕业生家庭1万元奖励资金。

5. 淄博人才补贴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博士生:对我市企事业单位新培养和新引进的全职工作博士研究生,每月发放40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硕士生:对我市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职新培养引进毕业5年内(截止到初次就业当月是毕业5年期内,下同)的硕士研究生,每月发放20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学士本科生:对我市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职新引进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学士本科生,每月发放10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大专生:对毕业5年内新到我市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职工作或创业的全日制大专生,一次性给予1万元生活补贴。高职和中职毕业生:对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技工院校技能大赛获得前十名的高职和中职毕业生,毕业5年内初次到我市企业全职工作的,每月发放10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2、购房补助。本科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符合以上生活补贴条件,在淄工作满1年以上,购置住宅性质商品房的,本科生一次性给予5万元、硕士生一次性给予8万元、博士生一次性给予30万元补助。3、亲情奖励。对毕业5年内初次到我市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或回淄创业的全日制学士本科以上学历的淄博学籍毕业生或入职时父母有一方为淄博市户籍的毕业生,同时具备学历、学位证书,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全职工作或创业满1年,给予毕业生家庭1万元奖励资金。(二)在淄就业政策 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对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同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按其实际缴费额的50%给予补贴;只缴纳其中一项的,按每年12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淄博人才补贴政策是什么

6. 山东淄博补贴政策2022

2022淄博人才补贴政策:1.·生活补贴:淄博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专生;学士本科生;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技工院校技能大赛获得前十名的高职、中职和取得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毕业生;取得中级工、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的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发放毕业生生活补贴。2.·购房补贴:淄博对大专、本科、硕士、博士购房时,分别给予3万、8万、12万、30万一次性购房补贴。3.·亲情引才奖励:对毕业五年内新到淄博市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或回淄创业的全日制学士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淄博籍毕业生家庭,给予1万元奖励法律依据:《淄博市高校毕业生发放生活补贴实施细则》第二条·发放标准(一)我市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培养、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每月发放40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二)我市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培养、新引进的毕业五年内硕士研究生,每月发放20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三)我市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引进毕业五年内的全日制学士本科毕业生,每月发放10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四)毕业五年内新到我市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职工作或创业的全日制大专生,工作或经营满1年以上,一次性发放生活补贴1万元等。(五)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技工院校技能大赛获得前十名的高职和中职毕业生,毕业五年内新到我市企业全职工作的,每月发放1000元生活补贴,连续发放5年。

7. 淄博人才补贴政策

淄博人才补贴政策具体如下:1、综合补贴(1)受理范围为: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或境外的学士学位);或已具备初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的人才。2、引进时间: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3、工作单位:淄博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除外)。淄博人才补贴申请条件具体如下:1、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引进我市,引进前已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或境外的学士学位),或已具备初级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二级/技师);2、申请综合补贴时已与我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6个月并仍在该单位工作(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3、引进后在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十五条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淄博人才补贴政策

8. 淄博人才引进政策2022公告时间

根据《关于实施淄博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人才专项”计划的通知》精神,现就2022年淄博市博山区“服务基层人才专项”计划招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募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品德优良,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基层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三)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1年8月28日及以后出生);在博山区工作的在岗社区专职工作者、专职网格员(含淄博市市级及博山区网格化环境监管网格员)服务满1年的,招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8月28日及以后出生)。      (四)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学士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具体要求的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及材料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时限可适当延长,最多不超过2个月。暂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及材料的2022年应届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采取“诚信+容缺”的方式,承诺在时限要求内取得相关证书及材料的,可以容缺报名。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22年8月28日。      (五)适应招聘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六)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下同)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下同)同意。      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七)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二、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三、岗位设置和专业设置“基层专项”计划人员重点围绕党的建设、基层治理、乡村振兴、劳动就业、卫生防疫、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调查统计等领域开展工作,服务期限为三年。      本次招募按照学历层级分为A1类和A2类,详见附件1。四、招募程序      (一)报名与初审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      报名地址: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oshan.gov.cn/)“通知公告”栏。      报名时间:2022年8月28日09:00-2022年8月31日12:00。      审核时间:2022年8月28日09:00-2022年8月31日16:00。      1、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须仔细阅读招募公告及附件内容,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并在规定的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内提交。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每人可报名1个岗位。      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中的诚信承诺书,确认承诺事项后方可报名。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真实一致;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报名系统表项中未能涵盖招募条件和岗位要求的,须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报名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者不符合招募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前请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有关要求,报名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查看网站报名入口处的说明和报名系统登录界面右上角常见问题解答。      报名人员的信息,在初审前可进行修改,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在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报名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报名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审核截止2小时前(即8月31日14:00前)修改完善原岗位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在招募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报名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招募工作相关信息在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拟招募对象公示名单在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报名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网站查看。      2、网上初审:网上初审,是根据报名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募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招募单位主管部门选派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并提供咨询服务。对符合招募条件的,予以通过;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对不符合招募条件的,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      3、计划核减、取消:报名、缴费截止后,对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专业,按照规定开考比例相应核减、取消招募计划。核减、取消计划情况适时在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对于取消招募专业的报名人员,区招募主管机关将通过电话告知取消及改报事宜,请保持联络畅通;收到电话通知后,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限内进行改报。      (二)考试与资格审查      1、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笔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      笔试时间全市统一,具体安排以笔试公告为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公开招募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报名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名人员,根据各专业的招募计划数(以核减、取消后为准),按照规定的入围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入围比例按照同一专业招募计划(以核减后为准)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不满规定入围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      笔试时间根据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2、资格审查      招募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在招募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招募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招募单位主管部门选派专人对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募条件的人员,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报名人员,须按要求向招募单位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否则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审查所须提交的主要材料见报名须知(附件2),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对于弃权和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报名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在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3、面试      面试由公开招募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具体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4、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个专业出现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成绩仍相同的加试确定排名顺序。      5、疫情防控要求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按照省、市有关规定,确定参加考试及资格审查人员疫情防控要求。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实际,随时对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调整。请广大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资格审查。      (三)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其中国(境)外高校毕业生的考察体检在按期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认证后进行。      考察体检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在职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报名同一专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招募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同时对招募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档案审核。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必要时,区公开招募主管机关可以要求重新体检。      (四)确定招募人员名单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招募对象,在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拟招募对象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募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      经公示无异议的,作为招募对象,订立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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