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 商业房产 契税 多少

2024-05-06 08:05

1. 合肥 商业房产 契税 多少

合肥商业地产交易,契税3%,个税1%;具体如下:
1》增值税=(本次评估价格—原始发票价格)×约5.3%;

2》契   税=本次评估价格×3%
3》土地增值税=增值额×增值率相对应的增值税率(30%—60%)
增值额=本次评估价—原始发票价格(1+5%×年限)—增值税、贷款利息、初始办证契税、     维修基金等
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额×100% (扣除额=评估价—增值额)
4》个人所得税=(本次评估价格—原始发票价格—初始办证契税、维修基金—土地增值税—增值税)×20%,也可以直接按照1%交。

合肥 商业房产 契税 多少

2. 合肥契税新政策

  合肥0551网站昨日发布消息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首次明确了购买普通住房契税优惠政策的问题,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经有购房记录的,该套房产的共同购买人均不适用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

  首次购房享受契税优惠,是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在2008年出台的一个政策。根据当时的规定,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的税率为1%;如果不是首次购房,税率为3%;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税率为1.5%。而由于之前财税部门都没有十分明确首次购房的概念到底是什么,所以一些城市在执行这个政策的时候,往往会将一方购买了房产之后再次与首次购房人联名买房的情况算作首次购房,从而放宽了这个政策的范围。买房,购房,装修论坛,房产论坛,

  房产论坛,装修论坛,业主论坛二次购房

  从8日开始,本市各区县地税部门已开始对个人购买自用非家庭唯一住房的普通住房,取消1.5%的税率优惠,恢复按3%征收契税。业内人士分析,预计近期本市还将就如何通过技术手段界定是否首次购房等问题,再次出台实施细则。

  丰台地税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8日该局共对61套二手房征收了契税,这一成交量与节前的日成交量基本持平。据透露,这其中就包括不少原来可享受契税优惠者,这次都翻番按3%缴纳了税款。据分析,新政出台后成交量与节前持平,主要是因为这些购房者都是早就计划好买房,新政未能改变其购房意向,属于翘尾现象。预计新政要显现威力,将主要影响那些还在犹豫是否要购房的人群,这还需要一段时间。

  据了解,在新政出台后,北京市地税局已在9月30日紧急出台工作通知,要求各区县地税局马上执行相关契税调整政策。为此,部分区县地税局已启动应急预案,开放房地产交易全程办税大厅所有窗口,做好税款征收与服务工作,避免出现由于政策变化引起的征纳矛盾。

  新政实施后,其实1%、1.5%和3%的契税税率都还存在,只是可享受1%、1.5%优惠税率者减少了。有区县地税部门工作人员分析,预计近期本市相关部门还将出台进一步的实施细则,对如何通过部门联网等技术手段来验证、查询购房者是否首次购房等问题,进一步出台相关实施细则。

3. 合肥二手房契税新政策

一、合肥二手房交易税费
1、契税
新政规定正常的契税=成交价×3%,并由买方支付。但是,针对以下几种情况,契税执行一定优惠价,要给刚需或首改的你打个折:
家庭首次(及第二次)购买住房90平米及以下住房的契税=成交价×1%;
家庭首次(及第二次)购买住房90平米以上住房的契税=成交价×1.5%(首次),成交价×2%(第二次)。
2、增值税
增值税由卖方交纳,其中针对购房时间满两年的住房免征增值税;而对于购房时间不足两年的住房全额征收增值税:成交价×5.6%。至于购房满两年的认定标准,税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即以上次房屋交易时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填发日期为准。
3、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规定由卖方交纳:成交价×1%,但有一种情况可以免征,即,出售购买时间满5年的家庭唯一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另外需要特别强调的一点是,一些通过继承、赠与获得的房屋,本身是不征收个税的,但是,这类房屋再次转卖就给多了——通过继承、赠与取得的住宅和非住宅再次转卖,个人所得税按赠与、继承取得比例×(出售价-相关成本)×20%(注:相关成本为: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
打个比方,如果你全额继承你父母一套当年买成50万的房子,现在你要转卖出去,如果最终成交价格在150万,那么你就要缴纳(150-50)×20%=20万元的个人所得税!
4、印花税
二手房交易需要缴纳印花税,由买卖双方各自交纳:成交价×5%。房屋产权证按件征收5元/件。不过,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印花税。
二、二手房交易税费
是指在二手房交易中,税务部门向买卖双方征收的各类税费,包括:增值税(原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教育费附加等。
三、二手房上市交易必须满足的条件
1、二手房房屋所有权已经得到有批准权的(一般是区县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出售;
2、二手房如果属于非居住用途的,还需与区县土地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缴土地出让金;
3、二手房如果仍用于居住的,虽不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但要缴纳土地收益金。

合肥二手房契税新政策

4. 合肥契税新政策

法律分析: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行幅度税率是考虑到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各地经济差别较大的实际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第四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二)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
(三)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
第五条 契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

5. 商住房契税新政策

法律分析:根据规定,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 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2%;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4%征收。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商铺、办公写字楼、商务公寓等),均按照4%的税率征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商住房契税新政策

6. 商住两用房契税是多少

一、首套房缴纳规定如下:
1、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 
2、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1.5%;
3、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3%征收。
二、二套房缴纳规定如下:
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商铺、办公写字楼、商务公寓等),均按照3%的税率征税。

7. 合肥契税补贴新政策

法律分析:契税缴纳行为的新规定。契税2021年新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合肥契税补贴新政策

8. 商住房契税

法律分析: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1.5%;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3%征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