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设施坏了,物业不修怎么办?

2024-05-17 11:51

1. 小区设施坏了,物业不修怎么办?

要看这个设施是开发商统一安装的还是业主自行安装?如果是开发商统一安装这个设施有没有出质保期?

如果是开发商统一安装且没有出质保期,应该由开发商维修,当然物业可以帮助业主联系开发商,人为暴力损坏除外。如果是业主自行安装,应有单元业主均摊费用。

如果出质保,应由管理公司负责维修。一般在物业服务合同里都会有各种维修的时限约定,如果物业没有按合同执行,业主可以通过业委会投诉,或向上级主管部门比如物管办等投诉。

小区设施坏了,物业不修怎么办?

2. 物业公共设施坏了不用维修吗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物业费中没有公共设施的维修费用,需要向业委会申请维修费用,业委会不批物业公司就不予维修。否则物业公司应当维修。
在公共设施的保修期内,应当由开发商负责维修,物业公司协调开发商修理,可能开发商的官僚主义作风严重,不予修复的可能性存在。
公共设施的人为损坏应当由责任人负责赔偿后物业公司才能修理,对于有使用危害 的公共设施物业公司应当尽快修复再谈费用问题。

3. 已经出租的房子,设施坏了谁维修?

法律分析:出租房屋设备损坏的维修责任首先要看合同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的约定。若在按约定方法正常使用租赁物的过程中,租赁物损耗的,承租人不需承担损坏赔偿责任;若承租人未按约定方法使用租赁物导致租赁物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也就是说,如果租赁合同没有约定,而租赁物的损坏主要责任不在承租人时,则修缮责任应由承担;承租人有着主要过失的,由承租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已经出租的房子,设施坏了谁维修?

4. 已经出租的房子,设施坏了谁维修

出租房屋设备损坏的维修责任首先要看合同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的约定。若在按约定方法正常使用租赁物的过程中,租赁物损耗的,承租人不需承担损坏赔偿责任;若承租人未按约定方法使用租赁物导致租赁物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也就是说,如果租赁合同没有约定,而租赁物的损坏主要责任不在承租人时,则修缮责任应由承担;承租人有着主要过失的,由承租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违约房东要求房屋解除租赁合同怎么办?
房东想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可以与承租人协商解决,出现法定情形的,可以单方面解除,但房东非法解除租赁合同的,要承担违约的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二、承租人有义务保管租赁物么?
承租人的保管义务应包括几个内容:
1、按照约定的方式或者租赁物的性质所要求的方法保管租赁物
如租的是机器设备,就应将其放置在厂房里,而不应露天摆放。
2、按照租赁物的使用状况进行正常的维护
很多租赁物都是需要对其经常进行保养维护的,如果不进行经常的维护,就难以保证正常的运转。
3、通知和协助
当租赁物出现质量问题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时,应及时通知出租人,并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坏的蔓延或损失的扩大。
有时租赁物发生故障来不及要求出租人维修,如果承租人有能力,也有可能先行对其进行维修,承租人应当先行维修,维修的费用由承租人先垫付,之后可向出租人追偿或者在租金里扣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5. 已经出租的房子,设施坏了谁维修

法律分析:出租房屋设备损坏的维修责任首先要看合同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的约定。若在按约定方法正常使用租赁物的过程中,租赁物损耗的,承租人不需承担损坏赔偿责任;若承租人未按约定方法使用租赁物导致租赁物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也就是说,如果租赁合同没有约定,而租赁物的损坏主要责任不在承租人时,则修缮责任应由承担;承租人有着主要过失的,由承租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已经出租的房子,设施坏了谁维修

6. 已经出租的房子,设施坏了谁维修

法律分析:出租房屋设备损坏的维修责任首先要看合同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的约定。若在按约定方法正常使用租赁物的过程中,租赁物损耗的,承租人不需承担损坏赔偿责任;若承租人未按约定方法使用租赁物导致租赁物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也就是说,如果租赁合同没有约定,而租赁物的损坏主要责任不在承租人时,则修缮责任应由承担;承租人有着主要过失的,由承租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7. 物业收房屋维修费合理吗?

法律分析:
公共维修基金是必须要交的,这是死规定,这不是物业乱收。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验收手续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管服务企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物业收房屋维修费合理吗?

8. 物业公司对维修房屋费用要承担吗?

物业公司维修房屋费用的承担如下:
1、物业公司维修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费用由业主承担;
2、物业公司维修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备的,由业主按照各自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或者以公共维修基金支付。
一、小区电梯出故障维修费用由谁承担
小区电梯出故障维修费用,由小区物业进行负责。小区物业的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 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二、物业费交多少?
物业费又称物业管理服务费或物业管理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而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的费用。包括:
1、物业管理区域的绿化养护费用;
2、物业管理区域的清洁卫生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的秩序维护费用;
4、办公费用;
5、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共用部位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6、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7、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共用部位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8、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三、公租房出现漏水该不该赔偿
需要看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楼房漏水是因为公共部位的原因导致,如阳台、屋顶、墙面等,那就属于物业公司负责维修的外范围。
2、如果楼房漏水是由于业主自用部位使用不当,如防水、违章改造等,则由业主承担责任。
3、如果是楼房质量问题的话,就可以向开发商进行索赔。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涉及尚未售出的商品住宅、非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单位应当按照尚未售出商品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分摊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
第二十五条下列费用不得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一)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
(二)依法应当由相关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费用;
(三)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因人为损坏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需的修复费用;
(四)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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