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清收的什么是债权清收

2024-05-18 16:07

1. 债权清收的什么是债权清收

企业破产后‌,‌以破产企业为债权人的债务人‌,‌应当自接到人民法院的通知或者看见人民法院的公告后及时清偿破产企业的债务或者返还财产‌,‌未及时清偿而又未提出异议的‌,‌清算组应当催交‌。

债权清收的什么是债权清收

2. 债权清收的介绍

债权清收‌是对以破产企业为债权人‌,‌对债务人应当清偿而未予清偿的债务‌,‌在企业宣告破产后‌,‌经清理企业财产后确定的应予收回的财产。‌

3. 债权债务清收的方式有哪些

债权债务合法清收的方式有:1、通知催收、律师函催收、债权催收公告;2、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进行协商;3、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是申请支付令;4、行使代位权或者撤销权的方式。【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债权债务清收的方式有哪些

4. 债权清收的债权清收的工作任务

破产企业的债权清收工作‌,‌是清算组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它直接涉及破产企业的破产财产的数额及清偿能力‌,‌因此‌,‌为做好这一工作‌,‌清算组应当组成立专门的债权清收小组‌,‌全面、具体负责债权清收工作‌,‌其主要任务是:1、审查编制债务人清册‌,‌确定破产企业债权。2、及时发出债务催交通知单‌,‌并按不同情况作好登记。3、编制债权清收计划‌,‌确定清收方式‌。‌如对接到催收通知后仍拒不清偿的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提出异议的‌,‌申请人民法院裁定执行;对作出分期或者延期清偿计划的‌,‌应及时催讨等。4、制定切实可行的债权清收工作人员责任制‌,‌督促其积极工作‌,‌按时收回债权‌。‌债权清收工作艰苦而又十分困难‌,‌因此对债权清收人员的身体、业务、思想、法律意识都要求比较高‌,‌即使这样‌,‌也应随时加强教育、监督‌,‌以防万一‌。

5. 收取债权清偿债务的含义

法律分析:存在以下意思:一、收取对某甲享有的债权后,用这笔款项来清偿对某乙的债务;二、倘若规定在某协议中,则有可能是赋予某方当事人“收取债权”、“清偿债务”的执行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
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四百零八条 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
第四百三十六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收取债权清偿债务的含义

6. 债务债权的清偿顺序

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享有这种权利的人为优先权人。优先权人的此种优先债权的效力不应当受遗产继承的任何影响。它应当先于普通债权而得到清偿。但是,享有这种特别担保的优先权人也不是对遗产全部均享有优先清偿的权利,倘若在供担保之物或权利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则其不足的部分,仍然应当与普通债权处于同一清偿顺序而受清偿。
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在继承债务的清算中,首先要清偿优先债权。优先债权清偿完毕以后,再清偿普通债权。对于普通债权的清偿应以继承人已经知道的(包括债权人已经报明的)为限。继承人无从知道的债权当然也就无法清偿。对于尚未到清偿期的债务,也应当在遗产债务清偿时一并清偿,以避免延缓整个遗产债务清偿的进行。对于那些附有条件而条件尚未成就的债权的清偿问题,情况较为复杂,不可一概而论,应由继承人和债权人互相协商,或请求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酌情估价处理或请鉴定人评定数额。
如果被继承人的遗产在清偿了优先债权以后,不够清偿已知的普通债权,则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对于各项普通债权按其数额的比例计算,分别予以偿还。
3、交付遗赠为第三顺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这就是说,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在先,交付遗赠在后。在优先债权和普通债权清偿完毕以后,遗产尚有剩余的才能开始遗赠的交付。
此外,在被继承人的优先债权、普通债权清偿完毕和遗赠交付以后,如果还有剩余遗产,则应当由继承人继承。
一、物权优于债权的法定依据是什么?
物权优先于债权的法理依据。物权具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是由物权的公示公信主义决定的。交付与登记分别为动产与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法定形式。应该看到,这一法定形式,不仅约束进行交易的双方当事人,而且可以对抗包括第三人在内的任何人。因此,当物权与债权发生冲突时,经过公示产生的物权,具有对抗第三人(债权人)的效力,这种对抗性的结果,就是一个权利优于另一个权利实现。
债权原则上不具有优先的效力,在同一物之上可以设立多个债权,各个债权在受清偿时,应当适用“债权人平等”的原则。换言之,债权人之间的债权除具有优先受偿权(如有担保物权或法定优先权)者外,不考虑其发生时间之先后、金额之多少、债权发生之原因,债权人都应当平等地接受清偿。在债务人破产而其财产又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应就债务人的全部财产在数个债权人之间按各个债权数额的比例分配。当债务人尚未宣告破产时,则先发生的债权尚未到清偿期不能要求清偿,而后发生的债权到了清偿期则可要求清偿。所以,普通债权之间不具有优先效力。

7. 债务债权的清偿顺序

据《破产法》40条: 债权人 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 债务人 负有 债务 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抵销: (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取得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的。 (二)债权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负担债务的,但是,债权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负担债务的除外。 (三)债务人的债务人已知债务人有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者破产申请的事实,对债务人取得债权的。但是,债务人的债务人因为法律规定或者有破产申请一年前所发生的原因而取得债权的除外。

债务债权的清偿顺序

8. 债权收购后清收和处置的方式

您好,债权收购后清收和处置有以下方式1、通知催收。2、协商。3、人民调解。4、律师函催收。5、债权催收公告。六、以物抵贷。七、申请支付令。八、行使代位权。九、行使撤销权。十、行使抵销权。十1、行使不安抗辩权。十2、申请债务人破产或积极申报破产债权。十3、协调借款人资产重组。十4、依法行使担保权利。十5、提起诉讼。十六、仲裁。【摘要】
债权收购后清收和处置的方式【提问】
您好,债权收购后清收和处置有以下方式1、通知催收。2、协商。3、人民调解。4、律师函催收。5、债权催收公告。六、以物抵贷。七、申请支付令。八、行使代位权。九、行使撤销权。十、行使抵销权。十1、行使不安抗辩权。十2、申请债务人破产或积极申报破产债权。十3、协调借款人资产重组。十4、依法行使担保权利。十5、提起诉讼。十六、仲裁。【回答】
这只是清收方式。处置方式呢?有些什么?【提问】
您好!
1. 通过债务重组的方式处置企业债权。债务重组的方式比较适用于涉及金额比较大,而且处置价值比较高的债权,通常情况下,这类债权都是在短期内无法变现或者是很难变现的。通过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债务重组协议,来改变原有的债务关系和还款数量,变更偿付方式。在现实操作过程当中,这种债务重组的方式处置费用是比较低的,而且也成为很多企业处置债权的主要手段之一。
2. 通过依法起诉的方式处置企业债权。尽管这种方式比较有效,但是在真正实践的过程当中,依法起诉的方式所需要的处置周期是非常长的,而且所需要的手续费用比较高,即使官司打赢了,在执行的过程当中也会遇到重重困难。这种对不良资产进行起诉的方式在实际生活当中并不常见,但是一旦使用效果还是非常明显的。
3. 通过风险代理的方式处置企业债权。这种方式比较适合执行难度比较大的债权案件,可以通过委托中介风险代理的方式来进行处置。但是这种方式不能够保证债权人获得的效益最大化。
如能进一步提出更加详细的信息,则可提供更为准确的法律意见。【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