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公后的职责有哪些

2024-05-09 15:37

1.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公后的职责有哪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公后的主要职责由稽查用人单位社保和参保人享受社保待遇的情况、规范医疗服务机构的服务行为、对领取社保待遇人员进行资格认证及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检查、对社保欺诈行为的举报投诉进行审查、没收欺诈行为违法所得以及将情节严重欺诈案件移交人社行政部门等等。
1、稽查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参保个人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情况。
2、与医院、门诊部、药店等社会保险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机构的服务行为。
3、对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进行资格认证,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进行检查。
4、受理社会保险欺诈行为的举报、投诉。
5、对涉嫌欺诈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并责令退回非法所得,归入社会保险统筹基金。
6、对情节严重的欺诈案件,移交人社行政部门。
一、人社行政部门的职责有哪些?
1、制定社会保险反欺诈相关政策,并监督执行。
2、指导、协调反欺诈工作。
3、受理社会保险欺诈行为的举报、投诉。
4、查处重大欺诈案件。
5、对欺诈案件相关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
6、移交应当由其他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处理的欺诈案件。
7、奖励举报人。
二、社会保险反欺诈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可以行使什么职权?
1、进入有关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调查。
2、就调查事项询问与涉嫌欺诈案件有关的问题。
3、要求相关当事人提供与涉嫌欺诈案件有关的财务帐表、职工档案、医疗记录等文件资料,并作出解释和说明。
4、采取查阅、记录、录音、录像、照相或者复制等方式收集有关情况和资料。
5、对欺诈嫌疑人隐匿、伪造、变造、毁弃有关文件资料、财务帐表等行为进行纠正或制止。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公后的职责有哪些

2. 社保经办机构参公管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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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办理社保的,需要以下资料和程序养老保险业务办理程序一、新参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办理注册登记参保手续时须提供的资料和办理程序:所需资料:(1)用人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2)工伤保险费率审批表(用人单位按隶属关系到尉犁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3)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灵活就业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原件);(4)本人一张一寸照片;办理程序:新参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请携带以上资料直接到服务大厅养老、失业、工伤基金中心柜台填写《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登记表》、《社会保险缴费个人登记表》,加盖公章后办理参保手续。服务承诺:业务申报服务承诺。接待受理、审核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凡业务资料手续齐全的,当日办结,因资料手续不完整的,一次性告知,二次办结。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服务承诺。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及时办理,手续齐全,即时办结。续保服务承诺。积极向中断参保人员宣传政策,动员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手续齐全,即到即办。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二、已参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缴费手续时须提供的资料和办理程序:所需资料:(1)单位或个人社保编号;(2)人员增减变动表并加盖公章;(3)养老保险手册。办理程序:(1)个人缴费前往审核柜台打印缴费核定单和结算计划后,到县工商银行办理缴费。(2)单位缴费持以上资料前往审核柜台打印《单位缴费审核明细单》和《社会保险基金划缴凭证》由县工商(农业)银行划拨。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服务承诺。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及时办理,手续齐全,即时办结。续保服务承诺。积极向中断参保人员宣传政策,动员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手续齐全,即到即办。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三、单位或个人打印个人账户对帐单须提供以下资料:所需资料:(1)参保单位应提供单位社保编号;(2)个人办理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养老保险手册;办理程序:单位或个人每年4月份以后,请携带以上资料到服务大厅养老、失业、工伤基金中心柜台打印个人账户对帐单。服务承诺:参保单位或个人凭各自社保编号、身份证,即时查询个人帐户。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四、办理社保关系转移(出)手续时须提供的资料及办理程序:所需资料:(1)携带养老保险手册和失业保险手册;(2)携带调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接收证明;(3)本人身份证;办理程序:(1)携带以上资料在柜台打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参加养老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和《个人帐户明细单》;(2)前往养老失业工伤基金中心财务办公室办理转移手续。服务承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服务承诺。对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齐全即时办结。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五、办理社保关系转移(入)手续时须提供的资料及办理程序:所需资料:(1)单位证明或本人身份证及养老保险手册;(2)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参加养老保险人员转移表》和《个人帐户明细单》。办理程序:(1)前往我局养老、失业、工伤基金中心柜台办理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2)统筹地区以外的参保人员请携带以上资料前往服务大厅养老、失业、工伤基金中心财务办公室进行资金到帐确认后,到柜台办理转移手续;(3)统筹地区以内的参保人员请携带以上资料前往服务大厅养老、失业、工伤基金中心柜台直接办理手续。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六、办理参保人员退休手续须提供资料及办理程序:所需资料:(1)退休审批表和退休花名册;(2)加盖公章的退休人员审批表和花名册(无单位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到本人现居住社区盖章);(3)退休人员所居住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和县人事劳动局出具的参加工作时间证明信;(4)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3张一寸彩照;(5)个人档案及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手册。办理程序:(1)到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计算退休待遇;(2)用人单位或个人携带以上资料按隶属关系到尉犁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退休待遇审批;(3)由本人到县工商银行办理工商银行卡号。服务承诺:核发退休人员待遇服务承诺。对企业及个人办理正常退休、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病退(职)等手续,审核并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后,核发养老金,当月审核,次月发放。养老金发放承诺。确保离退休人员每月20日前按时足额领取养老金。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七、参保人员(包括在职和退休人员)死亡后申请领取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须提供资料及办理程序:所需资料:(1)死亡证明书、供养直系亲属的户口本;(2)在职参保人员死亡提供养老、失业保险手册。办理程序:(1)在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中心领取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审批表;(2)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审批表由单位加盖公章(无单位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到本人现居住社区盖章)(3)用人单位或死亡人员家属携带以上资料到养老、失业、工伤基金中心审核;(4)属退休人员死亡的携带以上资料到我局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办公室办理登记注销手续;(5)复核后按隶属关系报尉犁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6)由主管局长签字后到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财务办公室核报。服务承诺:核发丧葬费、抚恤金服务承诺。对企业和个人办理抚恤金、丧葬费、个人帐户支付等,手续齐全,即时办理。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八、退个人账户人员范围、提供资料及办理程序:范围:(1)在职死亡;(2)家住农村的参保人员;(3)退休后死亡人员个人账户养老金没有领完的人员;(4)重复参保的人员。所需资料:(1)死亡证明书;(2)养老保险手册;(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退保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程序:(1)以上资料齐全,由养老、失业、工伤基金管理中心按有关政策规定打印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审批表;(2)由主管局长签字后到中心财务室核报。服务承诺:对企业和个人办理抚恤金、丧葬费、个人帐户支付,手续齐全,即时办理。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