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是不是一定要资产评估

2024-05-04 13:29

1. 股权转让是不是一定要资产评估


股权转让是不是一定要资产评估

2. 股权转让是否需进行资产评估?

法律分析:需要。就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而言,国有资产股权转让,企业重组业务,个人股权转让涉及土地、房屋等等,均需进行资产评估。公司及个人在股权转让中,需要考虑到资产评估的法定要求,如果转让价款偏低则会面临税务机关的纳税调整。
法律依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股权转让纳税(扣缴)申报时,应当报送的资料包括:按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需提供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净资产或土地房产等资产价值评估报告。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被投资企业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占企业总资产比例超过20%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纳税人提供的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股权转让收入。6个月内再次发生股权转让且被投资企业净资产未发生重大变化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上一次股权转让时被投资企业的资产评估报告核定此次股权转让收入。

3. 公司股权转让需要资产评估吗?

股东转让股权时公司资产不用评估,因为转让的不是公司的资产。但是需要进行股权价值的评估。当低价转让或者是赠与股权时,税务机关以此作为征税的依据。【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公司股权转让需要资产评估吗?

4. 股权转让是否需进行资产评估

股权转让需要进行资产评估。资产评估是指由专门机构和人员按照法定的程序,对资产进行评定和估价的过程。资产评估能够更好的确定股权价值,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一、公司转让需要审计吗?
变更股东,肯定是股权转让的行为;是否审计,取决于股东之间的约定,法律上没有特别的要求;股权转让价格是否公允,一般是用资产评估价格来证明的,一般而言,以不低于股比净资产的价格转让,税务局是不会找你麻烦的;另外,要看转让方股东和接收方股东之间的关系,如果是关联关系,最好做个资产评估报告,这样避免税务局拿价格不公允找你们的麻烦。
二、公司股权转让给第三方的程序
1、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
2、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行为。
3、在转让股权过程中,凡涉及国有资产的,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都应进行资产评估。
4、对于中外合资或中外合作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要经中方股东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报原审批机关审批同意以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5、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6、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至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 在什么情况下股权转让需要资产评估?

国企转让股权等情形需要进行资产评估。
《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合并、分立、改制,转让重大财产,以非货币财产对外投资,清算或者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应当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的,应当按照规定对有关资产进行评估。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一、股东变更和增资是否可以同时进行
股东变更和增资不可以同时进行。增资首先要明确增资的股东是谁,增资的方式是什么、比例是多少。股权转让前后的股东不一样,如果是公司内部股东之间转让,持股比例也会发生变动。无法做到股权转让和增资同时进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二、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有什么程序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程序:1、当事人达成股权转让的合意;2、取得半数股东同意转让证明,以及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3、签订股权转让协议;4、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修改公司章程;5、办理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四十七条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合并、分立、改制,转让重大财产,以非货币财产对外投资,清算或者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应当进行资产评估的其他情形的,应当按照规定对有关资产进行评估。
《公司法》第七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在什么情况下股权转让需要资产评估?

6. 股权转让需要评估公司资产吗

股东转让股权时不需要评估公司资产,因为转让的不是公司的资产,股权是属于股东个人的。但是需要进行股权价值的评估。当低价转让或者是赠与股权时,税务机关以此作为征税的依据。
一、股权质押需要什么材料
股权质押需提供的材料包括:
1、股权质押贷款申请书;
2、质押贷款的借款人上一季度末的财务报表;
3、股权发行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评估报告;
4、股权发行公司同意出质的股东会决议或证明;
5、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股权质押是权利质押的一种。以企业出资人的股权为标的的质押。在中国,能作为股权质押的仅为股份公司股东的股票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份。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证券登记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二、无偿转让股权要不要缴税
无偿转让股权要缴税。首先,股权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按照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属于产权转让书。其次,对于股权转让方,如果是自然人股东,需要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属于平价低价转让,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但需要主管税务机关确认。股权转让人为法人企业的,应当按照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中,居民企业转让时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未在中国设立机构的非居民企业,需要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0%。
三、公司债务股东是否需要承担
一般情况下,公司债务股东不必承担。因为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债务责任,当公司资产全部用于偿还债务之后,公司破产注销,剩余债务不必再进行偿还,股东没有为公司偿还债务的义务。但是如果存在股东为公司债务提供担保等情况,则股东需要为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股权转让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达成股权转让的合意;
2、取得半数股东同意转让证明,以及其他股东放弃有限购买权证明;
3、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4、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修改公司章程;
5、办理变更的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7. 股权转让需要评估公司资产吗?

股权转让不需要评估公司资产。《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司股东想要转让股权的,只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将股权转让给第三人,不需要评估公司资产。
一、股权受让含义是什么
简单理解就是出让方将自己手中的股份拿出来给别人,受让方就是接受股票的一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
二、大股东可以踢小股东吗
公司大股东无权踢出小股东,只能和小股东协商,收购其股份。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权转让需要评估公司资产吗?

8. 股权转让是否需要资产评估?

股权转让是需要依法进行资产评估的。资产评估是指由专门机构和人员按照法定的程序,对资产进行评定和估价的过程。股权转让当事人根据资产评估合理确定转让价格,供主管税务部门做征税参考。
一、公司转让需要审计吗?
变更股东,肯定是股权转让的行为;是否审计,取决于股东之间的约定,法律上没有特别的要求;股权转让价格是否公允,一般是用资产评估价格来证明的,一般而言,以不低于股比净资产的价格转让,税务局是不会找你麻烦的;另外,要看转让方股东和接收方股东之间的关系,如果是关联关系,最好做个资产评估报告,这样避免税务局拿价格不公允找你们的麻烦。
二、签订股权收购保密协议时要注意什么
签订股权收购保密协议时要注意:
1、股权转让是否合法有效。是否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是否违反法律规定的限制性规定;
2、明确股权结构,做好资产评估工作;
3、确定股权转让总价,相互保证和承诺;
4、确定转让条件、股权转让数量和交割日期;
5、设置违约条款;
6、保密协议的内容和双方的权利义务。保密内容主要根据需要保守的商业秘密内容来约定。
三、公司股权转让的流程
公司股东股权转让有以下流程:
第一步,召开股东大会论决议,征求股东的意见,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研究股权转让的合理性,是否符合公司战路发展。
第二步,收购方需要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尽职调查,聘请专业的做账人员进行债务的核查,了解转让方的基本情况,而转让方需要向有关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
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然后进行评估验资,确定转让价格。
第三步,双方要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讨论公司股权转让的具体事宜,进行股权转让合同内容的确定,然后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进行一系列的交接手续,最后到工商局办证大厅进行变更登记等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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