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生育津贴现在怎么算?

2024-05-04 17:26

1. 南京生育津贴现在怎么算?

生育津贴怎么算?

南京生育津贴现在怎么算?

2. 南京生育津贴怎么计算的

生育津贴怎么算?

3. 南京生育津贴如何计算

各地标准不一样,南京市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费待遇标准如下,供参考:
(1)符合国家规定享受3个月及以上产假的女职工,由基金按照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支付一次性营养补助费。
(2)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所在年度,其单位1月份生育保险参保职工平均缴费基数除以30;新参保单位,为职工所在单位当年首次结算月份生育保险参保职工平均缴费基数除以30。已享受过晚育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
(3)生育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晚婚晚育的,增加30天的生育津贴。
(4)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
(5)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
(6)实行输卵管复通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贴。
(7)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
(8)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0天的生育津贴。只享受一次。
生育津贴低于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高出的部分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南京生育津贴如何计算

4. 南京生育津贴是怎么算的

各地标准不一样,南京市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费待遇标准如下,供参考:
(1)符合国家规定享受3个月及以上产假的女职工,由基金按照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支付一次性营养补助费。
(2)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所在年度,其单位1月份生育保险参保职工平均缴费基数除以30;新参保单位,为职工所在单位当年首次结算月份生育保险参保职工平均缴费基数除以30。已享受过晚育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
(3)生育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晚婚晚育的,增加30天的生育津贴。
(4)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
(5)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
(6)实行输卵管复通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贴。
(7)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
(8)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0天的生育津贴。只享受一次。
南京生育津贴计发发放标准生育津贴低于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高出的部分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福州生育津贴条例》第十条生育津贴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以每月30天进行折算。
按以下产假天数计发:
(1)顺产98天;难产(含剖宫产)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2)流产(含人工流产或引产):怀孕未满4个(妊娠)月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妊娠)月流产的42天;怀孕满7个(妊娠)月流产的98天。
(3)放置宫内节育器的7天;摘取宫内节育器的3天;输卵管结扎的30天;输精管结扎的15天;输卵管复通术的30天;输精管复通术的15天。

5. 南京生育津贴计算公式

南京生育津贴计算公式: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但要注意,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生育津贴和女员工原工资标准,两者就高不就低,两者中哪个高在产假期间每月的拿到的钱就是哪个。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具体可咨询当地社保局,不同地区补助的标准不一样。部分地区有三胎奖励比如四川攀枝花奖励500元/月,甘肃临泽奖励10000元/年;生育津贴。根据自己的平均工资计算,生育90天内由公司提交资料至社保局建档可以领取,直接打款至公司,再由公司发放至个人,需要2个月;一次性补贴。难产和多胞胎按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50%的标准进行补助,顺产和流产按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百分之二十五的标准进行补助;产假的规定如下:1、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女职工生育三胎的产假有128天以上。北京、上海产假是158天,广东是178天。有些地区还新增了奖励产假的规定。如广东省三胎优惠政策就有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2、保胎假,需要医生开具证明提交给公司人事经批准后工资按病假发放;3、产前假,按工资8成发。怀孕7个月以上,经公司批准可以产前两个半月开始休;4、哺乳假,6个半月按公司8成发,若再延长按7成发;5、育儿假,宝宝在三周岁以内,北京、上海地区育儿假5天,广东育儿假10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南京生育津贴计算公式

6. 南京生育津贴如何计算的呢?标准是哪些

各地标准不一样,南京市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费待遇标准如下,供参考:
(1)符合国家规定享受3个月及以上产假的女职工,由基金按照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支付一次性营养补助费。
(2)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所在年度,其单位1月份生育保险参保职工平均缴费基数除以30;新参保单位,为职工所在单位当年首次结算月份生育保险参保职工平均缴费基数除以30。已享受过晚育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
(3)生育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晚婚晚育的,增加30天的生育津贴。
(4)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
(5)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
(6)实行输卵管复通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贴。
(7)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
(8)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0天的生育津贴。只享受一次。
生育津贴低于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予以补足;高于其产假或者休假前工资标准的,高出的部分用人单位不得截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7. 南京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南京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天数计发。①符合政策规定生育的,享受158天生育津贴;②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津贴;③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难产及生育多胞胎的,生育津贴天数叠加享受。一、享受3个月及以上产假的女职工,由基金按照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支付一次性营养补助。二、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生育津贴计发基数为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申报的月平均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单位缴费不满12个月的,按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单位实际缴费月份的生育保险平均缴费基数计算。三、生育的,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贴,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四、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贴。五、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六、实行输卵管复通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贴。七、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八、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法律依据:《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八条规定,职工在产假或者休假期间按照以下标准享受生育津贴:(一)生育的,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贴,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二)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2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30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42天的生育津贴;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三)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享受7天的生育津贴。(四)实行输卵管复通手术的,享受21天的生育津贴;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享受14天的生育津贴。(五)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享受2天的生育津贴。(六)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护理假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贴。

南京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8. 南京生育津贴计算公式

南京生育保险待遇与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一、生育保险享受对象:1、女职工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一年的;2、男职工,在其配偶生育前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一年的,且配偶必须为农业户口或领取失业金人员。注:配偶为非业户口者还必须以自由职业者缴纳社会保险方可享受生育报销。二、报销生育费需提交材料:1、填写《南京市城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2、结婚证3、独生子女证4、出院记录5、用药清单6、所有发票7、医保中心准予离开南京市生育的申请报告(离开南京市生育者需提供)另:男职工其配偶生育的,配偶为农村户口的需提供《户口薄》,失业人员的需提供《就业登记证》。注:(1)离开南京市生育者必须在生育前本人申请,学院盖章后由本人到医保中心(水西门大街97-1号,生育科)报批,批准后方可离开南京市生育,否则不予办理报销。三、报销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结育及复通术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需提交材料:1、结婚证2、病历3、双处方4、发票在了解了生育保险如何报销,那么生育保险按什么比例报销呢?生育津贴是根据本人城市平均工资的比例来划分的。1.生育保险报销适用对象是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从业或者失业生育妇女。2.缴费基数:以用人单位缴纳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为本单位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基数。3.缴费规定:用人单位每月按缴费基数0.8%的比例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个人不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4.生育生活津贴期限: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享受3个月。妊娠布满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享受1个半月。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享受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