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污染核查农业,国土部门提供什么材料

2024-05-05 06:14

1. 土壤污染核查农业,国土部门提供什么材料

一般来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中
国土资源部门牵头的任务是分用途明确建设用地管理措施。
自2017年起,各地要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情况,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结果,逐步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及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合理确定土地用途。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可进入用地程序。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发现污染扩散的,有关责任主体要及时采取污染物隔离、阻断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
国土资源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牵头或负责的任务有:切实加大农用地保护,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落实建设用地监管责任,地方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土地征收、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环节的监管;建立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实行联动监管。严格用地准入,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地方各级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应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按照科学有序原则开发利用未利用地,防止造成土壤污染;各地要加强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保护,定期开展巡查;加强对矿山、油田等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影响区域内未利用地的环境监管,发现土壤污染问题的,要及时督促有关企业采取防治措施。有序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

土壤污染核查农业,国土部门提供什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