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局和房管局区别有哪些

2024-05-06 19:54

1. 房产局和房管局区别有哪些

日常生活中,许多人经常会把房管局和房产局二者混淆,因为它们之间仅有一字之差,所以混淆也是在所难免的。那么,房产局和房管局区别有哪些呢?房管局过户需要什么资料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探索答案吧!
     
 一、房产局和房管局区别有哪些?
  
 其实房管局就是房产局的一个下属单位,就像是公安局的派出所一样,也是属于一个系统的。顾名思义,房产局就是办理房产证的,而房管局就是管你的房子的,所以这二者之间的管辖范围是截然不同的。此外,虽然房产局和房管局属于同一个系统,但是它们之间具有上下级之分,因为房产局归房管局管辖领导。
     
 二、房管局过户需要什么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审原件,收复印件)。
  
 3.交易评估报告。
  
 4.市区存量房合同。
  
 5.市区房屋交易登记申请表。
  
 6.土地纳税登记簿。
  
 7.卖方资料:户口本、夫妻双方身份证、婚姻证明(审原件,收复印件)。如果你是单身,就需要出示单身证明;如果你已经离婚了,就要提供离婚证明,并且也要出示至今单身的证明以及财产分割协议。
     
 8.买方资料:身份证(审原件,收复印件);外地人口要出示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9.《房屋所有权证》图纸页若为电脑打印的,需复印两份,一份附在新《房屋所有权证》,一份放在房地局存档。
     
 编辑总结:上文给大家介绍了房产局和房管局区别有哪些以及房管局过户需要什么资料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给到大家一些小小的帮助。如需探索更多关于房产局和房管局的相关内容,就可以再次锁定我们的网站哦!

房产局和房管局区别有哪些

2. 房产管理局主要是做什么的?

房管局的主要工作:
1、负责全市单位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审批。
2、对全市单位自管房进行政策指导、监督、管理、协调和服务职能。
3、负责全市城镇建设安置动迁管理。
4、负责全市城镇公有住房确权发证,办理产权产籍变更手续。
5、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扩展资料:
房管局过户工作注意事项:

一、购房人不具备购房资格的;
二、出售的房屋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三、预售的商品房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
四、出售的房屋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五、房屋已抵押,抵押权人未书面同意转让的;
六、2017年4月13日以后新购买的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未满三年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管局

3. 房产局归什么部门管理

房产局属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房管局的主要职责如下:1、贯彻执行国家房地产管理和住房改革政策、拟定房地产市场、房地产管理、住房改革法规规章和中长期规划制度;2、管理全市房屋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协调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负责全市房改增量补贴归集管理、使用房改房《房屋所有权证》、《贵阳市房地产交易市场准入许可证》的审核办理工作;3、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协调房屋产权、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房屋产权证书登记。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房产局内设哪些机构1、办公室;2、政策法规科;3、房产信息管理科;4、住房规划科;5、保障住房建设管理科;6、保障住房审核租赁管理科;7、障住房销售管理科;8、房地产开发监管科;9、房屋登记和市场交易监管科;10、物业服务和房屋安全监管科;11、房产资金监管科;12、财务科;13、人事科。

房产局归什么部门管理

4. 房产管理局主要是做什么的?

房产局是个事业单位,主要登记房屋的情况的。
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单位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审批。
2、对全市单位自管房进行政策指导、监督、管理、协调和服务职能。
3、负责全市城镇建设安置动迁管理。
4、负责全市城镇公有住房确权发证,办理产权产籍变更手续。
5、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需提供的资料:
1、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计委立项批复。
3、建设项目的红线图、选址意见书、规划用地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5、房产测绘预测报告。
6、商品房预售方案(应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交付使用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等内容,并应附商品房预售总平面图)。
7、投入开发建设项目的资金已达到工程建设总资的25%以上证明材料或完成土建主体四分之一工作量以上证明材料和基础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房产管理局

5. 房地产管理局是房管局吗?

法律分析:
不是。房管局、房产局、房屋管理局、房地产管理局的区别如下:
房管局与房地局的区别如下:
1、房管局,全称是“房屋管理局”,房管局和房产局性质差不多,有的地方叫房管局,有的叫房产局,主要负责房产登记、房产证审批、新建住宅预售证审批、公有住房管理等。
2、房地局,是合并了国土资源局和房管局之后的一个机构,在原有房管局的职能上,增加了土地管理的各项工作,处理辖区内所有有关房产和土地有关的事务。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与房地产开发经营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而按照我国现行行政体系,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前身是建设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按照级别及行政区划的不同或者是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者是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者是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房地产管理局是房管局吗?

6. 房产管理局主要是做什么的?

房管局的主要工作:
1、负责全市单位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审批。
2、对全市单位自管房进行政策指导、监督、管理、协调和服务职能。
3、负责全市城镇建设安置动迁管理。
4、负责全市城镇公有住房确权发证,办理产权产籍变更手续。
5、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扩展资料:
房管局过户工作注意事项:

一、购房人不具备购房资格的;
二、出售的房屋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三、预售的商品房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
四、出售的房屋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五、房屋已抵押,抵押权人未书面同意转让的;
六、2017年4月13日以后新购买的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未满三年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管局

7. 房产局和房管局区别 房产局是什么单位

买了房子以后,当然是应该要到房产局办理有关房产证的相关问题,而且之前还要去做好备案,并且网签等等对于房产局是可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很多人们了解到了房产局的问题之后,就比较好奇一字之差的房管局。   
   买了房子以后,当然是应该要到 房产局 办理有关 房产证 的相关问题,而且之前还要去做好备案,并且 网签 等等对于房产局是可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很多人们了解到了房产局的问题之后,就比较好奇一字之差的房管局。那么房产局和房管局区别以及房产局是什么单位,看看下面的介绍吧。
    房产局和房管局区别 
   房管局相当于房产局的下级单位,就如农业局的下级单位农业站一样,属于同一个系统。根据字面意思,房产局主要业务是办理 房屋产权证 ,而房管局是负责管理房屋,所以两者的业务范围不一样。此外,虽然房产局和房管局是用一个系统,不过有分上下级,房管局是房产局的管辖领导。
    房产局是什么单位 
   房产局是属于国家编制的单位,是专门用于处理房子的各种问题,不管是在办理房产证还是给房子进行过户,都需要到房产局去进行办理的。另外在购 买房 子的时候遇到什么难题或咨询事项也可以到房管局。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 住房保障 、 住房制度改革 、 房地产市场 、房产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牵头全市住房保障和 棚户区改造 工作,并负责监督管理;负责全市 保障性住房 建设的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承担组织实施全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的责任,负责开展城乡住房状况和住房供求情况调查。
   3、负责推进农村房屋 产权制度改革 ,建立城乡统一的房地产市场体系。
   4、承担规范和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和 预售合同 备案登记管理;负责房产转让、房屋 租赁 、 房产抵押 和 房产中介 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信息调研、监测分析,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
   5、负责城乡房屋权属登记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制
   通过上面的文字内容之后,对于房产局和房管局区别,房管局是什么单位,想必应该已经了解了。就那两个部门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差别还是很大的,属于是上下级的关系,房管局是属于国家的一种编制,主要是解决有关房产的各种问题,或者是有什么困难和不明白的事项,也可以来到这里咨询。
   

房产局和房管局区别 房产局是什么单位

8. 房产管理局的主要工作是什么?

房产管理局的主要工作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房产管理、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建立和完善住宅产业发展宏观调控体系,研究制定住宅产业发展的近期、中长期住宅发展计划,负责危房、旧房改造,逐步提高和改善居民居住水平和环境质量。
(三)负责房屋权属管理,依法核实和确认房产权属,办理房产登记发证,管理产权产籍档案;负责房产测绘管理。
(四)负责房地产市场的行业管理,加强商品房销(预)售管理和各类房产交易、抵押、租赁、评估、经纪管理;负责房地产中介机构资质审批和业务监督。
(五)负责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和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管理;指导、协调、监督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运作。
(六)负责各类房屋的使用、装修、修缮、改造、保留保护和安全鉴定的行政管理。
(七)负责直管公房、局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对各市(县)、区房产管理的业务指导。
(八)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逐步解决私房改造遗留问题。
(九)负责住房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建立住房分配新制度;负责出售公有住房、调整公有住房租金;建立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三级供应新体系。
(十)负责有关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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