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共同经营自负盈亏承诺书有效吗

2024-05-04 09:28

1. 没有共同经营自负盈亏承诺书有效吗

第三十条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独立提供资金、实物、技术,以合伙的形式共同经营、共同工作。第三十一条合伙人应当就出资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合伙企业、退出合伙企业、终止合伙企业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第三十二条合伙人投资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合伙企业累计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第三十三条个人合伙可以设立字号,经依法核准登记,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经营。第三十四条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权执行、监督。【摘要】
没有共同经营自负盈亏承诺书有效吗【提问】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没有共同经营自负盈亏承诺书五效。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个人合伙最典型的特征是各合伙人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合伙人内部可以约定承担盈亏的比例,但合伙债务对外均按全部债务由每个合伙人分别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回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二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企业合同的约定办理;合伙企业合同没有约定或者协议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际缴纳的出资额的比例分配、分担;合伙人均分。第九百七十三条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超过合伙债务份额的合伙人,有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的权利。【回答】
法院因为一份共负盈亏的承诺书判定了是合伙关系,但是我们没有共同经营,没有出资,这样合理吗?【提问】
你好【提问】
不合理的【回答】
能给出合理解释吗?怎么反驳【提问】
第三十条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独立提供资金、实物、技术,以合伙的形式共同经营、共同工作。第三十一条合伙人应当就出资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合伙企业、退出合伙企业、终止合伙企业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第三十二条合伙人投资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合伙企业累计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第三十三条个人合伙可以设立字号,经依法核准登记,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经营。第三十四条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权执行、监督。【回答】
可以起诉对方【回答】
法院已经判定了合伙关系,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合理吗?【提问】
法院都判断了这能按法院说的做【回答】
法院就这样判,明显有失公平【提问】
您也没办法啊【回答】
上诉,赢得希望大吗?【提问】
赢得希望不大【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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