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公司的区别

2024-05-10 22:57

1. 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公司的区别

法律分析:1、股东的数量不同。2、注册的资本不同。3、股本的划分方式不同。4、发起人筹集资金的方式不同。5、股权转让的条件限制不同。6、公司组织机构的权限不同。7、股权的证明形式不同。8、财务状况公开程度不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公司的区别

2. 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公司的区别

法律分析: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公司的区别是称呼不同,有限公司实际上就是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简称。有限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3. 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公司的区别

法律分析: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股东的数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法定人数为50人以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如发行股票,股东人数不限。2.注册的资本不同;一人有限公司出资额为3万元,一人以上五十人以下的为10万元;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3.公司组织机构的权限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比较简单,可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也可以不设股东会或不设监事会;股份有限公司应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4.财务状况公开程度不同;5.股权转让的条件限制不同;6.股份增减要求不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第七十八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公司的区别

4. 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公司的区别

1、股权表现形式差异有限责任公司里,权益总额不作等额划分,股东的股权是通过所认缴的出资额比例来表示,股东表决和偿债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比例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股份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数额较小、每一股金额相等股份,股东的表决权按认缴的出资额计算,每股有一票表决权。2、设立方式及流程差异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也不能发行股票,不能得上市。设立流程为:订立公司章程——股东缴付出资——验资机构验资——设立登记份有限公司除了可以使用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式外,还可以向社会公开筹集资金并上市融资,但设立流程比较复杂:订立公司章程——发起人认购股份和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验资——召开创立大会——设立登记。3、股东人数限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多于50人,保护了公司的封闭性份有限公司必须有2-200发起人,股东人数无限制,上市公司拥有上百万人的股民都是公司股东。4、公司资本规模除了上海自贸区内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取消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外,其余地区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三万元,股份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五百万元,上市公司五千万元。目前国务院已经开会要求全国推广取消最低注册资本制度,貌似各地尚未执行细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七十八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5. 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公司的区别

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区别,因为两者本身说的就是同一个事情,有限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简称。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公司的股东以自己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的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公司不幸倒闭了,而且外面还有欠款要还的话,股东只损失原来投资的那部分钱,不再从自己的财产中拿钱来为公司还债。
 
 这里的有限责任只是针对公司股东来说的,对于公司本身,作为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独立法人,就必须以公司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的责任。
 
 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还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不能超过五十人。从这个数量上就可以看出,这种公司是不能发行股票的,因为买了股票之后就算是公司的股东,而股票的交易量是非常大的,不可能保证股东在五十人以下。
 
 那么为什么很多公司都能发行股票呢?那种可以发行股票的,是“股份有限公司”,是与“有限责任公司”相对应的另一种公司形式。当然,“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也是付有限责任的。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也有相关的要求,比如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公司的注册资本也不能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公司的区别

6. 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公司的区别

1、股权表现形式差异有限责任公司里,权益总额不作等额划分,股东的股权是通过所认缴的出资额比例来表示,股东表决和偿债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比例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股份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数额较小、每一股金额相等股份,股东的表决权按认缴的出资额计算,每股有一票表决权。2、设立方式及流程差异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也不能发行股票,不能得上市。设立流程为 :订立公司章程——股东缴付出资——验资机构验资——设立登记份有限公司除了可以使用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式外,还可以向社会公开筹集资金并上市融资,但设立流程比较复杂:订立公司章程——发起人认购股份和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验资——召开创立大会——设立登记。3、股东人数限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多于50人,保护了公司的封闭性份有限公司必须有2-200发起人,股东人数无限制,上市公司拥有上百万人的股民都是公司股东。4、公司资本规模除了上海自贸区内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取消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外,其余地区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三万元,股份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五百万元,上市公司五千万元。目前国务院已经开会要求全国推广取消最低注册资本制度,貌似各地尚未执行细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七十八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7. 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公司的区别

法律分析:有限公司就是有限责任公司,是根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件设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其主要特征是:(一)股东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二)公司以资产为限承担债务责任。(三)公司股东人数应符合法定要求。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但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一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为一个。(四)股权转让应符合法定程序及公司章程规定。(五)公司不能公开募集股份,不能发行股票。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资金只能由其他合法方法方式融资取得。换句话说,如果有限公司破产欠别人钱,只需把公司的所有东西拍卖偿还,即使不够也到此为止,不用再还。而无限责任公司就是你欠人多少就要还多少,如果公司拍卖的钱不够就需要拿自己的私人财产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公司的区别

8. 有限责任公司与有限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主要体现在:(1)股权表现形式差异。(2)股东人数不同。(3)设立方式不同。(4)组织机构设置规范化程度不同。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立董事会与监事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5)股权转让方面不同。〈br〉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相对应的是很早以前的无限责任公司,但现在这样的公司在中国还没有,据我所知外国也不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简称就叫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实质的区别。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br〉1.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br〉2.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无论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他们最大的特点就是股东对公司承担的责任是有限的,并以其出资额为限。也就是说,当公司资产不足以偿还其所欠债务时,股东无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不需股东替公司还债。〈br〉【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br〉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