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开发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合理吗

2024-05-09 17:56

1. 收取开发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合理吗

1、法律方面无具体规定,只有政策方面有规定。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各地标准和取费不一样。这个费用也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国家审计部门对此费用也都例行审计。
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界定范围及收取办法,有关文件是有规定的,可以向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咨询。

收取开发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合理吗

2.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购房者交吗

亲,很高兴为你解答[开心]: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购房者交吗答;亲亲,不由购房者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销售中,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向购房者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亲亲,以下内容是一些相关科普哦。1、查看五证,所谓五证就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买房其实选择口碑好的开发商很有必要。一般好的开发商资质高、资金充足。3、选户型,挑选户型时,首先要看户型的朝向。朝向优劣的顺序依次为:正南、东南、东、西南、北、西。感谢您的耐心等待。以上是我的全部回复,希望我的回复可以帮助到您。祝您事事顺心!平安喜乐! [心]【摘要】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购房者交吗【提问】
亲,很高兴为你解答[开心]: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购房者交吗答;亲亲,不由购房者交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销售中,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向购房者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亲亲,以下内容是一些相关科普哦。1、查看五证,所谓五证就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买房其实选择口碑好的开发商很有必要。一般好的开发商资质高、资金充足。3、选户型,挑选户型时,首先要看户型的朝向。朝向优劣的顺序依次为:正南、东南、东、西南、北、西。感谢您的耐心等待。以上是我的全部回复,希望我的回复可以帮助到您。祝您事事顺心!平安喜乐! [心]【回答】

3.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哪个部门收取

法律分析: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城市规划建设局单位负责收取的。费用收取必须严格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规定》制定的标准征收,通常是由规划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后,然后建设单位和个人凭缴纳配套费的审核表,最后到行政管理服务中心一次性缴纳。
法律依据:《北京市征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深化城市建设改革,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和住房建设,简化并规范有关建设费的征收手续,合并征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费和城市基础设施“四源”建设费,特制定本办法。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哪个部门收取

4.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哪个部门收取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城市规划建设局单位负责收取的。费用收取必须严格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规定》制定的标准征收,通常是由规划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后,然后建设单位和个人凭缴纳配套费的审核表,最后到行政管理服务中心一次性缴纳。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省财政厅和省发改委《关于将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纳入政府性基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指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基本建设、更新改造、房地产开发和零星建设形式进行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按新建或扩大的建筑面积缴纳的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费用。第三条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用于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供气、供热等设施工程建设和城市规划道路的改造、铺装等工程的配套建设。第四条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属政府非税收入,收支全额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第五条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照省级财政部门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如省级财政部门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进行调整,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第六条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收取,使用xx省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第七条 财政、自然资源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共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有关信息。第八条 建设单位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按规定向建设项目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申报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规划告知函》进行核准并开具《缴款通知书》,建设单位按照非税收入征管流程进行缴费。第九条 建设单位在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应依法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未能按时足额缴纳的,由执收单位依法予以追缴。第十条 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核实报验项目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情况。对违反规划许可文件增加的建筑面积,依法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已缴费建设项目因规划许可文件变更等情形多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建设单位可向原执收单位申请退还多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经同级财政部门审定后,按程序予以退还。第十一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定期核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缴纳情况。凡未按规定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建设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依法依规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依程序记入建设单位信用记录并向社会公开,无正当理由,法定时限逾期仍不缴纳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十二条 下列建设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一)敬老院、孤儿院、社会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家政服务(二)医院门诊、住院用房,大、中、小学教学用房(三)为残疾人就业兴办的建设项目及生活服务设施(四)纳入计划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棚户区改造、旧住宅区整治、公共租赁住房、易地扶贫搬迁建设项目(五)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六)远离城市建成区且生产生活配套设施自成系统的建设项目(七)国务院、财政部、省政府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免征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三条 符合免征配套费情形的项目,由建设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关证明文件,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签署意见后,由同级财政部门核准。严禁扩大范围和违反程序减免,对不按规定范围和程序要求擅自减免的行政乱作为行为,依法依规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第十四条 对已享受免征政策的建设项目,若项目性质发生改变不再符合减免条件的、建成后擅自改变原建设用途的,应当依法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第十五条 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对建设单位愿意投资建设其项目红线外配套市政基础设施,且工程建设费用大于该项目应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建成后依据相关协议移交政府的,本着互利共赢、政企共建、服务项目、方便市民的原则,城市人民政府可以将开发项目应缴纳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协议用于配套该项目红线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应进行专项审计。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负责建设的市政基础设施,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规程规范、质量安全和设计要求,依法依规办理项目立项、国土、规划、施工许可等基本建设手续,并依法优先组织实施。第十七条 项目所在地区(县)政府作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实施主体,与建设单位签订共建协议,明确建设内容、建设标准、施工期限等内容,并监督实施。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应自觉接受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不得随意变更规划设计和建设内容,不得违反相关合同约定降低施工质量标准。未按相关规划、规范、设计及合同约定建设配套市政基础设施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并按照规定标准足额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第十九条 发改、自然资源、住建、林业等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督管理,强化施工过程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符合规范标准和城市发展需要。第二十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审计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擅自提高标准、截留、挤占、挪用及减免缓缴配套费的,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法律依据:《关于加强和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的通知》第一条:配套费征收标准和使用范围: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均应依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的规划建筑面积缴纳配套费。其中工业项目(含仓储)征收标准为每平方米32元,非工业项目征收标准为每平方米274元 (含供热配套费92元)。

5.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什么单位收取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城市规划建设局单位负责收取的。
费用收取必须严格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规定》制定的标准征收,通常是由规划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后,然后建设单位和个人凭缴纳配套费的审核表,最后到行政管理服务中心一次性缴纳。
其具体管理方法如下:  
省、市(州、地)人民政府(行署)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的监督指导工作。
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范围和标准进行监督管理。

扩展资料: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意思是指按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为筹集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所收取的费用,它按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计征,其专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公用设施建设。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什么单位收取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6.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介绍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是指按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为筹集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所收取的费用,它按建设项目的建筑面积计征,其专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共用设施建设,包括城市道路、桥梁、公共交通、供水、燃气、污水处理、集中供热、园林、绿化、路灯、环境卫生等设施的建设。

7.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什么单位收取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城市规划建设局单位负责收取的。

费用收取必须严格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规定》制定的标准征收,通常是由规划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后,然后建设单位和个人凭缴纳配套费的审核表,最后到行政管理服务中心一次性缴纳。

其具体管理方法如下:

省、市(州、地)人民政府(行署)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的监督指导工作。

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范围和标准进行监督管理。【摘要】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什么单位收取的,收费标准是多少?【提问】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城市规划建设局单位负责收取的。

费用收取必须严格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规定》制定的标准征收,通常是由规划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后,然后建设单位和个人凭缴纳配套费的审核表,最后到行政管理服务中心一次性缴纳。

其具体管理方法如下:

省、市(州、地)人民政府(行署)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的监督指导工作。

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范围和标准进行监督管理。【回答】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什么单位收取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8.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哪个部门制定

法律依据:《关于加强和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的通知》第一条:配套费征收标准和使用范围: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均应依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的规划建筑面积缴纳配套费。其中工业项目(含仓储)征收标准为每平方米32元,非工业项目征收标准为每平方米274元 (含供热配套费92元)。【摘要】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哪个部门制定【提问】
亲亲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城市规划建设局单位制定负责收取的。费用收取必须严格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规定》制定的标准征收,通常是由规划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后,然后建设单位和个人凭缴纳配套费的审核表,最后到行政管理服务中心一次性缴纳。【回答】
法律依据:《关于加强和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的通知》第一条:配套费征收标准和使用范围: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均应依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准的规划建筑面积缴纳配套费。其中工业项目(含仓储)征收标准为每平方米32元,非工业项目征收标准为每平方米274元 (含供热配套费92元)。【回答】